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双重国籍和谷爱凌国籍上的困扰。 国籍是 一个人的法律身份。国籍对个人来说, 就是你应该效忠的国籍的国家。 你是那个国家的国籍,就有对这个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平时你应该向这个国家的政府交税,假如你有收入。如果你住在这个国家,你的行为应该服从这个国家的法律条例。 如果在战时,如果需要,而且召唤,你应该应征入伍,拿起枪来保卫这个国家。 一个人的国籍对于国家来说,国家有责任保护这个人的合法权利,包括受到其他国家势力的侵犯,国家有责任动用必要的外交资源,和那个侵犯你的国家交涉,甚至动用国家武装力量去解救受苦受难的国民脱离苦海。 双重国籍,就是说某个人具有两个以上的国家的国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籍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所谓的不承认双重国籍又有不同的解释。 例如,中国的不承认双重国籍, 法律明白无误的说,如果你原来具有中国的国籍, 一旦你加入了其他国家的国籍, 你就自动失去了中国国籍(并不在于你办不办脱籍手续)。 什么叫自动失去中国国籍? 就是当你加入其他国家的国籍的哪时刻起,你就不再对中国具有如上所述的各种义务。注意:虽然你并没有声明和利行脱藉手续。 和平时候,你的收入不必再向中国交税(除非在中国赚钱)。如果你的国籍国和中国交战,中国不会再要求你尽一个公民的责任,不再会征召你入伍。如果你代表所在国籍国和中国打仗,中国只把你当作敌国士兵,如果你被中国俘虏了,中国会优待俘虏(你)。如果你到中国从事搞情报等地下工作,中国会把你当作间谍对待,该枪毙枪毙,该赦免赦免。但是如果你没有加入其他国家的国籍,你还参加别的国家的军队和中国交战,中国会把你按汉奸对待。如果你被俘虏了,就不会受到优待,因为你不是战俘,而是汉奸,犯的是叛国罪。 自然,你在中国为敌对国家搞情报,中国也把你按汉奸看待,你犯的是叛国罪不是间谍罪。 美国也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美国的不承认和中国的不承任在概念上不同,在具体操作上也不同。 美国的不承认,在实际效果上是,如果你有美国国籍,当你加入其他国家的国籍时,你所具有的美国国籍不变,你对美国的义务和美国对你的责任不发生改变。和你没加入其他国籍的时候一样。你要向美国交税,理论上包括所有全世界的收入(在减免以后),美国会保护你的个人权利,你那个其他国家的国籍,美国不认可,除非你声明放弃美国国籍,并且例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和程序 (包括缴纳一定的脱籍费用)。 在没有例行脱籍手续以前,如果你代表其他国家和美国战斗,或者搞美国的情报,你犯的是叛国罪。 有人说美国承认双重国籍,这是误解。中国的不承认双重国籍相当于,“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你是你丈夫家的人了。 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是, 虽然你结婚了,你还是我的女儿,你和父母亲的关系不发生改变,和原来一样。 就这么简单。 因为美国注重个人自由,包括居住自由,包括就业,旅游自由。这次冬奥会,虽然那个谷小姐代表中国参赛,虽然她还有美国国籍和美国护照,美国不在乎(个别美国人除外)因为那仅仅是一场游戏,玩玩而已。又不是打仗。美国公民爱代表谁代表谁去。 如果谷小姐还具有美国国籍,没有利行美国的脱藉手续,也没有道德和法律层面的困扰。从中国政府来说,如果谷小姐加入中国国籍,按照中国法律,她的美国国籍也自动丧失,中国政府并不要求她办理脱离美国国籍的手续,这和谁加入外国国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一样,也不需要办个脱离中国国籍的法律手续一样。 现在中国政府认为 谷小姐是中国人,只是不承认她的美国国籍身份。不存在法律上的问题。 中国人太注重面子上的事情,太注重这种玩玩游戏的输赢,有些人(也许是绝大部分人),常常把国际运动会看成是一种战争,只能赢不能输。如果中国足球赢了,且不说是不是世界级的比赛,中国人肯定会上街游行,高呼“振我国威”啥的。可是有谁见过美国赢得世界体育冠军后,美国人上街游行喊口号? 中国运动健将加入并代表其他国家赢得了冠军,中国人一定定性他为“汉奸”,“卖国贼”, 至少民间会这样。 美国人不会这样,觉得哪么啥大不了的,游戏嘛。
那么中国的不承认双重国籍和美国式的不承认 有啥利弊?哪一种更好? 大家知道,能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应该不是一般人。一般来说,他们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士,无论从社会财富和知识财富各个方面来看。这些人对国家的贡献一定比国家对他们的责任要大(大于平均数)。 因此很简单,对国家来说, 美式的不承认,是利大于弊,而中式的不承认是 弊大于利。道理和l逻辑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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