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紐約大學有意邀請陳光誠做訪問學者,那麼,陳赴美就是J簽證了。 “美國政府規定,凡持 J-1 簽證來美的人員,在美停留期滿後必須返回原所在國居住兩年。由於某些原因在美停留期限需超過簽證規定時間的人員,應向美國政府提出免除返回原所在國居住兩年限制的豁免申請,但首先須得到原所在國政府的批准。” 顯然,到時陳光誠又會被中、美兩國把玩。 如果美國政府真心讓陳光誠赴美,就給個去看病的B1簽證,這就靈活多了。當然,陳可以申請政治庇護,這是赴美後的最差選擇。 同意一些網友的意見,陳光誠還是留在中國較好。時常去美駐中國大使館串串門,促進促進中美之間的“民間交流”,名正言順,也算是和“黨中央保持一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