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載,武昌首義事發之時,孫中山先生尚在美國科羅拉多州丹佛城一家盧姓餐館中打工,當 “企台”。此前,孫中山已領導過十次類似起義,惜乎均未成功。為維持革命香火不墜,他奔走於海外,鼓吹革命,籌募軍餉。個人的生計卻日陷困境,以致不得不靠在餐館中打工度日。一日,一夥計轉給他一電報,閱之,乃同黨黃興先生之邀請回國急函: 謂武昌事發,形勢急轉,“中華民國”,指日可期,祈望孫先生速啟程回國擔任即將成立的“中華民國”首任“大總統”,領導革命。此事聽來近乎於演義, 但卻出自於正宗歷史學家唐德剛教授的歷史著作《晚清七十年》。 雖有後人詰問此事的歷史真實性。可歷史細節在此時此刻的真實性,並無大礙於此後歷史大潮的狂飆突進。事實上,孫中山聞訊後即揖別美利堅合眾國,踏上了回國的征程,兩個多月後果真成為中華民國的首任‘臨時大總統’。百年之後,晚生如我者在讀到孫中山先生的這一逸聞時,引起我懸想的是,中國歷史是在作了一種怎樣的鋪墊準備之後,才為這個跨海而來的歷史事件的不在場者,設置了一個扭轉乾坤的宏大舞台。 我們有過眼花繚亂的王朝變更史,宮廷政變,王朝興廢,黎庶聚嘯,揭竿而起,形式抑或不同,內在邏輯卻是一致的:只有通過暴力的較量才能完成權力的轉移。雖有出身微末,起於草莽,而終於南面稱王者,但他能從草根走向天闕,全仗着他親臨現場,作為歷史事件的在場者征戰殺伐,踏着別人的屍骨,拾級而上。除非是為了借重皇族貴胄的血緣號召力或者政治影響力,歷史上還從來未有過現在這樣的先例:當豪強四起,天下紛紛之時,眾人卻把一位歷史事件的不在場者從海外迎來,尊為首領,讓他折衝樽俎,號令天下。以往那種單純追求權力的王朝變更模式已不足以解釋這種如李鴻章所描述的“五千年未有之變局”,人心的求變,已經有了理念的內蘊,這種理念的體現者,成為眾望所歸的首領,不管他是否是一個還在海外餐館中打工的歷史事件的不在場者。 但歷史到底為這種“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作了一種怎樣的鋪墊準備呢? 誠如李鴻章所言,這的確是一個前所未有的大變革的時代。無論是朝廷,還是民間,均被裹挾進了這種大“變局”之中。後世的學者對此人言言殊。比如,余英時先生對此有不同的看法。他在《辛亥革命爆發的原因》一文中認為辛亥革命前的中國“嚴格地講沒有真正的改革可言,只有行政上的調整是有之,但是沒有改革。”袁偉時先生對此則持不同觀點。他在《是誰毀了辛亥革命?袁偉時答《陽光時務》》一文中認為“一個敢於把科舉廢除、把一千多年來已成為社會習慣的中華法系廢除的政權,已着手推行地方自治,預計用九年時間預備立憲,從基層、縣、省到中央,都建立起三權分立政治體制的政權;怎能說成是“假改革”、“無法繼續進行改革”呢?” 實際上,袁偉時先生的看法更為準確。衡量改革的實施與效果,不應僅僅着眼於改革決策者的意願和某些具體舉措,還要觀察這種改革過程中民間的呼應,即民間與當權者互動所產生的社會的實質變遷。比如,鄧小平的早期改革方案中並沒有“聯產承包製”這樣的制度設計,只不過在那種控制鬆動的改革氛圍中,民間的自發突破使得它們脫穎而出。這就是一個改革決策者和民間的呼應共襄盛事的典型例子。辛亥革命之所以能夠發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這種官方和民間的互動為其奠定了廣泛的社會,政治,和輿論的基礎。這種社會基礎的變化反映在如下幾個方面: 1。 統治集團中的開明人士和民間的改革人士形成了改革共識,他們體認到世界歷史大潮的走向,認可普世的民權價值。如果說他們之間也有分歧,那麼主要的分歧也不在要不要改革這個關鍵點上,而是在怎樣改革的方式選擇上; 2。獨立自由的報刊媒體的出現以及發展,為改革營造了非常有利的輿論環境; 3。具有公民社會雛形的獨立民間社團的出現,如商會,農會,學社,以及介於官方與民間的諮議局等等的出現,為憲政的實踐提供了重要的組織形式。 現代人若想真正理解這些變化的意義,最好的方式是把這些變化放到歷史前後對照的比較維度中,看看百年後的今日與辛亥革命前的當時時局,有着怎樣的差異。 一個憲政民主的社會是否能從傳統的獨裁體制中轉型而來,執政者與民間是否能形成某種改革共識是一個關鍵的因素。自從中國實施改革開放政策以來,我們經歷了三十多年的改革時期。在一段時期內中國能在經濟領域取得改革的成功,就得益於改革共識的形成。改革這一名詞曾經為人人所耳熟能詳,但近年來漸趨沉寂。因為所有的改革舉措都因政治改革的滯後而陷入困境,所以不少學者謂之為實際上改革已死。這一點官方的表態可以映證。如現在的立法機構的首腦,中國的人大委員長在2011年的“兩會”上宣布五個不搞,即“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權鼎立”和兩院制,不搞聯邦制,不搞私有化。”五個不搞可一言以蔽之,即不搞憲政民主的政治改革。在不公開的黨內訓言時,現在的政府首腦和吾黨領袖甚至表達過要學習北朝鮮,把過去因為受改革影響而鬆動的思想控制再改回去的意願。即使有個別在位者,發出不同聲音,如國家總理偶發改革感言,人們也從未看到這些改革感言背後對應着任何具體可行的實施計劃。 百年前的中國,改革卻是統治集團中的開明人士和民間的改革人士的共識,而且這種共識背後對應着的是具體可行的實施計劃與改革時間表。上世紀初葉的中國,清政府在經歷戊戌變法,庚子之亂之後,不得不推行“新政”,未久,朝野掀起了一場“立憲運動”。1904年2月19日,雲貴總督丁振鐸,雲南巡撫林紹年聯電上奏,請求變法,謂國勢危怠,“惟有急宣上諭,誓改前非,”“一切盡行改革,期於悉符各國最善之政策而後已,”才能拯救中國。日俄戰爭的爆發,使得朝野更多的有識之士為變法而奔走呼籲。如江浙立憲派人士張元濟、張美翊、趙鳳昌和張鶴齡以及盛宣懷的幕僚呂景端等進行了緊急磋商,開始了“奔走運動”。此後岑春煊、鐵良、端方、趙爾巽、魏光壽、袁世凱、張之洞、丁振鐸、呂海寰、盛宣懷等滿漢官員等紛紛就中國在此時的對策上奏朝廷。同年四月,出使法國大臣孫寶琦又奏請立憲。1904年7月,從日本考察回國的張謇和張之洞的幕僚趙鳳昌印製了日本明治憲法的譯本分送一些宮廷要人,並轉呈慈禧。6月4日,袁世凱、張之洞以及兩江總督周馥聯名上奏,要求立憲。7月慈禧太后在召見大臣時表示“決意實行”立憲的意願,並決定派載澤、戴鴻慈、端方、徐世昌、紹英為考察政治大臣,考察日、英、美、德、法、奧、意、俄、比九國政治。 1906年7月,考察回國的大臣在《請定國是以安大計折》,《端忠敏公奏稿》等奏摺中一致表達中國應該實行憲政的建議。謂東西洋各國之所以強,“實以採用立憲政體之故”;而中國之所以弱,“實以仍用專制政體之故”。若想中國強盛,“除採用立憲政體之外,蓋無他術矣。”戴鴻慈、端方還在上折中建議:應效日本明治維新之先例,預定立憲之年,先下定國是之詔,用以詔示全國:包括(一)“舉國臣民立於同等法制之下,以破除一切畛域”(平等);(二)“國事采決公論”(民主),國家先設臨時議政機關,地方酌行議會;(三)“集中外之長,以謀國家與人民之安全發達”(開放,謀富),在學術、教育、法律、制度各方面,均要採取外國的長處;(四)“明宮府之體制”,宮廷與政府體制釐清界限,皇室經費與國家經費分開;(五)“定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分權),並先行演習地方自治;(六)作好實行預算決算的準備。這六件事應“宣示天下,以定國是,約於十五年至二十年,頒布憲法,召議員,開國會,實行一切立憲制度”。 立憲之議引起頑固派勢力的極力反對。針對反對派的責難,載澤於8月23日單獨上奏,提出了現在聽來都振聾發聵的名言“憲法之行,利於國,利於民,而最不利於官。” 光緒三十三年(1906),清廷下詔預備立憲。1907年開始着手在中央籌設資政院,在各省籌設諮議局。民間在此時則強烈呼應,各地立憲派政治團體如雨後春筍一般湧現,人們到處發表宣言,鼓吹實行君主立憲政體,並發起國會請願運動,要求速開國會,頒布憲法,縮短預備立憲期限等。1908年,清政府又宣布”9年後實行立憲”。同時頒布《欽定憲法大綱》。數年前還在戊戌變法中持反對態度的慈僖太后,在形勢的逼迫下,也不得不頒旨變法,表達要順應世界已變,中國亦不得不變的大勢。 比之百年後現在的當權者,理直氣壯地宣稱五個不搞,頑固拒斥民主憲政改革,人們就能看到時代的巨大倒退。在西風東漸,時人均在尋求真正的變法之途時,東洋的成功變法,成為那時朝野學習的榜樣。效法東瀛,成為共識。誰能想象,時過百年,這個國家的首腦,竟然敢逆天下民主潮流而動,宣稱中國現在要效法北朝鮮這樣的金氏世襲獨裁王朝。那時的憲政改革,在民間的壓力下,已有詳細的時間表,如九年完成立憲。雖然未能滿足民意立即立憲的願望,但是是實實在在的許諾。不像百年後的今天,有些在位者信口由韁地奢談改革,卻從來沒有任何具體可行的實施計劃。 民主社會是否可能存在,除了制度的建設之外,還端賴獨立媒體的存在作為民主制度的實踐的監督。在這種意義上獨立媒體被看作為民主社會的第四權。同樣,一個憲政民主的社會是否能從傳統的獨裁體制中轉型而來,在這個獨裁體制中是否還有獨立媒體的生存空間是一個關鍵的因素。今日的中國,毫無獨立媒體的生存空間,所有的電視,報刊等媒體都是黨營機構,是黨的喉舌。即便如此,當權者仍能不敢稍懈,通過中宣部等機構實行令人窒息的書報檢查制度,唯恐媒體發出異聲。雖然網絡媒體的出現,開始打破輿論統制。可我黨卻不惜血本,廣建網絡防火牆,試圖過濾和阻斷一切自由媒體的傳播。 百年前的中國,民營報刊媒體卻在憲政民主的社會轉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19世紀上半葉,中國開始出現由外國人創辦的近代報紙,此後,中國人自己創辦的近代報紙也紛紛出現。如1858年在香港創辦的《中外新報》,為中國人自己創辦的第一份近代報紙,伍廷芳曾經參加過它的編輯工作。此後,陸續出現了《羊城采新實錄》(1872,廣州)、《昭文新報》(1873,漢口)、《循環日報》(1874,香港)、《匯報》(1874,上海)、《述報》(1884,廣州)等報刊。早期創辦的報刊均為民營,且多為具有海外遊學背景的有識之士所創辦。如《循環日報》創辦人為王韜、《匯報》創辦人為容閎。 他們在各自的報刊中都發表過大量文章,提倡學習西方,宣傳政治改革,主張發展民族資本主義經濟,在當時和後來的改良派知識分子當中,產生過很大影響。 戊戌維新前,以康有為、梁啓超為代表的憲政改良派開始辦報,鼓吹變法。1895年8月17日在北京創刊的《中外紀聞》、1896年1月12日在上海創刊的《強學報》,1896年8月9日在上海創辦了《時務報》,梁啓超任總主筆。在梁啓超主持下,《時務報》先後出版了六十九期,發表了《變法通議》、《論中國之將強》等一大批鼓吹變法的政論文章, 戊戌變法失敗後,改良派在國內的報紙被迫停刊,於是他們移師海外,在1898年、1902年在日本橫濱相繼創刊的《清議報》和《新民叢報》等報。1904年以後,國內“新政”再起,形勢驟變,康梁等又恢復在國內辦報。他們所辦的《時報》(1904,上海)和英斂之所辦的《大公報》(1902,天津)、彭翼仲所辦的《京話日報》(1904,北京)等報刊都成為鼓吹立憲改革的重鎮。 以孫中山為首的資產階級革命派,也十分注意辦報。在整個辛亥革命時期,他們在國內外一共創辦了近一百二十種報刊。通過這些報刊,宣傳他們的政治主張。國內的主要集中在上海,以《蘇報》、《國民日報》、《警鐘日報》等最有影響。1903年6月《蘇報》因發表激烈革命文字被封,章炳麟、鄒容被捕,史稱《蘇報》案。革命派報刊關於民主革命的宣傳,為更為激進的改革作出了輿論準備。 清廷雖然也嚴厲整飭民間報刊,如頒布《大清印刷物專律》、《報章應守規則》、《大清報律》等有關報紙出版的法令,對民辦報紙進行限制,並不時查封報館,如《蘇報》案時查封《蘇報》館,但因為民間報刊遍布全國,最盛時多達近三百份,讓清廷防不勝防,顧此失彼。另一方面,清廷也通過創辦新型官報來與民辦報紙抗衡。從1902年12月《北洋官報》創辦到辛亥革命爆發前,清政府至少辦有上百種官報,試圖從民間報刊手中奪回輿論控制權。但官報的影響力遠不如民辦報紙。而且,甚至不少官報也不同程度上加入了鼓吹憲政改革的合唱。 正由於民營獨立媒體的存在和在改革輿論宣傳中扮演的角色如此重要,使得孫中山在辛亥革命成功後把功勞部分歸於媒體的貢獻,他說:“此次中國推倒滿清,固賴軍人之力,而人心一致,則由於各報鼓吹之功。”他還把輿論的力量與軍隊的力量相提並論,“此次民國成立,輿論之勢力與軍隊之勢力相輔而行,故曾不數月,遂竟成功。” 第三,一個憲政民主的社會是否能從傳統的獨裁體制中轉型而來,在這個獨裁體制中是否還有獨立民間社團的孵化和生存的空間也是一個關鍵的因素。我們現在尚在談論民間社會或者公民社會的合法性問題,官方媒體,更是把公民社會列為敏感詞,視之為洪水猛獸。現代的中國,幾乎並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民間社團組織。吾黨的控制無遠弗屆,滲透到了任何一個角落,包括田間巷閭。我們的居委會和村委會均為黨國所絕對控制。吾黨不但嚴禁民間組黨結社,而且我們所謂的民主黨派,均隸屬於吾黨麾下。各民主黨的黨魁,還是吾黨私下裡暗中安插進去的吾黨黨員。在這樣的社會裡,你不可能找到一種與絕對獨裁權力結構相制衡的社會組織形式。 百年前的中國,我們曾經有過民間社團如雨後春筍般生長和發展的時期。彼時的中國,各種民間社團,如農會,商會,學社學會遍地皆是。這些社團組織,代表各種社會群體的真正利益。而且,最重要的是,它們在權力架構上,與皇權和政府並無任何直接隸屬關係。那時的社會團體與政府的互動,是真正的權力制約,利益分割,如四川的保路運動,即是民間商團與政府之間的真刀真槍的討價還價。這種社團獨立,成熟,和自主性的覺醒,為辛亥革命爆發時全國風起雲湧般的地方自治,奠定了組織結構上的基礎,也為此後憲政的貫徹實施提供了示範和經驗。 根據《戊戌變法》(中國史學會 1957)一書的記載;“清末僅商會(含總會和分會)就有900餘個,到1909年,各地共建成教育會723個,農學會到1911年至少有總會19處,分會276處。僅此三項相加,已達二千有餘。”這些社團的產生都是為當時的法律所准許的。1906年, 清廷頒布了《結社集會律》。1908年8月27日,清廷又頒布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憲法性文件《欽定憲法大綱》。這部大綱大致繼承了《結社集會律》關於結社權利的規定,明示臣民在法律規定範圍內擁有結社自由。 那時的農會具有如下特點:第一,民主的選舉制度、“集眾公議”的辦事原則以及定期的會議制度等;。第二,運行規則的自治性。那時商會的自治性更為明顯。如1905年11月3日,上海紳商組成的上海城廂內外總工程局,具有管理上海的戶籍、警政、消防、衛生、馬路、電燈、稅捐等等權力。商會甚至還擁有商團這樣自己的武裝。1909年1月,清廷頒發《城鎮鄉地方自治章程》,依照章程規定,經兩江總督批准,總工程局後來易名為上海城廂內外市政公所。辛亥革命時,上海的起義就是在上海市政公所由公所的主要領導人李平書和同盟會的陳其美等共同領導舉行的。當時的商團就是構成起義民軍的重要組成部分。 那時的學會學社更是獨立於政府的重要的政治社團, 而且,大都以憲政改革或革命為組團宗旨。如梁啓超的強學會,孫中山的興中會、同盟會等等則是其中的翹楚。其時,各種文學社團則是宣傳立憲或革命的重要生力軍。如武昌起義主要就是當地秘密革命組織文學社、共進會發動的。 此外,在辛亥革命前後的中國社會,曾經存在過一種介於官方與民間的諮議局,這種諮議局在當時的社會轉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1907年10月19日,清廷下令各省督撫設立諮議局。諮議局的議員多由社會賢達和著名鄉紳組成,而官員不得兼任。諮議局實際上起着初級地方議會的作用。 雖然諮議局還不是完全西方民主國家意義上的議會,但是具有議會的基本職能──立法權和對行政的監督權。諮議局成立後,在推動憲政改革中起到了聯接民間和體制的作用。如諮議局曾經呼籲縮短“預備”年限,從速召開國會,成立責任內閣,以推進立憲的進程。著名的狀元實業家、立憲派領袖、江蘇諮議局局長張謇還曾為此發起過聲勢浩大的國會請願活動。 孫中山以一個歷史事件的不在場者的身份,返回的就是這樣的一個中國–一個具有強大的改革共識,民間媒體推波助瀾,遍布全國的民間社團此起彼伏地呼應改革的中國。這個中國各種矛盾衝突已瀕臨裂變的焦點,你可能看到的是皇權廢弛,紀綱崩潰,武人干政,天下大亂;但這一切的另一面,呈現出來的則是民權的勃興,民眾的覺醒,個體和社團權利意識的伸張,人們求新求變的躁動。你可能看到的是報刊輿論上的一片混亂,眾口紛紜,莫衷一是;而這表面的混亂背後,反映的則是輿論的多元化,以及民眾享有了對不同信息,不同觀點的知情權。 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孫中山先生能在返國後極短的時期內,順應歷史潮流,革舊鼎新,與清廷中主張立憲的軍事強人袁世凱,民間的立憲派組成合力,共造共和。以幾乎不可思議的極少流血的代價,完成了中國歷史上一次最偉大的制度轉型-一次讓以往所有的改朝換代都要相形見絀的變革。 辛亥時期基於共同理念而折衷協商建立起來的憲政民主的政治制度,是中國歷史上最為輝煌的成就, 也是近百年來最值得後人為之驕傲和自豪的歷史事件。雖說歷史不容假設,但歷史假設與現實的反差是如此之大,禁不住會使後生如我者產生歷史以其它形式再現的懸想:如果辛亥當時的參與者,既具有歷史的大智慧,又不乏堅韌和耐心,敬畏呵護憲政民主的政治制度有如奉持神器;雖有大挫折,大犧牲,亦不輕言放棄;一切以中國的社會政治制度的改良為目標,而不以一人,一黨的私利為考量,那麼,我們也許就真地能夠避免後來那種與憲政民主道路漸行漸遠的迷途-如袁氏的弄權,孫氏在“二次革命”中對在制度框架中尋求解決爭端的方式的輕率地放棄。歷史曾有如神跡現身一樣特別垂顧我們,憲政民主的夢想竟然曾經在我們的神州大地上成為現實,可最終我們卻錯失這一良機,以至於後來一路沉淪下去,直至百年之後的今日尚不能從專制的泥淖中自拔。 睹史觀今,真不得不令人會產生無窮的感慨。正所謂:憲政民主,恍如一夢;百年蹉砣,令人噓唏。 成文於2011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