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正在忙家務,無意中聽到新聞聯播里,即將離任的無為領袖胡主席在省部級幹部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起初根本沒在意,以為和以往一樣又是如水電站工程師念施工合同一樣逐一拉條,最後'夯實一下基礎'完事了,所以維梁連看都懶得看,淨忙着給孩子倒尿盆、刷尿盆了。無意中就聽見沙發上安坐的,把看新聞聯播作為每天主要任務的岳父老仗杆嘴裡念叨了一句話:這是給18大定調兒啦。我才豎起懶散的耳朵,一邊耍尿盆,一邊無意中聽了聽胡主席的講話,可這一聽不得了了,鑽進耳朵的第一句話就是"政改"。 也許我剛才沒聽胡領袖講話開篇的那些廢話,所以聽到以下內容就感覺十分"醒耳":在談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時,胡錦濤強調,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治的統一、尊嚴、權威,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 看到了吧,各位網友,中央(至少是胡溫這屆夕陽政府)在考慮了九年半之後,終於要在最後半年提倡政治體制改革了,注意還僅僅是提倡啊,能不能實施另說。但能提倡就已經是破天荒的了。因為此前中共始終認為自己的政治制度是全地球、甚至整個宇宙範圍里最最完美的制度,是真理的彼岸、光明的盡頭、天堂的塔尖,你說它執行不徹底而出問題可以,但誰要敢提'政治體制改革',說'政改'二字,那可就是大逆不道,非五雷轟頂,機槍掃、坦克軋不可。這不剛剛還誓死五不搞、十不搞,一萬個不搞,什麼都不搞呢。這次胡主席居然自己親口說出'政改'二字,並通過管控如鐵桶般嚴密的媒體向天下廣而告之,實在讓維梁狠掐了一下自己大腿,看是不是在坐夢;又跑出門抬頭檢查一下,看太陽是不是還照常從東往西單向行駛。 說實話,維梁對所謂的政改不敢有太大奢望。要不是幾年前那個無恥的'文學城'受河蟹的收買,亂刪我關於感懷六四和反對國內網絡屏蔽的文章,進而封殺了我的博客,我才對政治沒興趣呢。要不是當時國內河蟹的黑爪伸到了國外,維梁怕海外同胞遭遇當年因輸出革命而深受其害的東南亞華人那樣的悲慘命運,我是不會在這裡另建博客而為反對五毛河蟹而奔走呼號的。再說實話,我從某種程度上其實也不是最最痛恨五毛宣傳,畢竟宣傳誰都在搞,只有水平高低之分;而維梁最最痛恨是'河蟹',特別是把爪子伸到國外的'河蟹',再不拼命將來還得了? 維梁本來主張井水不犯河水,既然大家能用腳投了了票,那誰愛專制誰回國撈錢姘二奶,誰恨專制誰出國落清靜過小日子。 所謂"胡虜無百年之運","專制無百年之運"。但如果時候沒到,其他人着急也沒用。所以維梁在現階段一直主張改良,因為我每次閱讀學習中國憲法,讀到美麗的字眼,如'人民共和國',工農聯盟為基礎,人民代表大會制,人民的各種自由和民主權利(選舉與被選舉、示威遊行、結社結團),都還真看不出該政治制度有什麼重大缺陷,不說全宇宙的絕對真理吧,至少在太陽系沒有對手。可就是不明白為什麼人民的自由和民主權利總也實現不了? 現在偉大領袖胡主席號召'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這很好。至少說明中央在18大上要政改了,從而給政治改革定的調子。這也很正常,身為中共總書記,胡主席不可能號召大家'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不必堅持黨的領導',要那個樣子,明天中國就成敘利牙了。其實從86學運、8964、<08憲法>、烏坎維權、什肪抗暴等多數政治事件里來看,多數老百姓在現在階段還沒有非要推翻中共不可,只是希望它能落實自己當年承諾給人民的民主和自由的權力,允許人民獨立監督黨員幹部的貪污腐敗和不作為的老大難問題,並頂多為中共合法執政預設一個條件:你幹得好,才有資格干。可過去的中共就是死槓頭,非要抬槓:我中共就是唯一代表人民的,我幹得好不好都論不到其他人說話。這就是耍混蛋了。 接下來在文章中,胡主席強調了法治和民主的統一,而且是首先具體強調政改要實現的民主的各項目標: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這就很好,看來胡中央終於要在即將卸任之際開始落實人民民主了,就是不知道身為北京人,維梁想選一個比郭金龍好點的市長,將他和李金斗、洪金寶、黃金榮、張金彪之流比比,看看到底誰更有能力當我所在的城市的市長,然後投上光榮一票。這不知算不算堅持黨的領導?也不知這要求過不過分?另外,我還想在北京仍能上'萬維網'看新聞和發博文,這不知算不算堅持黨的領導?也不知這要求過不過分? 強調完人民的民主權力後,胡主席又具體強調了法治的重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治的統一、尊嚴、權威,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 如果光看前半段,讓人以為還是再為'河蟹'鎮壓人民來找藉口,但後半段強調了法制是為了'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而服務。那好,我現在如果對在治理北京的混亂交通和下水淤堵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郭市長不滿意,他又賴着不走,當完市長還要當書記,投票也來不及了,於是我想去示威,想去表達不滿,那麼請問胡主席,依法來說我能否上街遊行?如果不能遊行,那我去貼大字報不礙誰的事吧?我不敢奢望去長安街遊行或貼大字報,那樣會說我阻塞交通,而你非要我到房山或門頭溝找個最偏僻的山溝自己遊行或貼大字報玩,我也不反對,畢竟有民主自由總比沒有好得多。但就是怕沒能引起人類的關注,卻引起了狼類的關注,被叼了去。所以請胡主席說,既然憲法裡寫明了人民有遊行和示威的權力,那麼將來老百姓該去哪裡實現自己的權力呢? 本來我想既然海內外同胞嚷嚷得最響的事情就是政改,而胡主席現在已經御敕政改了,這麼天大的事情,我想過後一定非得人聲鼎沸,大家扶老攜幼奔走相告不可。可直到現在,國內外反應皆無,一點浪花都沒有,一片鴉雀無聲的樣子,連五毛雞都不知道跑哪去了。 中央要政改了,可怎麼連個圍觀和打醬油路過的都沒有。好奇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