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会不会消亡? 就是说将来某时刻,世界上会不会没有了婚姻? 我在多年前写过一篇小文,未婚同居将越来越变为常态 。同时那时候我也说过,婚姻是不会消亡的。 很多人想和正在未婚同居,但是并不一定会导致婚姻的消亡,即便是在很高级社会的将来。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首先要定义什么是婚姻。按照现在流行的观点,婚姻是在政府登记或注册的二人生活在一起的,具有法律连带性的关系。也有的国家和地区认为婚姻可以是政府认可的,具有某种连带法律责任的二人关系(不一定要登记)。政府认可的意思是,婚姻的一方,不能说走就走,甩手不管不顾另一方,如果另一方有某种要求。 人们的需求无非是精神和物质。有人认为婚姻会消亡的一个假说是,当物质的极大丰富的时候,婚姻(的依赖)会成为没有必要。也有人认为婚姻消亡的原因是,人们需要自由,精神上需要独立。还有一个假说是,人们对于过去那种“传种接代”的婚姻不再需要,或者认为有无子女不再成为必需。 如果财富是婚姻的重点考虑,那么是不是很多有钱人都不需要结婚,都不想结婚。固然,有些有钱人是真的不想结婚,据说有一位互联网的老大说,不结婚是怕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但是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有钱人还是向往婚姻的,甚至冒着财产损失的巨大风险。所以财富的极大丰富,本身并不构成对婚姻存在的威胁。有钱人想结婚肯定有其它原因(为了财富以外)。 第二,说说婚姻导致人们的“不自由”。 应该说,自由是相对的,并且人们也不会,不想追求完全的“自由”。男女感情的产生,本是就是对自由的束缚。因为爱上一个人,就是在感情上的依赖,依附,本身就是从自由状态转变为受束缚状态。可是这种不自由却是自愿的,不自觉的,经常发生的,谁也难以阻挡的。因为人的天性,他们需要这种“不自由”。因此,从人们需要自由而推断婚姻会消失,是不符合逻辑的,除非人类变种,不再分泌荷尔蒙。 第三,人们不再看重传种接代,因此结婚成为没有必要。应该说很多人的结婚并不一定是为了后代。很多黄昏恋,很多丁克婚姻,他们都没有考虑到“生儿育女”,但是他们都进入了正式婚姻。为什么?他们肯定有考虑所谓“后代”以外的其它想法。所以用人们看淡了传种接代,而预测婚姻的消失是不全面的。 将来的社会肯定会有男人和女人。而男女关系之间最重要,最有吸引力,最普遍的,最持久的,和最圣洁的关系,就是男女之间的那种感情,或者叫做爱情。有人说有了感情又何必结婚。这话很对,对有些人来说,结婚成为“多此一举”,甚至有无一场婚礼也无足轻重。但是同样对于另外的一些人,他们说,有了感情,又何必拒绝结婚呢?对他们来说,在感情之上再锦上添花,不是更好吗,至少不会变差。一场终生难忘的婚礼,本身就是一种享受,一种终生回忆都会万分甜蜜的情景。既然可能,有何必拒绝呢,何必放弃呢? 家庭可能消亡,并不等于婚姻会消亡。当社会生产力极大发展后,婚姻并不会成为追求爱情的羁绊,反而可能成为使其更加牢固的方式。因为那时候,财富金钱不再在婚姻的考虑范围,那么结婚,又有什么风险呢?结婚,至少可以向社会,向其它潜在的竞争者,宣告感情的归宿和领地。(当然如果有人结婚时还不满意,还想高就,则另当别论。) 人,生而不同,人们的性情和喜好千差万别,有人可能不喜欢婚姻的束缚,可以“放任自流”,可以“随心所欲”。但是肯定有的人,不喜欢那种生活方式。他们希望有种稳定的两性关系,他们希望对感情专一。有人认为有很多性伙伴是一种享受,有人则认为专一于一人是一种幸福。有些人可能在年轻的时候,喜欢花天酒地,然后到了中老年时,希望宁静而致远,希望朝夕相伴。所以婚姻对有些人会是一种桎梏,但是对另外一些人,则是感情的避风港,和身心的歇息地。 为什么有人会认为婚姻将来会消亡,因为他们很多是从财富方面出发考察婚姻的轨迹。因此认为婚姻的财富基础变迁,会导致婚姻的消亡。这是一孔之见。恩格斯就犯了这样的错误。 他老人家谈论婚姻,只从社会财富的角度考虑,几乎没有考虑到人的心理和天性。 有人认为传种接代是一种陈俗的观念,因此推断将来人工(孵育)可以生养下一代,或者让社会管理人类的繁衍,因此婚姻成为没有必要。其实很多人生儿育女,并不是为了人类的繁衍,不是想到传承血脉,而是人,或者生物的天性,就象鸡鸭孵蛋一样是一种天性,一种需要光亮一样的自然。一种精神需要,他们认为生养孩子的过程,才是一种人生快乐的源泉。当然,也许是因为荷尔蒙的原因。虽然生养孩子,不一定要有婚姻,但是一般来说,有了婚姻对生养孩子,没有多少坏处,相反稳定的家庭婚姻生活,肯定对抚养孩子是有利得多,即便婚姻是暂时的。教育的公有制,所有的孩子由社会统一抚养,打消了在家庭中常作为抚养者的女性的后顾之忧。这一措施是为了瓦解男女平等的根源。但是也就剥夺了人们享受生养的某种,不可替代的快乐。这可行吗? 婚姻使得社会便于管理。有了婚姻关系,可以降价社会管理的成本,社会能更好的理顺人们之间的关系。婚姻有助于人们之间的协作和交往。假如很多不去政府登记,而同居生活又可生养下一代,自然并无不可。但是真到那个时候,同居两人的法律连带责任还是会有的,例如国家/社会会规定,同居超过一年,就应当产生连带的法律责任。在实质上,这种责任并不因为你是否在政府登记而有所不同。那么登记还是不登记,并无实质的区别,因此可以把那种同居达到某种状况的男女定义为“婚姻”。因为便于管理,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至少当一个人失踪时,会有一个人向政府报告吧?做父母如果对儿女有所担心(安全),有(比较稳定关系的另一位),可以随时了解一些状况吧。这种状况下,婚姻至少不会是事情变差。 总之,交通再先进,人走路的功能都不会被代替。通信再发达,说话总会是必要的。科技再先进,教堂的功能还是需要,因为人需要精神的寄托。社会再先进,婚姻的功能还是有意有利的,因此不会消失。当然婚姻的功能会减弱,但是对于一部分人来说,还是必要的,有利。婚姻是人的社会性和人的天性相结合的产物,并非单单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产物。因此只要人的天性不变(荷尔蒙还有)人的社会性还存在(人与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婚姻就会存在,除非政府强力强制。 既然离婚并不难,结婚也不会造成人们恐惧和压力,只要利大于弊,结婚会经常发生。婚姻不必白头到老,如果感情不能地久天长。婚姻还会存在,因为人们的感情需要相对稳定,即便是暂时性。倒是有一种可能,将来人们可以申请有限期的婚姻,例如五年,或十年,同时又相当的连带责任,如果到时候当事人不再renew,婚姻的某些预设的连带责任会自然产生或者消失。但是婚姻,这种相对稳定的两性关系,永远不会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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