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健康狀況和醫生護士職業干係的有關問題解答
力刀
常在網壇見到或收到網友來信詢問:如果結核試驗陽性、乙肝抗原陽性,能否當醫 生或護士?申請工作體檢被查出怎麼辦?
顯然,問這種問題的是對美國/加拿大等社會體制和有關法律規章不清楚的新移民。 在此解釋一下:
在美國求職,是要體檢,要檢查你的乙肝抗原、結核菌素皮試等項目。而絕大多數 中國或亞裔(日本人可能少得多)TB試驗絕對陽性,所以,很多時候,如果你自知以 前是陽性,就不要再做皮試,直接告訴對方而去放射科做個常規胸片證明有否活動 肺結核就可以了。TB已經曾陽性再做皮試,會導致皮試局部過度強烈免疫反應而出 現潰爛。
乙肝抗原陽性和結核試驗陽性都不會影響你的工作--工作先給你,體檢在後。如果 出現TB陽性,胸片又證明活動灶,經肺傳染專科醫生確診後,正規服用抗TB藥3個月 後複查。治癒後,可以正常工作。一般正規大學或大公司絕不會因此開除或撤回工 作合同,而小公司和私人的小店鋪等就不能保證了。乙肝陽性主要是注意自我保護 和工作性質的適當調節和注意與同事避免體液接觸。醫生尤其外科和護士因工作職 業感染乙肝、丙肝的並不少見,被認為是“職業”病之一,沒人因此被趕走或拒絕 雇用的。比較特殊的是化驗檢查你是否有使用毒品,因為你使用毒品不僅對自己健 康有影響也絕對對工作和你服務的對象--病人有負面影響和安全的威脅。
HIV就更是嚴格了,壓根就不允許檢查!更別說如果知道某人是同性戀、HIV陽性而拒 絕雇用和開除。現在,這是最嚴厲執行的保護個人隱私的醫療法規。沒有病人同意 和簽字,外科醫生做手術只能自己當心避免被針戳刀切感染。只有在術中出現這類 意外,為保護醫生護士,才可以不經病人(已麻醉)同意而取血化驗--因為若陽性, 醫生護士要立即服用抗HIV藥預防。
其實,除了體檢處的醫生護士,你的病歷是不會給你的老闆看到的。那是你的私有 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任何任意偷看別說拿那來說事的人都將被法律起訴,這是現 代美國社會的最嚴厲制度,任何一個將開始當住院醫生或換醫生護士工作的人上班 前的ORIENTATION都要反覆從新學習這個代號HIPPA的法規,還要經電腦考試合格才 能正式開始工作。
我自己也是TB皮試陽性,每到新的大學醫院工作,都是告訴體檢者,然後去拍胸片 證明無活動肺結核,次年連胸片都不再做,只是按自己的健康狀況填個表說明這一 年來沒有異常咳嗽、發低燒等異常即可。
關於這個問題,可參見筆者文章,見刀客專欄:
艾滋病人絕對的隱私、絕對的權益──從華夏快遞編輯刪除一篇文稿談開(社會、藝 術與醫學-19)
http://www.dok-forum.net/discus/messages/97/12498.html?1146297431
4/19/2007 寄自 美國 刀客論壇 http://www.dok-forum.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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