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家族历史中,曾经有过一段令人非常惊悚的往事。我曾经从我不同的亲友中获悉过这样一个故事:大约在1929年的秋天,我的姑母,曾经被一伙土匪绑架。当时,姑母刚生下二表哥不久,土匪在绑架姑母时,连带着把不满半岁尚在襁褓中的二表哥也一起绑架走。土匪向姑父勒索500元大洋。身为乡间郎中大夫的姑父为了筹措这笔巨款到处借贷,可是,在赣西北这个穷山僻壤中,一时却无法筹措到这么多钱。 姑父出生于江西樟树一个中医世家,年轻时前往赣西北一个名叫征村的小村落行医。在这个地方,姑父娶了我姑母。成家后的姑父姑母一家努力行医司药服务乡梓,在这个缺医少药的穷山僻壤之地赢得了好口碑。当时姑姑一家的生活并不特别富裕,在20世纪初叶那个百业凋敝的时代,他们的生活也只能称得上能够维持温饱而已。 因为筹款耗费时曰,连累到姑母和二表哥,让他们经历了更为长久的磨难。土匪们为了躲避当地政府的揖拿,需不断移营换寨,每当此时,便会感到带着婴儿的姑母特别碍事。有一次,他们终于忍无可忍,强行命令姑母抛弃手中的婴儿,以跟上行进中的大队。姑母拚命反抗,誓死也不愿丢弃怀抱中的二表哥。正当此时,有一个在山上采薪的樵夫路过,姑母认出是曾经向姑父寻医问药的病人,于是情急之下向其托付怀抱中的二表哥。那位樵夫满口应允,接过二表哥,后来辗转将手中的婴儿送到了姑父手中。此后,姑父加快了筹款的步伐,不惜倾家荡产,筹够赎金,终于赎回了姑母。经历过近一个月地狱般的磨难,姑母总算回到家中,只是,此时身心俱疲,创痛久久不能平复;二表哥在被劫持时,头上沾染癞疮,经姑父细心医治,很久后才得以痊愈,后来还为此得到过一个"二癞子"的绰号。 家史中的这个故事,脉络似乎颇为清晰,前因后果,都一清二楚。只是,细究起来,却又让我们后代坠入一片历史的混沌之中:那些绑架姑母的人是些什么人,他们来自何方,此后又遁入何处?他们又是否为他们绑票勒索为害四方的恶行受到过正义的审判惩罚?答案尽付阙如。家族中的长辈也从不提起这些重要的细节。偶有后辈问及,他们也只是闪烁其词,以"土匪"对之。 五年前的一个冬曰,我父亲和我坐在暮色四合的客厅里,他又提起了这件令人伤心的往事。祖父家中有俩男俩女四个子女,姑母是老大,我的父亲则年龄最小。姑母这个大姐比父亲年龄足足大了一轮,父亲和姑姑早年失恃,后来父亲自已在六零年这个人为造成的饥馑之年又不幸痛失了自己的妻子——我的母亲,因此一直以来,父亲以及我们全家都受到年长如母的他的大姐诸多照顾。将及暮年的父亲,由于姐弟情深,常常会怀念他的这位长姐。这次,他又重复了一遍这个姑姑和二表哥被绑架的故事,讲完以后,他陷入一种长久的停顿之中。他眼光透过黯淡的窗户,思绪似乎渐行渐远. 良久,他转过头来,语气低沉地对我说:"绑架你姑姑的是红军。" 这就像一个石破天惊的告白,使我这个听闻者顿时陷入一种失语的震惊状态之中。作为出生在那个红军巳经被神化的国度里的晚辈,我从小就被灌输了不少关于中国革命,中国红军,中国共产党的宏大叙事:他们是那样地崇高,以天下苍生为念,不惜牺牲自我而解救天下于倒悬。可是,他们何以会对像我姑母和二表哥那样的妇孺幼婴,痛下狠手,绑票勒索,而且几乎置我那个尚在襁褓中的二表哥于死地?在那种革命的宏大叙事中,世人被强行划分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并且赋予所谓的被剥削阶级以任意剥夺处置剥削阶级的生命财产的权力。可是,我的姑姑和姑父只不过是一个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自由职业者一他们甚至连雇工也未有请过一在社会上挣扎,全靠行医司药,服务乡梓。那末,这种宏大叙事又是如何来合理化绑票勒索这种在一个正常社会被视为邪恶罪行的作为的呢? 这些疑问让我开始去探索这种宏大叙事背后隐藏的肮脏勾当的具体细节:1,这样的绑票勒索的普遍程度;2,这种绑票勒索的具体施行者;3,这种绑票勒索的具体操作指南;最后,4,这种绑票勒索的意识形态依据。 在二十世纪初叶,中国正经历一种从传统王朝社会向近现代社会转型的阵痛期。虽然中国以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近乎和平的方式完成了这个转型的第一步,在清廷军事强人袁世凯,同盟会革命党领袖孙中山,以及国内的立宪派共同努力下建立起亚洲第一个共和国,但是却由于历史的负累以及当事者过于急切的选择痛失一个好局,随之堕入天下失序,武人横行的乱世。乱世中走投无路者会挺而走险,走上剪径绑票勒索的歧途,就像人们在《水浒传》中看到的那种遍及天下的绑票演义一样。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之间就是这样的一个时代。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国家正统的历史叙事都把这种骇人听闻的绑票勒索归咎于那些土匪豪强。而当人们揭开历史的深重帷幕,则会发现这种正统的历史叙事者本身就是这些事件中主角的精神上的传人。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红军,是为害中国社会和民间的最主要的劫掠者。在"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声中,中国共产党主导了近代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抢劫运动。而由于国共分裂,共产党转入非法状态之后,绑架勒索更成为中国共产党及其军事力量红军的敛财筹饷的主要手段。 很少有中国共产党人作为当事人来主动地披露自己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但也并非绝无仅有。譬如,中国共产党的元勋之一一曾志,就在她的红色革命回忆录《一个革命的幸存者一曾志回忆实录》(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中无意中提到,她后来的夫君陶铸"在担任漳属特委书记时,带人用一枝小手枪,绑了一个地主的孩子,获赎金三千多元"(p135) 。 受害者的陈述则从另一个角度来叙述更为悲惨的故事。在《慷慨成仁:殉道的师达能夫妇》(戴存义著,证道出版社1935年中文版)一书中,则讲述了一个红军首领一一方志敏如何绑架美国传教士师达能(John Stam),史文明(Betty Stam)夫妇,并在未能得逞获得赎金时,斩首这对夫妇的悲惨故事。方志敏时为苏维埃政府“赣东北省“主席兼财政部长,他的主要"勋业"就是通过绑架勒索为红军敛财筹饷。1921年,时为青少年的方某曾就读于江西九江南伟烈学校这所著名的教会学校,但他却丝毫未能感染到宗教中的悲悯情怀。他在投身革命之初,曾在江西老家领导农民运动,他对革命的投名状,就是带头抓捕和处死他的亲叔叔方雨田:罪名是因为方雨田拥有田产,是所谓的地主。 1930年7月, 方志敏领导的红十军劫掠了江西瓷都景德镇,绑架了多名在景德镇经商的外国商人,并将他们押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赣东北省省会”——葛源。从这些外国商人的家人中勒索到巨额赎金后,才把他们释放。也是在这次大规模的劫掠中,方领导的红军洗劫了景德镇当时的富绅、也是当时中国最著名的瓷器美术大师邓碧珊的家产,更为惨烈的是,邓本人也被方志敏手下的红军无情地砍了脑袋。1932年6月,方志敏带领红军洗劫了位于浙江省衢州江山市的廿八都一这个富甲一方的商旅重镇。绑架了两百多名地主和富绅。在勒索到大量金银财物之后,有些所谓的"肉票"一被绑架者依然还是被撕票,惨死在红军手下。 1934年12月6日,方领导的抗日先遣队下属的红十九师,绑架了在安徽旌德县城传教的美国人师达能夫妇和他们年仅两个月大的女儿海伦(Helen Priscilla Stam),他们命令师达能夫妇传信上海教会总部,要求两万大洋的赎金。师达能夫妇是一对富于自我牺牲精神的基督教徒,他们无意为此向教会申请赎金。于是,红军残忍地在庙首镇斩杀这对夫妻,陪斩的包括一位当时从刑场上挺身而出为师达能夫妇鸣冤的当地基督 教徒张师圣(《旌德县志》兵事纪略,1992年版)。读者们也许巳经注意到,在这次绑架事件中也像在我姑母的绑架事件中一样,牵涉到一个婴儿一海伦。海伦的命运几乎跟我的二表哥一样,她在被绑架之初因为惊骇而哭闹,绑架者试图杀害这个幼婴,但为同监的一位中国无名氏所劝阻。只是,这位勇敢的中国人自己却为此失去了生命。后来,当师达能夫妇被斩首之后,海伦被遗弃在庙首的监禁地,12月9日下午,为一名中国牧师卢克周所寻获。卢克周后来辗转将这个可怜的孤儿送到山东济南,把海伦交给了她也在中国传教的外祖父母手中(戴存义。《慷慨成仁:殉道的师达能夫妇》证道出版社1935年中文版)。 这件骇人听闻的绑架撕票惨案震惊了整个世界,连美国的时代杂志也报道了这一惨案(CHINA: Undercurrent of Joy. 《Time》. 1934-12-24 )。全世界的关注促使国府迅速调兵遣将,剿灭这帮绑匪,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方志敏即被抓获,半年后,首恶得到惩罚,正义终于得到伸张。 二,三十年代的红军,不管位于何处,都捲入过绑票勒索的勾当。这些散落在江西,湖南,湖北,福建,浙江,和安徽一帶的红军,无一例外地通过所谓的打土豪分田地,劫掠绑架当地的民众,来筹集军饷。前苏联和共产第三国际曾经从财政上支持中国共产党。但国共分裂之后,中国共产党及其武装红军被分割在几块相对孤立的地域,与苏联的联系由此而中断。处在相对孤立区域的红军于是开始了大规模地从所在地的民众中劫掠财富。如曾志在她的红色回忆录中提到的闽南的红军头领陶铸怎样通过绑架地主的孩子勒索钱财,方志敏领导的红十军在江西景德镇以及浙江衢州怎样大肆劫掠绑票。绑架我姑母和二表哥的,则是活跃在湘鄂赣地区一带的由彭德怀、滕代远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红五军自平江暴动之后,一直在江西修水一带游窜,并数次攻打修水县城。每次,都会造成数百人的死伤。在这种反复的冲突中,红军有时会占上风,有时候又不得不败走他处(《中国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在他们游窜乡野之时,往往会殃及当地的民众。我的姑母就在这个时候,不幸中成为他们绑架掠夺的对象。 中国历朝历代,都有土匪豪强绑架勒索的事情发生,但历史上所有发生过的绑架都无法跟红军集团的绑架行为相比,因为只有红军的绑架行为,才是一种大规模的有纲领,有操作规范和操作程序的严密的组织行为。前不久去世的中国军事科学院研究员,中共的党史军史专家刘统,在他2020年出版的新书《火种一寻找中国复兴之路》(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中披露了许多红军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怎样向富人勒索钱财的红色"轶事"。这些利用党史军史史料而著成的本意在歌颂红军奋斗的著作,不经意中却向世界披露出许多血淋淋的往事。 譬如,《火种》一书中提到保存在古田革命纪念馆里的一份名为《筹款须知》油印文件,文件写于1932年7月,其中有一章叫“筹款技术”,专门介绍红军如何筹款。就像现在传销团伙分发给传销人员的传销技术培训手册一样,这个文件也是分发给红军作为内部培训用的材料,换言之,可以称之为“红军绑架勒索指南”。这个指南包括绑架勒索民众的一系列策略和实施细则:在其中的小标题之下,如“一网散开,精密调查”,“迅速捉人,适当待遇”,“做好做歹,雷厉风行”,讲述了怎样私下探访确定绑架对象,怎样采点实施绑架行为,怎样利用心理恐骇逼迫被绑架者以及家属吐出钱财的一系列绑架勒索精要《火种一寻找中国复兴之路》(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 书中还提到保存在古田革命纪念馆里的一份"筹款公告": "查该屋主人赖仲卿确系著名土豪,平素为富不仁,压迫工农,重租重息,盘剥备至。本地贫苦群众恨之入骨,特罚筹军饷大洋五百元,限本日内筹齐,送交本部军需处。如逾期不交,即将衣服谷物分给贫民,并焚毁其房屋。此布 军长朱德 党代表毛泽东 公历1929年10月23日" 这份"公告"是印刷件,在名字栏留下空白,以利于随时随地填上不同的人名。笔者曾经有过疑问,为何红军在绑架我姑母时,勒索500大洋。这份公告似乎告诉笔者,这是红军绑架勒索时的"市价"。笔者曾查阅过中国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前后的家庭平均收入,这笔钱远远超过了许多中国家庭的岁入(巫宝三等著,《中国国民所得:一九三三年》,中华书局1947年版)。我很难想象,当我姑父姑母在收到这样的一张天价勒索公告时,心里会是何等地绝望! 不杀人,不抢劫:自从人类脱离丛林社会,进入文明世界之后就一直是人类信守的基本道德准则。在人类历史上出现成文法之前,这些基本道德准则以自然正义的方式表现出来。此后,当人类历史上开始出现成文法,这些基本的道德准则更是具有了具体的规定和广泛的适用性。如在公元前一千七百多年前人类历史上出现的第一部成文法典一《汉谟拉比法典》中就有详细的针对这种罪行的惩戒措施一杀人和抢劫在任何社会都被视作为弥天大罪。 人类社会的真实历史的确充斥着大量的相反事例:这些相反事例之所以会被社会所容忍即被非罪化,甚至被鼓励,完全取决于社会流行的意识形态为这种非罪化提供了什么样的合理化的依据。如果一种意识形态以异族,异端,和异类作为区为善与恶的畴域,那么,对异族,异端,和异类的杀戮和劫掠就不但不被看作是犯罪,反而会被社会合理化:这就是人类社会中为什么会存在种族之间(异族)的战争和屠杀(包括纳粹的屠犹),存在不同宗教(异端)之间的战争(包括十字军东征)和屠杀,以及不同种类(异类)人群之间的屠杀的原因。 马克思的阶级区分和阶级斗争理论,则是把人类划分为有产者和无产者,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从而把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划为"异类",进而合理化肉体上消灭这些异类(无产阶级专政),财富上剥夺抢劫这些异类(打土豪分田地,收缴私营企业资本,公私合营)的主要理论来源。 在"我们何以会蹈入罪恶之海"(草夫,"我们何以会会蹈入罪恶之海"。《共识网》, 电子地址巳由于该网站被封而失效)一文中,笔者曾经提到过马克思的这种理论是如果合理化针对社会特定群体的大规模的暴力行为的 建立在对早期资本主义社会观察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其核心概念是“阶级意识”,就像“种族意识”在纳粹的意识形态中所起的作用那样,阶级意识这个概念既是一个用来甄别异己的概念,又是一个用来排斥他者的概念,这个概念是否定伦理标准普适性,进而推演出伦理标准的特设性理论的意识形态前提。作为一种社会批判学说,这个概念不但把人类社会中的成员作了一种意识形态的区分,而且这种区分还跟伦理判断中好坏的区分联系起来。在人类社会进入现代化大工业生产时期,由于个体在组织,融合,管理生产要素中扮演的角色不同,以及在新生产要素的创新过程所起的作用不同,人类的社会分工,较之于传统社会时期的自然分工形式,出现了进一步的分化。由于这种分化与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份额上的分化具有耦合关系,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同时往往也是生产要素的组织,融合,管理,创新者。在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中,这种主要以社会分工为特点的社会分化现象被窄化抽象成了一种僵化的阶级分野。“阶级斗争”成为他的逻辑推论,其根据在于:由于生产资料的占有者无偿占有劳动者在超额时间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他们在社会分配上不公平地攫取了本应属于劳动者的成果,成为所谓的剥削阶级。而阶级斗争就是一种通过暴力来消灭这个剥削阶级,从而达致公平社会的唯一途径。 这种学说的逻辑前提中,存在如下重大缺陷。第一,对社会劳动作了过于窄化的理解,没有给于以组织,融合,管理,创新等等方式存在的劳动以应有的评价和重视。在劳动分工中,作为组织,融合,管理,创新者,和作为一般劳动者,他们的劳动之间存在着质的区别,而且,前者的劳动对推动社会生产具有更起决定性的作用;其次,它混淆了生产资料的占有与生活资料的占有。在现实中,以生产资料的占有为形式的社会财富,仅有相当小的份额转化成了占有者的生活资料的消费,而绝大部分被用来维持和扩大社会化的生产之中。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对生产过程的循环能够维持和发展下去提供了可靠和稳定的资源,作出了远非其它社会成员可以相比拟的贡献。此外,这种理论还忽视了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同时还有另外一重身份-生产资料的看护者的双重身份。由于私有产权的明晰界定,这种生产资料的占有者与生产资料的看护者的双重身份使他们成为社会财富的负责任的监护人。而由这种理论所推崇的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为特点的制度设计,由于只存在一种虚拟的责任主体,而不存在这种真正意义上的监护人,所以社会财富经常被人们所滥用,破坏,挥霍和浪费。 在这样的一种对社会本质加以扭曲的意识形态中,生产资料的占有者,被简单地划归为所谓的剥削阶级,成为带有原罪色彩的道德批判的对象。不管这些人中有多少在私德上是道德意义上的完人一他们为人诚实,正直,富有社会良知和正义感,工作勤奋努力,以自己创造性的劳动对社会发展进步作出普通人所无法比拟的巨大贡献,他们均被划入意识形态的异类;也不管他们在维持和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无法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这一过程中怎样无惧于承担创新的巨大风险,怎样满怀激情和使命感去追求事功(如比尔·盖茨,史蒂夫·乔布斯,依隆·马斯克等),他们均被漫画化为一群单纯追求资本利润的嗜血的经济动物。最后,在那些奉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原教旨的极权国家里,当社会批判演变成道德批判,而道德的批判为武器的批判所取代时,所有被划归这个阶级的个体,就都被剥夺了继续存在下去的伦理道德上的正当性,成为在肉体上必须被消灭的对象。 阶级意识这一概念,为伦理标准的特设性的理论及其实践提供了意识形态合法性的依据,它一方面分裂了社会,另一方面,它唤起了一种仇恨意识。以生产资料的占有与否作为划分剥削和被剥削阶级的标准,从而为伦理上对有产者的污名化开辟了一条危险的路径。这种强加给有产者的原罪无形中剥脱了在伦理标准上他们本应享有的被同等对待的普适标准。一俟这种污名化作为意识形态流行开来,伦理标准的意识形态变异便会随之发酵,针对有产者的暴行便再无伦理标准的约束。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共产党以及红军会理直气壮地以"打土豪分田地"的名义劫掠和屠戮民众一包括绑架象我姑母那样的普通人以及杀害史达能夫妇一的原因。 由于中国在二十世纪上半叶还处于农业社会的形态,工业化还处于萌芽状态,还远未达到马克思所描述的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所以中国共产党把农村中较为富裕的阶层一地主和富裕农民作为革命的对象。农村中略有薄田者,或曾经雇佣帮工者,甚或略有资产者如我姑母姑父,都有可能会被划入革命的对象范畴。而且他们的划分标准具有极大的随意性。中国农村中许多真正的劳动者一那些自耕农,也往往会被划入革命的对象。 民国时期一个土地委员会曾经开展过大规模的土地调查,调查涉及16省,163个县,175万多户农户,结果显示:中国的土地占有,以自耕农占有为主体,35.6%的农户拥有5亩以下耕地,24%农户拥有5至10亩,13%农户拥有10至15亩,1000亩以上的大地主只占0.02。民国时期著名的农业学家董时进 在他自己在四川、江西等农村的调查中核实了上述的调查结果(董时进,维基百科全书中文版。https://zh.wikipedia.org/wiki/董时进)。根据这些调查资料,董时进强调,不像在欧洲中世纪实行封建采邑农民依附采邑领主的制度,在中国这种附属封地或土地世袭的封建制度,两千多年前就结束了。在中国,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租赁基于双方自愿,土地拥有者中绝大多数是靠勤劳致富和善于经营起家的自耕农(董时进,维基百科全书中文版。https://zh.wikipedia.org/wiki/董时进)。近期中国学者发表的关于土改前后土地占有状况的文章也从另一个角度证实,中国近现代并未出现土地兼并恶化的趋势,当北方自耕农占比高达70%以上的同时,南方有些省份地主占地比例并不高(如福建,地主富农土地占有仅占所有耕土的18% ),如果考虑到南方占比很高的公田((族田、寺庙、教堂、学校、团体),湖南、广西大约占15-20%,江西15%,湖北10%。广东30%,个别县份达60%),南方租种地主土地的佃农比例并不高(龙登高,何国卿。"地主富农占有多少土地?──土改前夕地权分配的检验与解释"《东南学术》2018年第4期)。所有的证据都显示,自耕农是占主导的中国农村真正的劳动者。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红军却套用马克思学说中的所谓的"地租剥削"理论,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的生产者之中划分所谓的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从而提出在中国农村打倒地主土豪劣绅的目标。全然罔顾上面提到的事实:中国农村的绝大多数人口是亲历亲为的自耕农。即便是那些雇佣帮工者,自己往往也躬耕垄亩;而且由于农时双抢(抢收抢种)的需要,小额农田拥有者也会雇请临时帮工或季节工作为辅助。可是中共却仅以是否拥有土地和是否雇佣佃农作为划分地主富农的标准,而且标准具有极大的随意性。专门研究中国土地问题和土改历史的中国学者谭松曾在他的调查中指出:在川中地区,有的农民仅因为拥有五亩耕地而被划为地主,更为荒谬的是:他的一位远亲因为拥有13.5亩土地而被划为地主,但随即又在分田中分到了13.5亩土地,说明这里所谓的地主占有土地的额度只不过是当地农民占有土地的平均水平(谭松。《血紅的土地: 中共土改採訪錄》 (Traditional Chinese Edition) Kindle Edition)。尽管使用如此随意的标准,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却以此为依据随便绑架,劫掠,甚至取人性命。按照他们"打土豪分田地"的说法,叫做"有土皆豪,无绅不劣。"所有略有余财者,尽数成为他们掠夺的对象。而我姑父姑母一家,既无田产,又非僱主,却因为被他们盯上,也成为了他们共产革命的牺牲品。 法国大革命时期吉伦特派领袖之一的罗兰夫人在被罗帕斯庇尓送上断头台时,曾面对革命广场((la Place de la Revolution,又译为协和广场)上的自由雕像深鞠一躬,感概万千地说:"自由自由,天下古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如果我们记得那些革命的领袖常常自诩他们的革命会给人类带来自由解放,那末我们可以把罗兰夫人名句中的"自由"二字用"革命"二字来置换:"革命革命,天下古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历史的经验教训我们:除了反抗异族的压迫和反抗暴君的暴政的革命具有历史的合理性之外,所有以改变产权制度(废除私有制)为特点的革命都充斥着罪恶和血腥,因而导致了人类历史上的巨大災难,最后都经历了惨痛的失败。二十世纪泛濫于世的共产革命,以祸害无数人一包括我的姑母,致死近亿人的代价,黯然收场。中国共产党在"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中国共产党十一 届三中全会公报语)"之际,也不得不改弦更张,进行改革一实则是让私有制再次登场。 尽管共产革命带给世界如此深重的苦难,可是它最初却是以许诺天堂为其号召力的。早在它还未完全展露自己狰狞的本相时,它曾经迷惑过很多善良的民众,包括许多知识分子。但并非所有的人都未注意到它真正血腥的本质。1925年3月份,徐志摩曾经在赴欧途中,短暂地遊历过苏联。凭借他关注社会敏锐的洞察力,他很快就观察到了那种革命宏大叙事背后隐藏的血腥本质。他在写给《晨报副刊》有关自己在莫斯科的观感时提到: “他们相信天堂是有的,可以实现的,但在现世界与那天堂的中间却隔着一座海,一座血污海,人类泅得过这血海,才能登彼岸,他们决定先实现那血海。” (徐志摩。《欧洲漫录》,《晨报副刊》1925年3月28日)。 要在把世界变成天堂之前先把这个世界变成血海,这似乎仅仅是文学修辞上的比喻。但真实的历史中,却出现过更为恐怖的现实: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红军曾经为了把中国变成天堂而先把中国变成一片火海。曾志在她的红色回忆录中提到:中共湖南特委席克斯, 何舍鹅曾经提出过一个对付民国政府的坚壁清野的"焦土政策""即把从宜章至耒阳一线四百多里长的公路两侧各五里内的城镇及农村的人和财物一律撤至偏远的农村,然后把搬空的房子烧掉,片瓦不留"(曾志。《一个革命的幸存者一曾志回忆实录》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P 52。)。 中国古代士大夫的悲悯情怀曾经通过诗人杜甫的名句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一表达岀来。世间关乎天下众生生死的最基本的庇护所,无非是那一片遮雨蔽风的屋舍,无论这屋舍是深宅大院,还是仅能栖身的茅棚。从宜章至耒阳一线,四百里长十里宽的纵深,会裹挟百万级数的天下苍生,这片火海将无差别地置沿途民众于绝望的境地。这种伤天害理的反人类的恶行,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当地民众的激烈反抗。曾志的第一任丈夫夏明震就在与这些起来保卫自己家园免遭焚毁的反叛民众的冲突中丧命,而曾志为了为夫君报仇,亲手用梭标捅死了一个被捕的反抗民众。她在她的回忆录中详细地描述了她如何用梭标在这个不幸的俘虏身上各个部位乱刺。她写道:"这是我平生惟一一次杀人"(曾志。《一个革命的幸存者一曾志回忆实录》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P 58。)。 现代的读者可能很难相信,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竟然会以拯救天下苍生的名义发生。因为世人无缘听到那些屈死的冤魂的惨痛陈述,因慑于极权社会镇压的淫威,那些曾经尚存的受害者一包括我的姑母一也往往不敢吐露任何实情,所以那些可怕的真相大都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如果不是象曾志这样的当事人本人无意中透露出来的这些血腥告白,革命的宏大叙事就会被那一套冠冕堂皇的说辞把他们的罪恶洗得一干二净。 而这种洗刷干净的宏大叙事,会用来作为煽动再次作恶的模本。现在越来越刺耳的"不忘初心"的叫嚣,就是在精神上的一种动员令,它所召唤的是为害天下苍生的血腥災难的再次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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