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不慶祝聖誕節? 一年一度聖誕節臨近了,網上關於慶不慶祝聖誕節的話題又熱起來。 主張不要慶祝聖誕節的理由有那麼幾條。 1. 據考證,耶穌基督聖誕的日子不是12月25日,將一個不是聖誕的日子當作聖誕來慶祝,本身就不切合實際。 2. 耶穌降世為人三十三年,聖經次經,甚至偽經都沒有記載耶穌慶祝聖誕的教導。 3. 聖誕幾百年來,教會都沒有慶祝聖誕的傳統。 4. 慶祝聖誕這個活動是從異教學來的,12月25日原來是波斯太陽神密特拉的誕辰,是一個異教徒節日。 主張慶祝聖誕節的理由也有那麼幾條。 1. 耶穌基督聖誕的日子雖然不是12月25日,也無從考證,但是基督徒定12月25日為聖誕日,目的不在於此日是不是聖誕,而在於將這日拱火為盛大節日,普天同慶有何不可? 2. 經書雖然沒有記載耶穌慶祝聖誕的教導,但讚美神的教導卻是貫串着整本聖經,我們遵命讚美神,選在12月25日大敬大拜,也無不妥。 3. 不是教會有了傳統一樣不剩地承接下來,也不是教會沒有的活動不能創新。 4.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1)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創1:5) 12月25日這日子是神造的,我們在神造的日子裡讚美神是可喜的。 這樣說來,公講公有理,婆講婆有理,誰也說服不了誰。 在聖經里,大是大非,神觀點鮮明,沒有絲亳通融的餘地,比如,十戒。在一些無關罪的問題上,比如恩典時代的吃喝拉撒睡等等,神十分寬容,一件事,這樣作也行,那樣作也行。 那麼,評判的標準在哪裡呢? 評判的標準是“榮神益人”。 什麼事可作?什麼事不可作? 那就看你作這件事是榮神益人,還是辱神害人? 拿慶不慶祝聖誕節來說,過聖誕節,榮神了嗎?榮了,益人了嗎?益了, 神的一家人歡聚一堂,大家都喜樂。 不過聖誕節,辱神了嗎?沒有,害人了嗎?也沒有。 這樣,我們就知道了,過聖誕節也象吃食物和守安息日一樣,過是為主過,不過也是為主不過。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羅14:6)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羅14:3)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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