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安安靜靜換個筆名寫些平平淡淡的文字,沒想到開博不到一個月時間就被“刪除”,我百思不得其解呀,我真不知道自己犯了哪條“國際法”?萬維能否給我一個正確的理由嗎?如果不歡迎我或者不喜歡我,請直接對我說,我遠離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