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近一個世紀以前,魯迅在他的《狂人日記》中借狂人之口,發出震撼人心的呼籲:“救救孩子!”“救救孩子”在當時是一種文化批判意義上的隱喻。雖然在狂人貌似譫言妄語的敘述中,孩子被真實地作為一種犧牲獻祭於歷史的祭壇:或者用於獻媚權貴的貢品――如易牙蒸其子而餉齊桓公;或者用於成年人苟且偷生的犧牲品――如慘絕人寰的“易子而食”,“救救孩子”這種魯迅的當下關懷似乎與血腥歷史遙相呼應,但這種呼籲更多地是作為一種隱喻。藉助於這種隱喻,魯迅想帶領我們這個深受傳統文化中戕害人性的價值體系之害的民族,向“人的國”――生命得到尊重,人性得到解放的現代社會突圍。 一個世紀後,“救救孩子”已經不再是文化學意義上的隱喻,它變成一種現實的訴求。在我們每天接受的日常信息中,每個人都能感受到它的迫切性。從2010年三月到五月,中國大陸50天內發生了6宗兇手闖入幼兒園或者小學傷害學童案,死傷累計已近百人。據有關報導,戕害兒童案中的兇手多是社會底層人物,且與被害對象沒有任何關係。這樣濫殺同類中幼仔的反嗜其類的現象,即使是在純生物界中,也難以找到類似的案例。在人類史中,也很少見於其它社會。原因何在,拷問着每一個人。 一種與特定族群相關的社會現象往往能從兩個方面得到大致解釋:一是與地理居住環境和生活習性相關的族群特徵;二是該族群所居的的社會環境使然。誰也無法認同我們具有向自己的後代施暴的族群特徵。但當你環顧左右時,你卻很容易發現我們所居於其中的社會制度具有一種欺凌弱小的不公正的特徵。正是這種弱小得不到保護的制度促使人們在社會衝突中,一旦找不到制度化的緩解矛盾的渠道時,把自己的憤怒宣泄到更為羸弱者的頭上。 人類社會區別於動物世界的根本特徵,就在於人類社會的制度設置隨着文明程度的進步而逐漸擺脫那種統治動物世界的“叢林法則”――即弱肉強食;強者盡得天下,弱者除非依附臣服強者,否則無立錐之地的法則。人類社會制度的發展史,就是通過在諸如下述方面的制度安排:諸如權力的公共授予和分權行使,輿論的監督與制衡,經濟利益的調節,社會保障體系的配備等等,來一方面抑制強者的過度擴張,另一方面保護人類中的弱勢群體的歷史。誠然,在漫長的人類歷史中,這種制度建設經歷過非常曲折的過程。在一些國家,尤其是在那些專制國家,這種“去叢林化”的過程還遠未完成。但無可否認的是,這種伴隨着政體民主化而來的“去叢林化”已經成為世界各國制度建設的主流。 這種“去叢林化”建基在“自由,平等,博愛”“民主、人權、公平、正義、法治”等普世價值之上。它通過制度性的安排――普選或者代議制民主――來讓弱者在權力的 授予和運作中享有自己的發言權,而避免讓權力為強者所壟斷,避免讓權力的運作僅僅體現強者的利益與意志;它通過制度性的安排――獨立的司法系統――來保證弱者在與強者發生利益衝突時,有一個中立的第三方來作為仲裁者,來公正地解決社會矛盾;它通過制度性的安排――獨立而自由的媒體――來保證弱者的聲音和訴求能夠得到表達,而避免讓強者壟斷對公共事務的話語權;它通過制度性的安排――現代的累進所得稅制度――來調節強者和弱者雙方在經濟分配格局中的地位,避免出現強者更強,弱者更弱的兩極化局面;它通過制度性的安排――平等開放而且免費的教育制度――來讓弱者能通過教育在社會的不同層級升遷流動,避免形成豪門巨族世襲性地壟斷強者的社會地位的局面;它通過制度性的安排――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來確保人們能在由於年弱體衰或者罹患疾病而無法自保自救時得到社會的救助;最後,這種制度性的安排甚至通過限制“多數律”(Majority――rule)的適用範圍來確保少數人等弱勢群體不會因其種族,膚色,性別,經濟地位,政治觀點,宗教信仰等等背景因素而受到歧視,避免強者以多數人的名義來實行對弱者的暴政。 反之,在現代中國,這種“去叢林化”的過程還遠未完成。由於中國政體的專制特性,我們的制度設置無論從理念到實施都體現出強烈的“叢林法則”特徵。我們堅持一黨專制,信奉“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的暴力信條,從未考慮過權力的授予和輪換應該反映人民,包括弱者的意志;從未考慮過制度設置在本質上應該是對強者的制約,對弱者的扶持和保護。在中國的憲法中,明文規定共產黨是領導一切的政黨,在這樣的制度框架中,黨成為制定遊戲規則,參與並且仲載遊戲的說一不二的叢林老大,在這裡,根本沒有弱者置喙的餘地。我們的司法系統是黨的附庸,我們的媒體是黨的喉舌。黨不但是意識形態的主宰,而且還是所有其它資源:包括行政資源,經濟資源的主宰。在這樣一個主宰的生殺予奪的絕對控制下,我們國家從政治到經濟領域,“叢林法則”到處盛行。當強權在這片叢林中可以蔑視人權,公平,正義,並且無法無天肆意作惡時;弱者,尤其是那些毫無反抗能力的孩子,就往往最先成為呈上這個叢林祭壇的犧牲品。譬如,當面臨着生與死的抉擇時,我們的成年老師會體貼周到地讓領導先行逃命,而讓幾百個孩子活活燒死在大門緊閉的影院裡;為了掩蓋官商勾結粗製濫造校舍而讓多達五千多孩子冤死於四川地震的醜聞,我們的叢林老大會用鐵腕來鎮壓那些僅僅想記錄下受難孩子姓名的草民;為了國家的奧運盛典不被干擾,我們的政府會置外國的通報而不顧,讓毒奶粉繼續毒害中國嬰幼兒長達數月之久,流毒所及,按照中國政府的估計,造成近三千萬嬰幼兒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這些傷害兒童的案例具有強烈的示範作用。它們昭示世人,我們這個國家仍然還是一片叢林,只要你是強者,你就能肆意而為,尤其是對那些毫無反抗能力的孩子。 面對着這樣一片叢林,弱者處於一種絕望無助的境地中,無處講理,無處申冤。特別是21年前當人們試圖通過請願去勸說強權改良制度而慘遭血腥鎮壓之後,我們這片叢林更是充滿了暴戾之氣。人們從他們自身的慘痛經歷中得出教訓,這個社會的制度設置不是為了弱者的利益的,而是為了維護強者對弱者的統治。人們面對的是一個無所不包,控制一切,強大到令人根本無法抵禦的以一黨專制為特徵的制度。一旦弱者與強者發生利益衝突,弱者根本不能指望從這套制度中得到真正的幫助。如果,你住的房子正好入了這個強權的青眼,他們就會來強行徵用這塊土地,拆遷你的房子;你想從法院那裡討個公道,可法院不但不幫你,反而說你妨礙了政府這個強者的拆遷,違反了拆遷法;無計可施之下,你只好跑去找媒體,可媒體都是政府的喉舌,他們都不會說他們自己東家的不是,反而指責你不明事理;如果你深陷絕望,往自己身上倒汽油想以死相爭,警察還會以“非法自殺”的罪名來逮捕你。最後,你會在絕望中喪失一切理智。這時候,你帶有破壞性的憤怒,就很可能傾泄到比你還更弱的對象身上。 這就是我們的孩子成為成年人泄憤犧牲品的原因。 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能真正明白,不改變我們的社會制度,不讓我們的社會徹底擺脫叢林法則,就不能拯救我們的孩子。只有建立一個能保證弱小不被欺凌侮辱的社會制度,我們才能拯救那些在社會底層掙扎的弱者,才能拯救那些處於脆弱的生命鏈條最末端的孩子。 “救救孩子!” 成文於2010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