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1951年9月21日 【全國農村衛生基層組織迅速擴展 兩年來已恢復和建立縣衛生院一千八百餘所】 據統計,截至一九五一年四月,全國已恢復和建立的縣衛生院有一千八百四十一所,占全國總縣數百分之八十四點三;許多省區如浙江、山東、湖南、陝西、河北、東北全區和四川的四個行署現在每縣都有衛生院。過去全國廣大農民長期受着疫癘和疾病的威脅,得不到衛生醫藥的照顧。國民黨反動政府統治的二十多年中,全國縣衛生院的最高統計數字是一千四百四十五所。這些衛生院實際上只是為縣城中少數富有的人做了一點醫療工作,而這些衛生院在各地解放前,約有半數遭到了嚴重的破壞。例如西北全區在解放時,只剩下縣衛生院五十二所;河南省原有的縣衛生院,全部遭受破壞。兩年來,恢復和建立的縣衛生院不僅比國民黨統治時期增加很多,而且在設備上也有很大的改善。據統計,縣衛生院的床數較國民黨統治時期的最高統計增加了百分之一百二十一點八,縣衛生工作人員數增加了百分之四十六。 》編者注 中共在農村推動衛生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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