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嫌犯是否会被判死刑?BBC:量刑取决于章莹颖生死 英媒称,目前,在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北大交流学者章莹颖已经失踪超过一个月。在7月5日对章莹颖绑架案的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的聆讯中,美国法官基于目前检方提出的证据以及绑架罪成立后可能的量刑进一步做出了对克里斯滕森收押的决定。在之前递交的起诉书中,检方提出的证据主要有:克里斯滕森在网上浏览的关于绑架的论坛文章、其汽车副驾驶座位上过度清洗的痕迹以及警方在6月29日监听其电话的录音。 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7月10日报道,章莹颖的失踪极大地震动了在美国华人社区以及中国国内的同胞。在先前两次的聆讯中,中区法院外都聚集了不少当地群众,举着横幅海报,表达着他们对于章莹颖案的密切关注和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章莹颖家人的律师王志东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说,章莹颖家人希望检方以死刑的罪名起诉绑架章莹颖的罪犯,并希望法院最后能够判罪犯死刑。伊利诺伊州在2011年成为全美第16个废除死刑的州,但有别于其他大多刑事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联邦法院接受审理,而非伊利诺伊州法院。也就是说,若此案件在州法院审理,根据伊利诺伊州法律,不论罪犯是否导致了被害人死亡,其面临的最高的刑罚都将会是终生监禁。而在联邦法律下,其面临的最高刑罚是死刑。若被害人没有死亡,则其面临的最高刑罚是终生监禁。 报道称,但不论是在州法院还是联邦法院,关于嫌疑人是否有罪将在案件审理完成后由陪审团做出认定,陪审团必须摒除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对自身判断的影响,公正地做出对于嫌疑人是否有罪以及量刑的决定。尽管目前华人社区要求严惩凶手,但这样的诉求并不会对案件审理有实质影响。 在美国,刑事案件大多由州法院审理。少数涉及到“联邦问题”的刑事案件会由联邦法院审理,而绑架罪是一种特别的刑事案件,它既可以是联邦刑事犯罪,也可以是州刑事犯罪。 在1932年,美国国会因为轰动一时的查尔斯•林白绑架案通过了联邦绑架法,飞行员林白在此案中失去了他年仅20个月大的儿子。《联邦绑架法》规定,跨州运送被绑架人是联邦刑事犯罪。该法进一步规定,当罪犯没有在24小时内释放被害人,被害人将被自动认为已被罪犯带出本州边界,联邦法院在此情况下可认定案件为联邦刑事案件,并有权审理。目前,章莹颖已经失踪超过一个月,因此美国联邦法有权审理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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