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神在华夏文明中的存在(五) --庄子爷运斤成风劈到了谁? 先秦三百年诸子百家在国家本体问题上的争论比较透彻,尤其以庄子为典型。庄子延续了老子的思辨与哲学传统,在政治思辨上以马蹄一篇比较尖锐。马蹄的主旨是对政治理论的思辨与无穷追溯。他所反对的是儒家的圣人政治,认为这不是对人性的塑造,而是对人性的禁锢与摧残。即所谓“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作者将当时的政治思想家比喻为驯马师,将普通百姓比喻成马。这个比喻有所夸张,驯马师和马之间的差异是物种层面的,而统治阶层和民众之间的差异是社会角色层面的,长期上有很大的流动性。后世的政治发展却是令人遗憾的。秦朝愚民,统治阶层与百姓完全不平等,当国家意志的重要性凌驾于民众利益之上时,人就变成了国家的工具,也就谈不上平等了,也谈不上人对自己本性的维护与追求了。庄子哲学倡导人去追求自己的本性与本心,法家却要求人们为国家服务,彻底忘我。马蹄篇可能用来攻击法家比较合适。 在外儒内法的政体下,儒家的宗教意味浓厚,着意在修好人的道路,不建议人们自己在各自的路径中去寻找自己的本心。显然,面对庄子的攻击,儒家并不冤枉。而法家走得更远,其以国家意志为先,人都是国家的工具,人的灵魂追求都是闲情逸致,太过奢侈,必须压制。然而,毕竟人的精神世界具有着超强吸引力,既然政体难以见容,中国历代圣哲也就只好打个出世的幌子来追求精神世界的盛景。世界本是一个,何来出世入世?问题就出在中国传统政体之上,其国家意志具有包举宇内的图谋,个人的意志不再得到尊重,而道家对人本心本性的追求就更要服从于国家的利益了。这是法家的政治哲学,其目标就是国家做大做强,人是国家的主要组成部分。当代西方的政治哲学尤其是文艺复兴以来构建的近现代政治哲学,国家是一个特定的人群为达成每个人的根本利益而成立的一个组织,国家存在的目的是达成国家中每个人的利益。从这个角度分析就能明白,本来在现代西方社会可以广泛存在的个人精神追求,在中国的法家政治哲学之下却必须要顶个出世的名头才行。这里的出世之“世”当然不是自然的世界,而是国家的政体。在这个政体下,任何人的聪明才智都有为国家效力的义务。所以当司马炎征召李密作太子洗马时,李密要使出吃奶的劲来上一篇陈情表把晋武帝给看哭了才得以居家尽孝,否则抗旨不遵是杀头之罪。人并不具有政治上拒绝为国家效力的自由,如同现代的服兵役一般。所以这个情况下你只能用出世来逃避这一困境。法家政体在开国之初的确可以凝聚出巨大的政治力量,然而唯因为如此,这个社会群体中每个人的物质利益与精神追求并不是国家的目标所在。人们本应该在特定领域可以大放异彩的才华得不到展现,精神得不到舒展,各种奇人天才的心灵很难得到安抚,人的个性被禁锢,人的创造力将逐渐衰微,社会整体的发展就逐渐枯竭。所以这样的政体一般是五十年就面临衰败,一百年后就死气沉沉,毫无生机了。 国内外文化界一直都有一个说法,就是所谓秦始皇统一中国,秦始皇是中国的第一个皇帝。第一个称帝倒是不假,但统一中国这种说法就比较荒唐了。首先说称帝这种事并非啥好事。以前夏商周的君主只敢称王,帝的名号是留给天神的。到秦始皇这里为什么称帝了,就是因为失去了对天地的敬畏,皇帝随心所欲了,不再担心上天的惩罚。结果就是上天的惩罚很严厉很频繁。统一中国的事情的确有,但那是在礼崩乐坏的战国背景下而发生的统一,就是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而已。夏朝尚无文字留存,其统治疆域地区不会超出河洛平原太多。商朝对边远部族暴虐倾轧,虽然其战车已至千里,但能谈得上统治的不过秦岭淮河以北黄河下游的部分发达地区而已。而到了周朝,因为在征战力以及政治哲学等各方面的传承学习以及历史教训的总结吸取过程,国家在各个层面上已经比较成熟,实际上也构建出了可以长治久安的政体结构,拜宗周为共主诸侯国北至燕国以北的箕子朝鲜,南至吴越荆楚。其疆域并不比秦朝为小。区别在于周朝统治相对松散,上至天王诸侯,中至卿相士大夫,下至山野村氓,各司其职各安其分,又各有其无人敢于侵犯的权利,同时也是互相间都保护着对方的权利。这样的政治结构下不会形成一个强大的国家意志。秦朝以降的中国政体则不然,皇帝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而更要命的是国中的每一个人都有着为国家服务的责任与义务。这就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国家意志。所以说,秦朝并非是统一中国的开始,而是法家思想成为立国之本的开始,是集权政治的开始。两千多年的发展,在民众生活与科学技术和国际环境层面已经是沧海桑田,政治核心却依然如故,没有脱出韩夫子的法家体系,本身这就是一件很值得质疑的现象。我不认为我们已经有一个结论说西方民主自由政体比法家体系优越,但最起码我们必须对法家政体在当代世界的处境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周朝时人各有其分又各安其分,有利有弊。其利在于社会稳定,其弊在于社会阶层固化,你可以通过智慧与勤劳获得财富,却很难改变你的社会地位。秦朝以后的社会变革十分巨大,人们的社会地位不再那么固化,同时人们都变得很不安分。而皇帝这种称号的诞生就代表着人对上帝不再敬仰,而是自以为是。 宗于法家思想的中央集权政体的形成也并非一夕而就,而是自春秋战国时期开始一直到汉武帝时期数百年的时间里,经过诸多精英的思辨推演,并且在各国政治中实际推行并且通过战争测试才最终定型。商鞅在驭民手段上,叔孙通在礼乐仪式上,董仲舒在宗教思想上,韩非与贾谊在逻辑思辨与政治理论方面构建了这个庞大的体系。当然政治体系的形成自然缺不了帝王的选择权,秦孝公、秦始皇与汉武帝是各自时段的最终决策者。而管仲、子产等人在法律层面所起的作用更多的将国家从原始模糊的法律体系带入到清晰的可执行的明文法律体系,而并不能归类于铸造中央集权政体的法家思想。 中国这种基于法家思想的中央集权政体是好是坏?很难一言而论。这样强大的一个国家意志,在政治清明时期对周边地区的确有着巨大的碾轧力,在政治昏暗时期也更容易堕入内部互相倾轧的灾难。而最根本的危害就是言论自由的消失,这对文化的发展基本是致命的伤害。追溯一下历史,在贾谊之后,中国还有任何可圈可点的政治理论家吗?文学艺术可以极尽璀璨辉煌,但政治理论方面却只能局限在已经被定义成经典的老窠臼中打转。人口成十倍百倍的增加了,有政治思辨才华的人理当成十倍百倍的增加,然而两千年至今中华大地上的这类才华被悉数灭绝。当思想失去自由,中央集权的政体变成不可质疑的正统,维护当下政权的稳固就变成了政治思辨者的主业与正业,政治理论领域成为禁区进而化作沙漠一片。中央集权政体是政治思想和形而上的宗教哲学思想的终结者。 相较于周朝的社会结构而言,秦以来至今的中央集权体制下的社会结构,人的社会阶层不再固化,这可能是个好的变化,使得人皆可为尧舜。而在这个变化的另一面就是人都不再拥有各自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而且人也就都没有理由去安守他那已经不存在的分。简单地说,就是每个人都不安分了。如陈胜所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现代社会如何实现各安其分 周代社会的各安其分是很优良的特点,但当代要回到周朝制度去恢复各安其分是不可能也是不必要的。自孔夫子的有教无类以来,教育越来越变成社会的一致行为,每个人接受教育的机会中理论上都是均等的,不因为当下社会地位不同和家族背景不同而有禁区,人学习的领域主要取决于个人的才华兴趣以及某些因缘际会。如今大多数发展较好的国家都有学生贷款制度,学习机会的均等就更加普遍了。这里暂且不论某些因为执政者私心而杜撰的出身论成分论,那应该归入政府犯罪的类别。 社会结构已经不可能再回到周代,每个人都有着飞黄腾达的可能,那么如何能让人重新接受各安其分的传统?私以为,首先当确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铁律。所谓财富不可公有,权力不可私有,正是这个意思。同时,应该明确人在不同职能下的不同地位与角色。比如某公官拜尚书令,在听取官员汇报和决策对策时他必须拥有那种执掌江山的气魄与威严,毕竟手里一个差错就会影响这千百万人的生活,这不是要求别人对他的敬畏,而是人对民众福祉的敬畏。同时他很可能还是某个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各种脏活累活也必须干,而且在各个教育阶段中有任何不当之处还需要接受老师或者教育辅导者的指正。不能因为高级官员都要听从他的指挥,就要求孩子的老师也必须服从他的领导。所以我们所说的各安其分在古代的周朝是大体归一的,而现代有明确分工协作的社会里的各安其分又是另一景象。首先是个人财产的不可侵犯,其次是对某人的社会角色的尊重主要是对这一社会职能的尊重,而不是对那个独立的人。就像法庭上对法官的尊重,绝不是对某法官个人的尊重,而是对法官后面那些法律体系的尊重。其他的方面诸如个人感情,朋友间友谊,父母子女间亲情等等。人在各个方面所处的角色完全不同,也就不可以混淆自己的几个不同角色。比如,不能将某人在政体或者经济活动中的角色地位放到家庭关系中,反之亦然。春秋时晋国祁奚曾有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的做法。本质上也是同一个人对自己不同社会角色下的忠于职守。遗憾的是后来中国在政治上大一统,在哲学上热衷于玩捷径搞不思而中,这个层面的逻辑分析就没有再进行下去了。 达成了这样的一个社会基础之后,社会地位只和社会职能本身相契合,而不固化在个体的人之上。而这个社会职能对所有人开放,社会不再有阶层固化的忧虑。同时,个人财产被严格保护,在财富方面任何人都必须各安其分。而在感情友谊方面,则是模糊地带,有着相互认同与默契的问题。这三种关系对应着三种不同的逻辑拓扑模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尝试着综合推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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