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降世為人就是人 一、引子 “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4:24)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3~4)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羅9:5)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2:7) 我對這幾段經文的理解,概括為以下幾點: 1、從肉身說,耶穌是那撒勒那位木匠的兒子,在世三十三年,我們看見他有鼻子有眼睛等等音容笑貌,所以,耶穌不是神,因為神是個靈,靈是看不見摸不着的,耶穌具有具有看得見的肉身,是人。 2、從靈魂說,耶穌是完全的神,因為他的靈魂與神的靈魂完全一樣的聖潔,毫無瑕疵。 3、 從肉身與靈魂結合體來說,耶穌是完全的人。因為他是一個合格的人,沒有犯罪,箭射中靶心,與神同心同德,同聖同潔,毫無二心。 耶穌的靈是“道成肉身”,就是神的第二個位格,即神的獨生子的靈,整個兒的,壓榨在耶穌小小的肉體裡面,或者說,耶穌的靈是神獨生子的無限縮小版,縮小到與人的靈相似的程度,削足適履,以便適合居住在耶穌這個小小的肉體裡面。神的無限性,不可能幽禁在有限的肉身里,也就是說,人,一個小小的肉身,遠遠裝不下神的無限性。 所以,只能象人一樣,“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2:52) 4、 人的靈是神照着自己的形象與樣式進行複製,通過人的鼻子吹氣,粘貼到泥人裡面,泥人就成為有靈的活人。 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1:26) 6、耶穌的靈與犯罪前的始祖的靈的相同點,一是都是神的靈,從永遠到永遠。二是同等聖潔,完全一樣,神也盼望他的子民基督徒的靈與神完全一樣。“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7、 耶穌的靈與犯罪前的始祖的靈的不同點。耶穌的靈是神第二個位格的靈的本體,是原件;始祖的靈是神複製自己的靈粘貼在人的肉身里,成為人的靈魂,是神的復製品。 8、 耶穌的靈與人犯罪後的靈的不同點,耶穌的靈是全然聖潔的,世人的靈是全然污穢的。 9、 人與動物的相同與不同。一是人與動物的肉體的原材料是一樣的,都是來自塵土。二是人的靈與動物不一樣,人的靈是神的形象與樣式,是神的靈的複製,不是創造。動物的靈是神創造的,“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只是沒有永生的元素,可想而知,動物沒有永生的概念,只求活在當下,開心每一天,得過且過,不求永生。人的靈有永生的基因,追求長生不老。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 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3:11) “神的兒子"與神的"獨生子" 的概念。 神的獨生子指的是三一真神中的第二個位格,是完全的神。新約聖經里,"獨生子"出現六次,其中有五次是明確"獨生子"是第二個位格的真神的。所以我們讀經時,指明是神的獨生子,那就是神本體,不是人。 新約里,"神的兒子"出現47次,其含意,有可能指的是三一真神中的第二個位格,有可能指的是在神裡面的人。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 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雲降臨。”(太26:63~64) 這段經文,大祭司問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意思很明顯了,指明是天上的真神,而且猶太人篤定就認神的兒子就是神的,不認可在神裡面的人也是神的兒子,所以當耶穌說"你說的是"。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太26:65) 耶穌說"你說的是",有三種解讀,一是指過去時和未來時,也就是說,過去和未來我是神的獨生兒子;二是指現在時,我此時此刻此地此人耶穌是在神裡面的,是神的兒子;三是源頭說,我來自於神,是神的兒子。但是,耶穌自己說的這句話,並沒有證實降世為人的耶穌是神的必然結論,因為耶穌自己詮釋了"你說的是"這句話的含義:“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雲降臨。”似乎在暗示,我現在是人,不是神,但是後來你們將要看見我是神了。 在這裡,一個重要的概念就是,耶穌的靈,是聖靈,聖靈是聖父的靈,也是聖子的靈,從本質說,耶穌是完全的神。 但是,降世為人三十三年的耶穌,不等同於降世為人之前和復活升天之後的耶穌。 降世為人之前和復活升天之後的耶穌,叫聖子,神的獨生子,也就是神的第二個位格。 神的第二個位格與聖父聖靈同等同質,從地位上說,至高無上,從能力上說,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從靈魂上說,完全聖潔,毫無瑕疵。 但是,降世為人三十三年的耶穌,從地位上說,他自己選擇降卑,不再是至高無上。“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7~28) 從能力上說,他有所不在,有所不知,有所不能。 唯有他的靈魂,與神同質,完全聖潔,毫無瑕疵。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降世為人三十三年的耶穌,不是神,而是人。 也就是說,“道成肉身就是肉身,耶穌降世為人就是人”。 也許,此時此刻,神對我說,“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伯38:2) 轉念一想,如果真的是神開啟我的眼睛,讓我看見了這一切,“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至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4:14) 於是,我硬着頭皮,“你當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為我禁食三晝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吧!”(斯4:16) 願神憐憫我…… 二、舍了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1:1~2) 這道的第二個位格就是耶穌,這個位格,指的是降世為人之前以及復活升天之後的道。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 道成了肉身,就是肉身,通過馬利亞十月懷眙,呱呱落地在馬槽里,取名叫耶穌,他在世三十三年,那是我們看得見摸得着的音容笑貌有喜怒袁樂的情感的那位那撒勒木匠的兒子,一個肉身,也就是一個人。 耶穌在世三十三年,原來的道即神的第二個位格不在了,到哪去了呢?進入馬利亞的卵子裡成為那個胚胎的靈了,也就是成為耶穌的靈了。 天使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路1:30) 這肉身來自於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的遺傳基因,通過馬利亞的卵子成孕生子,成就了聖經的預言:“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創49:10) 道既成了肉身,完成了質的轉變,這肉身就不是道了,就是肉身,也就是人了。這道不等於肉身,肉身也不等於道,這肉身與道有了質的區別。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羅8:32)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賜給他們",就是送人,沒有留給自己。如果耶穌是有限的完全的人又是無限的完全的神,那不是"賜給他們",而是半留半送。是不是呢,耶穌還是神,守在身邊,天父天天享受天倫之樂,同時,耶穌又是人,從一把屎一把尿嗷嗷待哺的嬰兒,到四處傳道的成人? 下面這段經文說得更清楚了。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羅8:32) 關鍵字“舍了”。 舍了,就是舍了,自己沒有了,送人了,神位格中的第二位,已經被天父忍痛割愛,成為馬利亞的兒子了,生在馬槽里,成為一個完完全全的人了。只有這樣,才談得上"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天父身邊沒有獨生子了,雖然人間那撒勒那個木匠的兒子是從聖靈感孕,來自於神的第二個位格,那還叫神的獨生子嗎?不是了,道哪去呢?是神為了救贖人類,舍了,道沒有了,神自己的獨生子沒有了,整個兒的成了那個肉身的靈,這個肉身,不是原來意義上的獨生子,與自己至高無上,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的獨生子相差無限遠。 因為那個稱為“耶穌”的孩子是人,智商比神的獨生子差太多太多,兩相對比,就像一個正常的孩子病後痴呆,他就不是本質意義上原來的孩子了。 如果稱為基督的耶穌,同時又是無限的完全的神,他既在馬槽里啼哭,又在天父的身邊歡笑,既在地上玩泥巴,又在天上管宇宙,那還叫“舍了”嗎? 由此,我們聯想到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情景,無疑那是一個很悲壯的故事,可歌可泣,不忍卒讀。“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創22:5)不過二十來公里的路程,他們竟然走了三天,有誰知道亞伯拉罕這位父親的心情有多痛苦呢? 有人說,亞伯拉罕知道獻了以撒,以後還會在天國相見……這是對亞伯拉罕信心的褻瀆,你也知道你七八歲的獨生愛子將來也會在天堂再見的,那麼現在他就要死了,你的心情又如何呢? 是的,亞伯拉罕也好,你我也好,兒子舍了,自己就沒有兒子了。 天父何償不是這樣呢? 流行的觀點就是,道與肉身不分,道等同肉身。道就是肉身,肉身就是道。道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稱為耶穌的這個肉身也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肉身沒有顯示這些超自然的能力,不是他不能,而是他不作,有意不作為。 過去我跟絕大多數基督徒一樣,認為,拿撒勒那位木匠的兒子耶穌,是完全的神,這個“完全的神”的定義,就是“至高無上”、“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按照這個邏輯,耶穌受鞭打,上十架,不是他無法顯露他的神威,而是他強忍着痛苦,將那“無所不能”的神威,憋在心裡,忍而不發,故意溫柔如羔羊,如果“王的忿怒好像獅子吼叫”,分分鐘“奪過鞭子抽敵人”,也分分鐘讓釘在手小臂上的鐵釘自行脫落,自己輕鬆走下十架,毫髮無損,等等,他就是不作,故意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 現在呢,我自己看見了,耶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人,他沒有任何超自然的神力,他所作的奇蹟,都是經過禱告天父成就的,他本身就是一個人,象人一樣柔弱如羔羊,沒有能力從十字架上跳下來,也沒有能力抹去釘十架的巨痛,他所受一切的痛苦都象普通人感受一模一樣,真真切切,實實在在。 對,他沒有這個能力,不是人們普遍認為的他有這個能力,之所以不實行,是因為他遵父命忍受十字架的痛苦而已。 道成肉身就是肉身,耶穌降世為人就是人! 三、完全的神與完全的人 完全,就是完整,齊全,完美,完善的意思。 我也堅信,耶穌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但是我與眾不同的看見就是,當論說“耶穌是完全的神”時,我的看見是單單指耶穌的靈魂,也就是說,耶穌的靈魂就是神的靈魂,兩者本為一。“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 當論說“耶穌是完全的人”時,包涵兩個方面,一是靈魂,二是肉身,耶穌的靈魂,就是神的第二個位格整個兒的成就在耶穌的肉身里,成為那撒勒那位木匠兒子的靈魂。 什麼叫完全的神? 完全的神,從地位上說,至高無上;從能力上說,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從靈魂上說,無所不潔,即,完全聖潔,毫無瑕疵。 “我的佳偶,你全然美麗,毫無瑕疵!”(歌4:7) 完全的神,只有一位。“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們也是藉着他有的。”(林前8:6) 神的靈,在聖經加拉太書裡講解得十分具體詳細,“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聖靈既是父的靈,也是子的人,也曾經是人的靈,只是人犯罪之後靈滲入撒但的靈,人的靈才成為人不人鬼不鬼的東西。 耶穌的靈魂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他全然美麗,毫無瑕疵,所以我們說,從靈魂上說,耶穌就是完全的神。 也只有神的靈魂才是“全然美麗,毫無瑕疵”的。 耶穌基督的靈魂是永恆的,無論是他在天上的神的第二個位格,還是他降世為人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他的靈魂沒有改變,一直“全然美麗,毫無瑕疵”的,從永遠到永遠。“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 所以,從靈魂上說,耶穌是完全的神。 什麼叫完全的人? 完全的人不是指肉身說,肉身缺陷多多,吃喝拉撒睡就有許多丟人現眼的地方。 完全的人,是指靈魂說的,簡單一句話,完全的人,就是人的靈魂完全聖潔,毫無瑕疵。 完全的人的靈魂,外在表現形式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古今古外,世界上只有三個人是完全的人。 一個是犯罪前的亞當與夏娃。 神造亞當時,是照着自己的形像與樣式造的,自己的形像與樣式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神不會因自己的技術與能力,有過錯與失誤,造出來的產品不達標,成為次品或廢品,肯定是百分之百的合格,“全然美麗,毫無瑕疵”,那當然,表現出來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這是神造人的規格與標準。 同樣的,神從亞當身上取出一根肋骨造夏娃,也是符合神造人的規格與標準的。 所以,從聖經的描述中,可以看出神造人之後的愉悅之情,“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創1:31) 完全的人,講得更通俗一點,就是神的形像與樣式,思神之所思,言神之所言,行神之所行,與神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跟神一心一意,毫無二心,也就是不犯罪的人,確切地說,就是主觀上不犯罪,沒有故意犯罪,也就是沒有本罪,是一個完美的人。 神對基督徒的要求,就是要做完全的人。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加2:20)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亞當與夏娃吃禁果犯罪之前,就是完全的人,因為他們的靈魂是聖潔的,只有神的形象與樣式,沒有別的雜質,純度為百分之百,他們完全“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亞當與夏娃吃禁果犯罪之後,他們聖潔的靈魂也就是神的形像與樣式,滲進了魔鬼撒但的毒素,不再聖潔,也沒有與神完全一樣,就不再是完全的人了,他們的後代,任何一個人,都是不完全的,都有這樣和那樣的缺陷,無論人有多麼的偉大,靈魂深處總有私心雜念的惡的種子,意識里甚至是行為上,總有與神格格不入的地方,沒有達到神當初造人的標準,成不了完全的人,“金無足赤,人無完人”, 與神不合的地方,希伯萊文稱之為“箭偏離靶心”,中文翻譯為“罪”,人一旦有罪,就不是完全的人了。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 這個世界上,古今中外,沒有一個完全的人,誰都在言行舉止心思意念上,或多或少的與神三心兩意,或者行為相左,就是基督徒,也常常活着的就是我,不管基督在我裡面怎麼幹着急怎麼憂愁,我行我素,與神的旨意或多或少存在着偏差。這種偏差,聖經叫罪,原義是箭打不中靶心。 既與神的旨意有偏差,人,就不是完全的人了,人成了廢品,廢品一無是處,就被扔進垃圾場的,垃圾場希伯萊文原義就是地獄。 還有一個完全的人,就是降世為人的耶穌。 耶穌從永遠到永遠,靈魂都是聖潔的,他降世為人的三十三年間,靈魂也與降世之前和升天之後在天上一樣一樣的聖潔,所以說,耶穌在世三十三年間,他是完全的人。 耶穌的靈魂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 四、聖經的證據 聖經新約開宗明義,“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太1:1) 新約聖經里,“人子”出現86次,其中有83次是耶穌為自己作證,自證為“人子”,另外3次,是門徒們看到末世的異象,見到了復活升天后的耶穌。86次岀現"人子”,其中短短的四福音書裡,就有83次岀現"人子",非常非常罕見,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疏稀平常,而是苦苦用心,不厭其煩,充充足足地證實了他是一個人,一個完全的人。他非常非常鮮明地強調他是一個人。 1、耶穌自證自己就是人 舊約聖經里,“人子"出現97次,都是指活在地上的有血有肉會說話能製造的兩腳直立行走的活生生的人。 他對我說:“人子啊,你站起來,我要和你說話。”(結2:1) 他便來到我所站的地方。他一來,我就驚慌俯伏在地,他對我說:“人子啊,你要明白,因為這是關乎末後的異象。”(但8:17) 而且,神特別吩咐,人子就是人,不是神。“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他說話豈不照着行呢?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民23:19) 看到了嗎,“神非人……也非人子”? 新約聖經里,“人子”出現86次,充充足足地證實了耶穌降世為人就是人! 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8:20) “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5) “人為人子恨惡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你們就有福了。 ”(路6:22)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 又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約1:51)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2:5) 新約聖經里出現了86次“人子”,甚至直說,基督耶穌,乃是“降世為人”。 "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3:13)讓我們感覺在世為人的耶穌同時是在天為神,怎麼理解呢? 如果沒有一定的邏輯思維,思想就很容易混亂的,比如,神明明說,“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創5:24)為什麼耶穌還說“沒有人升天"呢?難道以諾不是人嗎? 這段經文也一樣,“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神向許多人顯現,比如亞伯拉罕、雅各、摩西、馬利亞等等,為什麼耶穌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呢? 其實,在這裡,耶穌說的"人"不是彼地彼人,而是此地此人,不是古今人類,而是當時在世的人,很有可能是正在聽他講道的人。 同樣的,耶穌說:“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3:13)“從天降下”很好理解,“仍舊在天”,如果認定耶穌既是神又是人,就好理解,可惜,除此句經文之外,聖經給出的證據確實不多,聖經的耶穌是人不是神的證據卻是充充足足的。 人子此時此刻仍在天上,可以解釋為,一是耶穌是人又是神;二是指神本身,不是指神的第二個位格。因為“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或者說,父此時此刻在天上,也就是他的獨生子此時此刻在天上了,就象我們禱告時的呼求,說"我們在天上的父"也好,說“主耶穌"也好,說“我的聖靈保惠師"也好,指的是同一位神,就是那位三一真神,三個位格一個一個呼求也可,只呼其中一位也可,指的都是那位創造天地萬物的真神。三是指耶穌在天上的位格是永恆的,不是因他降世為人而變化,而是復活升天而歸回他的原位。四是耶穌的靈與天父是相通的,兒的靈也是父的靈,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他說“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 就像我們基督徒,“現在活着的不是我,仍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不是說我們既是人又是神,因為我們是罪人,準確地說,我們是人,而且是罪人,活着的,是起初神創造我們時賜給的神的形象,還有吃禁果以後摻雜的魔鬼的靈,人的靈魂是一個神魔的混合體。當我們人復活升天后,那神的形象還保持着,魔的靈被聖靈洗淨了。 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賽1:18) 我們在天堂活在神里,象一滴水溶入浩瀚的大海中。耶穌,又稱為“末後的亞當”,降世為人的時候,就不是神了,他的狀況,就是犯罪前的亞當,保持着純潔的神的形象,一直到他上十字架受死。 “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着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 為什麼神離棄耶穌?聖經沒有明示,但是我們從臨刑前密切而迫切的禱告,也許理岀蛛絲馬跡來。他說:“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可14:36)他知道這杯非他喝不可了,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太26:42)他就毅然上了十字架,成全了天父的意旨。 當他在十字架上經受巨大痛苦時,多麼渴望天父的同在,陪伴着他,增添他的信心和力量,或許他在求天父減輕一些痛苦,但天父離他而去,讓他獨自走完他當走的路,包括加在一個人身上的痛苦。 天父回答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 耶穌明白了天父的旨意,不奢望天父減輕痛苦,他獨自一人經歷他的痛苦,“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 如果耶穌既是人同時又是神,為什麼還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離棄哪去呢?你本身不就是神麼? 2、先知的預言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賽9:6) 這段經文,主內人應該耳熟能詳的,大概是舊約聖經先知中最明確的預言了。我們不大理解的是,耶穌是神位格中的第二位,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就是三個獨立意識的神,從這個角度說,聖父不是聖子,聖子不是聖靈,為什麼以賽亞說耶穌是“永在的父"呢?答案很可能是這樣的,三位一體的神,是到了新約之後神才完全啟示於人的,在舊約,只啟示一個位格的神,“神曉諭摩西說: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出6:2~3) 當時歷史所限,以賽亞只認耶和華為神,他受的默示中,還不明白神三位一體的屬性,他只知道將來會有神成為人,或是神將自己賜給人成為人子,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憑着以往的知識和經驗,“他要稱呼我說:‘你是我的父,是我的神,是拯救我的磐石。’(詩89:26)就認為將來道成肉身的,就是"永在的父"了。 為什麼神不給以賽亞啟示得明明白白呢?因為人的知識有一定的時空限制的,聖經里神是人盡其用,不會超越時空的,也沒必要超越時空,所以以賽亞在神的啟示中,只能明白神降世為人,神就是啟示三一真神,他也不明白,就象一個生來瞎眼的人,你怎麼描述赤橙黃綠青藍紫,都不能叫他明白的。 還有一個需要點到的是,"他的名稱為奇妙、策士",指的是現在時;“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指的是過去時和將來時。聖經常常將不同時空的人和事濃縮在一塊敘述。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神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人,就是人了,而且是完全的人,沒有犯罪。賜給人的最終目的,是讓人把他當作祭物獻在祭壇上,滿足了神贖罪的法律規定,或者說,罪人成聖,必須叫"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 這個"榮光",是一種原始的人性,這人性是神的形象和樣式,拷貝到人裡面,成為人的靈魂,道是無形無象的,成了肉身,就有形有象有鼻子有眼睛兩腳直立行走會說話會製造,這麼一個人的形象,就活生生的活出神的榮光來,也就是活出人本該活成的不犯罪的生活來,即為“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跟下面這段經文是同一個意思:“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3、天使的證實 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 神的兒子(或作“所要生的必稱為聖,稱為神的兒子”)。(路1:35) "聖者"、"神的兒子",可以指着神,也可以指着在神裡面的人,比如,基督徒,也稱為聖徒。"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5:9) “必稱為聖","稱為神的兒子",應該指着人,即耶穌就是人。“主以公義的靈和焚燒的靈,將錫安女子的污穢洗去,又將耶路撒冷中殺人的血除淨。那時,剩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稱為聖。"(賽4:3)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太1:21) 4、猶太人說 “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太1:1) “耶穌從那裡往前走,有兩個瞎子跟着他,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太9:27) 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太12:23) “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着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太15:22) 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約6:42)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2:5) 當然,猶太人凡身俗眼,只能看見耶穌是人,當時的世人,恐怕只有約瑟與馬利亞經神的啟示,知道耶穌是聖靈感孕,別的人都不知道他是從上頭而來的,就是彼得說的“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也不是他考察而得的結論,所以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7) 這裡,天上的父指示彼得所認識眼前的耶穌,不是現在時,而是過去時與未來時,即這個人是上帝的第二個位格降世為人的。 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着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太20:30) “主啊”,指的是道,“大衛的子孫”,指的是道成肉身。瞎子比明眼人更敏感,領悟到全部事跡真相,或者透過現象看到本質,應驗了主的話。另一個意思就是,僕人稱主人為主,就象長工稱家主為主一樣。但是,我更願意相信“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9:39) 5、耶穌的生長 如果說,耶穌降世為人的33年間,這個肉身,是人們理解的,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象神學家們描述的那樣,神與人完美地合一,集於一身,耶穌就是神。那麼,我們不禁要問,耶穌從什麼時候是神的?從聖靈感孕那一刻?從生在馬槽里的那一時?或是從蹣跚學步起,從呀呀學語開始……沒人說得清吧? “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2:52)因為這段經文告訴我們,耶穌生長的歷程跟人沒有兩樣,他就是人在生,人在長,不是至高無上、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神。 "耶穌餓了”,“耶穌哭了”,也是一個人正常的生理反應。 耶穌不是生在馬槽里的那一刻,或是嬰幼兒時候,就知道他是聖靈感孕從上頭而來的,有“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經文為證,他知道自己過去是神的獨生子,是神舍了他這個兒子,賜給世人,應該是天父告訴他的,就像天父告訴彼得一樣,你的師傅耶穌是基督,永生神的兒子。天父什麼時候告訴他,我們不知道,我們只是從耶穌12歲在聖殿裡受成人禮被父母遺忘在聖殿裡,與找到他的父母那段對話,得知他已經知道他是神的獨生子降世為人了。耶穌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或作“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裡嗎”)?”(路2:49) 後來,耶穌更明確地證實了他的來歷。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約8:14) 6、耶穌獻祭的呼求 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着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太27:46) 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耶穌的天問振撼着人的心,許多解經的說,因為世人的罪都集中在耶穌身上,所以天父離開他。如果有點邏輯思維的話,耶穌降世為人,什麼時候都是背負世人的罪孽的,“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為什麼父神一直與耶穌同在呢? 更重要的是,如果此時此刻的耶穌是完全的神,“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何來“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你本身不是神嗎? 只有人與神是可以分開的。他只是一個完全的人,不是神,他平時“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4:)神以自己的名,讓耶穌這個人在世上成就神的一切旨意,一切的一切,都是順風順水的,只是最後一刻,耶穌上十字架的時候,父神離開他了,讓他自己走完當走的最後一程。因為神事先說明過了,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約12:28) 7、魔鬼的見證 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着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太4:6) 若干年之後,同樣的場景,耶穌的胞弟雅各,被人押到殿頂上,然後往下推,雅各重重地摔在地上,身上多處骨折,但沒死,艱難地坐起來,嘴上喃喃低語為害他的人禱告。一位猶太人見他太痛苦太悲慘,拿一根木棒猛擊他的頭部,他才死去。 耶穌與弟弟雅各,本質上都是人,只是耶穌沒有犯罪。魔鬼深知這一點,所以用從殿頂上“跳下去”來試探他,耶穌也知道,他如果跳下去,也會象後來的弟弟雅各一樣全身骨折的,他識破了魔鬼的陰謀,勝了魔鬼的試探。 從魔鬼的角度看,魔鬼與上帝,都是靈,雖然能力比上帝差十萬八千里,但比肉身的人強多了,也會知道耶穌是人不是神,所以“跳殿頂”作為一個試探的選項。如果耶穌又是神,跳下殿頂象一根潔白的羽毛悠閒落下,或者說跳就跳,剎那間,魔鬼連來不及看是什麼回事,耶穌就在地上穩穩站住嘻嘻戲笑……那麼,魔鬼還說什麼“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的廢話麼? 8、邏輯思維推理 我過去認識錯謬,就在於,將耶穌的靈魂與肉體混為一談,將拿撒勒那位木匠的兒子耶穌,看成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的神,在讀聖經時,發生眼前的耶穌跟人一樣軟弱與有陷,“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着。我們也是這樣同他軟弱,但因神向你們所顯的大能,也必與他同活。”(林後13:4) 就深深地陷入自相矛盾的困境之中不能自拔。 比如,耶穌是神,是不是呢?那位剛剛誕生在馬槽里粉嘟嘟的嬰兒,就是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如果是,那麼,那位嬰兒哭鬧,吃奶,手舞足蹈等等嬰兒特徵就是無限的神裝出來的? 更恐怖的是,耶穌上十字架那個巨大的痛苦也是裝出來的? 他是神嘛,無所不能,完全可以表形式走過場上十字架,作給人看的,但赤身露體左右手腕被釘以及在十字架上創傷的巨痛以及將要窒息的苦痛,可以化解為象撓痒痒一樣舒服? 既然這樣,“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22:44)又何解釋呢? 聖經告訴我們,耶穌不是一蹴而就的,呱呱落地就是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而是從嬰兒開始慢慢生長的,包括他身體與智力以及道德品質慢慢生長。 “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2:52) 五、降世為人的有限性 神的第二個位格,聖子,與父神同尊同榮,在本質上就是一個神。“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 所以,耶穌基督與父神一樣,至高無上,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 但是,當神的第二位格道成肉身之後,在聖潔上與神完全一樣,在能力上,卻與神千差萬別,倒是與人一樣一樣的。 1、 耶穌沒有神那樣至高無上 我是從聖經記載中,看到了在世33年的耶穌降世為人就是人的,既是人,就沒有至高無上的地位。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干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賽53:2~3) “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7)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2:7)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着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5:19)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着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5~46) “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太20:19) “他卑微的時候,人不按公義審判他,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因為他的生命從地上奪去。”(徒8:33) 他既卑微,就不是至高無上。 神的獨生子,本來是看不見摸不着的無限的神,為了救贖人,甘願成為看得見摸得着的有限的人,主,成了仆,神,成了人。一個偉大的大牧者,成為一個替罪的羔羊。 還是神的時候,“王的忿怒好像獅子吼叫”。 成為人,“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7) 2、耶穌沒有神那樣無所不在 耶穌是一個完全的人,他是聖潔的,“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4:15) 一個血肉之軀的耶穌,也象普通的人一樣,在東就不能同時在西,在南就不能同時在北,在伯利恆就不能同時在耶路撒冷。 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到那邊去禱告。”(太26:36) 如果耶穌無所不在,他不會吩咐門徒坐在這裡等他的,他可以住在門徒中間,同時又到那邊去禱告。 “過了不多日,耶穌週遊各城、各鄉傳道,宣講神國的福音。和他同去的有十二個門徒。”(路8:1) 這節經文記載他週遊各城、各鄉傳道,週遊,到一個地方,又到一個地方,如果是無所不在,他可以同時在各城、各鄉傳道。 復活之後的耶穌,恢復了神的本位,就不一樣了。 忽然,耶穌遇見她們,說:“願你們平安!”她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太28:9) 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路24:36) 3、耶穌沒有神的完全聖潔 神是聖潔的,良善的,“主啊,你本為良善,樂意饒恕人,有豐盛的慈愛,賜給凡求告你的人。”(詩86:5) 但耶穌的肉體是罪身的。“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8:3) 罪身從哪裡來呢?直接從親生母親馬利亞而來,歸根到底,是從亞當和夏娃而來,耶穌既然是人,必然有人的基因DNA,這個遺傳基因就是聖經啟示我們的,“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如果否定這一點,那麼“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的話成了空話。 耶穌的罪身是原罪,是他自己自覺自愿背負的,也是父神的旨意,“我奉我父的名來”,來到世間成為世人,“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5:19)因亞當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凡是人都是罪人,耶穌是人,所以,耶穌也是罪人。不是他本身有罪,而是他自己自覺自愿地背負人的原罪,與生俱來,成為“罪身的形狀”。“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53:6) 耶穌在世的一生,沒有犯罪,保持着神造亞當與夏娃時的沒有罪的形狀,照樣,因耶穌一人的順服,眾人也成為義了。 因此,耶穌這個人也跟其他任何人一樣,必定死,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只有死,才償還原罪的罪債。只是耶穌沒有"本罪",他一生中沒有犯罪,"死後且有審判"時,他沒有罪案在身,因此,耶穌死後就沒有審判,他的死,成為祭壇上的羔羊,“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我贊同這樣的見解,基督徒死後,立即就進入審判的程序,開庭情景可能是這樣的。 審判長是神,審判員是歸天的基督徒,“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林前6:2) 死,已經償還了原罪的債,現在天上開庭追究罪責的,是本罪,也就是你一生中犯的罪。“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6) 審判長查閱基督徒的犯罪記錄,“我幾次流離,你都記數。求你把我眼淚裝在你的皮袋裡。這不都記在你冊子上嗎?(詩56:8)一本厚厚的檔案,發現每一頁都塗上一層厚厚的血,那是基督耶穌的寶血,沒見到一丁點的罪,哪怕是彌天大罪,都被血遮掩了,沒見到罪,沒有任何犯罪記錄,那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就無法定罪。 於是,神明知人有罪,卻無法定罪,最後只能這麼宣判 了: “小子,你的罪赦了。” 罪既赦了,人已完人,毫無瑕疵,與神同質,跟天父完全一樣,那麼,他們的去處,就是與神同在樂園裡了。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 當然,在樂園裡,不是平均主義,排排坐,吃果果,冠冕各有不同,獎勵各異的。 “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瑪3:16) 神翻開紀念冊,看看誰積攢在天上的財寶多少而論功行賞。 耶穌的死,可能與基督徒死後的審判不一樣。 耶穌的死,一是償還了亞當和夏娃帶來的原罪,二是作為替罪的羔羊,完成了贖罪祭的偉大事工,他復活歸於本位,即神的第二個位格,神的獨生子,當時的情景可能是這樣:他從父神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向他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彼後1:17) 此時此刻,天父的心情與人是一樣的。 他對天使說,“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路15:24) 他對眾聖徒說,“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路15:32) 末後審判的日子,"那聖潔、真實,拿着大衛的鑰匙,開了就沒有人能關,關了就沒有人能開的"。 耶穌因為自己生而為人,就自然而然地帶來原罪的基因,所以,就有了他一段很燒腦的對話。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可10:18) 許多人繞不去,"耶穌本身不就是神麼,是神就是良善的,為什麼他還說"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我現在才明白,耶穌過去是神,將來是神,現在不是神,而是人,身上帶着亞當夏娃所犯下的原罪,從這個角度說,耶穌不認同人稱他是良善的! 讀到這裡,估計多數人跳腳:“什麼,耶穌也有罪?” 是的,耶穌也有罪,這個罪指的是他的原罪,與生俱來的罪,是亞當與夏娃犯的這個罪,傳到他這位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的身上。耶穌前世沒有原罪,他是神位格中的第二位,耶穌的來世也沒有原罪,他復活升天后歸回他的本位,天父上帝的獨生子死而復活,失而復得,耶穌的今生,在他自己沒有本罪,也就是他一生中沒有犯罪,但他有原罪,就是神說的:"罪身的形狀"。 這個"罪身的形狀",從生理學上講,他是馬利亞的肉身的兒子,有馬利亞的基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是從肉身這個角度講的,從亞當和夏娃遺傳基因傳承下來的,原罪生而就落在耶穌的身上。 神自己也說了,耶穌是無罪的,但是,他是替我們成為罪。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從個人的意願來說,耶穌的罪是自找,自己願意將人類的原罪背到自己身上,也是天父的旨意,他明明知道背負人的原罪就受苦就得死,但他心甘情願,也義無反顧,死就死吧。“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10:18) 4、耶穌沒有神那樣無所不能 耶穌在世為人的時候,他自己身上沒有顯示什麼神跡奇事,直到他復活以後才有。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路24:36~37) 耶穌所行的神跡奇事,都是經過禱告,天父垂聽他的禱告應允了他,將他所要做的事給他成就了。耶穌行事為人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禱告,"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18:1)他教導人要常常禱告,相信他自己就是榜樣。 這人夜裡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跡,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約3:2) 耶穌是人,也象人一樣軟弱。 “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着。我們也是這樣同他軟弱,但因神向你們所顯的大能,也必與他同活。”(林後13:4) 而且,事情越難辦,他的禱告越密切、緊迫。最大的難事,就是他要上十字架忍受巨大的痛苦了。那個情景就是,赤身裸體,不是象電影裡出現的那樣,穿着內褲,實際上是一絲不掛,這樣才達到羞辱的極限。他被按倒仰躺在一根橫木上,兩臂伸展,兩根大鐵釘從他兩手小臂兩骨之間釘下去,然後連人帶橫木釘在一棵大樹的樹幹上,兩腳下面還各釘着一根木栓,讓他的腳尖能觸碰得到。 這樣,橫木與樹幹,成了十字架,人伸展的兩臂與軀幹,也成了十字架。 任何動物都不能擺成十字架,唯有人,造成了十字架的模樣,我不知道是自己多情還是神匠心獨運? 人在十字架上,手高高掛着,身體乏力了,就沉下來,不但疼痛難忍,而且肺部受到擠壓而呼吸困難,而想要呼吸順一些,必須用腳尖在腳下那節木栓用力一蹬,身體向上一躍,才能呼到一囗空氣,於是,人掛在十字架上不停地一躍一呼,一躍一呼,幾個小時,甚至十幾個小時,直到精疲力盡,活活地憋死在十字架上…… 要應付這樣巨大的痛苦,身為是人不是神的耶穌,只有求神添加信心了。 “耶穌卻退到曠野去禱告。”(路5:16) "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神。”(路6:12) "散了眾人以後,他就獨自上山去禱告。到了晚上,只有他一人在那裡。”(太14:23) “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太26:44) 他所行的神跡奇事,有記載事先禱告的。 “我若靠着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着誰呢?這樣,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我若靠着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太12:27) “耶穌拿着這五個餅、兩條魚,望着天祝福、擘開,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路9:16)也沒有記載他禱告的,比如,水變酒,在水面上行走,等等,但從他常常禱告這種虔誠態度看,他是凡事禱告交託給神的。他自己沒有產生超標的力量,即超過人所有的力量,而是神這個外在的力量加給他。 “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他的力量。”(路22:43) 耶穌知道了,就離開那裡,有許多人跟着他。他把其中有病的人都治好了。又囑咐他們,不要給他傳名。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裡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太12:15~18)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着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5:19)為什麼"子憑着自己不能作什麼”?因為此時此刻他是人不是神! "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太26:53)如果此時此刻他是神,他自己就可以不費吹灰之力打碎人的羈絆,何必又求父差遣十二營多天使呢? “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太27:40) “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他同釘的人也是譏誚他。”(可15:32) 猶太人的觀念是神的兒子就是神,到了新約才進一步啟示,“神的兒子"指的是三位一體真神中的第二位,也就是降世為人“稱為基督的耶穌。猶太人譏誚他,不管有意無意,卻是說對了,耶穌是人,不是神,他真的不能靠自己"就從十字架上下來”。 過了六天,耶穌帶着彼得、雅各、約翰暗暗地上了高山,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衣服放光,極其潔白,地上漂布的,沒有一個能漂得那樣白。忽然,有以利亞同摩西向他們顯現,並且和耶穌說話。彼得對耶穌說:“拉比,我們在這裡真好!可以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彼得不知道說什麼才好,因為他們甚是懼怕。有一朵雲彩來遮蓋他們,也有聲音從雲彩里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可9:2~7) 耶穌變了形像,應該不是耶穌自己的作為,而是象當年摩西那樣,見神的面產生的。 “摩西手裡拿着兩塊法版下西奈山的時候,不知道自己的麵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亞倫和以色列眾人看見摩西的麵皮發光,就怕挨近他。”(出34:29~30) 5、耶穌沒有神那樣無所不知 “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可13:32) 也許有許多信徒象我一樣,心裡想不通。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耶穌也說我與父本為一,應該一樣的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的,“那日子、那時辰”,又是他們救贖計劃中的大事,人不知道是理所當然的,天上的使者不知道也情有可原,子也不知道就難以置信了,救贖的主角是主,人性是從他來的,代死是他,審判也是他,他自己也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難道這麼一點的知情權他都沒有嗎? 於是,大大小小專業業餘的解經家們使出渾身解數,眾說紛紜,直接解釋為什麼“子也不知道”?但,非常的牽強附會,不得要領。 “因此那日子也指在十字架上的審判。在當時耶穌確實尚未經歷審判,因為他還沒有走上十字架”;那麼,耶穌是神,沒有聖經的根據,誰告訴你“耶穌還沒上十字架”,這位真神就有所不知了? “這裡說不知道的意思是指耶穌順服天父的意思,天父說啥時候就啥時候,子不攪合”;那麼,子知道“那日子、那時辰”就是攪和啦?什麼邏輯? “神不說明具體時間來,就是想人更多機會悔改。若神真的說明具體時間了,那人的時間就已經給定死了”;這個就是亂彈琴,你的意思是耶穌知道,但他不說,就撒謊說“子也不知道”? “父沒有吩咐將末日時間告訴給子,因為是父不允許告訴人類,所以子沒權柄知道”。父子本為一,權柄是同等的,這是聖經最基本的原則,所謂“子沒權柄知道”是變相地認為耶穌是次等的神。 有的解經邏輯更加混亂。 為什麼“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對我們來說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一定堅信“那日子、那時辰”一定會來,我們要做的是如何預備自己。 為什麼“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與救恩無關…… 人家問你為什麼“子也不知道”?你懂你就解釋清楚,你不懂就老老實實說我不懂,你不能掩飾自己的蠢,繞開這個話題,談論什麼“如何預備自己”,"救恩"另外的問題,這是雞講雞話鴨講鴨話了。 申命記29:29說:“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我們實在應該謙卑下來,知道自己的卑微,我們不過是塵土。但是救恩臨到我們,上帝看我們的生命為寶貴。我們不可狂妄自大,以為自己能夠與上帝一樣有智慧,能夠知道一切。當年天使長就是有了這樣驕傲的心,而墮落為魔鬼撒但的。因此我們讀聖經要全面系統地讀,切忌斷章取義;或者抓不住重點,以致不理解話語的實質和精義。” 這段話直接來橫的,橫蠻無理,自己站在屬靈的制高點,破囗大罵,只羞髒話岀囗了。 我還看到一個資料說,一位史上很偉大的解經家說,為什麼?為什麼?上帝的地獄是為你們這些懷有極大好奇心的人準備的。 這就很霸道了,甚至惡毒,假上帝之名,威脅尋求真理的人。 神舎去了他的獨生子,將他降在這般亂世里生在險惡的人群中為人,純粹就是人,沒有了神超然的能力,難道就不怕擔風險嗎?萬一有個三長兩短怎麼辦? 我們可以在舊約里看到,“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創49:10)神既然承諾“圭必不離猶大”,他就會遵守自己的諾言,當猶大的後裔面臨被殺滅絕的時候,神就進行干預了,保守約阿施,保證猶大的一根獨苗傳承下去。 “但王的女兒約示巴,將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從那被殺的王子中偷出來,把他和他的乳母都藏在臥房裡。約示巴是約蘭王的女兒,亞哈謝的妹子,祭司耶何耶大的妻。她收藏約阿施,躲避亞他利雅,免得被殺。”(代下22:11) 自然,神也會保守他已經降世為人的獨生子免遭殺害。叫自己救贖的大計劃在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說的那樣“成了”。 他們去後,有主的使者向約瑟夢中顯現,說:“起來!帶着小孩子同他母親逃往埃及,住在那裡,等我吩咐你,因為希律必尋找小孩子,要除滅他。”(太2:13) 上面所有難解的經文,將前提耶穌歸屬到他真實的位置上,即耶穌是人不是神,一切都迎刃而解了。如果前提為耶穌是人又是神,解經就成了一團亂麻。就像“神創論”與“進化論”一樣,以進化論為前提的,解釋這個世界要多混亂有多混亂,以神創論為前提的,一切順序井然,井井有條。 同樣的,耶穌定在是人不是神的位置上,以上的經文就好理解了,因為他是人嘛,有所不知的,唯有父知道。 “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2:52) “孩子漸漸長大,強健起來,充滿智慧,又有神的恩在他身上。”(路2:40) 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一齊在增長,也就是神漸漸地啟示耶穌,讓他逐漸明白他是“道成肉身”,那麼,從什麼時候起,他完全意識到自己原來就是神的第二個位格,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至高無上呢? 可能是在他12歲成為成年人的時候,是他在智慧與身量增長到臨界點的時侯,瓜熟蒂落,天父順理成章地開啟了他的眼睛,不失時機地啟發他,他才知道,自己原來就是神的第二個位格,今天落到這個地步,成為多麼卑微的人,原來是父神的旨意。 耶穌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2:49) “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賽53:10) 耶穌明白他的身世之後,於是,“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腓2:6) 六、後記 耶穌降世為人的直接目的與功用是作為一個祭物獻上。其他的,如,“除去世人罪孽的”,“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罪得以塗抹”等等,都是耶穌這個祭物獻上之後產生的果效。 施洗約翰一言中的,“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 神的規則是獻祭贖罪。 我們不知道這個規則從何而來?神“說有就有”,是不是可以“說無就無”呢?如果可以,為什麼不對人的罪“說無就無”,何必搞獻祭這麼悲壯的禮儀驚天動地呢?現實是,不管可以不可以,都得走“獻祭”這個過程,除罪,完成對人的潔淨了。 我想,獻祭這個鐵打的規則,應該生之於永恆的,在永恆之中確立,也在永恆之中成就的,是一個顛覆不破的真理,也是公理,就像1+1=2這個公理一樣,不需驗證,也不需質疑,整個數學大廈就是建立在這個公理磐石之上。 獻祭之物就是血,“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17:11) 也不是一切活物都可以當祭物,而是神看為潔淨的禽獸才可以,並且是沒有殘疾的。 兩千多年的獻祭,遙遙地指向耶穌,耶穌上十字架,給獻祭劃上了一個完美的句號。 兩千多年的祭物沿襲下來直到耶穌,其特質也是一脈相承的。首先,“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大概吧,生命的長短,與贖罪的有效期成正比,鴿子和牛羊的生命是有限的,贖罪的功效也是有限的,只能平息神對贖的那一個罪的憤怒,如果犯下新罪,神的憤怒又臨到了,所以,“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動物祭物是潔淨的,耶穌沒有犯罪;動物祭物沒有殘疾,耶穌無論是生理上還是心理上都是完全的人。 耶穌作為一個人,完全符合了獻祭的條件,也就是說,獻祭,要的是活物,有血,身體健康,沒有殘疾,沒有犯罪。大多人幾乎都符合了,只是最後一個條件“沒有犯罪”沒人做到,因為只有無罪的才能替我們成為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於是,神只好舍了自己的獨生子,獻給人作為祭物。 而且,從獻祭歷史上看,一物贖一罪,從這個規律看,如果允許獻人為祭的話,應該是一人作為祭物,只贖一人的罪,有一點等價交換的意思。但是,人要一勞永逸,一次獻祭,贖罪到永遠,永生,那麼,只有神的獨生子,才能擔當得起,從本質上,他是自有永有的,舍下這麼大的本錢,才能做成這麼大的交易。從資格來說,他是人的創造者,最有這個資格贖回整個人類的罪。“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4) 獻祭,要的是有血有肉健康健全的完全人,不需要無形無象看不見摸不着的神,所以,祭物,降世為人的耶穌足矣,不需要神的獨生子依然保持着無所不知無所不能至高無上的神的身份。 神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也就是夠人類用的,上帝有必要在耶穌這個人身上,同時保持着神的本質嗎?也就是說,耶穌作為一個完全的人,完全可以擔當除去世人罪孽的重責了,天父還要讓耶穌同時作為一個無限的神來陪葬嗎?而且無形無象的靈又是怎麼陪葬呢? 耶穌是有限的完全的人,這樣的理解,在解經的長途跋涉中,一路上都是順順噹噹的,但耶穌同時又是至高無上、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無限的完全的神,就在許多地方解經卡殼了,無法自圓其說。 聖經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們,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是有限的完全的人,不是無限的完全的神,因為神離棄他了。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着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 我也看見了,神的恩典都是恰恰夠用的。 當我看見耶穌是人不是神的時候,要比看見耶穌是人又是神,感動和感恩太多太多。 願神憐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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