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本来就是一场随性的游戏,进入这个游戏就要遵守它的游戏规则;你可以迟到不来,但不可以中途退场;你可以恍然失神,但不可以任性坚持;你可以绝决离去,但不可以念念不舍;我们有时间限定,在游戏结束的时候要记得转身离去,从此行同陌路,再不必有任何回忆。
就象杜拉斯的<情人>和<印度支那>笔下的越南,轮渡、三轮车,法国白人、越南下等人、汗水与精液、占有与遗弃;这个亚热带暖流经过的地方,仿佛天生就让人欲望沉醉,不知其所。而我的越南情人,让那一年整个夏天的多伦多,开始卷入了那样一种迷离而混乱的状态中,持续至今。
我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记忆里身边只有一个总是默不作声坐在墙角喝闷酒的男人,那个戴着老式黑色粗框眼镜被人称作“四眼方”的男人就是我爸。妈妈在我8岁那年离开青岛去温州闯事业,走得义无反顾,甚至没有回头看我一眼。老爸在街道任职,他就是用每个月不足800块的工资把我养大的。记得初中时代老师出了一个主题作文“我可爱的家”;我是这么写的,“我的家一到下雨天就很有趣,家里面到处都是锅碗瓢盆用来接雨水的,大雨过后最忙碌的事情就是把屋子里面的水淘干净;我和爸爸已经很多年没有大声讲话了,因为卧室的墙壁是一块大纸板,事无巨细都会被隔壁收录耳中……”作文发下来,我得了学生时代第一个作文不及格,老师批文是,“文不属实,这不是编电视剧,请考虑后重新写一篇。”
是啊,没人会接受也没人试图去理解在90年代后期身边还会有这样困窘的家庭。
22岁我师范大学毕业了,也有了一个稳定的男友,本想生活就这样平静地走下去,教书结婚生子。可是有一天回家,在家里低矮的堂屋中的椅子上,看到了一个久违的身影;虽然屋内光线很暗,但我仍然觉得心扑扑跳,眼泪忍不住掉下来。那个人是妈妈。
也许是因为妈妈为了补偿我这么多年受的苦和不完整的少年时代,也许是什么事情让她忽然有了感想,她决定送我出国留学。没有太多考虑,妈妈把她公司里的厂房抵押贷款,厚厚一叠钱拍在中介的桌子上,虽然我的条件不是很好,但是金钱的力量大过一切。
2005年2月,我到了多伦多。
妈妈给我出了学费和路费,生活费就只剩下可怜的薄薄一点了。为了养活自己,我只能选择打工。因为我是留学生,那时候的多伦多是不允许留学生打工的,所以我只能打黑工。COFFEE TIME的通宵工、面包厂的包装工、火锅店的服务员还有卡拉OK的侍应生我都做过。后来想想看,也许我走的每一步,都是一环环的圈印,就这样,慢慢把我的人生路与我的越南情人延伸起来,汇成一条。
2006年的7月,暑假。那一年的多伦多雨水特别多,空气里充满了湿润的咸,吸到嘴里,像刚刚喝完一口鲜美的冬瓜连锅汤。我随身带了一本杜拉斯的《情人》和一个厚厚重重的大包,装着我的衣服和七七八八的东西,坐在开往温沙的灰狗上。那是我在本地最大的华人网站上看到的一则招工广告-“农场现金工,7块半一个小时,保证每天工作,无须任何经验。”
从温沙小小的车站下车的时候,我跟一群大爷大妈站在一起,紧紧攥着手里的包等待来接我们去附近小镇农场的人。
雨季前夕的温沙十分凉爽,没有我向往的炎热。坐在车站门口的一家小餐厅里,看着那些个长长的桌子,那些被吊扇旋转出的墙上的忽明忽暗的光影,对于未知的环境和陌生的人群,我有点茫然。如果我知道那个夏天终究会滋生出疯狂欲念和绝望爱情,也许根本就不会赴这个旅程。
一辆黑色的尼桑大旅行车开过来,下来一个黑黑瘦瘦的男人,他手里拿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温沙农场,字歪歪扭扭但是还勉强让人辨认得出。大爷大妈们陆续上车,我是最后一个,迟迟疑疑,最终也坐上了车。一路上,那个男人一直板着脸一丝笑容都无,我只能偷偷看着他的侧面,暗暗打量着他。他的手掌关节很粗大,紧紧扣着方向盘,眼神沉郁而犀利;头发前面染成了金棕色,脸色很暗沉,一言不发。
就这样,我们到了距离温沙大概有40公里的小镇LEMINGTON,在那里我们全部人住在拥挤的宿舍里开始艰苦的农场劳动。
到了农场第5天,傍晚我被告知老板有请。下楼到客厅里,看到一个人背对我而坐,他开口对我说,坐下吧,我问你几个问题。这些话却用的是英文,我抬头,原来老板就是那天去接我们的那个男人。
他叫JASON,出生在越南,7岁的时候乘船到美国,然后从美国到了加拿大。12岁开始在“越南帮”里混,到21岁的时候,多伦多CHINATOWN基本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名字。在他的鼎盛时期,一条街的七家美容和美甲店都是他开的,他还做烟草生意,那一年因为烟草的迅速飞涨他卖掉多年的囤积,从此发迹。
JASON叫我来是看中我的沉默和老实,因为我本身是学Accounting的,夏天雇工多,每一天光算工钱就得几个小时。他想让我帮他做财务工作,算工资、理帐,处理一些简单的出纳工作。
就这样,我与JASON认识了。
跟他熟悉了之后才知道,虽然他年少的时候疯狂不羁过,但现在的他沉默而内敛;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拿着钓鱼杆坐在LEMINGTON最大的湖边钓鱼,一钓就是几个钟头,然后把鱼分给所有的雇工们;平时也喜欢下厨给所有的人做饭,自己却吃得很少。他手下的雇工鼎盛时期有500人,我在那会儿也有150人了。每天清晨5点JASON就起床开车辗转3个雇工的宿舍去接人,然后再一家家农场把工人送过去;因为每家农场每一天需要的人数都不同,所以他要协调清楚,人手不够的时候自己也要亲身上阵。
因为我的身体常年营养不足又拼命打工,在干活的时候受不了强度比较大的工作量,眩晕了很多次。每次都是JASON把我背回来,然后煮鸡汤和海鲜粥给我吃。因为我说想吃越南面包,他从温沙连夜往返多伦多在唐人街给我买了40个正宗的越南面包。看着他拎着两大袋子面包朝我走过来,一夜没睡的眼睛全是红血丝,不知道说什么才好。8月23日我生日那天,他买了二十三朵白色的玫瑰;我打开门的时候,让我忍不住惊呼;原来的破旧家具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白色的公主床、白色的梳妆台、白色的床头柜、白色的大毛熊,白色的绣花棉布床单,一顶白色的帷幔从天花板缓缓垂下,罩在床上。夹在门上的一张小小的卡片,上面只是写着:”FOR MY SNOWWHITE ”。
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人对我这样。从那天起,我的生命中,多了一个大我18岁的越南情人。
《情人》中有一段是写情人的房间的,我熟悉且偏爱,“......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
和JASON在一起幽会的每个房间好像都有百叶窗,夏天的午后,光影映在我的身上,一道道,把我的灵魂也割得支离破碎。我尽量将我所能目睹的百叶窗都记住。它们都是关着的,像法国少女和中国情人的房间那样关着。我想象中的异族之间的爱情在里面发生。就像我和JASON之间,不明就里的爱情。
暑假结束后,我回到多伦多。住在Bridle Town Circle的一间Townhouse的地下室。那一年的雨季分外多,一个月总有几次会有一个矮小黑瘦的身影晃入我的小房间,那是JASON。每次他都带一箱新鲜的番茄或是新鲜的青瓜,是农场的特产。那时候我还没跟国内的男友分手,时常在MSN视频的时候听到窗户上嘀嗒嘀嗒几声轻叩,男友会在那头问,那是什么声音?我说,那是松鼠在搬运松果。
JASON从不要求我和男友分手,相反他还总是提醒我节日该给男友打电话了。而他的雇工越来越多,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满眼的血丝都会让我吓一跳。我举起他的手掌看,却冷不防愣了一下,JASON右手的生命线短得离谱,几乎只是常人的三分之一。JASON说,他的爷爷是在他父亲10岁的时候去世的,他的父亲是在他4岁那年去世的,也许家族招惹过什么受过诅咒吧。我完全不信这种东西,笑着对他说,那么我替你用铁丝把生命线划长一些不就可以啦。他每次也只是无可奈何地看着我笑笑而已。JASON几次看着我的眼睛,想要对我说些什么,几次又都欲言又止;他一贯的阴郁和沉默让我并没有觉察出什么。
在JASON回越南的前一个晚上,半夜下起雨,在阴暗狭小的地下室,他抚摸我。从来没有人这样温暖地抚摸我,从头发到脚趾。他的手指像流水一样,没有声音,也留不下痕迹。我喜欢他的气味,带着青瓜的清凉味道,他肌肤的温度,他的手指。我们拥抱在一起。他整夜拥抱着我。
他就是这样紧紧拥抱着我。他不说话。他似乎竭尽全力。他要给我的,不是他的欲望。他爱我,就像爱着日出时候的大海,爱着我房间外面盛开的白玫瑰,爱着每一个失去而又来临的夜晚。
我看着他沉睡的眼睛,想着18年前,他和我一样的年纪,那时候他在做什么,是否和我一样呢?他的眉毛纠结在一起,中间有一条深深的沟,我抬起手指,轻轻划在上面。听着外面嘀嗒嘀嗒的雨打在玻璃窗上,我想,下午是出了太阳的。那是JASON家乡的热带阳光,阳光下是绿色的阔叶树、黄色的法式建筑、红色的凤凰花、紫色的平陵花和白色的大花,每一种都怒放盛开。那种浓烈辛香,闭上眼睛好像就可以闻得到。
JASON坐早上7点的班机从多伦多飞往河内。从此杳无音讯。
2007年7月4日,美国国庆,我的越南情人就这样消失了。我总是努力不去想他曾经有意无意对我提起的早年混越南帮结下的种种恩怨;他在国内哥哥和姐姐会收到的除了他的汇款还有另外的一些奇怪信件;他的母亲常年居住美国不敢返回越南……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有任何问题,虽然我知道即使今天的越南,社会的动荡和乌糟远非我们这样生活在和平国家的人可以理解的。
我坚持在手机里留着他的电话号码,拿起cell phone,这是第几次拿出来看了,我不记得了。其实它就贴着我的身体呆在那儿,每次掏出来都热热的,带着我的体温;我看着它的屏幕,它的电话簿,我知道,不会有人再打过来用蹩脚的中文低声地叫着“胖妞”;可我还是拿着,一次次的看,我不知道我在等待什么,或是在寻找什么。
在早晨醒来,亲吻枕边爱人的脸。推开窗户,看到树叶上闪烁的阳光。那是属于我的小小愿望,我多么希望有天早上醒来,可以听到有人轻轻叩响我的窗户;可以再次看到闪烁在他唇角的阳光;可以再次握住他温热宽厚的手掌,把脸埋在上面,轻轻呼吸,一下一下……这样想象,到最后这些景象都会成为一种幻觉,以为这些画面是存留在大脑皮层里属于前生的记忆。我想我会用一生还记住这个前生的想念。
2008年2月5日,我TD的账户里忽然多了一笔款项,那笔钱的数目大得让我当时就跑到离我家最近的FAIIREVIEW MALL TD银行去问。TELLER没有透露具体存入账户的名字和相关信息,可是我知道,那是JASON,他在哪里?
走出银行,我没有坐车,而是走路回家。一条街一条街地走。我看着隐藏在僻静街道两旁的那些旧房子。它们有些在天空下高高地突兀着,仿佛粗暴的伤口。有些隐藏在浓密的树荫背后,发出轻轻的呼吸。里面不知道曾经有过多少鲜活的生命,寻求着世间的一席寄存和居留。所有的恐惧和欲望,都被压制住了,发不出声音。然而,我们只是要默默地存活着。
无法更改,无可替代。
后来的日子直到今天,我总是试图让自己的思维麻木,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调到音乐台,让强劲空洞的流行音乐充斥整个房间。看电影也是挑《SUPER BAD》那种没脑子的愚蠢搞笑片子,我开始找各种事情做,填满每个空暇时间。我在试图让自己忘记想念。
这个城市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让人觉得有悲哀的意味。走在Chinatown喧嚣的人群和商铺之中,抬头看着前面大大的招牌上面写着“越南面包”,排山倒海的酸楚和想念忽地涌上心头。世间景象如同幻觉。虽然齿间还留着辛辣清香的越南面包的味道,我却再也找不到那个买面包给我的人了。
无论你在地球的任何角落,我希望你一切都好,生日快乐,我的越南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