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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能否通过“枪控”法案? 2013-02-20 22:22:47

从去年的康州枪击事件到现在,重燃的美国社会对于“控”枪的激烈讨论一直在持续。值得关注的是,自去年康州枪击案发生后,奥巴马总统多次在各种场合表示推动“控枪“法案的决心。他在2月12日发表国情咨文时强调,我知道,这个国家已经不是第一次讨论如何减少枪支暴力;但是,这一次是不同的。

 

奥巴马说的没错,这次推动“控枪”法案的讨论确实与以往不同。一个两党联立提出的枪支管理法案2月初在众议院公布,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表明了民主党和共和党在控制枪支方面还是有共识的基础。当然,最近提出的与控枪有关的法案不只这一个,像来自加州的民主党联邦参议员Dianne Feinstein就提出了一项禁止“157特殊武器和弹药杂志“的提案。在联邦参、众两院中,支持奥巴马总统建立“控枪”法律的议员为数不少,美国社会呼吁立法控枪的声势更是空前强大。在1月份,奥巴马已经签署了23项与控制枪支暴力有关的行政命令。国会通过“枪控”法案的前景似乎不错。

 

众所周知,有关美国民众持枪的持枪的权利,源于权利法案的第2条也就是宪法第二修正案。在对于第二修正案在理解上应该注意的是,并不是说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第二修正案就是明确宪法对于人民持枪权利的保护,或者说是确认了持枪这种天赋人权的事实。因为这个修正案,平民可以在任何时候都拥有枪支。

 

事实上,在2008年以前,联邦司法从未对第二修正案进行过解释。直到2008年9月,联邦最高法院针对哥伦比亚特区32年对手枪禁令的争议进行裁决:普通美国人有权拥有枪支自卫和打猎。这是美国历史上首次做出的针对枪支权利的主要宣言。自卫和打猎,就是持枪的权利范围。宪法第二修正案的精神得以维护。彻底改变美国法律对于枪械管理规定的,是2010年6月28日联邦最高法院针对芝加哥一位多次购枪遭拒而提其诉讼的裁决。裁决书中说,第二修正案中有关公民享有持枪自由的条款,同样适用于各州和地方法律。这就让在此之前的各个州及地方政府无论有怎样的枪支管理规定,都要置于可以成为人人皆可有枪的联邦法之下了。

 

根据主流媒体的报导,目前控枪案的版本,不过是对构枪者的背景进行严格的调查、禁止攻击性的军用武器和大容量弹夹以及加大对走私枪支犯罪的惩罚力度。即便是如此,如果考虑到上述的背景,特别是有联邦判例在先,控枪案通过的前景似乎不那么乐观。拥有枪支是似乎是一种天赋人权;但因此造成的枪支泛滥却严重地伤害美国社会的安全;控制对于枪支的拥有显然会降低枪击案的发生,但却有违宪之嫌。那么所谓的控枪案,大概就是在这样两难的情况下做出的一种平衡性的选择。

 

除了宪法第二修正案的这道坎外,还应该看到,枪支管制这一公共政策涉及到政治利益集团的利益,民主党挑战全美步枪协会(NAR)惨遭失利的历史教训令人印象深刻。做为支持共和党的一个最大财团之一,NAR反对控枪立法的态度是鲜明的。 NAR会长David K??eene在丹佛接受美联社采访时曾表示,他确信国会不会通过禁止攻击性武器和大容量武器弹药杂志的立法。一个更为现实的问题是,部份联邦参议员在明年将面临竞选连任,这将影响对控枪案的态度,并会成为影响控枪案的变数。事实上,在奥巴马第一个任期内一直试图避免对就枪支问题展开全国性的讨论,可见枪控的政治阻力巨大。

 

在观察控枪案前景的时候,我们也要注意到反对控枪案民众的一些认知。比如,"枪不会杀人,是疯狂的人在杀人。如果他们真的要杀什么人,他们会找到一切可能的途径去这么做"。反对控枪案民众的一些想法和认识,不无道理。从维吉尼亚工学院枪杀案到康州枪杀案,一些持枪行凶者大都患有心理或是精神方面的疾病是一个事实。

 

如果探究反对控枪案民众心理的深层次原因,恐怕就要是从美国的历史和文化上找原因了。第二修正案的由来,是美国历史的一部分,这无需赘述但需要指出的是,正是当时的历史背景,也形成了第二修正案的局限性由于历史背景,美国形成了围绕枪支的文化,这正如一些博友描述的那样:美国人对枪很熟悉商店卖枪影视及传媒中都在渲染以枪制暴、以枪制枪似乎成为青少年的观念和行为而由此造成很多枪击事件是青少年所为,等等。美国枪文化是考虑枪控案前景时必须要正视的问题。

 

一方面是宪法、利益和文化,成为了枪控法案通过的羁绊;另一方面是移民法改革和枪控法案的结果,将决定奥巴马在第2个任期的历史定位,这枪控法案能否在国会获得通过成为一场政治大戏。如果枪控法案获得通过,或可写下美国历史。

 

(备注:此文原本是作为对椰子博“ 与学生讨论枪支控制的问题” 的跟帖)

   

   
浏览(1203) (0) 评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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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椰子 留言时间:2013-02-23 10:58:42
芦鹤博,
您好!

谢谢你的这篇文章,平和、理性、冷静,枪支控制有来自宪法的迷糊地段(你指出得非常清楚),有NRA这个利益集团的巨大的反对控枪的作用力,因为他们从中得利,有美国人血液中流淌的枪支情结,有禁酒变成反效果从而让人们怀疑禁止枪支也只会适得其反的心理。

我想,美国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对政府任何会影响到自身利益、兴趣的法规都会暴跳如雷的,控制枪支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他们会想,我喜欢打猎这是比天还大的兴趣怎么能剥夺我这个权利呢?我想拥有一支流行款式的冲锋枪让好朋友或我邻居羡慕我到要死你怎么能阻止我这个爱好呢?那些疯子你怎么也管不了他们......是非纠缠在一起,令人难以理清头绪。他们不能相信政府也会做为全民安全而不得不做的事,而普通公民都将从中受益。总之,这是一个国民性格的问题,如随笔归来指出,要改变观念才可能通过法律有所改变。可是,改变观念,这是一个多末难的事情,就说改变中国人的“学而优则仕“,很多中国人脑子里的人的价值在于她/他的官做到哪个级别,你要改变他们是说说就能做到的事情吗?因为事实是,中国人确实是因为官员级别而被区别对待的。就是中国文化,而美国文化的标志之一其实就是枪。就是殖民者拿着枪去获得对这块土地的统治权的过程,印第安人、黑奴,就是被枪杀害;枪,解决了多么大的问题啊,枪杆子里出政权啊,那是建国初期了,所以拥有枪的那个主流群体有这份精神遗产流传至今;加上现在美国社会里的枪支暴力这么多,人们无法不认为只有靠自己也有枪才能保护自己。

在这场和学生的沟通中,我看到学生中也是两种观点,对于我而言这是一个了解美国国民性格的机会。了解了过后又如何呢?只能说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性格,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癌症issue,我想知道少数族裔能在这事上有发言的地方和投票的地方吗?其实枪与白人文化是紧密相连的,这是一个不太被讨论到的地方。我只是渐渐感觉到这其中的关联,因为万维上不是有人在评论中说,你不敢有枪就是孬种,你不是美国人。其实他们说的“美国人”我敢打包票,就是“白人”。有些华人美国人似乎很有自信地为反对控制枪支而辩护、与NRA保持高度一致,我觉得还是一种“fit in”心理。不是说这有什么不对,只是说这是一种心理。移民人内部的不同大概于此,有人急着fit in,有人希望用自己文化的东西来贡献美国这个国家的文化。这是两种人生道路的不同。

很感谢你的文章,看到最后一句话的说明才知道你的文章是对我的那篇文章的一个这么认真的回应。很感动!你写这样的文章也让我有话想说,不吐不快,让我可以把一些观察或想法说说。又臭又长,还请包涵。

祝元宵节快乐!

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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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本执着 留言时间:2013-02-22 08:03:45
swcs:
你的结论得出的太草率了。
罪犯不会遵守法律的,禁枪只能禁守法公民手里的枪。黑市走私会很猖獗,就像毒品。
减少枪击案并不等于减少犯罪率。犯罪还包括谋杀,袭击,抢劫和强奸等。澳大利亚和英国都实行过禁枪,结果犯罪率都得到了大幅的提高。
相信这不是你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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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wcs 留言时间:2013-02-22 07:13:17
黑帮手里的枪用于黑帮犯罪如抢劫等。黑帮很少到公共场合激情犯罪,总是目的性很强。禁枪当然包括这类。

禁正常百姓的枪主要目的是可以杜绝正常人激情犯罪以及家里的孩子用枪犯罪。现在美国每年的枪机案很多属于这类。正常百姓和他们的孩子如果没有随手可得到的枪,其危害规模就会小很多。

总之,禁枪是有益社会的。
回复 | 0
作者:你行你素 留言时间:2013-02-22 05:05:55
把半自动的AR或AK改装成自动枪有两个障碍:1)是联邦重罪,2)是技术上的要求高,枪栓控制组合不同,击锤控制组合不同,AK的机匣需要车出新孔。案件统计上讲,我没听说过全自动枪涉及什么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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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sm0 留言时间:2013-02-21 21:19:47
给你一个常识:黑帮手里的枪,能禁止么?那么,警枪只能是禁止普通百姓手里自卫的枪。
结果会怎么样,还需要问自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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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随笔归来 留言时间:2013-02-21 07:26:20
目前欧巴马的策略是恢复2004作废的“进攻性武器禁令”,这是克林顿1994年提议,国会通过的10年枪控法案,主要是针对自动和半自动步枪的禁令,如美国军用自动步枪M16的变种AR15,苏制自动步枪AK-47和其他共150种步枪。这类武器都是可连发或者可以轻易转换成连发的步枪,但不包括手枪。 美国天主教会势力支持奥巴马的这些努力,但步枪协会(随便说一下,是NRA-不是NAR)打算发动民间拥枪者的抵制。
这项法案在国会通过的前景不是很明朗。奥巴马的政治资本有限,他不太敢孤注一掷,置其他更迫切的法案,如移民改革于不顾,在控枪问题上得罪来自中西部,特别是南部的保守共和和民主议员。
奥巴马同时打算颁布行政命令,加强对购枪者的背景审查, 限制弹药供应数量,举报非法销售等等。这些行政令不需国会批准,但作用也小得多,只是属于安抚控枪的一派。
有一些州,主要是蓝色州-(民主党控制)已经开始通过立法严格控制枪支,比如纽约州长库莫刚刚签署的控枪法,就是在康州小学屠杀案过后出台的最严厉的州一级的控枪法,防止神经病人获得枪支,限制弹药供应数量,统一枪支许可证发放规定,等等。但效用有多大,天晓得。很可能和20年代的禁酒法一样,只能促进枪械的黑市发展。
有关控枪的争执会比堕胎的争执要大的多,也难得多。枪支是美国文化传统的一个重要部分。只有在观念上改变美国人对于枪支的看法才能在法律上通过真正有效的控枪法案。
本人在伊州南部住过,对于美国小城镇的文化有着贴身的体会,枪文化深深地印在美国人的脑海里,流淌在他们的血液中。我们伊州还属于民主党的蓝色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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