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个小孩儿,在他小的时候,他有一个很大的愿望,那就是他希望他的爸爸妈妈不要离婚,全家人住在一个大一点儿的房子里面,一家人在一起不要分开。他最大的快乐是夏日的每天去江边游泳,他最高兴的事是每个星期能吃上一回肉,他最大的幻想是他的老师是他的妈妈,这样他就可以天天见到妈妈,还有人跟他补课,他的成绩就会突飞猛进。 可是他的愿望落空了,父母在他7岁的那年离婚了。父亲离开了,他带着小两岁的弟弟去跟外婆住, 连母亲都没法天天见到,因为母亲要工作来养活他们。他去了学校,小朋友们都不太跟他玩儿,因为他母亲是他们那里唯一一个离婚的。那个时候的他就单一地坐在教室,内心非常渴望能有一个能接受他的群体。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他甚至不惜撒谎,在新老师不知情的情况下,冒充是田径队的成员,在那个混进去的团体里呆了一个欢欣的有归属感的时辰;尽管他最后还是因为太弱小被田径队的教练告知“不要再来了”,他为自己有这么短暂的群体体验感到高兴。 孤僻的他渐渐成为一个非常独立的人,不喜欢上课,喜欢自习,溜出学校到公园看莫泊桑的小说。不喜欢说话,也不会说话。经常打弟弟,觉得弟弟在外面什么都不争不抢,不在乎别人的欺负;他打弟弟,教训他要学会争取自己的权益。 11岁那年,母亲又结婚了,又生了一个小弟弟。他和母亲继父住到一起。上高中以后,因为父母的身体都不好,他开始白天上学,晚上去夜总会做服务员,帮家里挣钱。后来他上了技校学计算机打字,毕业后在一家印刷所工作。因为单位的苛刻,挣得钱不够给弟弟买衣服玩具,他回到夜总会,半年做到大堂经理。 当时夜总会流行卡拉OK,他看见很多不怎么样的人都上去唱,于是动了唱歌的念头。他向老板请求:“可不可以不给我钱,在别人都唱完的时候,让我也上去唱个一支半首?”老板答应了,他上去唱了,唱到高音,喉咙都快扯破了。一位好心的歌手,看他很懂事有礼貌,就介绍他去找老师学。 他很运气地找到了一位歌剧院的王老师教他;老师的学费贵,他不能总去,老师看中他是一个有悟性的学生,不缴钱也打电话找他去学。他唱得越来越好,开始受到很多歌厅的邀请。但是渐渐他不能适应那种复杂的人事关系,因为他很不愿意求人,觉得我是凭本事吃饭,你用得着我就用,用不着我也不求你。而且和顾客互动不了:他想我是来唱歌的,凭什么要陪你们喝酒?他对唱歌的地方也很在意,永远不能在底下吃着饭,他在上面唱,起码听歌的人有几分注意力的地方才行。他认为哪怕是需要赚钱,也要赚一个你尊重我几分的钱。到后来他失业了一阵。王老师帮他买了火车票,鼓励他去考东方歌舞团。 考试的时候他唱了两首歌,五分钟之后被告知他作为学员被录取了,可以在团里先呆三个月 。他在团里的宿舍里有一个床位,一个月两百块的工资,中午花一块钱在食堂吃几份菜,早上面包,晚上一碗方便面。因为他基础差,不会弹钢琴,不识谱,所以他把所有的时间用来练唱学习,在那头三个月里,他没离开过团所在的那条街。三个月之后,团里跟他签了约,他满心欢喜地做起歌手。 次年的春天,演出回到北京,因团里传出裁员的风声,一个跳舞的同乡想考电影学院,拉他作陪。在考场,负责报名的老师和同乡都怂恿他也考,结果他以男生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北影。 为了支付一年近万的学费,他又去歌厅唱歌,半工半读。在班里他又成了特立独行的人,并且对表演不是太感兴趣,一心一意想当一名室内设计师,准备毕业后到北欧上学。大三时,一位女同学拉他陪她去试镜,许诺他去了就请他吃带肉的永和豆浆,他跟去了。同学去一个房间试镜,他在走廊尽头等。一位导演出来吸烟,看到他,让他过去。导演是吴子牛,为《国歌》选演员,和他交谈了两句。导演问他会乐器吗,他说不会,只会唱歌。同学出来后,带他去吃豆浆。正吃着,导演派人打电话,通知他来演聂耳。《国歌》上映后的那年,得了华表奖的最佳故事片。 但他还是没想作演员。快毕业时,一位曾经找过他试戏的导演赵宝刚,特地参照他的经历,给他写了一部戏。他想着那就拍一部戏赚点儿钱再去留学。于是就有了当年一部很红的《像雾像雨又像风》。之后找他拍的片,一部接一部,他就这样留下来成了一个明星。 他,是陈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