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兮兮幾時休 最近在網上看到一位台灣基督徒論基督教討人厭的原因,我也慷慨萬千。我雖然不能完認同他的觀點,但他的許多見解也引起了我的共鳴。下面結合我的感同身受,談談基督教有時不受善待的原因,以便主內的弟兄姐妹借鑑,改變基督教在不信的人當中的印象,為福音的原故,榮耀我們的神。 1. 講話不正常,開口感謝主。 正常,指的是,普通民眾通行的講話方式。不正常,就是基督教內獨有的講話方式,在不信耶穌的人看來覺得很彆扭,從而產生一種蔑視、生厭的感覺。比如,小孩考試100分感謝主,公司加薪感謝主,抽獎抽到iphone感謝主,天氣晴好感謝主,風雨交加感謝主…而且跟他們對談沒有正常的對話,動不動就要感謝主。基督教團體就象一個小圈圈,人數不多,大多都很內聚,所以當你處在很內聚的小圈圈裡面,久而久之,你們就形成了自己的一種講話默契,因此就算出門跟一般人對話的時候,依然帶着這種習慣,可以說他們並不是故意的,應該說,凡事謝恩,基督徒沒有錯,錯就錯在用之對象錯了,你的”感謝主”並沒有在你們雙方引起感情的交流與回應,而是引起反彈。我曾聽到一位三十多歲的姐妹見證說,有一次,教會聚會來了一位高中生帥哥,因為面臨高考壓力想來教會放鬆一下的,她熱情地接待這位小帥哥,末了說:”等散場之後我們交通一下。”誰知還沒等到散場,這位帥哥就悄悄地溜出會場逃之夭夭,顯然他是被"交通"一詞嚇怕了。 2. 屬靈兮兮 屬靈是基督教裡面的一種用詞,通常是描述一個狀況,他的屬性,越屬靈,通常是越好的,但是,到了一種誇張的境界,就稱為屬靈兮兮,好象每一件事情,都要講得很神聖,那麼在基督教圈子裡面,你講話越神聖,好像越厲害,所以,有的人為了表達自己在圈子裡高人一等,比較優秀,所以他講話時,會刻意增加基督教用詞,或是引用聖經經文,換句話說,滿嘴基督教用詞,比如常見的一些對話中,”老李,你屬什麼?" “我屬神",”連下十幾天雨煩死了”, “天氣是神造的,神看是好的",”我現在還很窮",”在神里就豐豐富富”,"鋼琴好難學呀",”只要心裡有神就不難”,而且,最常見的,無論你什麼話題,他都"阿們"。 3. 態度強硬,排他性 這個狀況產生的原因,可以說來自的聖經,如果翻開聖經,你會發現,只要是上帝說的話,就有最高的主權,沒有任何人可以質疑,因此,當基督徒整天在讀聖經時,他們容易把上帝對上帝子民表達的方式,直接複製粘貼,來對付跟他們意見不合的人,除此之外,更深入去看,教會文化,也反映出這樣的狀況,在教會的內部,領袖、牧師就成了上帝的代言人,因此教會領袖牧師說出來的話,一般的基督徒是不會去質疑的,而且就算質疑的時候,也會因為對方有很高的知識學歷,而必須服從,從聖經里看基督教的排他性,你會發現,當你成為基督徒,信奉他們的神之後,你所接受的世界觀,必須承認其他宗教都是錯誤的,不可能同時存在,只要除了基督教,有另一個宗教是正確的,就代表基督教是錯誤的,只要基督教是正確的,就代表其他宗教是錯誤的。我也認定,耶和華上帝是唯一的真神活神,但是,這是基督徒的認知標準,不信神的人有着不同的觀點,如果否定他的觀點,實際上是剝奪了他的精神支柱。比如,信佛認佛能帶人進天堂,他沒信耶穌,沒有得到大光的光照的時候,他的佛就是他在黑暗中手裡的明燈,你要奪走他的明燈,他會跟你拼命的,最好的辦法,就是把他帶進陽光里,讓他自己丟棄手裡的明燈。 4. 一直逼問去不去教會信不信耶穌 從基督教教義來看,我們可以發現,他們相信,信耶穌得永生,不信耶穌下地獄,也是因此,基督教人士通常會有着急的感覺,他們急着要讓身邊所認識的人,都來信耶穌得永生,因為一個不信耶穌的人,如果死掉了,就再也沒有機會上天堂,所以在網絡上常聽到一些故事,就是你第一次參加聚會,他們就來圍剿你,告訴你信耶穌的好處,問你要不要信,甚是立刻受洗,加入他們,就是源自於着急感,不過我發現還有另外一層原因,那就是業績壓力,正如所有用人數來表現成功與否的事業,基督教同樣有人口成長的業績壓力。他們將”多結果子"的聖經教導,狹義地理解為帶人信耶穌,帶人多,結果子就多。 綜上所述的四個原因,導致不信神的人往往討厭基督教,作為基督徒,也許該好好檢討了。 1. 基督徒要在裡面屬靈。 屬靈,就是屬神,屬神,就是”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不是在外面基督教詞語掛在嘴上,一天"感謝主”,"阿們",你就是好基督徒,而是你心裡充滿了”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於是,”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這是屬靈的自己流露,而不是刻意地裝着屬靈的樣子。 保羅也說了,”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 神來的。"(羅2:28~29) 2. 基督徒處世要靈活不要僵化。 我們應該象保羅那樣,“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9:20~22)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4MDU3NDYyNw==&mid=2247484674&idx=1&sn=11898acc3990248860e5f71535a289a7&chksm=fd5589ceca2200d84cc79e1c0052f9793c9655fd61f7249d13dc6130b80089dc1dceeb05bf60&token=437648399&lang=zh_CN#r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