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27岁了。 这个年纪的女人往往是以结婚为前提恋爱的。和思祺恋爱了1年之后,我开始想到了结婚。我瞒着思祺,开始悄悄联系地产经纪,也会自己上网去搜索房源,而朋友有房源信息,我也会第一时间打电话去联系。在二十多通电话和几次的单独看房之后,在Woodbine和HWY7一处Detach 引起了我的注意,淡灰色的砖墙和咖啡色的屋顶,因为房主是一对来自希腊的夫妇,房子内部保持得很好,而且装修颇有地中海风味;屋后的Backyard有一棵粗粗的樱桃树,房主介绍说每年樱桃树都会结满树的果子,他们吃不完便会送给附近的邻居。我抬头看着秋天的樱桃树,想象着满树红澄澄小果子灯笼一样挂满的样子,我会和思祺架着梯子一起摘樱桃么?樱桃是思祺最喜欢的一种水果,他一定会非常喜欢吧。我几乎是没有怀疑地对经纪说,我订下这个房子。 满怀希望地拉着思祺去看那个房子的时候,我很兴奋地对他说,我们结婚以后可以把这里改成游乐室;可以把这里改成婴儿房……在我还想继续的时候,思祺的脸色越来越差,他打断了我,一席话让我如坠冰窟。 “结婚?太早了吧,我觉得我们还需要彼此熟悉。”他的反应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我们都奔三了,还早啊。而且我觉得结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有感觉就可以生活在一起啊。等你把什么都考虑得很清楚了,两个人也就结不成了。”这是我的切身感受。 “婚姻不是儿戏,我还是觉得要慎重。”他的严肃,让我多少觉得有些不舒服。 整个晚饭我们基本都是在沉默的氛围里度过的,我总想打破这僵局。“我不会束缚你的,即使结了婚也不会的啊。” “不是你的问题。”他点了根烟,吸了一口,就狠狠的吐出来。烟雾在他的身边萦绕着,有种若即若离的感觉。“我有一个交往了八年的女朋友。” 我的手忽然晃了一下,然后没过大脑的就问了出来:“你结婚了?” 他沉默了很久,空气都好像被冻结住了似的。“没有。” “你为什么跟我在一起?为什么不跟我说你有女朋友?”我下意识的告诉自己要冷静,要表现得不那么那么激动。 我站起来想走,他一把拉住我:“你还会跟我在一起么?”无耻啊,到这个时候还跟我说这样的话。我甩开他,眼泪却滴在手上。 那个夜晚我不知道是怎么度过的,我从没想过跟自己朝夕相处的男人,背后还有另一个女人。一想到他离开我这里,就回到她的身边,我嫉妒得要死。我甚至在想象他们两个亲热时候的样子,那个时候,他会想起我吗?我开始疑神疑鬼,觉得好多好多跟他交往甚密的女人都有问题,然后又使劲甩头,是不是他想离开我,才编出这谎话?是我哪里不够好么? 第二天,电话一直响了一天。我终于接起来,答应他再见一面。 “还有什么想说的么?”这种见面,总让人觉得尴尬。 “我还想跟你在一起。”他回答得很直接。 “那你要跟她分手喽?”我尽量装做很轻松的样子。 “你不了解,我们在一起八年了,很多时候像亲人一样,在我的心里,我们早就已经结婚了。” “你跟我说这些干什么?你想让我怎么样?既然你们那么好,为什么还要找我?”我忽然就打断了他,而且声音高了八度,那时候我正走在正午的YONGE街上,旁边的人都在看我,我想,我一定涨红了脸。 “你们的感觉不一样,我喜欢你。真的。”喜欢,可以这么轻易地说出口么?喜欢,是除了亲情以外需要的情感么?他的喜欢,究竟算什么? “可是我不再喜欢你了,我觉得你很恶心,让我从头到尾的恶心。” 他一把搂住我,那么用力,然后整个人就亲下来。 “给我点时间好么?” 我明知道那是借口,还天真地强迫自己相信。 那之后的日子,对我来说特别难熬。 因为挑明关系了,他不再有所顾忌。他会直接发短信给我:“我晚上11点之前得回家,要不觉得对不起我女朋友。”“我今天不能出来,女朋友身体不舒服。”“我不能给你打电话, 不方便;你跟我短信联系吧。”看着一条条跳跃在Iphone屏幕上的Message,每条短短的Message却好像很长很长,每次看不完的时候我已经泪眼模糊,心如刀割。对不起女朋友?我喃喃自语。那我呢,对得起我么?我抱着对爱情的幻想,陷入了这场僵局,我难道不是无辜的么? 逛街的时候我不再帮他挑衣服,因为挑来挑去,我身上就会浮现出另一个女人的影子。 我开始害怕假日,因为他总以公司有应酬为借口,出来跟我约会。可我的善良竟不争气地屡屡作祟。“既然你总觉得对不起你女朋友,那就回家吧,跟她一起好好过节。”我觉得那个女人比我还可怜,她还蒙在鼓里呢,说不定跟我一样,幻想着婚姻。 我觉得必须要走出来,要先把自己解脱了。于是开始尝试结交新的男朋友,但怎么也不能完全的把他扫地出门。而他,竟也有了抱怨。“其实你比我还劣根,我只有一个,你看看你呢。”我不想只有一个么?我不是贪心的人啊,我多么想好好的给我爱的男人做女朋友啊,谁愿意去委屈自己,做一个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情人呢? 在一个酒醉的凌晨,我漫无目的地在Queen街上溜达,耳边传来了一段悠扬的音乐。“带走开心,却带不走拖手时的体温;微暖质感,留在脸上还未泯。给一分钟我静静回味,将一生一世翻天覆地,明日已被今天处死。泪存在原为反映天理,这一分钟我站在何地,怎麼竟跟你活在一起。缘是镜中花留在镜中死,原谅我不记得忘记。”这是我和思祺都非常喜欢的一首歌,因为思祺与黄耀明的外形非常相似,我因此收藏了全部黄耀明的专辑,这首《身外情》让我们当时都有很惊艳的感觉。 “缘是镜中花留在镜中死,原谅我不记得忘记。” 这个我那么深爱的人,命运却让我不得不忘记。谁能让我原谅,谁又会原谅我呢?我停下来,轻轻哼唱着,整个人忽然就在瞬间崩塌,号啕大哭起来。凌晨的Queen街耀目而明亮,甚至超过白天的忙碌和繁华,我穿着露肩的黑色小礼服,高跟鞋踩得歪歪扭扭,我不理会谁会笑我,大声地哭,撕心裂肺地想要打破夜晚的寂静,想象着哀号之后,天空能一下子变得明亮又晴朗。 我终于离开了,在疯掉之前。换了手机,辞掉工作。手里捏着加西的飞机票,想象着自己没有将来的将来,多伦多,这个城市那么大,我的爱情却无处安放。而下一站,我是否能够找得到我的未来呢? ——纯属虚构,欢迎入戏以及对号入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