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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双重国籍寄希望于习主席和7常委 2012-11-21 18:03:05

原文标题:《海外华人寄希望于习近平和新七常委》

 

近年来,海外华人尽了最大努力寄希望于胡温,恢复出生国籍。胡温应该说有所作为(如对许有声的撤换)。但,最终结果是使500万出生中国大陆的海外华人,感到并承受巨大的困惑和痛苦。

恢复出生国籍,既是一项能够名垂青史的千载难逢的机遇,也是一项极为艰巨的事业。当然不是任何人可以垂手可得的。胡温自身有很大局限性。他们处处受制。海外华人也为他们失去一个历史机遇,失去一个报答恩师并造福于海外华人和全体中国人民的机会而感到可惜。

但,海外华人往前看,不会计较过去。

恢复出生国籍,海外华人寄希望于习近平和新的七常委。

习近平和新的7常委有新气象:习近平以亲民爱民著称;新的常委中,有精通法律的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北大法律系高材生(如李);有坚定不移走邓小平改革开放道路和政治资历雄厚的(如余),等等。他们都以胸怀宽广,务实和清廉著称于世。

因此,海外华人寄希望于习近平和新的7常委,早日恢复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出国人民的出生国籍。

(2012年11月15日)

另外,笔者推荐一篇好文章。此文直接指出了恢复出生国籍的问题的关键。

 《侨办侨务两大政策和十八大精神背道而驰》

本文根据矫海涛《落实侨务政策“华人”还是中国人》的若干跟帖综合而成。

矫海涛《落实侨务政策“华人”还是中国人》已经把十八大精神写得很清楚。

侨办目前对出生大陆的出国和旅居人员的两大侨务政策是:

1)对归化外国籍者,剥夺其的中国大陆出生国籍;制造种种麻烦(如邀请信,财政担保)阻碍他们回国;

2)对持绿卡和枫叶卡者,剥夺其在中国大陆的政治权利和工作权利;并且剥夺他们在中国的定居权利—得不到侨办的批准,不得在中国大陆定居。

这两部分人(对归化外国籍者和对持绿卡和枫叶卡者)的加总在500万上下,主要在美国和加拿大,约占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出国旅居人数的三分之二。

500万绝对不是所谓5000万。5000万的概念包括了1600年郑和下西洋以来留在东南亚的华裔后代(包括已经和土著混血的后代)。按国际共识和国际法以及各国对出生国籍的承认,他们都有了有东南亚各国的出生国籍。自50年代以来,东南亚各国基本上做到了。因此,不能把500万和5000万概念混为一谈。

侨办目前对出生大陆的出国和旅居人员的两大侨务政策是过时的,同时是违反国家大法(宪法和国籍法),和18大的侨务精神是唱反调的。

侨办本身包括其海外的联系(主要是非出生中国大陆的华侨领袖)现状和厉害关系,不可能做任何改进,只能是变本加厉。

而另一方面,出国的越来越多,各种身份越来越复杂。侨办的两大政策无法推行,同时也造成越来越多的冲突和矛盾。由侨办主导的10月份多伦多宣讲会临时取消当然是请示了国内侨办主任,就是想回避这种冲突,以免影响18大。

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中央高层。

[另一跟帖]

此分析很好,但实际上忽视了一个问题,即侨办两大侨务政策的前提是建立在5000万的概念上,也就是所谓“大侨务观”。

这两个政策,用在4500万出生在非中国大陆的华人后裔身上,应该是不为过的;如一个出生在印尼的人已经是印尼国籍,现在要来中国大陆访问,当然要邀请信和财政担保;一个出生在东南亚,但一是保持中国国籍,现在要回中国大陆定居,他在中国无亲人,无财产,当然要侨办批准,侨办还要安排他工作和生活—在50年代,这种人的人数很多。但现在这种人已经少之又少。这是侨办自55年来一直采用的政策。

但这两个政策,用在出生大陆的出国和旅居人员身上,当然是错误的了。

楼主[指矫海涛]用5000万概念,有点执迷不悟(抱歉,对观点不对人)。不过,绝对相信楼主的智慧和认识能力。5000万概念和500万概念的不同法理结果和不同政策后果。不能含糊!!!!!

但侨办用5000万概念,把过时的政策法律化,则是用心不良。上面的跟帖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供稿者:博客海瑞)

 

 

浏览(1255) (0) 评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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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2-11-23 10:50:17
我敢跟你打赌,拿我的身家性命与你打赌。 你再等一百年也不可能得到中美两国的双重国籍, 除非这中间一个国家解体! 纯粹是无知,无聊,或者卑鄙的文人笑谈。

庄锐 --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回复 | 0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2-11-23 10:46:41
如果你具有两个国家的国籍,问题很简单就在于这两个国家的关系。

比如美国和英国。 这两个国家在历史上因为美国独立战争也打过一次,但是后来因为历史民族等等原因就成了兄弟国家。你如果具有这两个国家的双重国籍,丝毫就没有任何问题。 不管你谈的是法律,还是其他什么!

但是如果你具有两国目前敌对国家的双重国籍,那问题就大了。 不是法律的问题,也不是你所说的另一个问题。 是现实问题! 你很可能在有些场合遇到麻烦,不管原来你是怎么得到的这个双重国籍?

中美两国的关系,取决于中国是否企图崛起(国民党执政也毫无差别)。 这就是为什么日本在二战中是美国的敌人,后来美国(部分)占领日本后反而日美成了所谓“盟友”(其实日本是美国的附属国,今天的日本根本就算不上一个正常国家或者独立国家)。 如果中国企图打破现有的以美国为霸主的世界次序,或者被认为有可能企图打破这一次序,那么中美的关系就必然是潜在的对手。 这样, 谈什么华人的双重国籍就不那么简单了。

要么你们是企图把中国变成像日本那样的美国附属国, 要么你们就是纯粹扯谈。 不管是中国政府还是美国政府都不可能接受你们的这一胡扯的提议。 PERIOD。
你先去问问美国,能否批准我(指我本人 -- 要是能够批准为什么当初好几个人建议我变成美国国籍 )同时具有双重国籍?

我断定, 谈论华人的双重国籍要么是书生的无知,要么是别有用心挑动华人的不应该有也绝对不可能有任何意义的担心。 我是美国公民,还是老老实实做我的美国公民。 因为我是华人,我不会做(不知情的或者被逼迫的不算)任何对不起华人祖国的事情。 所以我开博就公开主张中立。

因为我就算为了美国利益危害中国,美国人也照样会把我当作潜在的中国利益同情者。 如果我回到中国,中国人也一定会因为我的美国国籍(即使我将来改变回中国国籍)在某些敏感的时候怀疑我呆在中国的动机。

你到底要那个双重国籍干什么? 我怀疑你们是要得到双重国籍好随时回到中国干什么阴谋! 否则,不就那么几个签证费吗? 犯得着你们如此上心伤心,长时间的长篇累牍地发表这方面的歪主意。 

西岸兄的观点非常实在,如果我们能够争取一个回中国的方便手续就到了极点了。我们回到中国被要求比中国国籍的人多经过一点审查天经地义! 我再说一遍,我深深地怀疑你们的居心不良! 你们要求回到中国不受到法律的检查吗? 你到底想干什么?

无知的“小脑袋”文人! 恕我直言,我老早就想骂一句“卑鄙”的文人, 一天到晚煽动,挑起丝毫没有意义的纷争! 我看讨论这个问题的如果不是我说的别有用心, 就恐怕是精神变态! 

你选择是美国公民或者中国公民之一不就结了。 是不是有人想要有中国国籍可以不受限制随时回到中国当美国间谍同时又要美国国籍的保护。 真是令人恶心! 不停地煞有介事的谈论这个问题,不是痴就是呆或者卑鄙! 告诉你家儿女回到中国去不久结了; 我是不会把连篇累牍发表这一怪论的人的回骂当成一丝丝事的。看来你这个博主开这个博客就是为了这一卑鄙的目的。 在你的博客里,你还说了任何别的东西吗? 到底你是哪家的特务?

好吧!你们向我开炮,用这个办法或许可以治一治你的精神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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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11-22 06:00:55
菲律宾的再“效忠”本身就是一个“笑话”,是“笑话”反制“笑话”--- 美国效忠本来是一个仪式,但当真了变成“笑话”。

菲律宾一半以上是华人。“效忠”思想严重。

美国的效忠是-1。

菲律宾的恢复双重国籍时的再效忠也是-1。

(-1) + (-1) = 0

这是一种奇妙的自然回归 -- 国籍和效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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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11-22 05:55:32
菲律宾的再“效忠”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美国的效忠是-1。

菲律宾的恢复双重国籍时的再效忠也是-1。

(-1) + (-1) = 0

这是一种奇妙的自然回归 -- 国籍和效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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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11-22 05:53:55
这种“效忠”是冷战思维的产物。

出生国籍本来和“效忠”无关。在美国法制下,归化国籍也和“效忠”无关。

汪精卫是汉奸,被开除中国国籍了吗? 蒋介石屠杀共产党,被开除中国国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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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11-22 05:48:47
美国法律规定:无论是出生国籍,还是归化国籍,一旦加入美国国籍,国务院和移民局无权剥夺。

所以汉奸“西岸”欺骗言论不值一驳。

我们还是让事实说话。

菲律宾是2004年恢复双重国籍。其中有一条是,加入美国国籍后,要求保留菲律宾国籍的人必须宣誓“效忠菲律宾”。几百万菲律宾人民进行了再宣誓“效忠菲律宾”,恢复菲律宾国籍。

菲律宾和香港在过去一直是归化美国国籍最多的国家之一,每年有几万人归化美国籍。现在中国大陆超过菲律宾和香港。

美国开除那个菲律宾人的美国国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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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11-22 05:39:54
美国法律上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

在美国法律高于国务院。所以国务院的誓词是一种仪式,不具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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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11-22 05:39:03
“西岸”的评论大错特错。

如果你是中国人,你是个汉奸或具有汉奸思维的人!用欺骗和威胁语言,逼中国人去“效忠”他国,不是汉奸是为什么?

如果你出生美国,那么你对美国法律一窍不通。美国是法制国家,不是“党国”。先学一下美国法律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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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2-11-21 18:33:22
看不出这东西怎么在美国的华裔上维持,因为美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这是明确写在入籍宣誓里的,denounce这个词在这里是没有二义性的,不知道加拿大是如何处理的。
即使中国允许双重国籍,美籍华人是不可能实践的,否则违反入籍誓词。这东西一般在美国可能不究,但如果国土安全局认真,应该是可以作为犯法行为处理的。
所以这里的人数算法把美籍华人计入是没有意义的。
第一代移民真正需要的是个旅行证方便回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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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翰文 留言时间:2012-11-21 18:26:31
为恢复我们的出生国籍,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做。

时间在我们一边;世界在我们一边;人心在我们一边。

新的一届政府;新的希望;新的呼吁;新的努力!

祝中国大陆同胞和各位读者感恩节愉快!Wonderful Thanksgiving Hol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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