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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绍伟:与秦晖在美国辩论中国的前途 2012-05-18 16:04:48

方绍伟:与秦晖在美国辩论中国的前途

----“中国模式与中国未来”国际研讨会侧记

 

 

2012413日至15 日,20来名中外学者和企业家,参加了在美国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市马凯大学举行的“中国模式与中国未来”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期间,我与清华大学的秦晖教授在“制度文化”与“中国未来”等方面发生多次争论。本文将从我个人的角度介绍其中的一些主要观点和细节,也涉及秦晖教授之外的其他老师的看法,另附带一些会后的个人感想。在会议之外的其他场合里,我与秦晖教授有许多愉快和友好的交流,希望这个辩论将能继续下去。显然,只有把现在的对话记录下来,深入一步的对话和研究才有一个基础。

 

1,“制度文化组合决定论”与“情感反应差别论”

 

    第一天上午,会议讨论了中国城市化与乡村民主等专题,下午进入自由讨论。会议采纳了主持人罗小朋先生的提议:第一个议题是“制度与文化”,第二个议题是“中国模式的成因”。

秦晖教授首先发言,他认为“制度与文化”问题的关键在于清理“文化独特性”的偏向,所谓的“中国国民性”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文化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价值偏好问题,“文化决定论”是占不住脚的。他还指出,许多人认为中国人自治能力差,成龙先生甚至认为中国人需要管,而实际上问题在于制度环境。南洋一带就有很多华人社区,他们的自治能力可以证明中国人的自治能力最强,至少不比别的民族差,而且这种自治能力也与传说中的“宗族势力”无关。

       我接着发言,以腐败为例介绍了自己的“制度文化组合论”。关于腐败的原因,存在着民主决定论、法治决定论、文化决定论等三种观点,但民主决定论被印尼、菲律宾、墨西哥和海地等高腐败的反例所证伪,法治决定论被比中国更腐败的印度所证伪,而文化决定论则被同是中国文化的港台新加坡所证伪,南北朝鲜的例子也同样反驳了文化决定论。所以,实际起作用的其实既不是制度也不是文化,而是制度与文化的某种独特组合。坏的文化能使好制度腐烂,但好的制度也可以催生好的文化。关键在于,一个社会中的权力主体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分配优势”,他们关心的不是好的制度文化组合,好的制度文化组合只有碰巧有利于权力主体的“分配优势”时才能出现。

       据此,我直接质疑了秦晖先生关于“中国人的自治能力强”的观点,我认为不是中国人的自治能力强,而是当存在某种“单一权威”时才有“中国人的自治能力强”,不能因为否定“文化决定论”就否定存在于中国人身上的“单一权威信仰”。“海外民运人士”应该比别的中国人更懂民主,但由于“单一权威”缺失,其结果令人不齿。罗小朋先生插话说,中国人的“大一统观念”确实是一种文化存在。蒋狄青先生也认为,中国人的自组织能力在“熟人社会”和“生人社会”中是不一样的。

       秦晖先生回应说,所谓的“单一权威”其实是不需要的,南洋的那些自治社会根本不存在什么单一的独裁者,也没有什么“宗族势力”,依靠的仅仅是普通的“议事会制度”。“海外民运”是“政治侨民”的普遍问题,各国的“政治侨民”都内斗,中国人并没有例外。接着,秦晖先生问我:“你说南北朝鲜哪个更腐败”。我说:“按照西方‘廉洁指数’的标准,当然是北朝鲜更腐败”。秦晖说:“好了,按照北朝鲜更腐败的标准,其实中国肯定比印度更腐败,而不是你说的印度更腐败。美国人也说美国腐败,但那是不同于特权的腐败,各种腐败是没法比的”。

       其实印度比中国更腐败不是我说的,是信奉西方价值的“透明国际”的“廉洁指数”说的。秦晖先生的回应把文化与腐败两个问题穿插起来,构成了对我的双重质疑。于是我回答说:“议事会制度”也可以看成一种“单一权威”,如果不存在这种权威,“中国人的自治能力强”还是无从谈起。秦晖先生当即反驳:如果这么说,那美国的情况也是“议事会制度”,也是“单一权威”,这里哪有什么文化不同的问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刘海波先生也提出:从文化到制度选择之间其实是很遥远的,文化很难决定制度选择。

       针对这两个观点,我回应道:同样是“单一权威”,各国之间的文化特征还是不一样的。我认为秦晖所说的价值偏好不是文化的要点,行为规则才是文化的要点。文化特征的关键之处,是体现在行为规则中的“情感反应速度和程度”。在失去“单一权威”、挑战“单一权威”或关注“单一权威”时,中国人的“第一反应”和“焦虑感”与美国人是不同的,这也是那么多的中国人对“薄熙来事件”那么来劲的原因。在美国的一些中餐馆用现金而不用信用卡就可以不交消费税,在美国的一些中国医生为拉中国人的生意可以把帐全算到保险公司头上,这些生活中的小事,都能清楚地表明中国人“行为规则和情感反应”的文化特色。

       文化特征不可能完全决定制度选择,文化决定论有问题,所以我提出“制度文化组合决定论”。但在“制度确立”之外还存在一个人们经常忽视的“制度运行”问题,文化特征的不同正是通过“制度运行”体现出来的。例如,晚清中国海关“常关”之外的“洋关”,一直被称为“大清帝国唯一没有贪污腐败的衙门”,因为它在英国人赫德的控制之下。但是,即便“常关”的制度与“洋关”一模一样,中英不同的“制度运行”还是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海外民运”除了有“政治侨民”的普遍问题外,“行为规则和情感反应”的文化差别确实导致其“制度运行”更具“中国特色”,这里存在意识之外的潜意识问题。另外,夏威夷大学的周晓教授认为,目前分散的地下宗教使中国出现了“小型的公民社会”;我认为“小型公民社会”其实不存在,存在的是强化了“小圈子文化”的宗教活动,体现中国式“差序格局”的“小圈子文化”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小型公民社会”。

       关于“各种腐败没法比”的问题,我认为秦晖是在挑战一般的定义和“透明国际”的标准。秦晖回答说:还是存在某种客观的指标,可以表明美国确实更廉洁。我说:你一方面认为腐败没法比”,另一方面又认为“美国更廉洁”,这不是已经在暗中比较了吗?这是不是自相矛盾?秦晖坚持说:“没有矛盾”。我说:这里有两套标准,按照“透明国际”的标准印度比中国腐败,而按照你的标准则相反,你认为不矛盾是因为你要别人接受你的标准。事后我觉得,秦晖的腐败标准只考虑民主制度,只考虑“制度确立”而不考虑“制度运行”,所以他对“制度运行”的文化特征和“情感反应差别”都忽略不计。但“情感反应差别论”却是理解文化或行为规则差别的要害。当人们说“中国是不同的”时,这个不同包含着制度与文化的不同,而其中文化的不同就是行为规则及其中的“情感反应差别”。“我们国家是不同的”一语固然不该用来抵制变革,但也不能因此否认差别的存在。否则,世界早就大同了。

 

2,“制度发展论”与“虚幻的乐观”

 

       会议转到第二个议题“中国模式的成因”。秦晖先生认为有两个因素很重要,一是从文革到改革的生产力解放,二是1990年代以后的全球化浪潮。在这个问题上,我介绍了自己的“制度发展论”,认为经济发展涉及相对投入变动、相对优势变动、相对制度变动三个层次,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太强调相对投入,而一般的政治经济分析太强调相对优势,其实更关键的是政府主导的相对制度变动。

       人类的行为有生产、分配、破坏三种,这就是“蛋糕论”所讲的做蛋糕、分蛋糕、毁蛋糕。所谓的“相对制度变动”涉及的就是鼓励生产性努力的制度,限制分配性努力的制度,控制破坏性努力的制度。生产制度的变动是通过市场化、私营化和增量改革去解决效率和激励问题。文革是制度导向的破坏,改革是制度导向的生产,权力主体的分配优势也得到制度鼓励,所以有腐败与发展齐飞的局面。在反腐和发展的问题上,权力主体关心的都是自己的“分配优势”而不是好的“制度文化组合”。但是,不能用全球化去解释中国的发展,如果没有“政府主导的相对制度变动”,全球化对许多国家来说可以只是一个与己无关的外部事件。

       应该补充的是,中国的“政府主导的相对制度变动”却不是西方意义上的“法治化市场制度”,法治或正式的司法秩序并没有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中国的“低法治高发展”之所以可能,根本的原因在于中西方社会有完全不同的“文化规则”和“文化规则观”。作为一种“正式的规则秩序”,法治同任何其他规则秩序一样,提供给社会的是增加可预测性,消减不确定性,提高运行效率,降低交易费用等等功能。中西方文化之所以有差别,原因不仅在于各自对待规则的不同态度,还在于消减不确定性的不同方法。西方的经济发展靠法治、靠“正式规则”或“显规则”,中国的经济发展除了靠“显规则”之外,同时还靠“潜规则”、“硬规则”以及“软规则”。

    “显规则”是由“国家法律”和“法庭权威”所确立的“正式规则”。“潜规则”则来自“按关系、按情况”修改和运用规则的文化心理,是违反或接近违反“显规则”和其他规则的“非正式规则”,即吴思在《潜规则》里所说的获得广泛认可的“合法伤害权”或“隐蔽的秩序”在“又厚又黑”的潜规则”世界里,“显规则”只是“纸上谈兵”。“硬规则”也是中国的特色,它是指在法律和法庭之外起作用的行政权力规则。中国强大的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使得“司法独立”和“法庭权威”完全处于软弱和次要地位(“法制”而非“法治”)。由于“显规则”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中国人相互之间的信任就要靠“硬规则”来维系,在“硬规则”不能涉足的领域,亲友关系和帮派关系就通过某种“软规则”来解决信用和奖惩问题。中国的“托人”、“找门路”、“介绍关系”等等,从触犯法律的角度来说是潜规则”,从信用和互惠的角度来说则是“软规则”(如非正式的民间融资);潜规则”解决路径问题,“软规则”解决奖惩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显规则”和“硬规则”是“公了”,“软规则”是“私了”。“软规则”就“软刀子”,在“圈子里”信誉坏了,以后的日子就“不好混”,更别提还有“黑社会”的威胁了。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显规则”的立法和司法确实发展迅速,表面上好像“法治”水平大有提高,可问题是,法治并不是制度的建立,而是制度的运行;法治不是制定规则,而是落实规则,是“对规则的敬畏”。同样是产权和契约权的落实,西方靠的是一视同仁的“非人格化”的“显规则”,而中国则主要靠特殊关系下“人格化”的“硬规则”和“软规则”。中国经济的发展为什么主要是“地方经济”和“侨乡经济”的发展,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圈内关系和侨属关系在切实地解决“可预测性、确定性、效率和费用问题”。之所以过去的计划经济是“行政性计划经济”,现在的市场经济是“行政性市场经济”,原因就在于经济的运作方式变了,但行政性的“硬规则”没变。“法律本身并不能创造秩序,而是秩序创造法律”。

    “法治发展论”关于“产权-契约权保护”以发展经济的观点还是对的,问题出在产权-契约权保护”可以有不同的方式,西方人太注重“正式制度”的作用了。西方人认准了“人性无差异”、认准了“普世价值”,结果就不去看潜规则”、“硬规则”和“软规则”对经济发展的实际动力作用。说到底,西方人在实际上不区别制度和制度运行,不关注具体文化的具体操作,不了解产权-契约权保护”在中国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政治文化问题。中国的秘密在于“混乱中的秩序”。所以,西方人关于中国的以下四个判断都是错的: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制度是其发展的阻碍;将一个中央计划经济转变成市场经济需要震荡式、全方位的改革;国家主导经济发展很危险;为推动发展必须建立保护产权等正式制度。

       罗小朋先生从“大一统观念”角度,认为文革时期存在一种“计划政治”和“计划经济”,改革时期存在的是一种“计划市场”,“计划政治”也在以不同的方式继续着,中国发展的进程可以从“租金的转移和交易”的角度去理解。会议接着讨论了其他一些细节(限于篇幅和本人的偏见,本文省略了其他内容,其他与会者可能也会有自己的“侧记”)

关于户籍问题,城市户口涉及社保福利,农村户口涉及土地承包,秦晖先生认为,这两者其实都不是要害,户籍问题的要害是政府能够享有“对外地人的驱赶权”。关于福利问题,秦晖先生讲了他的家乡广西南宁一位老工人分着福利房的故事。秦晖曾问这位老工人,说分着这么大的房子现在是不是很满意,老工人出乎意料地说,房是欠他的,早该给了。秦晖因此说他对中国乐观起来,未来有希望,因为普通人有了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懂得争福利。会议第三天秦晖还补充说,抗税也是好事,中国搞宪政是不着边际的事,但从财政问题入手就不同,民主是少交税和多要福利搞出来的,政府有钱时决不会公开财政,少交税和多要福利让政府没钱了,到时政府自然会公开财政,以表明不能再少交税和多要福利了,如此,代表权问题就能因“无代表不交税”而解决。

       秦晖先生的规范思路显然既独到、又精彩,但我质疑说:老工人的反应也许是给了你一种“虚幻的希望”,因为你其实不知道他表达的,到底是一种争取权利的现代公民意识,还是一种忌恨别人整天中饱私囊的传统妒忌心理。后来,我与罗小朋先生在私下讨论时说,阿拉伯之春时网上号召集会,不少人去了,结果到了集会处中国人都在人看人,你能说秦晖的乐观不是一种“虚幻的乐观”吗?争利和抗税说不定有两种,一种叫“争利抗税”,另一种叫“中国的争利抗税”,实利主义的私利行为未必有公共性的政治含义。秦晖说“为自由而限权,为福利而问责”,可1994年之后的财政税制设计,恰恰就是让你不能“少交税和多要福利”,所谓“以政控财,以财行政”就是“量入为出”的政治控制。所以,秦晖说的“通过财政搞宪政”的思路实际上已经被堵死了。

 

3,中国政治为什么没有崩溃?

 

       会议第二天上午讨论了“重庆模式”、“温州模式”、互联网的新媒体功能、宗教政策等议题,下午讨论群体事件、中国崩溃论、西方社会转型中的身份权等议题。讨论互联网的作用和群体事件时,会议提到了“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命题,秦晖先生和我都表示反对,认为类似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都是糊涂观点。秦晖先生提出:在民主制中选民的民心决定选举结果,但在独裁制里民心决定不了什么。秦晖还提到了通过“暴力土改”让农民纳“投名状”的故事,认为“敲锣打鼓送军粮”的民心是可以“绑架”来的(可参见秦晖:“暴力土改的实质是逼农民纳投名状”,《文史参考》2012年第8期)。我认为历史现实往往不是“得民心者得天下”而是“得官心者得天下”。但秦晖先生与我的争论在我主讲了“中国崩溃论”的议题之后又展开了。

       这是一个“红旗到底还能打多久”的问题,我的正式发言题目是“中国政治为什么没有崩溃?--从‘产权国家论’到‘统治商数论’”。“产权国家论”从“产权主体”和“政权的实际归属”的角度,认为国家就是“用组织占有政权组织”,“组织”可以是家族、团体或政党,政权由此可以分成君主制、独裁制、民主制、限任一党制等四种类型(古代还有“贵族制”)。李伟东先生插话说,政权与股份公司的类比大家都很熟悉,不用多讲。我说是,其实“产权国家论”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延伸,但问题是我要由此得出不同的结论:

君主制或独裁制会有“基因悲剧”(统治成本较高/统治能力不稳),民主制会有“公地悲剧”(资源争夺高/资源排他低),限任一党制在避免“公地悲剧”和“基因悲剧”的同时则陷入“问责悲剧”(问责信息缺/下层制约少)。“基因悲剧”即国家治理对“德能”的高要求与亲族集团狭小的“基因库”及“专权终身制”导致“德能”供给不足的政治遗传悲剧。民主制的“公地悲剧”在发达国家体现为赤字公债危机,在后进国家体现为制度权威无法压倒个人权威的政府能力危机和民主倒退危机。

       统治商数论”进一步认为,统治商数”是统治能力与统治成本之比,政权崩溃是因为“治商”低、缺统治能力,缺统治能力则是因为生产和再生产统治能力的政权存在制度漏洞。形形色色的专制崩溃论都没有说服力,因为专制政权崩溃的真正而又共同的原因是:“亲族继承终身制”无法避免“基因悲剧”,结果必然制度性地出现“统治能力”对“统治成本”的优势丧失或“治商”的急剧下降,最终导致全面崩溃。君主制与独裁制的制度漏洞就在于,其权力的持续和继承上“权力的考虑压倒了能力的考虑”。君主制和独裁制存在“能力退化型掉链子”和“夜长梦多效应”等大问题。

限任一党制是“中国模式”的真正内涵,这种“新党国体制”有“五位一体”的“系统特征”:西方法治传统中的“限任制”(年龄、年限、任期;对比“终身制”);中国传统的“太上皇制度”(军委主席制;承先启后稳定性;对比“通吃型接位”);西方古典共和传统中的“集体领导”(对比“个人专权”);现代政党的“法人永久性”(对比“家族三代效应”;君主制、独裁制则类似于家族化了的公司,民主制是股权分散的大众公司,一党制的结构类似于控股股东也是经理的公司);苏联列宁式的“先锋党”(对比组织和意识形态弱的政党、帮会、教会)。

       新党国体制”有“四化五制”的“制度特征”:“首脑限任化、党权集体化、高层规则化、入党开放化”,以及高层规则化中的“中常委新老双层制、首脑限任制、梯队接班制度、条块代表制、军委主席制”(“党指挥枪”克服“穆巴拉克陷阱”和“泰国兵变文化”)。其中的“五层集权”(党代会-中央全会-政治局-中常委-总书记)与入党开放化降低了“遴选比率”(遴选比率=执政同盟/遴选集团),因为扩大遴选集团提高了特权和腐败程度,但降低了叛逆倾向,从而提高了政权持续性(“同舟共济效应”大于“鱼死网破效应”,16大前的陈希同,17大前的陈良宇,18大前的薄熙来都是例证)。

如此,“党权最大化、鼓动忠诚、注重政绩”成为中共高层领袖的行为模式,是一种偏向主动的“行为责任模式”,是一种高层的“相互问责”导致的自我约束模式。“忠诚、政绩、廉洁”是地方官员的“行为约束”,“忠诚、关系、政绩、资历、廉洁”则是地方官员的“晋升标准”,官员的“晋升标准”造就了升官、发财两大类型的地方官员,地方中下层官员的行为模式是一种偏向被动的“行为约束模式”。这些导致了限任一党制的“问责悲剧”。

总之,中共的“永久执政制度化”努力,几乎已经竭尽了人为制度设计的最大可能。尽管“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人算不如天算”,但对“多党民主论”来说无论如何也是个坏消息:它克服了独裁制和君主制的“基因悲剧”,克服了民主制的“公地悲剧”,确立了一种使“权力的考虑尽量与能力的考虑一致的制度”(政权可持续性的关键)。在“新党国体制”的“中国模式”下,制度决定了出不了戈尔巴乔夫,文化决定了出不了华盛顿。所以,预测2020年中共崩溃不能成立,“中国崩溃论”很可能是一种自我崩溃的愿望型理论。中国崛起是一种制度崛起(不是经济、文化崛起)。中国对西方的挑战是一种全新的“制度挑战”(不是经济、军事挑战)。

另外,“中国崩溃论”忽视了中共约束官权的事后性“消防灭火制”,也忽视了中共约束民权的事前性“警察巡逻制”。中国的“权力失控”是“中下层权力”而不是“上层权力”的失控,“中下层权力”的失控是“事前失控”而不是“事后失控”。所以,“中国崩溃论”在逻辑上的漏洞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没有区分“上层权力”和“中下层权力”,把“中下层权力”的失控简单化为“权力失控”;另一方面,它没有看到“中下层权力”的失控仅仅是一种“事前失控”,并不是一种“事后失控”。因此,中国现政府不是“腐败无能”,而是“腐败有能”。其较高的“统治商数”(统治能力/统治成本)决定了中国政治在较长的时间内不会崩溃。

这里的要点是:政权的现实状态取决于政权的制度逻辑,因为政权的制度逻辑能够压倒理想愿望,而所谓的“规范冲动”就是不理解政权制度逻辑的天真幻想。当然,问题还不止是理解政权的制度逻辑,而是能否在理解之后把它变成自己分析现实的内在思维,也只有这样才可能避免“规范冲动”

 

4“历史概率论”和“不可预测论”的矛盾

 

       我发言完毕,罗小朋先生说:“我的内心希望这个理论是错的,可我的大脑认为这个理论可能是对的”。李伟东先生认为问题没那么悲观,现在存在领导人“一代不如一代”的问题,“低烈度革命”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刘亚伟先生认为去预测多少年会不会崩溃问题很大;周晓教授则认为,现在中国的“经济崩溃”可能比“政治崩溃”更迫在眉睫。

秦晖先生碰巧是这个议题的评论人,他直言不讳地说:你的“统治商数论”在批评别的崩溃论时很精彩,但这些批评反过来对你也成立,别人也可以说你也是在搞“愿望型学术”;别人预测崩溃是错的,你预测不崩溃也是错的,因为历史本质上是一种概率论,是无法预测的;中国的君主政权平均寿命2百多年,限任一党制从2002年算起才10年,你怎么就知道它一定不会崩溃?政权往往是在人们觉得快要崩溃时持续下去的,又往往是在人们觉得根本不可能崩溃时崩溃掉的;苏联就是那样,一开始谁都不会觉得戈尔巴乔夫是个能使苏共崩溃的人。

       我在回应时说,我确实批评过刘瑜关于2020年就能民主化的观点(见“刘瑜的要民主与韩寒的不革命”一文),我的内心也在预测中共50年内不会崩溃,大家如果能再活50年就可以看到检验的结果;但预测并不是我的重点,我的重点是解释,是解释迄今为止,为什么没有出现崩溃论所希望的崩溃。制度逻辑是问题的关键,我的重点是把“绞肉机”的工作原理弄清楚,“绞肉机”绞谁的肉决定了什么样的愿望是空想。如腐败问题,都说“腐败要亡党”,“反腐也要亡党”,可我的研究表明:腐败泛滥不是腐败失控,腐败失控才会亡党,失控反腐才会亡党;而反腐可能很昂贵,廉洁也没有忠诚重要,可控的腐败是被制度代价和文化情感所容忍的,所以“不腐败才要亡党”。

至于“经济崩溃”,我认为不能用西方的“经济周期论”来理解中国经济,中国经济发展走的是“政绩推动”的道路,政府控制经济发展的能力比一般想象的要大,在内部效率和外部环境不利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当然可能出问题,但任何经济体其实都是“带病运行”的。中共可以在经济上退让(如温州的金融特区),但政治上的退让永远是有限的,最乐观的结果就是“一党民主”,即国家控制普选和制衡的民主,而不是普选和制衡控制国家的民主。

       “一代不如一代”和“不可预测论”也值得进一步讨论。其实,君主制、独裁制和民主制也存在“一代不如一代”的问题,但君主制和独裁制由于“基因悲剧”而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民主制则主要靠制度的力量去解决这个问题。在民主制里,制度及其运行的力量是抵消“弱领导”的保障,也是对抗“强领袖”的关键。中共“一代不如一代”的问题当然可能通过新党国体制”的制度力量去抵消,其制度力量也可以抬高“一代不如一代”的底线。当“魅力型领袖”不复存在时,也许正说明中共的制度力量已经在起作用。

       秦晖的“不可预测论”对我来说是更加根本的挑战。但是,我发现秦晖所说的“历史概率论”和“不可预测论”存在相互矛盾。如果历史的进展有概率的大小,这表明的其实正是可预测程度的高低。偶然事件当然无法预测,可历史并非完全由偶然事件所随机控制的,“不可预测论”等于是“历史偶然论”,可“历史概率论”却应该是“偶然与必然的组合”。“不可预测论”只是一种“玄虚”和“迷雾”。

    君主制和独裁制由于“基因悲剧”而崩溃风险较大,政权崩溃也由于民主的压力而逐渐向制度崩溃演进(即“变政权不变制度”越来越难),但限任一党制确实由于克服了“基因悲剧”而降低了崩溃的风险和概率。历史事件的概率不会与制度的确定性毫无关系,“历史不可测论”不能够把君主独裁制与一党限任制的制度区别一笔勾销。中国的君主政权平均寿命2百多年,但君主制的君主生产和再生产机制受制于“基因悲剧”,最短的朝代只有几年到几十年,这种偶然性是与“基因悲剧”的制度逻辑一致的,历史无法被平均。秦晖承认历史存在某种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其实说的就是,历史并不是随机地重复着自己,只有制度逻辑才是种种历史重复的主要根据。“历史不可测论”可能是偏好于作“反历史假说”的思想根源。

“产权国家论”和“统治商数论”的实证含义是“绞肉机”的工作原理,是关于制度逻辑与规范愿望的距离。一些人认为国家是他们的,另一些人认为国家是人民的;一些人认为他们是代表人民的,另一些人认为人民是不能如此被代表的。这些理论要说的不是让人们“认了吧”,而是要分析在“谁都不可能甘认现实”的情况下最可能会有什么结果。在核武器和网络时代,核武器终结了古典农民起义的可能,网络部分解决了社会不满的宣泄渠道,所以,“新党国体制”和中国人的“实利主义文化”使任何烈度的真正意义上的革命都难以发生。“制度文化组合决定论”不仅解释了中国的现实腐败,也解释了中国革命的未来可能性。

 

5,秦晖的“双逻辑框架”

 

       会议第三天只有半天时间,讨论的是罗小朋先生的“中国模式和中国文明的思考”,还有秦晖先生的“中国模式与中国崛起”。罗小朋先生的论题可以从其“中国改革的新思路”一文中进一步了解,秦晖先生的论题在近几年已经被他重复了多次,但其“规范震撼力”确实仍有百听不厌之感。

       秦晖对当代中国和世界的基本分析可以被归结为一个“双逻辑框架”,即用“自由与福利”和“权力与责任”的对称性来分析现实。秦晖在发言中还直接地回应了我以前对他的批评,他认为他的分析已经充分考虑了民主制度的困境。我还注意到秦晖不再强调用“低自由”去解释中国的“高发展”,“民主制度的困境”和“低自由发展论”正是我以前批评秦晖的两个要点。会上我肯定了秦晖这套规范分析的条理性和逻辑性,但我认为其本质是一种“规范分析”,与现实制度的“绞肉机原理”毫无关系。

       在会外的一个场合,秦晖先生向我提起,中国主流舆论把解放前的私有制说成“民族工商业”而把国有制说成“官僚资本主义”,这套逻辑现在正好“搬起石头砸着了自己的脚”,现在的“国进民退”就是“官僚资本主义”在欺压“民族工商业”,而美国现在强大的正是“民族工商业”而不是“官僚资本主义”。很显然,秦晖的“双逻辑框架”同样充满了这种“概念的机警”,这在中国学术界确实很少有出其右者。

       秦晖先生的“为自由而限权,为福利而问责”是非常值得称道的理想,但是,中国的制度逻辑恰恰是无法“为自由而限权”,因为一党制的结果是容忍经济自由而不是政治自由;而西方的制度逻辑则是无法“为福利而问责”,因为债务危机的结果是纳税人自我问责。秦晖先生的理论,正是由于不能从规范层次上升到制度层次而无法实现中西方现实分析的逻辑对称。

       总结起来说:我与秦晖的分歧不是“中国该不该民主化”,而是“中国会不会民主化”;我认为制度文化决定了中国的民主前景极其渺茫,中国的左右各派都太弱太差,根本不是中共的对手,秦晖则认为历史的发展未必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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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哥 留言时间:2012-05-20 06:31:25
"中国主流舆论把解放前的私有制说成“民族工商业”而把国有制说成“官僚资本主义”,这套逻辑现在正好“搬起石头砸着了自己的脚”,现在的“国进民退”就是“官僚资本主义”在欺压“民族工商业”,而美国现在强大的正是“民族工商业”而不是“官僚资本主义”'。

这个正是山哥批判“重庆模式”的利器,不过我也是刚才知道秦晖有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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