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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正法」是以暴制暴? 2011-08-07 14:01:48

武装暴徒当街见人就杀见人就砍,警方见状该如何动作?

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发生这样的事,警方都会把暴徒当场击毙、就地正法;对于持致命武器正在滥杀平民的暴徒,难道不应该是格杀勿论?

在中国新疆喀什发生的事就是这样,击毙暴徒是国家法律使然。某马甲把中国军警的执法行为等同于暴徒屠杀平民的暴力,说成是以暴易暴的政策,真让我毛骨悚然!难道,面对暴徒屠杀平民,军警要围观不成?

更为荒谬的是,这个马甲拿出所谓的人的尊严说事,你要给屠杀民众的暴徒怎样的尊严?纵容暴徒滥杀吗?

中国治疆政策确实有检讨之处,但是对屠杀平民的暴徒绝不能姑息、手软。中国少数民族政策存在问题,会导致一些人对中央政府不满,一些少数民族兄弟对汉族不滿,但这能成为滥杀包括自己民族同胞在内的无辜民众的理由吗?

有些人总是在谈中国的体制问题,总是在谈中国怎样实现现代民主政治的问题;但是有些人实在是不知道,现代民主政治的立法过程虽然是自下而上的,但是法令的权威却是自上而下的。国家整体立法的权威,一定要大于地方局部立法的权威。

目前的中国,国家法令的权威性太薄弱了,这与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素质有关,也与国民整体的法律意识相当淡薄有关。看看民众可以随意的捆绑执法的警察,就可以看出中国社会距离现代民主政治社会有多远,这与中共是否执政已经没有关系了。

目前中国社会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之一,就是执法力度不够;而所谓普世价值的忽悠,更让执法动辄就被斥责为侵犯「人权」,现在又多了一个忽悠,叫做人的「尊严」。试问,如果没有强大的法律系统支撑,没有对犯罪进行强而有力、强而有效的打击,民众的「人权」和「尊严」何以得到保障?任由暴徒屠杀吗?

法制,对中国社会是迫切的;只有严格坚持法制,中国才能成为法治社会,这个法治中当然也包括了民主立法制度,这才可以谈现代民主政治的问题。

什么时候中国民众看到警察,如同美国民众看到警察时有那么一点敬畏之心,中国的公民社会,就快到了。

最后普及点常识,当一个美国警察面对一个嫌犯时,如果在30英尺内这个警察感觉到嫌犯可能对他的生命造成威胁,就可以开枪,并且一枪就要置于嫌犯再也没有反抗能力的地步。这时,这个嫌犯可能是赤手空拳的、也可能是拿个烧火混。不像中国警察,美国警察没有鸣枪警告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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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芦鹤 留言时间:2011-08-13 00:53:37
皇城,

按你的说法,如果没有第3方的独立报道或是没有第2方的报道,对中国所有的报道,你是全部质疑还是部分的质疑?

如果质疑,标准是什么?温州动车出事,第一现场的报道都是中国官方报道,你质疑还是不质疑?

离开双重标准,你等还会思维、还会判断吗?

另外,你的第2方或是第3方,是指境外媒体吗?

我在前面说过,你可以质疑,但最好是举出你说知道的事实真相。你既拿不出事实,又不信官方报道,还要参加评论,并指责别人,是不是有些不讲理?

你的质疑,不是从事实或是逻辑出发,完全是从反中共的立场出发。如果说你等有逻辑,那就是,中共以前掩盖事实真相,现在也一定是掩盖事实真相。在你等看来,中国中共早已经凝固在某个时空点上。天不变,道亦不变,这就是你等对中共的看法。

也难怪你等有如此的意识形态,原来是僵尸般的思维,认定中国中共是恒古不变的。你等怎么就看不到中国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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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皇城根儿 留言时间:2011-08-12 12:15:23
请问作者,中国政府容许第三方的独立报道嘛?不要说第三方,就是第二方也没有。这就是中国今天的现实。

正因为没有第二方和独立第三方的报道,所以才有读者对中国一手遮天的唯一报道的(应当说是“宣传”更贴切)可信度的怀疑。这不需要作者缠不清的“逻辑和类比”概念吧?

作者难道真的不觉得,就中国政府对新疆事件报道的可信度一事,作者连同相当一部分左派的典型立场就是像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对高铁事故的答记者一样----“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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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鹤 留言时间:2011-08-09 23:04:26
谢谢各位,就不一一回应了。

对喀什事件的判断,只要分清一件事就行,这就是军警开枪打死的是杀人暴徒,而不是示威的、上访的、围观的、表达不同政治诉求的民众。所以,不能拿六四、刘晓波等来类比。

喀什事件的问题,就是一个简单的对事实的认定。有人认为媒体对于喀什事件的报道不真实或是对报道不相信,一种负责任的做法是,公布你所知道的真相或是亲历而为找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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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8-09 14:00:37
对不起,白凡兄,上面打字误打了百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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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8-09 13:58:03
百凡兄,当场击毙或者击毙当场,和就地正法,是两个概念吧,呵呵,不敢肯定,网上查一下为妙。

就地正法
正法:执行死刑。在犯罪的当地执行死刑。
http://www.chinabaike.com/article/81/82/107/2007/2007020721400.html

“当场击毙”是公安机关在处理突发事件中为避免进一步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正义之举,而“就地正法”就其本意来看属于抓捕罪犯之后的法律判决和行刑过程,这两者不能混淆。

http://blog.gmw.cn/home-space-uid-105189-do-blog-id-361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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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凡 留言时间:2011-08-09 10:44:34
昨日圣迭戈警方与一失业汉子对峙,不知此人那根神经短路,还是不懂民主法则,或者是找死,伸手去摸口袋,结果警察三枪齐发,击毙当场,不知道算不算“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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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8-09 06:04:49
侃侃博好.

"平凡博,一个制度,一个政策出了问题,这是可以探讨的。而且,出现了“喀什暴力事件”,就更说明一些制度和政策上的问题已经严重到了一定程度。这恐怕至少是你我之间的共识,对吧。"

是的,是我们的共识,或者说也是这里批评谩骂的那篇文章的中心思想。所以那个马甲说了, "写文章本来就是可以批评的。我看那些批评的人,通篇没有看完,完全没有读懂本文的意思,这样的批评当然毫无意义。",他说的这句话我是完全同意的, 这恐怕至少是你我之间的共识,对吧。

"可具体到“喀什暴力事件”,是认为“根本就没有什么暴力事件”呢?还是说“有暴力事件”?"

当然“有暴力事件”,"问题是要问问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暴力。在治理暴力的时候不能滥杀无辜。需要思考暴力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这也是这里批评谩骂的那篇文章的中心思想, 我也是完全同意的, 这恐怕至少也是你我之间的共识,对吧。

那么我们两个马甲之间的问题在哪呢?

当然是你的一句评论"一些人反共竟然反到与恐怖分子站到一起的地步"出现在批评谩骂那篇文章的这篇文章下面,

所以我说, 你的语文水平竟然看到那篇文章的中心思想是:"一些人反共竟然反到与恐怖分子站到一起的地步",如此侃侃,真是悲哀!

我这个马甲这里有什么逻辑推导错误吗? 敬请侃侃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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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zhefriend 留言时间:2011-08-09 01:28:55
blueskycnau,俺怎么没看着谁反对以武力制止暴力的呢?您老是不是看花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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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ueskycnau 留言时间:2011-08-09 00:23:45
我就一直纳闷,就这么个典型的恐怖事件,怎么就又会扯到共党怎么怎么不合法,共党怎么怎么做的不对,还跟艾未未有关。

无辜百信遭砍杀,居然他妈的不能就地击毙砍人的人。那下次我来把你们都砍了。

难道因为共党镇压过64就不能开枪击毙维族暴徒?至于什么民族政策失误那他妈的是另一回事。


憋着一肚子气,我真是想他妈的大骂一声:某些人真是一群狗娘养的。你们真该被维族砍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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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zhefriend 留言时间:2011-08-08 23:39:55
嘿嘿,侃侃兄似乎有点有理说不清的感觉了。哈哈。
实际,侃兄所说的,反共反到与恐怖分子站到一起,这句话没什么错误啊。谁愿意对号入座,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侃兄怎么慌了神儿啦。
当然,俺并不是袒护谁,打击谁。俺是主张共和的。恐怖分子,在极端情况下,不得已,也是可以采用极端手段对付他们的。然而,行为是受意识控制的。我们要与恐怖主义分子讨论的,是他们的意识问题,恐怖行为,我们是坚决反对的。但是,导致恐怖行为的意识,例如民族情绪、平等诉求等,这些,是可以讨论并达到和解共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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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侃侃 留言时间:2011-08-08 17:45:47
平凡博这样说:

"不过,你品出来的结果是: 我这个马甲和那个马甲网友'和恐怖分子站在一起'"

而侃侃这样说过:

“侃侃 留言时间:2011-08-08 07:05:08
... ...

相信平凡博还不至于“与恐怖分子站到一起”,对吧。 ”


至于说道逻辑水平、语文水平,侃侃只有向多维各位学习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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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侃侃 留言时间:2011-08-08 17:37:00
平凡博,一个制度,一个政策出了问题,这是可以探讨的。而且,出现了“喀什暴力事件”,就更说明一些制度和政策上的问题已经严重到了一定程度。这恐怕至少是你我之间的共识,对吧。

可具体到“喀什暴力事件”,是认为“根本就没有什么暴力事件”呢?还是说“有暴力事件”?


***************************

至于你说"问题在于,指责“以暴制暴”就应该具体分析当时的事件是否真的是“以暴制暴”。"

这个问题好回答,你铜墙铁壁,一手遮天,我怎么具体了解分析事件的真相? 只能根据过去发生的历史事件做逻辑推理了吧 ? 至于逻辑推理能力,相信侃侃博和yizhefriend网友也能处在比较一致的水平线上,那么当时的事件是否真的是“以暴制暴”,你就自己品吧。不过,你品出来的结果是: 我这个马甲和那个马甲网友"和恐怖分子站在一起",那我也尊重,我是不会瞎侃你的逻辑推理能力和恐怖分子在一个水平线上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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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zhefriend 留言时间:2011-08-08 11:53:47
要中共依法治国,那这个话题就扯远了。中共执政的法律依据本身就成问题。这个问题,要解释得通,恐怕不能用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体系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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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1-08-08 10:16:00
大家看我说的是否公正:

不论中国还是美国的军警,都有权采取非常措施制止暴力,特别是当军警本身的生命安全处于危险之下。但军警不可滥权,否则会起到不必要的反效果,煽起更多的仇恨,更多的暴力。

博主提倡法制,并站在中国统治阶级的一方指责我们的父老乡亲目无法纪,这和老穆同志主张共党就该按着老百姓的脑袋过日子如出一辙,是彻头彻尾的反华汉奸行为。请你搞搞清楚,正是因为共党本身凌驾于自己制定的法律之上,例如邓小平等几个不在其位谋其政的老人擅自决定镇压六四,又例如以逃税为名抓捕并非公司法人代表的艾未未,中国的法律很显然就是统治阶级压迫百姓的工具,久而久之,就难怪官逼民反。

中国要行法制,就得学习美国,从共党政府守法,依法治国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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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lliaml 留言时间:2011-08-08 09: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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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8-08 09:34:09
侃侃博,

这些简单的道理,中宣部知道,还是坚持五不搞的人知道? 如果你说他们知道,那我们就没有探讨下去的必要和基础了。如果你承认他们不知道,那么我们这些马甲说说这些简单的道理,有什么不妥呢,你就把说说这些简单道理的人定性为"和恐怖分子站在一起",是否有点离谱了呢

至于你说"问题在于,指责“以暴制暴”就应该具体分析当时的事件是否真的是“以暴制暴”。"

这个问题好回答,你铜墙铁壁,一手遮天,我怎么具体了解分析事件的真相? 只能根据过去发生的历史事件做逻辑推理了吧 ? 至于逻辑推理能力,相信侃侃博和yizhefriend网友也能处在比较一致的水平线上,那么当时的事件是否真的是“以暴制暴”,你就自己品吧。不过,你品出来的结果是: 我这个马甲和那个马甲网友"和恐怖分子站在一起",那我也尊重,我是不会瞎侃你的逻辑推理能力和恐怖分子在一个水平线上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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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1-08-08 09:02:10
其实这里有人对这个事件的评论纯粹是spin的概念,而不是为了说明问题,比如这里跟贴提到的“是像兰冠云所说,是逮捕‘暴徒’后,不经审判,就地击毙,”
这个说法是兰冠云自己的东西,是他自己的说法,我是没见到其他地方说这是事实。

而spin不过就是为了一个事先定义的观点,并不在乎事实是什么,所以才会出现德孤的那类明显是违反common sense性质的东西。

比如为什么兰冠云不去质疑首先使用“就地正法”这个词来形容所发生的事件的人是有可能用词不当,甚至是故意误导呢?
从common sense的角度来讲,人们对这类事件都会用制暴来理解,而他却会去从字面上去解释,而并不在乎事实是什么。
那么万维首页文章就是“证据”?
这是什么思维方式?只能说是已经既定了一个论点,不过就是到处找可以使用的“任意”证据罢了。
难道德孤的那篇东西不是这个性质?当一个spin超出了common sense的程度,也就失去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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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nhan 留言时间:2011-08-08 08:45:29
新疆―就地正法?是谁最先用的这个词?当时是什么情况?
本拉登的情况肯定是就地正法,应该没有疑问,不论你是拥美反美,拥共反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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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侃侃 留言时间:2011-08-08 08:42:33
平凡博好:

“现在中国国内,包括新疆的暴力事件有一定的制度基础和文化基础。要根除这样的暴力文化,需要制度更新,需要文化更新。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

这些简单的道理是仅仅你老兄知道,或者仅仅芦鹤博指称的马甲知道,又或者仅仅极右派知道,再或者仅仅右派知道?中间派,左派,或被称之为“五毛”的人都不知道?

侃侃和yizhefriend也可算是“老朋友”。他的观点和侃侃一致的地方多,而不一致的地方少。

如果是分析一件事情的“基础”,这没有任何问题。而问题在于,指责“以暴制暴”就应该具体分析当时的事件是否真的是“以暴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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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皇城根儿 留言时间:2011-08-08 07:38:05
中宣部说“新疆狂徒无辜杀人”,万维的中宣部跟班就开始“血口喷人”。而且比中宣部还跳脚。

“新疆狂徒无辜杀人” == “左派狂徒无辜血口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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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8-08 07:33:52
侃侃博好。

你说"一些人反共竟然反到与恐怖分子站到一起的地步",不是根据芦博这篇文章而来吧? 否则你没有通读芦博批评的所谓某马甲的那篇原文,就附和芦博侃侃而谈,那就不是语文的悲哀而是瞎侃了。

这里yizhefriend网友读那篇原文后的评论供你参考,我是基本赞同的。我当然痛恨伤害平民的恐怖分子,可是那篇原文讨论的,或者说那篇原文的中心思想是:

"现在中国国内,包括新疆的暴力事件有一定的制度基础和文化基础。要根除这样的暴力文化,需要制度更新,需要文化更新。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
http://blog.creaders.net/haikuotiankong/user_blog_diary.php?did=9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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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侃侃 留言时间:2011-08-08 07:05:08
凡平 留言时间:2011-08-08 03:10:04
to侃侃

你的语文水平竟然看到那篇文章的中心思想是:"一些人反共竟然反到与恐怖分子站到一起的地步",如此侃侃,真是悲哀!
---------------------------------------------------

平凡博,你说的“那篇文章”是哪一篇?

相信平凡博还不至于“与恐怖分子站到一起”,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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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zhefriend 留言时间:2011-08-08 06:58:40
俺到不认为德孤是支持新疆暴力事件,而是在分析暴力发生的原因。中国共产党的一系列民族、宗教、甚至宣传等政策作法,都有问题。发生暴力事件,一昧地指责‘暴徒’,而不检讨自己;检讨自己就是支持暴徒,那也是偏激的表现。如何与疆独、藏独、台独等闹独立的人士实现共和,是摆在面前的实际问题。对他们的极端行为,采取不得已的办法,那不是解决根本问题用的。与这些人和解,才是最终的结局。中共如果不显示和解的意愿,那怎么能杜绝暴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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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8-08 06:15:08
to老穆

我和你老母的肛穆有些渊源,你小子这次猜得有点准头,表扬一下,呵呵。

可能是在把“大规模杀伤武器”的那个“公信力的消息来源当作真理捧着”。

居然还有脸说“公信力”? 这民主人屎们“尊颜”上的肛目,是很有公信力的。

你用中宣部的指令当公信力,把“大规模杀伤武器”的消息来源当屎吃,是你自己没有粪便能力,拿你老母的肛穆当尊颜,还有什么好不说的,呵呵。

“大规模杀伤武器”的消息来源你当真理呀,各种消息不经过你肛穆脑子就说消息来源普遍有问题,这里的媒体听中宣部的统一口径呐? 回去再汇报一下网评培训的漏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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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1-08-08 04:55:15
这网上敢于支持新疆狂徒无辜杀人的,就是德孤和根儿这位跟班,还没有见到第三者加盟。而德孤的理论完全可用于本-拉登和基地组织对911事件正当性的解释。

为反华不择手段,不顾逻辑,不计成本,这就是当今民教死顽分子的策略。不过这也让人们看清它们和恐怖主义是一丘之貉,只不过缺少新疆暴徒的胆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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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08-08 04:29:16
凡平老兄,

我知道你对皇根老兄的“肛举目张”有些渊源。你们民主人屎们的双重标准,是不需要准头的。

不过对于皇根老兄所说的“公信力消息来源”, 还是想听听你的意见。

皇根老兄说:

“把一个失去公信力的消息来源当作真理捧着,当做事实说事儿,这不是立场问题又是什么? ”

可能是在把“大规模杀伤武器”的那个“公信力的消息来源当作真理捧着”。

居然还有脸说“公信力”? 这民主人屎们“尊颜”上的肛目,是很有公信力的。

凡平老兄以为如何?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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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8-08 03:23:20
to老穆

看你恨不得拿枪杀几个人,我看还是算了吧,你拿笔杆子放屁拉屎乱喷,毫无准星章法,想弃笔拿枪杆子就地正法,还不如先回去拿你老母的肛穆练准头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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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08-08 03:10:04
to侃侃

你的语文水平竟然看到那篇文章的中心思想是:"一些人反共竟然反到与恐怖分子站到一起的地步",如此侃侃,真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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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zhefriend 留言时间:2011-08-07 23:56:02
噢,老-穆说的马甲,是从这儿来的,哈哈,俺还奇怪,芦鹤没在德孤那里发言,怎么有人解释‘就地正法’的意思与芦鹤理解的区别呢。
如果俺也是个马甲,那俺要解释一下。
这里,如果‘就地正法’,是像兰冠云所说,是逮捕‘暴徒’后,不经审判,就地击毙,那俺是的确不赞成的。
如果是像芦鹤所说,是在制止暴力的过程中,不得已而为之,俺赞成为之,但还是不赞成用‘就地正法’一词。
因为,俺始终认为,新疆的问题是民族问题,这些所谓的‘暴徒’,非一般性流氓地痞之类的‘暴徒’,他们也有理想有抱负,为民族利益抛头颅散热血。最重要的,他们也是我们的手足同胞。尽管,由于理念等各种原因,他们使用了极端手段,我们不得已,为保卫我们自己的生命,我们也采用了极端手段,但,使用这种手段绝非是我们的本意,绝非是我们的正义,而是不得已而对我们的同胞用之。我们为失去同胞而哭泣,我们为他们的极端而惋惜,尽管,我们也因此失去了自己的战士同仁,我们为他们一样感到惋惜痛心。我们绝非因我们手持国家利器就因法正法。对于同胞,我们仅是自卫,因此而导致的同胞遇难,我们泣之,惜之。我们希望,有一天,手足同胞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共讨兴国之策,和平共处,建设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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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08-07 23:33:02
皇根老兄说:

“把一个失去公信力的消息来源当作真理捧着,当做事实说事儿,这不是立场问题又是什么? ”


可能是在把“大规模杀伤武器”的那个“公信力的消息来源当作真理捧着”。

民主人屎,还有脸说“公信力”??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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