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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处的意见 2013-05-19 09:14:33

给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处的意见


我对7。1 即将推出的新管理法有如下意见。
 
1。 对海外华人华侨的签证, 回国探亲没有任何说明, 这和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华人华侨适当关照的措施是违背的。 把华人华侨完全等同于外国人错误的, 必须加以改正。实际上, 新条理的一些限制性措施主要是针对华人华侨的,比如24小时到派出所报道, 真正的外国人由旅馆负责, 只有回国探亲的华人华侨才有可能住在自己 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家中。 所谓的出入境管理, 变成主要是枪口对内,何等愚蠢。
 
2。 与1有关的, 是对海外华人华侨的基本评价, 也既敌友问题。我个人的感觉是,本管理法将全部的海外华人华侨列入敌对和监视对象, 与海外华人华侨为敌。 这是不符合事实的。 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习主席的中国梦需要得到海外华人华侨的诚心拥护。 海外的绝大多数华人华侨是爱国的,支持政府的,这个基本判断不能错。 如果政府的判断与此不符, 那一定是政府错了。
 
3。 我的理解是本管理法是由上届政府和人大提出的。 请同志们对比一下, 本届政府, 也即18大以来, 和上届政府的区别。 上届政府以GDP为纲, 全民向钱看,污染环境,强力维稳, 有很多政策是错误的, 是需要改正的, 也包括本管理条理。在海外广泛设立签证代办处是一种变相的搜刮措施,是使领馆变相积累小金库的做法,是必须改正的, 而不应该通过立法, 让它合法化。
 
4。 本条例一旦通过,对海外华人华侨的打击是毁灭性的。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和侨民的良好互动将不复存在。使领馆将失去绝大多数群众基础。除非国家的判断是不再需要华人华侨, 否则本管理条理必须不能通过。
 
5。 我的判断是侨办, 人大, 或公安部的相关人员与海外侨民脱节,作出的基本判断不符合事实。 建议上报习总书记批示。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留言的网上链接是:
http://yijian.chinalaw.gov.cn/lisms/action/loginAction.do?loginCookie=loginCookie

如有修改意见,在2013年6月3日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grrjcj@chinalaw.gov.cn



评论(0) 引用 浏览(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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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为了自己回国探亲的权益,积极到中国政府法制网留言 2013-05-13 07:18:53

请大家为了自己回国探亲的权益,积极到中国政府法制网留言


刚刚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社会各界,包括海外侨胞意见了。不过,时间限制很紧。 所以,请大家尽快积极发言; 第二,互相转告; 希望各门户网站,积极宣传。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留言的网上链接是:
 http://yijian.chinalaw.gov.cn/lisms/action/loginAction.do?loginCookie=loginCookie
 


否则,海外侨胞被当作外国人,办签证还要求提供国内家庭成员、亲属邀请函,有的甚至还要根据签证官员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面试,到家24小时还是要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报到,超过签证时间多住一天,还是按非法居留惩处罚款。。。 到时候就不要怨恨别人了。

 
我们希望:

一、新的入境出境法和管理条例,应与中共十八大精神保持一致。中国大陆出生的海外侨胞,不同于外国人,回自己的祖国,必须与外国洋人区别对待。否则,连回国都不自由,不能免签,怎么体现“落实党的侨务政策,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不管怎么称呼,海外大陆移民都是祖国亲人。改称五千万海外华人为海外侨胞,最起码应该尽快颁发海外侨胞证,给予海外侨胞回国自由和免签。如果觉得改称海外侨胞不妥,再改称海外大陆移民为华族同胞,那也该尽快颁发华族同胞证,给予华族同胞回国自由和免签。
 
二、新的入境出境法和管理条例应该明确,本法或本管理条例不适用于海外侨胞,或者海外华族同胞。
 
三、新的入境出境法和管理条例应该明确,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大陆出生的海外侨胞,或者华族同胞及其血缘子女后代,回祖国探亲,一律免签,无居住时间限制。

四: 取消华人华侨回国24小时到派出所报道的规定,按中国人待遇。
 
请记住,人人动手,大量转发本帖,去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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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路,不可学台湾 2013-05-12 08:55:20

台湾国民党的治国理念

说明: 不包括民进党, 他的理年就是台独。

1。 三民主义, 孙中山是国父;
2。 坚决反共, 反马列。
3。 保护私有财产。
4。 尊传统中国文化。

大家要说, 这不是很好吗?
我的回答: 非也。

私有财产和中国的传统文化结合在一起就是官商勾结, 就是欺压良善。 不要忘记,中国的传统历史是2000年的封建历史。21世纪的中国竟然要复辟孔孟之道, 并且偷偷摸摸的把孔先生弄到北京大街上,是愚蠢的。 也是某些人内心空虚的表现。

传统中国文化的另一个大缺点就是权大于法。 法因人而设。 和现代的民主潮流是违背的。当今的权贵和资本人士敢于光天化日之下杀人,是和传统的视百姓为草民,视人命为蝼蚁分不开的。神马爱民如子, 从来没见过。 要

相信圣经的话,人生来都是自私的。

用传统文化攻击外来文化,是过去100多年,国民党一贯的做法, 包括马列。实际上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当今的台湾比任何国家都崇美, 崇洋, 民族气节不用提了,用不了多久, 自己连自己是不是中国人都是大问题,还谈什么中国文化。


中国大陆的改革改革开放,有港台资金的贡献,但是,中国大陆所有的腐败,几乎也都是港台的资本家带来的, 包括包2奶, 认干爹, 官商勾结,欺压百姓, 贫富悬殊,以钱买法律,包括人命, 遍地的娼妓, 道德败坏,全民拜金, 等等。


北大的一些人,从100年前的故纸堆里,拣起了一些腐朽的臭不可闻的垃圾,当做珍宝, SB。

反观大陆过去十年,是共产党在统治中国,还是国民党在统治中国? 中国实行的政策,和台湾的国民党有区别吗? 不要把国民党真的当成大哥, 把领导13亿中国人的共产党当作小弟弟, 小跟班。某些人的大哥是被中国人民推翻的,赶跑的,在台湾也是不得人心的, 以黑金出名的。 他能再维持几年,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拜一个两度失去自己政权的人为师, 是愚蠢的。


中国的路,不可能学台湾,也不可能学新家坡, 只能是自己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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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pumbaa 留言时间:2013-05-12 09:16:04
请博主提出台湾官商勾结的实例。

我知道台湾有“利益回避法”,只要有确实的证据,官商勾结要坐牢的。
中国文化与中国国家是不同的。就如美国主流文化是英文化的继承,发展。
中华文化在台湾延续。

中国摸石头过河摸了三十年了,官商勾结倒是比比皆是,博主提倡还要摸下去?
作者:透視鏡 留言时间:2013-05-12 09:38:10
港臺自由社會的優點,國民黨民主憲政的長處,你通通不學,只讓壞東西成長,借資本家讓共黨頭頭貪腐淫邪,美其名抹石頭過河!
洗腦后遺症真是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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