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gade按語: 目前,世界範圍的國家主義,極端主義,獨裁主義上升正勁。民主國家, 也可以蛻變為專制獨裁國家,希特勒通過種種下流手段,贏得德國人民好感,上台之後,變本加厲,為實現其獨裁,種族滅絕,侵略歐洲的野心不擇手段。 看看希特勒栽髒迫害合法的的德國共產黨,脅迫其他政黨通過特別法實現納粹獨裁,取締其他政黨的過程。
1933年2月27日晚10左右,德國發生了著名的“國會縱火案”,臭名昭著的希特勒藉機栽贓德國共產黨,並控制了國會,實現了獨裁,也為後來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埋下了伏筆。當初發生了什麼?希特勒為啥要栽贓迫害德國共產黨? 
縱火案場景 歷史背景 1933年1月30日,德國總統保羅·馮·興登堡任命阿道夫·希特勒為總理。希特勒想實行魏瑪共和國憲法規定的特別授權法,該法律規定總理可以不通過議會自行制訂規章以代替法律,但授權法需議會三分之二的多數議員通過才能生效,在魏瑪共和國的歷史上,只在1923年-1924年共和國發生惡性通貨膨脹時才啟用過一次。但希特勒的納粹黨在議會中只占有32%的席位。因此希特勒上台後立即要求總統興登堡解散議會,定於1933年3月5日進行重新選舉。 當時德國共產黨是議會中第二大黨,占有17%的席位,並且反對啟動特別授權法。希特勒想占有議會的多數席位,就必須將共產黨打壓下去。 這也就成為希特勒迫害栽贓德共的動力。  
火災經過 1933年2月27日22點,柏林消防隊接到消息,國會大廈發生 火災。直到23點30分,大火才被撲滅。經過消防員和警察對大火現場的檢查,發現了20捆未燒盡的縱火燃料和一個赤裸的凍得瑟瑟發抖的男人,這個人名叫馬里努斯·凡·德爾·盧貝(Marinus van der Lubbe),是荷蘭共產黨人,一個失業的建築工人,在此前不久才到德國 。 在火災報告時,希特勒正與約瑟夫·戈培爾在柏林的公寓中吃晚餐。在接到緊急電話後,希特勒、戈培爾和副總理弗朗茨·馮·帕彭乘車趕到國會大廈,在那裡他們遇到了赫爾曼·戈林。 戈林對希特勒說:“這是共產黨的暴行!共產黨的一名匪徒被逮捕”。而希特勒則稱:“這是共產黨發動革命的信號”。次日,希特勒在普魯士新聞公報的電台上發表講話,稱“這種縱火行為是德國布爾什維克進行的最駭人聽聞的恐怖主義行為”。 迫害德共 國會縱火案發生後,希特勒於次日要求興登堡頒布緊急法令,廢除了《魏瑪憲法》中有關保證人身自由的條款。根據《國會縱火法令》,於3月1日宣布共產黨意圖暴動,因此為非法。第二天,衝鋒隊占領了德國所有的共產黨黨部。德國共產黨是第一個被迫退出議會的黨派。隨後工會被解散,德國共產黨的報刊被禁止出版,包括德國共產黨領袖恩斯特·台爾曼的1.8萬名德國共產黨人被捕入獄。 納粹同時宣稱第三國際策劃國會縱火案,並逮捕了三名共產國際駐德的保加利亞人:季米特洛夫、塔涅夫和波波夫,在9月21日的萊比錫審判中,季米特洛夫在法庭上嚴厲駁斥了納粹黨對共產黨的誣衊,並宣稱“國會縱火案”是納粹精心策劃的陰謀。最終法院宣判季米特洛夫等三名被告無罪釋放。希特勒對萊比錫審判的結果非常惱火,宣布今後的一切審判都得由新組建的“人民法庭”執行。 
希特勒借“縱火案”實現了獨裁 實現獨裁 1933年3月5日的議會選舉中,納粹黨贏得了44%的席位,但仍然沒有能達到2/3的多數。其中國家人民黨和希特勒站在一起,他們共占52%的席位,納粹黨通過脅迫或賄賂的手段,強行通過了特別授權法,其中只有社會民主黨沒有投贊成票。希特勒在特別授權法通過後,在一個月時間內取締了所有非納粹黨派。建立了納粹獨裁政權。 范·德爾·盧貝經過嚴刑拷打後,屈打成招承認國會大廈是他縱的火,目的是為了反對納粹黨。1934年1月10日,盧貝被處以死刑。 平反昭雪 希特勒建立獨裁政府後,肆無忌憚地行為,尤其是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罪惡行徑,給全球帶來巨大的創傷,人神共憤! 事實證明,當年所謂的“國會縱火案”實際上是納粹黨為控制德國國會而策劃的,並藉機迫害解散了第二大黨“德共”。 1981年12月31日,西柏林法院正式推翻“國會縱火案”原判決,宣布這是一起錯審、錯判。為盧貝平反昭雪,也為德共洗清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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