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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默多克道歉说起 |
| 「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越演越烈的根本原因,是冲破了社会公认的道德底线,侵犯了为西方社会最为重视的个人隐私权。默多克在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后,终于道歉了,也承诺出席19日的国会听证会,也不排除进行一些具体赔偿的可能。一个值得称道的消息是,美国也发出声音,有联邦参议员提出要对总部设在纽约的新闻集团进行调查,看看在美国境内是否有类似英国的窃听行为,这很好。 对于几乎要誓死捍卫「新闻自由」的西方世界来说,美国和英国等主要国家政府对默多克新闻集团的强烈态度,是十分罕见的;由此可以看出,新闻集团爲了抢新闻而践踏司法、以窃听手段侵犯被视为基本人权的隐私权的做法是多么的恶劣和严重。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就是三权分立的制衡,而新闻媒体在西方有被冠以第四权之称,但是这第四权,却被惨遭新闻集团的蹂躏,让新闻自由背负巨大的社会成本。 「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和默多克的道歉,让我想到美国的情况。美国宪法第4修正案明白地告诉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公民进行搜查或监听,必须有合理的理由,首先必须得到法庭的许可。1934年国会通过的“联邦通讯法”第605条规定,未经发送者受权,任何人不得对通讯进行监听。联邦最高法院也由此确立了这样的原则,监听是一种搜查行为。 虽然1968年通过的“控制犯罪与街道安全法”中的部分条款取代了“联邦通讯法”之第605条,但仍然明确侦察机构所具有的广泛监听权力,必须得到司法部官员的批准和法庭的授权。1978年通过的“外国情报监视法”也规定,如果总统有合理的理由怀疑某人有恐怖分子的嫌疑而欲对其实行电子监听,必须首先要得到秘密情报法庭的批准。 当然,九一一恐怖攻击事件改变了美国和世界,反恐成为了美国国家安全的主要议题,因此在2001年有了旨在强化政府执法机构监视和调查权力的“爱国者法案”以及布什未经法庭允许便授权国家安全局(NSA)对境内居民的国际通讯进行监听。对此,民众能够理解。动用一切手段反恐,没有民众会反对。问题是,因为反恐,权力就可以超越宪法吗?还有多少事情,可以借反恐之名而大行其道? 2008年7月10日,小布什总统签署了关于政府窃听及同意豁免进入电讯公司的检查规则的法案亦即对“外国情报监视法(FISA)”的修正案。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这意味着政府在没有法庭许可的情况下可以窃听家庭及私人电话及检查个人电子邮件。对于这一受到强烈批评的提案而今成为法律的现实,布什是这样告诉美国民众的,“这一划时代的立法对于我们人民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没有授权或是不经过司法批准就可以在暗中监视美国人并且被法律所允许,这就是美国民众从今天开始所要面对的现实;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和第4修正案中尽最大可能保护个人隐私及言论自由的核心意义和价值,也就这样的被丢弃了。如果你是美国人吗,你的尊严在哪里? 不过,美国总是有理由的,反恐是美国的首要任务和最高战略,爲了国家利益,美国人民就放放尊严吧。但是,新闻集团的理由在哪里?「世界新闻报」的理由在哪里?有,企业利益、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利益、企业利润,不择手段的企业利益、企业利润;可以用一个字概括:钱!。爲了钱,这就是「世界新闻报」新闻报导的本质,或许,这种说法有些绝对,我真希望有更好的解释;否则,会让人对西方的媒体很失望的。 「世界新闻报」的窃听,侵犯了民众的隐私权,那么,英国政府干什麽去了?怎么可以让这种窃听行为那么的肆无忌惮,居然窃听到前首相。英国政府是如何保护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美国政府真应该吸取教训,一个反恐,已经让民众的尊严受到伤害,可不要出现第2次伤害了。 尊严这东西,有的时候是一种感觉,和你所处的社会地位有关。一个多年前逃到美国的前苏联难民,最近写了一篇有关前苏联解体的文章,说是因为苏联人追求自己的尊严而导致苏联解体。如果你去过位于南加州西米谷的前总统里根长眠之地里根图书馆,你不仅可以看到柏林墙的残片,还可以看到大量的冷战时期解密文件,你会从中找到前苏联解体的真正原因。其实,前苏联是由16个加盟共和国在二战后联邦而成的,本来就存在着很深的民族矛盾,失去了凝聚力,自然就会解体。 那个前苏联的难民爲什麽要那么写?难民吗,如果在原来的国家生活的有尊严,就不会成为难民了。对难民的心态,要给以理解。对了,这个难民在美国之音曾经工作了14年,美国之音是干啥的,大家都应该知道。其实,让前苏联人感到没有尊严的生活,恰恰是苏联解体之后,找个俄罗斯姑娘聊聊,就知道了。 如果新闻集团在美国也进行窃听,美国政府和司法如何处理,是值得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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