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芦鹤  
没啥说的  
https://blog.creaders.net/u/1167/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战争本身就是不讲规则 2011-08-21 22:40:42

战争是政治的最高形式。政治,是不讲规则的;战争更是不讲规则的结果。战争本身就是不讲规则、不讲道德,但有些人却提出在战争过程中要讲规则、讲道德,这也太荒唐了!

更深入一点,对一个国家抵御外来侵略的战争,你要求这个国家的军队和人民讲究规则和道德?你指望侵略者会讲规则和道德?如果可以讲规则和道德,还能发生战争吗?还有必要在血腥的战争中讲规则和道德吗?

一个叫星辰的翅膀的马甲,居然说出如此混账的话:“游击战、人民战争付出的代价及其巨大,就是因为战争的失败者不守规则会导致占优势的一方也不遵守规则,那么最终倒霉的还是失败者。今天,你也许不赞成美军入侵伊拉克。但要是美军完全不受规则的约束,那么可以把整个伊拉克荡为平地而美军可以不付出任何人员伤亡。所以,对于弱者来说,遵守规则更加重要。”

战争的失败者,应遵守什么样的规则?放下武器,任人宰割吗?苏联不抵抗、欧洲不抵抗、亚洲不抵抗,可以免除被法西斯关进集中营、被法西斯集体屠杀的命运吗?为了保命,可以放弃保卫国家吗?

我很想知道,这个马甲是在哪受的教育、受到的是什么样的教育,其父母是否在子女教育方面失职。怎么会有如此的想法?这个马甲不可能不知道,正是苏联、欧洲和亚洲在做殊死的抵抗,才有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

还有那位转向历史研究的前体制内的记者高先生,怎么会研究起战争中要讲规则的问题。你想肯定什么?否定什么?

难道你真的不知道一个最简单的道理,避免无辜民众死于战争的根本,是没有战争!你应该谴责那些战争的发动者才是!难道你不知道,一旦发生战争,停止战争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战争消灭战争,用正义的战争消灭非正义战争。反法西斯战争,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战争,这也是东西方一致的共识。如果这样的历史你都不懂,还研究什么历史。


汉奸的存在,是实实在在的。

 

以此文,表示对信济兄“人民战争惹了谁?”一文的支持。

浏览(962) (0) 评论(20)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tickers 留言时间:2011-08-25 07:54:15
请各位静心自己分析一下;1. 如果战争的双方都完全不讲规则,结局如何?2.近代战争是否遵循一定的规则?
回复 | 0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8-23 12:48:29
卢兄,我在先说的基础上再加一句。你说的“战争本身”换成“战争”也没有什麽大不了的,我说的就是后者不是前者。第一,战争首先是正义与否,比如对日战争没有人会否定中国是正义的一方。第二,不谈正义与否,战争(或者你用的“本身”二字我理解就是一个强调,也就是撇开正义与否)就谈不上规则。所以有时候一方可能使用无所不用至极的手段,反正取得胜利才是根本;如果这一方赢了,它也会用一切的舆论工具来把它的手段“合法化”。

说到这里的争论,其实就一个“立场”问题。站在日本军国主义的立场,那我们所说的正义就没有意义了。这次网上关于人民战争的争论,还是一个立场问题。有人是想对共产党与国民党之间的战争提出疑问,为某种政治观点提供支持。我说,这只在历史的研究上值得探讨,对现实没有任何意义。国民党已经证明失败了,共产党目前不可能不用武力使国民党投降,所以应该以谈判达成中国统一对中华和我们华人有利。

回到主题,如你所说,“战争是政治的最高手段。” 政治就是利益之争,有时也是不择手段的。比如现在的某些“民主”“政治动物”就是想用欺骗的手段来忽悠大众,达到他们的目的。其“理论根据”之一就是你共产党“欺骗”了老百姓才赢得战争,所以他们也可以欺骗。可是这里有一个民心问题。中国目前的民心仍然在共产党那一边,所以我对“普世民主”不感兴趣。这还是一个立场问题,选边的事情。我个人主张我们华人(在海外嘛)中立为好,关心我们华人自己的切身利益才是更重要的。
回复 | 0
作者:侃侃 留言时间:2011-08-23 07:04:04
我说我怎么也赶不上星辰博的思维呢。经博主提醒才发现,原来是星辰博改了博主所说的话,而又用了一句与博主相似的话来代替。

即使按照星辰博所说“战争是不讲规则和道德”。那么,星辰博,人类的起码准则是否应当有?比如:纳粹的犹太人集中营,日本人的731,这些行为是战争期间发生的,但又和战争没有必然的关系。这怎么就不能谴责了呢?

星辰博脑子好使,帮忙解释解释?
回复 | 0
作者:芦鹤 留言时间:2011-08-23 02:29:15
谢谢各位到访和评论。

星辰,对你得多说2句。

虽然你对战争的认知如同白痴,但你既然留言了,我还是要回应一下。

首先,我原文中是:“战争本身就是不讲规则、不讲道德”,到了你的笔下,就变成了“战争是不讲规则、不讲道德的”。我不知道你是没看到、还是故意漏掉。好像你曾自称是科学家,做学问,要认真、严谨;看帖,也要仔细。

我说你对战争的认知如同白痴,是因为你对战争的定义、目的和手段根本就不清楚。我建议你认真学习一下。

你的这句话:“俺希望的仅仅是,一个规则不仅适合自己,也要适合敌人。当你伪装成平民偷袭敌人的时候,你就是失去了谴责敌人对平民大屠杀的资格。俺坚持逻辑的一贯制,不管是针对中国军队还是日本军队。”就是典型的对战争认知白痴的言论。你可以把你的这句话,发到各种语言的网站,你就会知道你白痴到什么程度。

还反证法,你的逻辑,已经可笑到了极点。此文,是因为你和那位高记者的说法很荒谬而来,因此当然要针对你的战争讲规则、讲道德而论,战争当然不只是道德问题,当然还有罪行、罪恶。

你的思辨方式和能力,就和小孩一样。战争,是一种主观意志和行为;山上落下石头,是一自然现象或随机事件,怎么能放在一起比较?

正是因为战争本身这种人类行为没有规则、不讲道德,所以才要谴责和制止。怎么到你那就得出“一下子堵住了多少爱国人士谴责日军南京大屠杀和日本731部队的嘴。”这样的结论?如果考虑到你对鬼子三光政策的态度,你很具有非人类思维的特征。

再看看你的这句话,“战争本身就是暴行,就是需要杀人,还讲什么规则!那些被杀的平民,被奸淫的妇女,都是战争的正常结果。”你究竟想表达什么?日本鬼子不是这样做的吗?不需要谴责吗?按照你的“战争规则”,平民是不是应该坐以待毙?是不是应该在中国军队和鬼子交火时袖手旁观?妇女是不是应该解衣宽带配合鬼子奸淫?

还有你这句话,“你说“一旦发生战争,停止战争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战争消灭战争,用正义的战争消灭非正义战争”,还一个义正词严。这和你说的“战争本身就是不讲规则、不讲道德”很和谐,是吗?”咋一眼看上去,好像有点道理,但是把问题放在讨论的时空语境中,你又露却了。

上面说过,此文源于你和高记者的谬论,谬论是在鬼子侵略中国的情况下,要讲点规则,按照你们的思路,百姓不杀鬼子,鬼子就不会有三光政策;中国老百姓被鬼子屠杀,是因为老百姓杀鬼子。对吧?我没有歪曲你的“战争规则和道德”吧?

说到这,你应该看明白了吧,一旦发生的哪个战争,就是侵略战争;用战争消灭战争,就是用抗击侵略者的战争,消灭侵略战争;抗击侵略者的战争,就是正义的战争;侵略战争,就是非正义战争。你还奇怪吗?应该同意才是。

最后还是要说你2句,你就是孩子:"你些人真让人觉得你爸妈怎么教育的,在哪里受的教育,到底是什么博士硕士毕业的。这些话都是你说我的,我看用在你身上比我合适。 "如果你认为我说的不对,就不要鹦鹉学舌;如果你认为我说的对,那就虚心点,别弄的四不像。

说句心里话,和你讨论什么战争讲规则、讲道德的问题,毫无价值,因为现实世界发生的战争,都是没有规则、不讲道德的例子,你好像对此一无所知,不知是耳朵不好、还是眼睛不好、抑或是脑袋不好。莫非是除了对战争白痴外,对其他事情也白痴?我真弄不大清楚。

对了,你怎么能想到我要删贴?我那么无德吗?
回复 | 0
作者:星辰的翅膀 留言时间:2011-08-22 18:52:03
芦鹤,本来对你佩服了一下你无知者的无畏,转眼就看到你也和白凡一样思维混乱了。

你说“一旦发生战争,停止战争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战争消灭战争,用正义的战争消灭非正义战争”,还一个义正词严。这和你说的“战争本身就是不讲规则、不讲道德”很和谐,是吗?

一边说战争不讲道德,一边说“正义的战争”,俺就奇怪了,这“正义”感情和“道德”无关?你们这些人真让人觉得你爸妈怎么教育的,在哪里受的教育,到底是什么博士硕士毕业的。这些话都是你说我的,我看用在你身上比我合适。
回复 | 0
作者:星辰的翅膀 留言时间:2011-08-22 18:41:16
提醒芦鹤博主一句,白凡在骂你呢,哈哈哈。

白凡说“惊异于万维最近真是妖雾弥漫。这些人真是什么话都敢说,什么案都敢翻。连起码的是非正义都没有了,这样的人还是人吗?实在是令人无语! ”

你说“战争本身就是不讲规则、不讲道德,但有些人却提出在战争过程中要讲规则、讲道德,这也太荒唐了!”你这就是白凡说的“连起码的是非正义都没有了”。你总不至于认为“是非正义不在道德范畴内”吧?

看着白凡自以为支持你,实际上在骂你,再次证实俺一贯的判断:白凡同学思维混乱。这不怪我,他一次次地证实自己逻辑思维能力的缺乏,俺想帮他都难啊。我还是挺佩服你的,敢于这么大胆地说:战争本身就是不讲规则、不讲道德的。

这么说的勇气很可嘉,因为一下子堵住了多少爱国人士谴责日军南京大屠杀和日本731部队的嘴。战争本身就是暴行,就是需要杀人,还讲什么规则!那些被杀的平民,被奸淫的妇女,都是战争的正常结果。俺佩服你的勇气,虽然有点邪恶。

你点名批评我,就不要删除俺的回应。俺很少光顾你的院子,不知你是否喜欢删帖,所以提醒一下,让你我的言论都保留下来,让人们看看谁才是荒谬的。
回复 | 0
作者:星辰的翅膀 留言时间:2011-08-22 18:24:32
俺没有料到侃侃同学如此缺乏逻辑思维,他竟然没有看懂芦鹤博主的文章,呵呵。我来给他讲个反证法:

假设“战争是不讲规则、不讲道德的”为真,那么“战争中的一切行为都无法用道德准则来评判”。日本731和纳粹法西斯的任何暴行都不算暴行,因为你一说那是暴行,就已经进行道德评判了。山上一个石头过下来砸死了一个人,你无法审判那个石头的暴行,对不对?芦鹤博主说了,战争和山上那个石头一样,你们都无法用规则和道德来评判。

西岸同学逻辑稍微好点,说:(星辰)把日本七三一和纳粹集中营里的受害者归类于“搏斗”的一方。也就是说,西岸同学认为那些“受害者”不处在战争的范围内。因此,虽然“战争是不讲规则的”,但是“非战争参与者”应该受到规则的保护。

你们看看,西岸同学不是赞成俺的观点了吗?战争伤害的范围必须得到限定,不在搏斗范围的人员,不能遭受任意伤害。这难道不是俺说的一种战争规则吗?俺从来不像芦鹤博主那样认为屠杀平民是一种正常的战争行为,恰恰相反俺认为战争是军队的事情,军人不该脱下军装假装平民,最后造成平民遭受敌军的屠杀。这是敌军的暴行,更是我军的耻辱。这是俺反对所谓人民战争的逻辑。

俺说西岸同学稍微有点逻辑,但其逻辑还是有限的。西岸同学表面上支持芦鹤博主的“战争本来就是不讲规则、不讲道德的”,暗地里却给战争加了一条规则:非搏斗人员不在战争之列。俺实在佩服西岸的这个观点,因为俺百分百地认为军队就该穿上军装,不穿军装就不要干军人的事情。

俺希望的仅仅是,一个规则不仅适合自己,也要适合敌人。当你伪装成平民偷袭敌人的时候,你就是失去了谴责敌人对平民大屠杀的资格。俺坚持逻辑的一贯制,不管是针对中国军队还是日本军队。

看看你们写的东西,俺觉得很好笑,也很悲哀。中国文化得不到大幅度提高,就是因为你们这些思维混乱,却天天自视很高的人太多了。西岸也需要用人文哲学历史来吓唬我,我看你堆砌辞藻不知所云已经习惯了,呵呵。
回复 | 0
作者:侃侃 留言时间:2011-08-22 16:34:33
星辰博高看侃侃了。说道动脑子,侃侃自愧不如星辰博。星辰博告诉侃侃,博主等人没有资格谴责日本军国主义和纳粹的罪行。侃侃这脑子怎么也没有弄明白,是谁剥夺了博主等人的这项权力。是国际法庭吗?

战争的发动者,犯下了偌大的罪行。侃侃怎么也搞不明白,被战争伤害的被侵略国的公民,就应该遵守今天某些人说的所谓的规则。是不是说,这些人就应该任由侵略者胡为?星辰博脑子动得太快了,侃侃真的跟不上趟。

另外,好像美国大兵在国外犯了罪是不受国际法管辖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星辰博开导开导侃侃?
回复 | 0
作者:blueskycnau 留言时间:2011-08-22 11:22:53
没想到星辰的翅膀还有这思想。

好比强盗上你家,你就得乖乖地打开门,任其偷盗抢劫强奸放火烧杀?然后还得感谢强盗。是这个理吗?

先提醒一下星辰,这个和被强奸者先顺从然后保命然后报警是不同的概念,不要混淆了。
回复 | 0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8-22 10:09:31
卢兄说得太好了,讲规则还打仗干啥!还有一个问题,即使讲规则,这规则在哪里又谁可以说了算?“讲规则”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回复 | 0
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1-08-22 09:19:37
顺便在给星辰提醒一句,上面那个帖子挖了一个坑,看清楚了再想是不是要跳。
至少先弄清楚一些基本概念,比如战争与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的关系,战争的目的,事情的因果关系对事情的性质的定义的决定意义。。。
回复 | 0
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1-08-22 09:13:33
这个给星辰,
所谓战争,是双方的搏斗,这里讨论的是搏斗的双方的人员成分的问题,但前提有一个,就是“搏斗”。
我很想知道你是如何把日本七三一和纳粹集中营里的受害者归类于“搏斗”的一方的性质?

七三一是用人体做实验,与人类用动物做医学实验是一回事。而把中国人作为动物看待,是基于二战初期日本军部对中国人的定义,即中国人是次人类。日军是当时世界上唯一的军队用正式文件说明使用战俘和平民进行新兵刺杀训练的。
德国纳粹集中营,那里被杀害的犹太人是因为参与反德战争?德国的反犹政策可是在战争之前就开始的,否则爱因斯坦也不可能活着到美国。

在这两个例子里,受害者被杀害并不是因为他们是参与了战争,而是加害人有目的地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加害。实在看不出这与战争规则有什么关系,这是战争吗?

我是不愿意把你想象成是故意曲解,但发现你在基本的逻辑概念和事物范畴这类基本的用于辩论的工具问题上缺乏知识,这是你一贯的。
回复 | 0
作者:星辰的翅膀 留言时间:2011-08-22 08:25:24
侃侃,我看你还是有点脑子的。日本731,德国集中营,你认为是不讲规则的战争。如果像博主那样理直气壮地说:战争本来就不讲规则,不讲道德。那你谴责日本731和德国集中营的依据在哪里?你应该认为他们所作所为是合理的才对啊!

所以,你们这些人都没有任何资格谴责日本731,你们只能自认倒霉生在一个弱国,因为战争本来就不讲规则的。所以你们没有任何理由谴责日本的南京大屠杀,就是因为战争本来就没有底线,没有规则。你们也不需要同情被日本强奸的中国妇女,因为战争本来就不讲规则嘛。

我说你们脑子坏死,都是客气的。你们总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回复 | 0
作者:侃侃 留言时间:2011-08-22 07:17:04
看看日本的731,再看看纳粹的犹太人集中营。这些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会因为你守规则而手软吗?简直是笑话!
回复 | 0
作者:天择 留言时间:2011-08-22 05:32:56
“Everything is fair in love and war.”
这可是西方人常挂在嘴边的话。崇拜西方价值的人怎么会忘了这句话?

还可以重温一下美国内战时期谢尔曼将军描述战争的话。至少有一句是“普世”的:
“War is hell!”
回复 | 0
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08-22 03:58:18
凡平,

你也看到过法国游击队让“法奸”裸体游街的图片?

你有没有看到那些游街的裸体“法奸”和你的外公老妈很象?

这和人民战争没多大的关系, 不过跟你这汉奸一家,关系很大。

哈哈哈!
回复 | 0
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08-22 03:31:49
凡平你这个傻逼,

你有什么话不敢说,什么案不敢翻的,让我老穆给你说了翻了好不好?

哈哈哈!
回复 | 0
作者:白凡 留言时间:2011-08-22 00:53:43
惊异于万维最近真是妖雾弥漫。这些人真是什么话都敢说,什么案都敢翻。连起码的是非正义都没有了,这样的人还是人吗?实在是令人无语!
回复 | 0
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08-21 23:45:32
高伐林是个变节共党,五毛妓者,以前舔共党屁眼,现在舔西方脚皮,为了向新主人示忠,汉奸言论是少不了的。

否则他那个《新屎纪》又哪里有钱印出来?

哈哈哈!
回复 | 0
作者:zhbambooo 留言时间:2011-08-21 23:27:00
在这种大义、是非的原则下,不得不站出来,表示严重的支持。
回复 | 0
我的名片
芦鹤
注册日期: 2007-12-10
访问总量: 890,357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加拿大的“隐私权”
· “啸马”之后的Kiara
· 如何把梳子卖給和尚 ?
· 批评与仇恨
· 为什么仇恨、鄙视中国人的总是中
· “嘯馬”=“Elwyen”?望網管告知
· “驴邪”关门之后
分类目录
【美国点滴】
· 有关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的一个例
· 关于加州8号提案的一点思考
【小说】
【诗歌】
· 满江红 残春
· 堪怜刀下鬼 掩卷叹牛二
【宗教】
· 写在圣诞∶有这样的说法
· 基督教中的「爱」与「罪」(旧文
【历史】
· “寡人”用“英语”在干什厶?
· 谁在耍猴?
· 老毛是如何把『国民和党徒公然当
【时评】
· 批评与仇恨
· 为什么仇恨、鄙视中国人的总是中
· 寡人“怨”母
· 金正恩会“开战”吗?
· 金正恩会“开战”吗?我的一点看法
· ZT: 薄熙来案与中国的网络政治
· 习夫人受普夫人冷落吗?
· 结语(从转基因主粮问题看胡温10
· 中国转基因安全监管存在重大漏洞
· BT转基因水稻对人体是否有毒及经
【雜談】
· 加拿大的“隐私权”
· “啸马”之后的Kiara
· 如何把梳子卖給和尚 ?
· “嘯馬”=“Elwyen”?望網管告知
· “驴邪”关门之后
· “驴邪”自动关们 算是善终
· 三問萬維博客服務小組
· 马甲凡平:万维乱源
· 聊聊萬維的“騎驢協會”
· Elwyen: 你要宰了誰?
存档目录
2013-05-01 - 2013-05-24
2013-04-02 - 2013-04-29
2013-03-01 - 2013-03-31
2013-02-02 - 2013-02-26
2013-01-02 - 2013-01-28
2012-12-11 - 2012-12-29
2012-10-06 - 2012-10-06
2012-09-01 - 2012-09-29
2012-08-02 - 2012-08-29
2012-07-12 - 2012-07-26
2012-06-09 - 2012-06-15
2012-05-03 - 2012-05-08
2012-04-07 - 2012-04-29
2012-03-06 - 2012-03-31
2012-02-06 - 2012-02-26
2012-01-02 - 2012-01-16
2011-12-04 - 2011-12-30
2011-11-21 - 2011-11-23
2011-09-11 - 2011-09-11
2011-08-07 - 2011-08-31
2011-07-01 - 2011-07-31
2011-06-07 - 2011-06-30
2011-05-01 - 2011-05-16
2011-04-06 - 2011-04-10
2011-03-09 - 2011-03-29
2011-02-13 - 2011-02-19
2011-01-14 - 2011-01-29
2010-12-12 - 2010-12-28
2010-11-27 - 2010-11-28
2010-10-08 - 2010-10-19
2010-08-04 - 2010-08-17
2010-07-01 - 2010-07-30
2010-06-02 - 2010-06-30
2010-05-04 - 2010-05-26
2010-04-02 - 2010-04-17
2010-03-08 - 2010-03-31
2010-02-01 - 2010-02-28
2010-01-14 - 2010-01-24
2009-12-14 - 2009-12-29
2009-11-03 - 2009-11-16
2009-10-09 - 2009-10-24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