很多时候,坐在咖啡店里喝咖啡,满街的时尚,便会透过褐色落地玻璃窗,象潮水般地涌向你的眼球:火红的头发、炫紫的口红、亮彩眼影、削尖的皮鞋、蹦极探险、网络生存、水木年华流行音乐……满大街的女孩一会摩登、一会淑女、还有明明是小个子MM,却硬是肩挎一大背包。男人帅呆、酷毙完了,又玩“粉红”。新奇前卫得让你不得要领, 大有将你的脑袋搅成一团浆糊的趋势。
时尚是什么?时尚是春天里最先发黄的那片草地。你黄它就绿,你绿它又黄,你黄它再无。时尚是脱离大众, 时尚是张扬的“个性”, 时尚是一群村姑中,最先在春寒料峭时把包在头上的围巾摘下换成纱巾的那位; 时尚是都市女郎下摆的裙沿,最先剪短的那位。哦,原来时尚是一种搅动传统、打破平衡、改变格局的生活艺术。
谁都知道时尚如风这句话,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时尚标志。500年前,男士装点自己的法宝竟是一枚袖扣,小小的点睛之笔却能体现出那个时代的贵贱之分。旧照片里, 留着小分头, 戴着眼镜, 腕上还戴一块手表的男士, 一定是六十年代最时尚的男士。七十年代有蛤蟆镜、八十年代有喇叭裤、九十年代有健美裤、西装、老板裤,BP机、大哥大,外加满天飞的经理头衔,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不甘落伍的男人们的时尚符号。更有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 硕士、博士的文凭, 外加一个洋名,什么David(大卫)、Jeff(杰夫)、smith(史密斯)什么的。如此洋名(扬名),上司和同事呼来呼去,是不是也算时尚?当然, 床头他们还要放着财富新理念和英文版的《君子》杂志, 不管有没有时间看。随身携带便携式电脑,不管有没有时间用。这样的男人无疑是主流社会的时尚男人,总能逼出金领、白领、小资, 抑或布尔乔亚情结女性的眼球吧? 由此看来,时尚更是一种品味、一种文化、一种生活理念。
时尚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被我抵制多年的色彩染发,终于在周围强大的惊诧声中,突破了桀骜不驯的最后防线,无奈融入一片金黄、酒红、葡萄紫的色彩大世界里。OK,每一个时代,时尚都能散发出它特有的色彩,总能引领我们与经典、品位邂逅。时尚教会了男人们只争朝夕地跟着感觉走, 教会了女人们闻香识男人。但大多风起风落,来时汹涌澎湃,去时杳无声息。时尚并不如风 !!!
但有些时尚是经典的,比如黑色与白色,就是经典的时尚之声,比如某些时尚品牌,还比如牛仔裤,永远不会过时。张恨水是深谙此道的, 他说过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 于罩衫下微微露出红绸旗袍, 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真是个聪明男人, 通过一件清爽灵气的蓝布罩衫和隐约露出的充满活力的“一枝红杏”, 于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的内质相得益彰。把一个于脉脉柔情中掺杂些许西方女性魅力的古典淑女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这种美即使在过了几十年的今日, 依然不过时。不觉惊叹,这是真正的有智慧、有自信的人,不人云亦云、盲目跟风者的时尚理念吧?那些能让自己艳羡与激动的东西, 那些富于想象力的东西, 比如一款另类、神秘的藏饰品, 一块包含沧桑韵味的蓝印花粗布,都数这一类的、融入血液的时尚理念吧?
王安忆在她的小说《长恨歌》中提到:最真实的,最能代表上海人的生活方式,在豪华侈靡的花园洋房中找不到,在破旧简陋的棚户中也找不到。平实、唯美、在琐屑平庸中寻找丝丝浪漫情调的上海弄堂生活,才是上海的代表。在这个称得上中国最欧化的城市里, 弥漫着布尔乔亚的浓浓味道。上海人就是这样的雅致而理性。
这种以古上海文化为底蕴的布尔乔亚情调是根深蒂固的,在诡秘莫测的时尚风潮里,布尔乔亚情调一如旷世的歌,无论古典的、前卫的、扮酷的、装靓的如何地轮流轰砸;一任流苏、刺绣、蕾丝、荷叶怎样轻纱薄雾地演绎,依然保持着一份不变的韵味。那些坚守布尔乔亚情调的女人们干脆躲进温柔的陷阱里, 不愿自拔。她们那份从骨子里透出的自信让你无可奈何,她们同样热爱时装、香水、化妆品、轻音乐、交谊舞,她们更坚信自己是女人中的女人。后来发现早在张爱玲时代, 上海就弥漫着布尔乔亚情调了。据说张爱玲和丁玲都来自于布尔乔亚情调。其实又何止是上海, 从北国靓姐到江南水乡秀女, 布尔乔亚情调永远是她们着装的主流风格, 尤其是办公室白领女性, 无论复古主义还是经典波西米亚的席卷, 布尔乔亚服装款式无容置疑是她们的首选。当你穿着波西米亚风格的花衬衫,还是新潮流的BoBo牛仔;当你自以为生活在别处、生活在高处时,只要你定下神来,就会发现你依然被淹没在四周的布尔乔亚长裙曳地、短裙飘逸的情调里。如果把时尚比作一条河流, 布尔乔亚就是一块巨大的顽石, 水流虽是汹涌澎湃, 顽石却是巍然不动, 结果水流并不因顽石的阻隔而停止, 顽石也不因水流而改变自身的位置。不禁想,一种风格或是情调的长久坚持,总有他的道理吧。
有一种时尚镶嵌在遥远的梦里,幽灵一般常在那些抑郁悲怆的黑夜里兴风作浪,30多岁的人都该有印象的那个谈美色变的年代,爱美之心受到压抑,人的感受、价值、尊严、思想的自由全都屈服于神圣的教义下,其中艰苦朴素成了变态的、那个年代最时尚的教义,蓝色、灰色、军装色是那个年代的经典色。在一次规模盛大的批斗会上, 我亲眼目睹了那个据说是早年的芗剧团名角的漂亮女人, 但她被剃成了阴阳头后就变得丑不可耐, 那个时候还没时髦男头、光头, 因此显得不伦不类, 会上有人愤怒地控诉她过着资产阶级腐朽生活, 说她当年衣服穿得怎样漂亮, 头发梳得怎样光鲜。最可恶的是她还曾经用牛奶洗脸,与此相比她曾演过的毒草剧目反被轻描淡写地带过。那个大我几岁的上一届的女同学, 浑身补丁的她, 当时被学校树为所有同学学习的榜样, 学校喇叭里常常传出她如何艰苦朴素, 如何不忘革命本色, 如何与腐朽的资产阶级思想作斗争而不肯穿新衣服的感人事迹。她那一身经年漂洗的颜色模糊的衣服上的补丁,总是异常地鲜艳,她的形象也便异常地鲜艳。
后来听说她成了老姑娘,据说男人不喜欢她平平的相貌和不修边幅。心想这“不修边幅”一词要是在那个年代里说出也许会被定罪的。前些年忽然遇见她,惊得我呆若木鸡,她一头炫金色烫发、一身漂亮的名牌服饰,应该说此时的她比同龄人更显得时尚且艳丽。我的记忆像忽然闯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认不得北, 使我无法把几十年前的她联系起来, 我无法把那些被戕伤了畸形的时尚和现今的时尚融到一个人的身上, 但那些记忆却鲜艳地活了起来, 如同维纳斯那条断臂,时时散发着血腥的气味。我忽然想起波德莱尔的诗:“透过粉饰,我会掘出一个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