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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的界限--与牧人和右撇子讨论 2020-06-17 14:05:03

日前,在cunliren的文章《文城粉红,万维粉川?》下我提到了右撇子关于公共媒体平台上的言论自由和监管的一些观点,并表示了我的不认同, 牧人和右撇子都站出来表达了他们的观点。我写了一些回复同时又觉得这些议题牵涉到网上每个人权益,属于非常适合众网友讨论和评说的公共议题,既然我们身处民主社会,不如把我的答复和我的观点整理成文发出来,希望经过大家讨论能找出个最大公约数。就算找不出最大公约数,也可以引发人们对这些议题的思辩并体验一下这个民主流程里面最重要的一环。 另发文还有个原因是那里的讨论多了一个“拆除雕像”议题混在一起。

另外,作为万维网的编辑网管,正处于该议题的中心位置,希望小编们也能积极参与讨论或至少表明态度立场。

 

右撇子的观点是众所周知的,从他历次发言中可知,他是赞同对左派激进言论禁言噤声的,他甚至认为墙内的拥共粉红们翻墙出来了就不该享有言论自由(这非常象毛腊肉对自己治下右派的禁言)。其核心论点是:私人公司办的网站是网站老板的私有财产,允许你发表什么内容的文章和帖子是网站老板给你的免费特权,老板可以按自己的意愿不加解释就随时剥夺这个特权。换句话说私人公司办的网站没有义务保障每个人的言论自由,只有政府公权力才有这个义务。

 

我认为右撇子的观点是极端右倾和违背社会公义的,也是任何一个想要把自己办成一个公共媒体的网站所应杜绝的!

 

一.首先我想说的是,我们这里不是在讨论一个对错是非问题,我们是在讨论一个社会公义责任问题,在讨论一个如何坚守普世价值观并在现实里寻找其界限的问题(前提是讨论者也相信普世价值观并认为平等的言论自由是普世价值的一部分)。 所以这样的问题几乎肯定是见仁见智没有统一标准答案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对普世价值和言论自由的理解,对社会公义责任的理解去在自己心里划那个界限。

你把这个界限划在哪里就决定了你把自己的政治位置放在社会政治光谱的什么点位,尽管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划的界限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属于中间位置,遗憾的是每个人在这样认为的时候都忘了自己的那条线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划出的。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每一个人都应该倾听并接受大众的评判而不是进行自我评判,确切说应该是广泛的大众评判,因为有限的“大众”可能刚好是受某个思潮影响或具有某个倾向的小团体。 这既是该议题应该被广泛讨论的理由,也是我们在这里讨论万维是否偏右和文学城是否偏左的意义(假定万维和文学城给自己的定位都是中立的)。

 

出个测试题:张三说李四是左派,王五说李四是右派,赵六说李四是偏右派,刘七说李四是中间偏右派,冯八说李四是中间派。

问题:假设张三是很多人都公认的中间派,那么从最左倾的那个人开始的递减依次排序是怎样的?

大家可以先自己解答一下。。。(注:答案在评论区沙发)。

 

二.其次我认为,我们不应该混淆一个公众平台媒体(比如万维,推特,脸书等)应有的几个责任,1.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责任。2.维护公共道德文明的责任。3.维护社会公义的责任。这些责任既不能混淆也不能相互替代的。因为它们的内涵和外延都不同。作为公共媒体应该非常明确地知道自己履行这三个责任的执法边界在哪里,从而既能很好地履行这些责任义务又能最大化自身商业利益。

1. 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内涵外延是有比较明确的客观标准和有社会共识的,所以各大网站基本都能很好地履行这个责任(属于个人观察)。比如明显的暴力,种族主义,敲诈恐吓,恶意欺骗,造谣,性骚扰等言行,以及明显的水军,僵尸账号,机器人帖子等,这些都是各大网站重点执法打击封禁的,虽然各网站的执法力度不尽相同,但大家对这一点争议不太大,争议多在于如何认定存有异议,特别是西方英文媒体一般对轻微不明显的暴力或种族主义言论不做认定或不执法,比如脸书就拒绝对川普鼓吹暴力的言论做任何事,推特也仅仅是给川普的发言贴个标签,既没删帖也没销户。西方英文媒体的宽容体现了他们对言论自由界限(那个圆圈)的设定是宽大于中文媒体的。

2. 公共道德文明的内涵外延可能有些是有社会共识(在华人社会里),而有些就比较模糊或有伸缩范围,甚至有些属于主观判断。比如什么样尺度的言语是不道德不文明的可能既与文化背景相关也取决于个人主观判断。 在英语的语言环境中fucking”可以经常听到和用到,恐怕很难被归类为不道德不文明,最多属于不够文雅,而在中文语言环境里被很多华人认为不够文明了。在网上论战中,直接用污言秽语伺候对方家人多被认为是不道德不文明的,指名道姓骂人也被不少华人网管看作是不文明。但以比喻法来形容对方的言行或其人像泼妇,流氓恶棍,立牌坊的妓女一般等,再比如五毛,美狗(慕羊犬),共狗蠢猪,弱智等直接称谓,这些似乎被相当部分的网管容忍了。在网管履行第二种责任中,弹性非常大,总的来说,英文媒体的执法尺度要远远宽松于中文媒体,比如最近美国共和党议员努恩斯被推特匿名用户辱骂后要求推特删帖并交出该拥护信息被拒绝,官司打到联邦法院,努恩斯还搬出了总统行政令也被法官拒绝了,这说明了西方人把言论自由这个天赋人权看得要高于道德文明(毕竟道德文明属于文化范畴,是随着时代变化的,也是缺乏统一客观标准的),而华人由于受自身文化背景的影响对道德文明的理解和认知要远较西方人保守。当然,我也并不认为以华人为读者群的中文媒体应该照搬英文媒体的道德文明尺度,我是希望中文媒体在具体个案上能够同时兼顾捍卫言论自由和维护道德文明这两个责任,分清两大类辱骂的个案,一类是有争论语言环境和前因后果的,由个人素质/个人情绪控制/个人历史背景等因素导致的,是偶发的;另一类是缺少语言环境和前因后果的,是恶意的,有目的的,经常性或密集的。只要仔细观察还是比较容易客观地区分这两大类个案(只是要网管花点时间),我认为对前一类个案应适当宽松,对后一类个案应严格执法。

3. 社会公义的内涵外延是最难有一致认识和社会共识的(也是本文要重点讨论的),特别是在华人和西方人之间,认知可以相差十万八千里,不少华人都是从自身立场角度来理解和认知社会公义的,甚至有的华人认为社会公义可有可无,也不必是一项责任和义务(比如右撇子)。

社会公义==社会公平正义,我认为,这里的公平正义是对所有社会成员而言,而不是只对左派内部或右派内部小团体而言的,也就是说公平正义不是由左派或右派的价值观来定义的,而是一个左派,右派,极左派,极右派,中间派,骑墙派,花鸟岁月静好派等全体社会成员的最大公约数。只有这样内涵的“公平正义”才是一个外延最小的,被全体社会成员都认同的公平正义,也才能被称之为“社会公义”。所以,有些华人右派以“中共是邪恶的,拥共的左派就是在拥护邪恶,就应该被正义的网站所禁言”类似之理由来剥夺左派的言论自由是有违社会公义的。虽然我本人认同“中共是邪恶的”这个表述,但我也很清楚它不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最大公约数,即便不算翻墙的小粉红,只看(华裔美籍+华人绿卡)里面有多少是(拥共+中间+骑墙+岁月静好)的人就知道“中共是邪恶的”这个所谓的正义说法很可能是个较小公约数,事实上,偏左的文学城其访问流量远大于偏右的万维就是个很有说服力的佐证。

社会公义的另一个内涵“公平”也是对全体社会成员而言的,如果一个公共网站对极右(或极左)的言论比较宽容,而对极左(或极右)的言论比较压制,那就失去了公平,即没有很好地履行社会公义的责任,也就难免被人评判为偏左或偏右。这一点,英文媒体网站(如推特,脸书)做的要远好于中文媒体网站(如万维,文学城),据我观察推特和脸书对左,右派言论的宽容度几乎是相等的,虽然它们的老板都属于偏左的,但我从没听有人(包括华人,白人,西裔,黑人)说过推特或脸书是打压右翼言论的左翼媒体。

即便是象纽约时报这样非自媒体平台的左翼媒体也主动刊登右派汤姆科顿的文章,而且是在BLM运动的风口浪尖时候,让人不由得对西方媒体人滋滋追求社会公义的努力肃然起敬。而西方媒体人的这些在华人看来难以理解的做法(刊登违逆自己主要读者群价值理念的文章)却是被西方社会普遍认为是理所应当的。

注:纽时登文一事目前引起了很多争议,但争议是围绕着汤姆科顿文章的极右内容是否适合刊登,而不是围绕着刊登右派文章这个追求社会公义的做法。

 

小结一下。公共媒体网站在履行上述三个责任时,英文媒体对前两个责任的执法要较中文媒体宽松,言论自由的界限比中文媒体大,而对第三个责任的履行,英文媒体要远比中文媒体警觉和严格的多,所以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也远比中文媒体好得多。究其根源,中华文化有着“崇尚权力,漠视公义”的悠久历史和传统(所谓成王败寇),不少中文媒体要么是压根就没觉得维护社会公义是自己的责任义务,要么是认为自己网站里的公平正义可以由自己手中的生杀大权来裁判。这些海外中文媒体人虽然都声称信仰普世价值,但其对普世价值内涵的理解却是浅薄的,是受限于自身文化背景的。

 

三.最后说下我的观点。在说之前我想再次强调:这个公共议题的讨论有个前提,那就是讨论者相信普世价值并认为平等的言论自由是普世价值的一部分。由于不同的人对普世价值内涵和外延的理解可能大相径庭,对平等的言论自由是否是普世价值的一部分也有不同意见,所以不认同这个前提的讨论者参与进来的话可能会使得讨论发散失焦并陷入混乱。

另外,我的观点也是出自我对普世价值观的个人理解,它们是否真的或多大程度上符合普世价值,也是需要被大众审视和评判的。

 

1. 既然是普世价值,它必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最大公约数。 西方的普世价值认为人人生来平等自由,拥有天赋人权,平等的言论自由是这天赋人权的重要体现之一。只要你这个人是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社会公民,只要你的言行没有被社会共识或法律认定为应该被禁止,那么你的言论自由就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不论你和你的言论是左派或右派,是极左派或是极右派,那怕你是被判刑的监狱罪犯,也无一例外!不知我这样的理解是否有异议?

如果没有异议的话,那我想问,为什么类似右撇子那样的观点在声称信仰普世价值的华人圈里得到不少认同呢?为什么中文媒体在维护社会公义这个责任和义务上会远比英文媒体忽视和懈怠呢?为什么华人经常把上述三种责任混淆,特别是以前两种责任为重点并以之取代第三种(社会公义)的责任呢? 建议大家仔细想一下看看是不是潜意识里有什么东西蒙蔽了他们的眼睛和思路。

 

2. 右撇子观点包含三个方面:

A.网站免费给博主开博客是网站给博主的特权,既是特权,网站就可以无警告无理由地按自己的意愿收回,因为网站空间和和发博的特权都是老板的私人财产。

B.私人公司的媒体按自己的立场搞言论审查或禁言,那是它的私人权力,就像你个人可以在自己家里搞独裁一样。换句话说,私人公司的媒体没有维护和践行言论自由这个价值观的责任和义务。

C.只有中共那样用国家权力来对你全面禁言销号才是限制言论自由,在美国你被万维禁言了还可以去文学城,被文学城禁言了还可以去脸书,推特,被媒体都禁言了还可以自己开网站发言,所以你是可以“自由发言”的,只要美国政府不对你禁言那你就是有言论自由的。

 

众所周知,右翼的理念就是:在法律规定限制之外(即法律没规定的事务)个人的利益高于公共群体的利益。右翼之所以被称为保守主义者就因为其理念是从公民社会和现代文明建立之前或之初的那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野蛮时代残留下来的,也可以说,拖社会文明进步后腿的基本都是右翼。当然,这不是说我们应该消灭右翼,社会是个惯性很大的系统,社会文明进步要一步一步走才行,有时还要摸索着走(即走两步退一步)才行,没有右翼拖住左翼的后腿或对左翼进行修正,任由那些激进的左翼是注定会导致社会翻车的。关于左右翼是如何一起推动社会进步的宏大议题这里就不展开了。

仔细审视右撇子的观点就会发现其核心不仅仅是个人利益高于公众利益的右倾,而是个人权利在公众利益面前至高无上甚至可以践踏公众利益的极端右倾。这种极端右倾的东西不但已经被主流社会抛弃,在现实中也是行不通的。

 

首先,一个私人公司建立起媒体网站都会有个读者群定位,这个读者群就是该网站的服务公众,如果该网站不履行社会公义搞个人意志的独裁它就会衰落以至无法生存。比如北京之春是个面向反共读者群的网站,它如果很好地履行社会公义责任就会吸引所有反共读者,它的老板若是象右撇子观点那样对民运人士的不同派别和观点按自己意志进行筛选审查和打压,它的读者群就会只剩下那些和老板观点相近的少数人。事实上,很多民运网站越办访问量越少以至于天天为生存发愁,原因之一就其网站老板在践行右撇子的理论。同理,万维若是不注重履行社会公义责任,即便是部分地践行右撇子的理论也会慢慢变成一个只剩下右派读者们自嗨的网站。换句话,万维要想吸引全体华人为读者群,就必须对全体华人都履行自己的社会公义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私人公司的网站要想办成公共媒体平台,它就不能把免费让用户开博看成是给用户的特权,就不能把网站空间看成是老板的私人财产,特别是当网站一旦成为了一个公众媒体平台时,网站就自动成为社会公器并负有维护宪法和社会公义的责任义务。你去问扎克伯格和多西就知道,他们绝不会把各自的平台当成自己的私人财产并按自己的意志来管理,他们会告诉你:平台是社会公众的,公司是私人的,公司虽然拥有平台的物权,但这个物权的拥有是以公司肩负起维护公众利益并履行社会公义责任义务为前提的,公司内部的管理可以按照私人公司的原则,但平台的管理必须按照社会公器即公众利益至高无上的原则。

有一种说法是:网站免费给用户开博,但靠博文吸引流量并插播广告赚钱,就已经与用户和读者有了契约,就应该保护所有用户的言论自由。这个说法也有一定道理,但我认为,即便网站不插播广告,只要网站是公共媒体就有义务履行其社会公义的责任并保障所有人的言论自由,这也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思想。


其次,在现代公民社会里,私人公司的内部管理也不能违宪,比如按老板的立场进行言论审查或禁言;个人也不能在自己家里搞独裁,比如按个人意愿强制其他家庭成员服从自己;一个公民个体也不能把个人权利凌驾于社会公众利益之上,比如网站老板,政治家或著名政论博主按自己立场删帖禁言等。违反了上述公民原则,都有可能被受损害方起诉。一个例子是川普曾经拉黑了几个专门怼他的推特用户,被这些用户起诉后,联邦法院判川普立即恢复这些用户的评论权。这些用户起诉川普的理由就是,川普的推特账户属于公共论坛,已经不是私人空间了,川普把反对他观点的用户拉黑违犯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而法官接受了这个论点。这个例子极端了一点,因为川普是总统,代表了美国政府,有责任保护言论自由,但川普可以辩称他执政时是代表政府(包括发推的内容属于执政),但当发推个人观点并且不涉及公共政策或政府议题时仅代表个人,该议题下的评论管理就属于私人空间。不过最终法官还是以公众利益为重,认定了川普账号的公共属性,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下载法院判决书来看看。 这个判例的核心就是,虽然推特是私人公司,甚至每一个推特账号也是推特给与该用户的私人空间,但当某账号一旦有了公共属性和利益,它就不再是私人空间了,就要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约束,这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永远大于个人权利的原则。

所以美国社会绝不是象右撇子理解的那样:只有政府有责任保护言论自由,只有政府禁言销号了才算是限制言论自由,私人公司和个人有权无条件地在自己的空间里按自己立场限制他人言论自由。事实是,美国社会认为私人公司和个人在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事务时首先是个社会公民并且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共利益。

 

最后说下为什么右撇子的理论会被很多华人认同或默认?为什么中文网站会不自觉地忽视了自己履行社会公义的责任而英文媒体都很注重甚至是严格履行之呢?

我认为主要原因是中华文化已经把【“权力(或权威)大于一切,权力可以定义和改写公平正义”】这种理念深深地植入了华人的骨髓里(即潜意识里),次要原因是中国一直没有经历过公民社会,华人不知道自己在公民社会里有怎样的义务,错误地以为公民社会就是人人都可以从社会获益而无需向社会付出。

我曾经向我的白人朋友们说过一个论点:华人天生骨子里都是右派,包括我自已。他们几乎都认同(当然一些偏右的白人朋友认为我总的来说并不右倾),但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于是我把我在《从张志新获奖解读中国》一文中阐述的“中共是如何以上述(权力高于一切)理念奴化华人的”解释给他们,然后再说明跑到西方的华人多数都是缺少奴性更加渴望个人自由和注重个人权利的一类人,所以右翼那个“个人利益高于公众利益”的理念最易被来美华人所接受和认同。如此一来他们才明白了为什么居美华人会在思想深处多数都是右派,也才明白了我的另一个论点:那些支持民主党的华人其实不是支持民主党的理念,而是要么贪图个人好处,要么是希望中美和睦的岁月静好派。 

(说了不少得罪华人的话,大家可以拍砖了!)

 

讲了很多理论,下面说说我认为这些理论应该如何应用到具体实例上。

1. 关于万维禁言小龙鱼和嘎啦哈。

这事的细节原由我不清楚,我认为如果是他们明显违反了法规(包括万维的网规),那是他们咎由自取,也说明万维很好地履行了上述第一种责任。如果是他们在道德文明上触犯了网管的底线,不知是否屡犯,网管是否给警告,如果都没有,我觉得处罚有点重了。如果是因为他们的言论过于极端左倾,以至于越过了万维网的“言论自由边界”,那我觉得万维应该:要么调整自己的“言论自由边界”,要么也同等程度地收紧极端右倾的言论,从而更好地履行自己维护社会公义的责任。 道理前面都说过了。

2. 关于博主在自己的博客空间里可以“独裁地”按自己意志拉黑删帖。

我个人是不赞成博主拥有这个权力的,我给自己开博定的一个规矩就是“不删帖,不拉黑”。虽说博主有责任来维护自己空间的秩序,但因为个人的素质可以相差太多,这个不加区分给与每个人的权力几乎肯定会被滥用,考虑到收回这个权力也不现实(因为网管不可能照顾到那么多空间),我这里提个参考方案给大家讨论:

首先,承认博客空间是个人的私人空间,博主有限制哪些人访问和什么样发言的权力(即拉黑和删帖),前提是博主应该在其空间做出相应说明(声明),网站对这类强调私人性质的博主尽量不把其文章放入首页或导读(即便是政论类文章)。

其次,对于那些没有声明或说明其私人属性意愿的博主空间,采取读者反馈机制来适当限制博主的拉黑删帖权力,特别是针对其政论类文章的言论,如果该博主滥用了权力,读者可以投诉,网管核实确定是滥用后给与该博主警告,第三次警告就永久取消该博主的拉黑删帖权力,对博主的非政论类文章可以放松限制。

最后,对于网站著名或点击量排前N位且经常发表政论类文章又没有声明私人空间的博主,实行博主反馈机制来帮助其管理自己空间的秩序,即不给予该博主拉黑删帖权力,遇到有来恶意捣乱的访客,博主对其发出警告,第三次警告博主可以反馈给网管,由网管核实确认属于犯规的给与直接销号或观长期禁闭的严厉处罚以震慑此类犯规。

这个方案的主导思想是:除非博主在空间里声明自己的小团体范围,否则凡是政论类文章都被认为涉公共利益,都要某种程度地限制博主的拉黑删帖独裁权。该方案里网管会比现在的“博主独裁”要稍忙一些,但却很好地避免了博主滥权导致网站读者群分化和对立,也使网站能在“履行社会公义责任”和“争取左中右各类读者都来访”之间取得平衡。

 

具体应用实例我现只想到这两个,欢迎大家提出其它实例一起在评论区讨论。

 

 

17th June 2020


浏览(3710) (49) 评论(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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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sparker 留言时间:2020-06-26 13:05:23

https://www.investing.com/news/economy/unilever-to-stop-us-advertising-on-facebook-twitter-for-rest-of-year-2213773

Unilever公司因为觉得脸书和推特对清理种族仇恨和暴力言论不力,故停止在两家平台上花钱打广告。

这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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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20-06-24 14:15:52

如果哪位妄想、妄图创造一套超出美国政府赋予美国人民的“自由系统”,号称“普世”,那一定是狂妄症。就像文革中不少人发明相对论、超级相对论一样。

狂妄症和自卑感是孪生兄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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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20-06-24 14:11:42

What are the rights or freedom from the First Amendment?

speech;religion;assembly;press;petition the government

The First Amendment of the Bill of Rights protects a person’s right to freedom of expression. Freedom of expression allows open discussion and debate on public issues. Open discussion and debate are important to democracy. The First Amendment also protects freedom of religion and free speech. This amendment says that Congress may not pass laws that establish an official religion and may not limit religious expression. Congress may not pass laws that limit freedom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people to meet peacefully. The First Amendment also gives people the right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to change laws or acts that are not fair. Congress may not

take away these rights. The First Amendment of the Constitution guarantees and protects these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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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20-06-24 14:06:27

只有缺心眼儿、二百六才会认为,让外国人批评美国政府是正当的。

什么叫做两国交兵?搞搞清楚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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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20-06-24 13:59:29

源自第一条修正案的权力and自由有哪些?

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集会自由、出版表达自由、批评政府的自由。请大家注意此处“自由”的英文表达是freedom,而不是free或liberty。

第一修正案保障个人的表达自由,这个自由允许对公开讨论、争论、辩论公共事务。公开争辩对于民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修正案还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修正案强调,国会不可通过建立官方宗教机构的法律、不可限制宗教宣传;国会不得通过限制表达自由或和平集会的法律;

第一修正案赋予人民批评政府、改变法律的权力,或当执法不公时采取行动。国会不能剥夺这些权力。

联邦宪法的第一修正案保证、保障这些权力。

对“言论自由”的相关讨论、争论,离开了以上《美国常识》,或不能在以上尝识中找到依据,则均属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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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arker 回复 蒋大公子 留言时间:2020-06-24 11:11:53

我感觉自从这些左派都走了(或是被驱走了),万维的流量和点击量都下降了。 这对万维有什么好处呢?

我觉得文学城虽然偏左一点,但容忍右派的限度要比万维宽, 激进右派的文章虽然上不了首页,但至少让你发文,也不会赶人走,

真不想看到万维慢慢变成一个右派自嗨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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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arker 回复 AYA_ 留言时间:2020-06-24 10:14:45

另外告诉你,那些英文评论是从福布斯网站的一篇文章摘录的,该文章比较中性,左右翼媒体都有刊载。而福布斯,华尔街日报都是偏右的媒体,也是我常看的媒体。看来你对美国的常识少的可怜,说明你要么只看Federalist,要么你根本就不在美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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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arker 回复 AYA_ 留言时间:2020-06-24 10:10:51

3. 再来看谷歌限制Federalist的做法是否公正。 谷歌同时警告了Federalist和ZeroHedge两家网站,ZeroHedge坚持不删除自己的种族主义言论被谷歌禁止做广告,Federalist则随后删除了自己的涉嫌言论并得以继续在谷歌做广告。谷歌先警告再限制的做法是普遍认可的公正做法,也是我在本文中建议的做法。谷歌根据法律和社会共识定下了网站的Policy并公正执法,这属于本文中阐述的网站在履行它的第一种责任,对履行第一种责任连万维的极右派们也没能提出异议。事实上,Federalist在被警告后就删除了其违规言论,说明它也认同自己的言论是不当的应该被限制的,否则Federalist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谷歌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啊。如果你认为谷歌是利用自己强大的市场垄断地位搞一言堂在胁迫Federalist,那你可以去川普那里建议拆分谷歌和脸书嘛,看你的川大爷怎么抽你大耳光的。你可能不知道,一心想拆分谷歌和脸书的是民主党人,川普心想的是让这些放牛娃给他推高股市,心疼它们还来不及呢!

另外,关于你说谷歌推特和脸书在打压限制右派言论搞舆论操控,这是个认知问题,我不想和你这样认知能力的人争论,我只想请你解释一下为什么美国人民包括共和党人都蜂拥去你说的打压右派言论这些网站而不是去访问Federalist和ZeroHedge网站呢? 为什么两者的流量差距是成千上万倍呢? 你不会跟我说“美国人都是弱智”这种话吧? 读者选择你也不会不知道吧(华人都跑去偏左的文学城就是“读者选择”)? 你这种思想的人在美国社会里是极少数你没有自知之明吗? 你这样的“不食人间烟火”是不是真的如我所说的你并不生活在美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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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arker 回复 AYA_ 留言时间:2020-06-24 10:07:38

2. 本文的议题正是关于公共媒体如何设定自己的“言论自由界限”, 万维有自己的界限--万维网规, 谷歌,推特,脸书也有它们各自的Policy来限制某些言论。 除了明显违法的言论都被限制,万维的网规限制更侧重于道德文明这些“华人社会共识”,而谷歌,推特和脸书的Policy限制更侧重如种族主义和暴力言论等这些西人社会共识。你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英文媒体会对种族和暴力言论零容忍,这种不同的“社会共识”侧重点是由不同的文化历史背景决定的,上万维的访客都是华人这个单一民族,华人也是最安分守己一族,所以万维上的种族矛盾和伴随的暴力行为并不突出。而英文媒体之所以对种族主义和暴力言论有较严格的限制是因为美国的的种族和暴力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稳定发展的最大障碍和毒瘤,如果公共英文媒体放任种族和暴力言论在网上泛滥,那这个大毒瘤就会癌变成不可治愈的大癌症,美国就会解体和死亡。当下,种族主义和暴力言论已经被主流社会和两党都认为是应该被限制的不当言论,只有少数极右份子在这些言论的界限上争执,其目的也仅仅是为了反对民主党,根本说不出道理来证明为什么种族主义和暴力言论不应该被限制。 英文媒体主动拿起“限制某些言论”这个权利来限制这些已经有社会共识认为应该被限制的言论,恰恰是它们把自己当成是公民社会里的一个公民,认为自己有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很好体现。当然,对于你这种极端自私的个人主义者来说,公民社会里的公民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和义务都妨碍了你的自由,都是在作恶。我就不继续帮你分析你的恶在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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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arker 回复 AYA_ 留言时间:2020-06-24 10:06:42

【“Google威胁保守组织Federalist限制广告收入大家都看到了,这个以"不作恶"开始的公司,一旦拥有绝对市场实力就公然作恶或帮助作恶者(世界人都知道)。”】

看你满嘴吐沫只按自己主观意念地自说自话,我真觉得回复你都是自我贬低。

不过,你比上次毫无事实证据地胡言乱语强了一点,这次你还能列出一个事实,虽然你对该事实的理解和认知也是从自己的极端立场出发,没有一点逻辑和Common sense。 不过,鉴于你好歹说出一次有事实的东西,我愿意就Google 警告Federalist这件事回复你, 你的其它自说自话言论会享受到“言论自由”让你自嗨的,但我就恕不回复了。

1. 虽然Section 230给平台很宽泛的免责,但也给平台限制用户某些言论的权利,当平台行使该权利时既不违法也不违宪,哪怕是象北京之春那样按意识形态和政治立场来管制言论的做法也是合法的做法。你的那种“只要是没经过司法授权的言论限制都是违宪”的观点真是无知荒谬又可笑,你应该先去问问右撇子是否同意你的这个观点,“私人网站有权按自己的立场来决定审查禁言哪些言论”--这可是右撇子主张禁言拥共言论的一个依据。你会不会认为Federalist象北京之春那样禁止与自己意识形态相反的左派文章和言论也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呢?我看你比右撇子还右得多但知识却比他差一截,至少右撇子还知道宪法第一修正案只禁止了政府对言论自由管制,还知道私人网站有权限制其网站的言论。你对美国宪法和Section 230一知半解却不自知地到处拿它们说事,还满脑子极右中共的极权思维逻辑,这是我怀疑你是来大外宣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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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大公子 留言时间:2020-06-24 02:13:17

万维网的垃圾不能雪藏更不能向外抛弃

最近,万维网的左中右势力发生了变化,很多长期活跃于万维网的左派爱党爱国网友比如嘎啦哈,小龙鱼,丝丝,不列颠地主等都销声匿迹了,完全看不到他们那些满腔热血的爱党博文了,开始我还以为他们是因为不堪万维网的右派分子们的折磨而选择离开了,所以发文建议万维网 专门为他们开辟一个五毛园地,保护他们的生存。但是现在 听说是他们被万维网禁言了,如果真的如此,我个人认为万维网让他们的消失并不是一个正常的好现象,作为极右派的我,万维网的五毛在我眼里就像老鼠在猫眼里一样,一只猫如果没有老鼠捕捉了,它会感到很无聊的。

也有人说万维网的五毛就是万维网的垃圾,我不太同意这种说法,不过即使退一万步,那么万维网的垃圾应该如何处理才比较好?把万维网产生的垃圾未经过处理就向外面抛弃吗?这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万维网的垃圾应该在万维网里面自行处理不能够让这些垃圾污染外面的世界。。

。把这些垃圾在万维网雪藏起来吗?当然也不行,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让这些垃圾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让大家进行清理,可以回收的就回收,可以再利用的就利用,大家应该知道这个世界其实没有真正的垃圾,只有摆错了地方的东西。把万维网的左派爱党爱国五毛摆到一个他们应该摆的位置,他们就不是垃圾而是有用于万维网的东西了。

以上是我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万维网其他任何网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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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YA_ 回复 AYA_ 留言时间:2020-06-23 22:19:53

更正:纽约时代周刊 (New York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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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YA_ 回复 sparker 留言时间:2020-06-23 22:18:26

你引用的都是极左观点,这点看来看来你也是难于中立啊。至于你问什么总说我是分红,受了培训,把自己装扮成保守反D人士,经常水边走无法不湿鞋啊,说多了,例子举多了,就看出来你经常看的那些媒体,观点来自哪里。这个网上节选的英文段子就是来自最大的假新闻出口纽约时报五月二十八日的评论。这些事实证明不再公正客观的“新闻出口”早就沦为政党运营商。就像CNN,MSNBC这些管道,一出口就能闻到左的发霉,毫无边际指责,好像全世界都没有他们高尚,可以谕旨气使乱甩大帽子,令人无法不想起文革与斯大林时期的贝利亚,给我一个名字,我就可以找到任何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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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YA_ 回复 sparker 留言时间:2020-06-23 22:06:18

说了这么多,我也说几点:

1. 不要望文生义地给我嘴里加盐放醋。你的理解是自己的水平问题,假定你的理解就是别人说的本意令人无奈。再读一遍我的帖子哪里有“吊销法律责任”这个奇怪的词组?也许是一种臆想习惯吧!

2. 欧盟与美国现状不同,想法相差太远,思维与文化价值观念也不同,欧盟要做的与美国无关,想打第三次世界大战也是他们自己作。当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没有改变之前,媒体对任何个体组织观点的审查都是违宪。你可以反驳,评论,但你不能裁决,更不能论经济处罚,你以为大到不能倒就可以绑架公众,随心所欲过滤观点,谁给你审查的权力,侃侃推特负责内容审查那位女主,公认的忠实极左端意识形态拥护者,她领导的AI审查团队开发出来的算法,你觉得客观公正可能性有多少?再说除了司法分支,美国没有任何人可以坐上在审判席封锁别人的任何观点,你以为有钱可以任意妄为吗?

3. 至于在开篇第一句用了这么多低级庸俗成语,缺乏事实空泛人格攻击里的确再次证明对你的基本思维行为判断在上个跟贴里还算八九不离十。

4. 再次提及推特,拒绝两党就是立场公正客观吗?不要说是否拒绝过民主党任何合作(暗的明的),过滤保守派观点已经成为常态,是不是就来以下,而且是特别关键社会事件,说不配个极左都无法自圆其说。

5. Google威胁保守组织Federalist限制广告收入大家都看到了,这个以"不作恶"开始的公司,一旦拥有绝对市场实力就公然作恶或帮助作恶者(世界人都知道)。

6. 既然社交媒体平台以客观身份提供大众实践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力,毫无权力审判任何人的观点,做出任何形式惩罚,这些超出了私人公司的权限,只有在司法授权下对违法行为做出拒绝服务,而不是在没有司法授权下实行选择性损害客户宪法权利。不要将你不作恶,你替天行道,这些口实本身就很滑稽,只有集权文革思维才会教育出这种道德佬。

我也希望所有社交媒体都是公平客观对待每个用户,但我不假定他们会这样做,就像你有你的偏见,我有我的一样,媒体同样不会公道,认为他们是守法绵羊的想法十分幼稚,至少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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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YA_ 回复 杰克_JK 留言时间:2020-06-23 21:25:13

你说的没错,看看华人经营的唐人街就知道能不花就不出血。 经济考量是网站拥有者的决定。与用户没有半毛关系,信息安全才应当是用户最主要一个考量,如果信息不安全带来的风险不可承受,或用户感到不放心就可以用脚投票,这对网站来说就是马上死还是还有机会活下去的问题。

看来持这种观点用户很多(提网站经营者操心,语言放弃自己信息安全成就少花或不花而绝不改进)是华语社交媒体的基本现状,很难有改进。

工匠精神和中国人的有吃就行的思维相悖太大,那怪山寨,低级模仿,处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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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20-06-23 17:27:43

原形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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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arker 留言时间:2020-06-23 17:11:34

任何对Section 230的修改都只会使得平台对那些“可限制可不限制”的言论加大限制力度并对涉嫌的不法言论更多地贴标签,绝不可能像川普臆想的那样只放任对自己的言论而限制别人的同样言论。

Any changes to Section 230 that force sites like Twitter to more actively moderate content could lead them to be more forceful in taking down content and labeling it as inaccurate.

Ironically, this could hurt Trump, who has come to rely on social media to spread his ideas, many of which are either partially or wholly untrue or inaccurate.

In the end, Trump forcing Twitter to change and get tougher on content could lead the platform to impose greater restrictions on the president’s tweets than the ones he complained about in the first 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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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arker 留言时间:2020-06-23 17:05:58

网上对川普要求修改Section 230有很多一针见血的评论。

“Donald Trump is a big beneficiary of Section 230. If platforms were not immune under the law, then they would not risk the legal liability that could come with hosting Donald Trump’s lies, defamation and threats,” says Kate Ruane, the ACLU’s senior legislative couns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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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arker 回复 AYA_ 留言时间:2020-06-23 16:18:53

川普想修改Section 230,可是自己都没想好把它改成什么样才能既平等地放开所有的言论(包括涉嫌违法言论)又防止平台成为犯罪份子的工具和造谣散播假新闻的平台。

心里只想着自己可以张开大嘴什么都说的自由,却压根不想公共平台若是放任那些危害社会的言论,国家会变成什么样。难道右派们强调的秩序和法律就是对自己可以无限自由, 对他人要约束限制吗?

看看右撇子的观点和川普的想法是不是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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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arker 回复 AYA_ 留言时间:2020-06-23 16:14:10

5. 最后,Section 230 事实上给予了社交平台权利去限制(原文是moderate,这里翻译为限制)用户言论,但不要求平台这么做(即平台没有责任这么做),所以别人才无法以平台“没尽到限制某些涉嫌违法言论的责任”为理由去起诉平台。 换句话说,平台主动对“涉嫌违法的言论”进行限制是平台的权利也是完全合法并值得鼓励的!事实上,Section 230 的主要立法者Ron Wyden就说过:“Section 230 as not only a shield but also a sword, empowering them to actively curtail bad content on their sites”。 他对某些社交平台(脸书)表示失望并警告说“you don’t use the sword, there are going to be people coming for your sh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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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arker 回复 AYA_ 留言时间:2020-06-23 15:58:41

4. 正因为推特的贴标签是一视同仁地对所有用户,而且是针对有社会共识的涉嫌违法言论,目前除了川普因嫉恨推特而提出要修改Section 230以外,只有极少数极右共和党参议员附和川普,根本就不是如你说的什么“两党共识”。 我文中已经举例, 努恩斯在法庭上引用川普的行政命令就被法官拒绝了。甚至有不少法律专家认为川普的行政命令违宪。 而川普要如何修改Section 230并不十分明确,他发布的行政命令只是要求FTC加强监管社交媒体并考虑不给平台广泛的保护。其言外之意就是说“当推特给他贴标签后,他就可以起诉推特要求取消标签”。川普这种“只要自己的言论自由而从不考虑种族仇恨和暴力言论在平台泛滥会对社会和下一代造成多大的危害”的做法是典型的没有社会公德心的极右思维逻辑。

川普要求“不给平台广泛的免责保护”,那是逼着要平台采取更多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措施呢?还是要平台放任暴力言论? 或者川普就是想要平台单单只放任自己的暴力言论呢? 川普的行政命令不是自相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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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arker 回复 AYA_ 留言时间:2020-06-23 15:57:17

3. 关于贴标签,目前只有推特对一些有社会共识的涉嫌违法言论,如煽动种族仇恨,鼓吹暴力等言论,给以标签提醒读者注意. 脸书则不对用户言论贴标签。 首先推特的做法正是符合了极右派们鼓吹“要对五毛的绞杀香港黄丝和六四学生的暴力言论禁言”的理念,何况推特只是贴标签,既没限制也没禁言, 其次推特贴标签的标准是客观统一的,只看言论本身贴标签,而不是看用户的政治立场贴标签,用同一个标准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用户,这正说明了推特很好地履行了社会公义这个责任。你说的“对保守派个人言论滥加限制”证据何在? 难道就因为川普的暴力言论被贴了标签,推特就成了“左派在限制言论自由”吗? 照你的思维逻辑,如果推特给奥巴马的暴力言论(假设奥巴马有这样言论)贴标签,推特就会立刻从“左派媒体”变成正确中立的媒体了吗?这就是你定义“左派媒体限制言论自由”的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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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arker 回复 AYA_ 留言时间:2020-06-23 15:52:51

2. 上述由共和党主导的法案通过后,多数网站都遵照该法案开始限制与性有关的内容包括合法的性工作者的广告,你不会认为网站限制这样的广告也是极左的限制言论自由吧? 至于付费的政治竞选广告,由于经过俄罗斯通过社交媒体干预美国大选一事之后,有的媒体如推特不愿趟这浑水,目前是推特拒绝所有付费政治竞选广告(而不是审查和限制),只要推特同等地拒绝两党(包括所有党派)的政治广告,这就属于网站的经营自由,与左右没一毛钱关系!而脸书目前是对付费政治广告开放的,也没有如你所说的任何审查和限制。 你指控推特和脸书“用自己极左倾向标准来控制舆论”能举出任何事实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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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arker 回复 AYA_ 留言时间:2020-06-23 15:52:19

看你那驴唇不对马嘴且缺少事实和逻辑的评论发言,我都觉得要是针对你这种自我臆想进行反驳,读者都会看低我。

没想到你竟然不自知,还自以为是地说我不跟踪美国时事,这恰好证明了一件事:你对美国时事一知半解的发言说明了你很可能不生活在美国,而且可能当初在大外宣的上岗培训班上也没认真听课。

正好我今天有空,就给你补一补美国时事的课。

1. 最初Section 230 of CDA给予社交媒体网站免于民事和刑事责任的范围非常宽, 但有个别网站被一些人用来进行强奸,诱奸儿童等犯罪,正因为网站放任这些涉及犯罪的言论没有任何限制和监管,国会才于2018年通过了FOSTA/SESTA 法案把娼妓和性有关的流量责任定为不适用于Section 230的免责,即要求网站对此类流量进行审查和监管,这是在给社交网站增加其应履行的责任,而不是如你说的要吊销这些平台的法律责任。事实上,欧盟已经开始要求社交媒体负起监管网络谣言和假新闻的责任,日后当社交平台开始审查监管谣言和假新闻时,你是不是也认为那是左派按自己意识形态在钳制言论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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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20-06-23 10: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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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杰克_JK 回复 AYA_ 留言时间:2020-06-23 10:13:36

[对啦,作为网管还没有回复对网站继续使用不安全被绝大多数社交媒体淘汰的HTTP数据传输模式何时升级的问题,提过两次都无人应对令人遗憾。此外我觉得华人对网站安全性普遍不重视,这就是上次我用户名被盗用给我的警示。]

》你犯了一个判断事情的基本错误。就是你不了解背景,不知道网站的资金的周转问题。你假定这不是一个大问题。

做什么高大上的事儿,如果没有雄厚的基金作为基础,你说的东西就是无效的说法。有人会嘲笑你,有人冷笑几声。

看来你的假定,是任何网站都是不会垮掉的,是不是?如果到了快要经营不下去的地步,你说什么网站的安全什么的,还会是一个要考虑的问题吗?生存才一个重要的问题!没有人回答你,一点也不奇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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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YA_ 回复 sparker 留言时间:2020-06-22 21:19:43

对啦,作为网管还没有回复对网站继续使用不安全被绝大多数社交媒体淘汰的HTTP数据传输模式何时升级的问题,提过两次都无人应对令人遗憾。此外我觉得华人对网站安全性普遍不重视,这就是上次我用户名被盗用给我的警示。特别是那些有大量出版物,博文,档案存文的用户,这个问题很严重,弄不好就会丢失一切,几十年前功尽弃啊。希望大家都来呼吁改变不安全模式。

提示:看看使用Chrome或Firefox浏览器键入此网站(包括许多华语网站)都会自动提醒此网页使用传输模式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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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YA_ 回复 sparker 留言时间:2020-06-22 21:10:05

几个回合就已经知道底细了。干不过讲的道理就先瞄准从人格上干倒你人(所说的话就没人听信了),这不是文革思维与行为吗?其实你说你凭(平)感觉如何令人发笑,人的直感的确存在,那也不是人人都有同样准确直感。一般不经常用直感的不是缺乏,就是自己都觉得不可靠所以不用。

至于本人到底属于那类,各位看官也不是第一次看我跟贴,本人观点光明正大,不跟风,独立思考,但重事实,随逻辑。我已经在回贴里谈到对推特,脸书其他主流社交媒体的质疑,时间仍在发酵,美国国会和政府正在商讨核实这些公司不再适用Communication Decency Act, Section 230, 对他们几经犯下的违法行为予以阻击与纠正。这可是两党共识啊!有兴趣追究细节自己做点功课也比只甩个空洞大帽子“毫无根据和事实证据”就算安啦。

不过我倒觉得,你可能不太跟踪美国政治时事,可能连小土豆实时报道也不跟踪吧,有时间还是恶补点时事政治知识在下结论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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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20-06-22 20:29:44

四个第一:政治工作第一,人的因素第一、思想工作第一、活的思想第一。

美国有狼牙棒,中国有思想。欧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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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杰克_JK 回复 sparker 留言时间:2020-06-22 17:25:13

》老斯班克啊,我刚才去华时转了一圈。我就是因为华时的可以匿名发言,我所以不再去华时了。有人骂我我总得知道是谁在骂我,我好回敬。匿名骂我,就只好夹着尾巴逃跑了。

我在华时,被老穆骂了两个多月,密集的紧密跟踪。后来,他发现骂我他也占不到什么上风,就跟我和平共处了。我们有时还可以是一边的。我要是回华时发言的话,我肯定是你的一个明面的强力对头。我赞成你这个博文的一些说法。但是,你的那些疑神疑鬼的怀疑,我必然是你的一个“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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