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雙方同屆獲諾貝爾和平獎 馬悲鳴 我在《最先提出絞死澤連斯基的是李南央》的結尾處提到:“其實黃川粉往往會錯了意,川普並無絞死澤連斯基的意思。按他的說法,雙方就地停火;都宣布自己勝利了。 那樣不但川普有望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最好和普京、澤連斯基三人一同分享和平獎。這才是既中且庸的自由平和之道。” 有人提出戰爭的正義性,只有一方可獲和平獎,另一方是戰犯,送上國際法庭的絞刑架。而其實縱觀諾貝爾和平獎,還真就有幾次是戰爭的雙方都獲獎,並無一方在戰爭中徹底擊敗對方。 一.1978年的諾貝爾和平獎 1978年,埃及總統薩達特(Sadat,1918-1981),和以色列總理貝京(Begin,1913-1992),分享當年的和平獎,以獎勵他們二人簽署了終戰協定。埃及不再為阿拉伯國家擋頭陣,要和以色列和平共處了。因為數次中東戰爭,埃及為了充老大,讓以色列揍得頭破血流。直到薩達特成功偷襲了蘇伊士運河,算是埃及的一大勝利。但不旋踵,其第三軍就被以色列名將沙龍率軍重重圍困;還是敗了。然後在世界各國斡旋下,以色列放人,並歸還已經占領多年的西奈半島,雙方簽約不再戰。遂使雙方首領雙雙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應該說埃及也獲得了談判桌上的勝利。從此埃及不再替阿拉伯人,主要是巴勒斯坦人充當打抱不平的好漢;直到如今。 可埃及內部的穆斯林兄弟會不干。他們沒本事襲擊以色列,就在閱兵大典時襲殺了薩達特。其實貝京是製造恐怖襲擊炸毀英軍駐巴勒斯坦司令部所在地巴勒斯坦酒店,死人無數的實地指揮者;地地道道的恐怖分子,聲名狼藉,也因此是以色列開國元勛中最後一個出任總理的。 徹底改變埃及包打天下政策的薩達特被自己人殺死。恐怖分子貝京卻沒事。天道公不公?! 二.1994年的諾貝爾和平獎 1994年,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法塔赫執行主席阿拉法特(Arafat,1929-2004),和以色列總統佩雷斯(Peres,1923-2014)、總理拉賓(Rabin,1922-1995),共同分享當年的和平獎。以獎勵巴以雙方簽署的和平協議,表彰他們為中東和平做出的貢獻。但只過了一年,獲獎者之一的拉賓便被以色列自己人刺死。 當年的法塔赫絕對是一個恐怖主義組織,阿拉法特的恐怖分子身份毋庸置疑。而拉賓卻不是。力主土地換和平的拉賓被殺,恐怖分子阿拉法特卻沒事。天道公不公?! 【跟帖】~~~~~~~~~~~~~~~~~~~~~~ * 殺的太少了。八千年的人類歷史,基本上都是把一方殺乾淨,或者是殺的不敢反抗才結束的。-eric23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