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不是西方的,也不是宗教的,是全人类的。“圣经”是全人类的“为人之道,处世之本”。学习“圣经”是要按照“圣经”教导去做,而不是去见证什么,分析什么,解释什么,研究什么。
“圣经”是给全人类看的,并不玄妙成为个别人宣传的是无人能理解的读物。人人都应当学习,并按照要求去做。
“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聖經”以賽亞書45:5)。
“在我以前沒有真神(“真”原文作“造作的”),在我以後也必沒有。”(“聖經”以賽亞書43:10)。
“聖經”中提到的神是專指造物主。如果在“聖經”翻譯中文時將神翻譯為造物主則更容易讓人理解。在我國古代古籍《說文》曰:“神,天神引出萬物者也。”也是將神定義為制造萬物者造天地的爺。在讀“聖經”時,一
定要嚴格區分造物主與人間制造的偶像物兩者之間的不同。
中文版本“圣经”是由欧洲人带到我国,可以说是选择正确,功劳大大。但是,由于语言与风俗习惯等的差别,欧洲人在依照英文版本翻译成中文时没有用中国老百姓喜见乐闻的语言。更何况在希伯来文版本翻译成英文时也有值得推敲的用词。再有将In the beginning,有
的地方翻译为起初,有的地方又翻译成太初,造成了混乱。如果统一为创世纪之前就不会认为前后不一致,而是后面在重覆前面的内容。如果,将“神”翻译为“造
物主”;将“圣灵”翻译为“造物主的灵”;造物主就是我们中国人称呼并在我国建筑了世界上最大敬拜建筑群天坛敬拜的老天爷(耶和华)。造物主无形,是通过
灵与人类沟通,我们大家就容易理解。而
“聖經”是造物主的灵在文字中的体现(或显现,彰显),耶稣基督是造物主的灵在生命中的体现(或显现,彰显),不是由人编造出的“神”,更不是天使长或先
知。以“圣经”为根基就不应当崇拜各种由人制造出的偶像。
(转载自美国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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