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五大诉求是一种精心包装,把它拆开了说,看哪一个靠谱。】 其实,只剩四大诉求了 第一条诉求撤回逃犯修例,已经答应并执行了。 第二条,撤销政府对这场运动定性为暴动。 这一点,是反对派自己眉毛胡子一把抓。林郑代表政府一直说,和平示威游行,向来都是鼓励的。也就是所谓的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活动。然而,已经发生的暴力事件,看看半年来整个香港的残垣败瓦,满目疮痍。怎么能撤销对这种行径的暴力定性呢?所以,这一条绝无可能满足。 第三条:释放所有被捕人士。林郑说,被捕人士都是因为触犯了香港的法律而被捕。如果特赦这些人,有违香港的法治社会。所以,这一条也是绝无可能满足的。 第四条: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底调查和追究警察滥用权力。 这一点,其实也有很多建制派支持。但是,他们的主张是,要调查,不能光调查警察,所有与暴力事件有关的人和事,包括暴徒的资金来源等,全部都需要调查。这一条,我认为有可能实现。关键是条件。建制派说的有一定的道理。也算是对泛民想要整警察的一种将计就计。而且,今天,林郑在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宣布,政府正在研究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的可能性。 第五条:立即实现双普选。(五大诉求的初期,第五条是林郑下台。随后,被泛民迅即改为双普选。目标更大一些)。 这一条,也抵触基本法。根据基本法,香港的目标是实现双普选,但是,需循序渐进。而且功能选举团也是不能废除的。 有关选举特首和立法会议员的双普选,基本法说得很清楚:三个步骤,一个也不能缺。 1)推选候选人制度,每个人选一定推选组推选需要1至3人待选。 2)投票选举。由目前的1200人选举团逐步扩大到一人一票。 3)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总理的任命。 根据基本法,特首和立法会议员均需宣誓,爱国爱港,效忠基本法和特区政府。 看,基本法,其实就是一个很好的鸟笼。 所以,不管好鸟坏鸟,都必须呆在这个鸟笼子里。 安分的鸟,有好日子过。 不安分的鸟,即使撞死在笼子里,也飞不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