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支持台灣獨立的非常多,理由無非就是民主台灣不能接受被中共統一,這樣會變成奴役。 我是實用主義者,雖然是自由理念,不願意見到台灣被中共武統,多2300萬人被中共奴役,這對我來說是一件悲哀的事情,且中共如真能武統台灣,大陸民眾恐怕是再無見天日之時了。 但理念不能直接轉變為現實,這裡來分析一下台灣獨立的方方面面。 先說法理。 一些腦子不清楚的極端台獨支持者喜歡喊的口號是,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宣稱台灣人與中國人已經沒有關係了,台灣人想獨立就可以獨立,覺得這是最大的法理。 這種為了目標不講理的說法,我其實都有點不想反駁,獨立哪有這麼簡單的事情。先談幾個不是特別關鍵的因素吧。 民族構成。台灣98%的人為漢族,從民族構成上,台灣以本土人為理由就有點說不通,台灣政府也知道這一點,所以把漢族改成了其他民族,這種掩耳盜鈴之舉,能有什麼效果,見仁見智吧,話說這跟中共把治下漢人列為末等公民倒有點異曲同工。其實國際上並沒有規定同一個民族就一定不能分成兩個國家,歐洲應該能找到不少同一民族分屬兩個國家的,比如德國和奧地利。台灣不想統一實質上是不想被中共統一,區別在於民主和專制,跟民族構成這些其實並不大。 歷史。台灣第一次明確跟中國扯上關係,應該是在鄭成功收台。更早期的孫權,南宋、元朝、明朝初期對澎湖列島的管轄就不提了,勢力並沒有進入台灣島。鄭成功收台後,是以明朝延平郡王屬明朝(即中國)自居,沒聽說過當時台灣土著有強烈反抗鄭氏的,鄭氏統治了台灣幾十年,到鄭克塽降清,清朝在台灣設立行政管理機構,至此之後,台灣屬於中國毫無疑問。 清末清朝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割讓給日本,當時的清朝官員(大陸方)和台灣土著抗日是非常英勇的,在大陸這邊是頗受讚揚的,在台灣那邊的評價不太清楚,台灣人可以補充一下。以當時台灣的抵抗程度(節節抵抗),說台灣人自認是中國人,也是毫無疑問的。 日本統治台灣後,假如一直這麼下去,沒有後面的二戰,那台灣就屬於日本,如果後續被日本歸化為本土,那台灣人現在就是日本人。如果後續台灣人以殖民地地位要求獨立,並且成功,那台灣人才能說自己只是台灣人。 但歷史並沒有按上面的假設發展,而是爆發了二戰,二戰之後,中華民國作為戰勝國,日本作為戰敗國,歸還台灣給中國,這個是國際上白紙黑字確認了的。然後台灣作為中華民國的管轄地,持續至今。 以上是歷史。 請台灣人注意,二戰後的國際秩序是當今國際秩序的起源和根基,台灣人應該是認可這個最重要的法理吧,即台灣屬於中華民國(不管是領土還是殖民地),而中華民國即是中國。 但不幸的是,中共這個屬於中華民國內部勢力的政黨,二戰剛結束,便發起叛亂挑起內戰,且最終贏取了大陸。而無論是中共政權還是蔣公政府,都始終堅持一個中國理念,一方勢要解放台灣統一中國,一方堅持漢賊不兩立光復大陸,雙方這種態度至少持續到了1988年(蔣經國去世)。我說這麼多,想表明的是,二戰後至少39年,雙方仍然都是堅持一個中國的。
二戰後,一個國家的內戰結局有這麼三種,以只有兩方做前提。 1、一方徹底消滅另一方,統一全國; 2、雙方和談,共同參政,一起治國; 3、雙方各自建國(原有一國,新勢力新建一國也屬此類),一分為二,且雙方公開承認對方。 在達成以上三種可能任何一種之後,內戰才算真正結束。如三者皆無,則一方永遠可以向另一方宣稱擁有全部的主權,甚至再次開戰。中共政權和中華民國就是這種三不沾的情況,朝鮮、韓國也一樣(第3種可能似乎近年有所鬆動,但未見到雙方公開的聲明)。 額外說一下,按中國王朝法統論,如果中共攻取台灣,就可以正式宣告中華民國徹底滅亡,從1949年開始,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就是中共政權,1949年後的台灣,歸類為中華民國殘餘勢力的苟延殘喘。像49年10月中共建國,西南還有部分地區仍在中華民國手裡,但不影響正統更換的時間點。 而中共至今並未攻取台灣,那麼理論上,國民黨也好、中華民國也好,只要能光復大陸,那中國就一直是中華民國,中共政權只能算一個叛亂政權,按古代史書寫,中共沒資格進本紀,只配進載記。 也就是說,從法統、法理看,無論是對中共政權還是對中華民國(其實就是對中國來說),台灣都沒有可以獨立的法理。 正規方法走不通了,不合理,那台灣有沒有其他辦法呢,辦法也是有的。 二戰之後,全球掀起獨立風潮,各殖民地紛紛宣布獨立,在宗主國公開聲明承認後,獨立達成。極端台獨分子,說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的,不屬於中國(無論是中華民國還是中共政權),以此要求獨立,意思就是台灣被中華民國統治的這麼多年是殖民地的身份。 這個路線走不走的通呢,很不幸,也走不通。 因為按這個邏輯,台灣屬於殖民地,宗主國是中國,中國要麼是中共政權,要麼是中華民國,台灣宣布獨立必須要宗主國同意。中共政權同意的可能性比我連續中100次彩票頭獎概率都低,這裡就不妄想了。中華民國倒是可以同意,但這有個前提,中華民國先得恢復中國的身份,也就是先要光復大陸,得了,這個概率比中共政權同意台灣獨立的概率都要低,而不光復大陸,中國內戰(國共內戰)就一直未結束,中共政權還是可以對台灣宣示主權。 台獨分子最近還拿2758號決議說事,說裡面並沒有提到台灣,只是中共政權替代了蔣公政府在聯合國中的席位。這能說明什麼呢?台灣獨立到底有沒有法理可以作為依據,見我上面所寫。 即使台灣能達成反2758號決議,即中華民國(這裡只能是中華民國的名義,不能以台灣的名義)替代中共政權,把中共政權趕出聯合國,恢復自身在聯合國的席位,中華民國照樣還是得完成光復大陸的責任和任務,結束漫長的內戰。 法理就談到這吧,跟雙方是否民主、是否專制無關,不符合法理就是不符合,說破天也沒用,可以參考阿富汗的塔利班。 補充說明:極端台獨分子,甚至會拿聯合國憲章民族自決原則作為依據,但還是我上文所說,即使你沒有民族這個加成,只是居住地所有民眾,我認為也有自決的權利,但有權利自決不代表所在國家就一定得同意,聯合國無權要求主權國家必須同意這點:一旦出現民族自決要求獨立,所在國就必須同意。而自決後獨立成功的標誌,是所在國的官方承認,至此獨立手續才算走完。 再做個假設,台灣已經獨立,但台灣某個地方就比如花蓮縣吧,全縣民眾自決決定從台灣國獨立,你們覺得台灣國是否必須同意,然後世界上再多一個花蓮國?花蓮學習賴清德操作操作,也可以操作成符合民族自決這個條件。 一方以自己有權利自決獨立,從而提出獨立要求,另一方拒絕,然後這一方不停的提獨立要求,另一方就不停的拒絕(注意,我不是在說加泰羅尼亞和西班牙啊,只是說一下可能出現的獨立拉鋸)。能否以自決為理由獨立成功,是要看獨立方和所在國方的政治博弈的,最終以雙方博弈的結果為準。 關於光復大陸,自台灣民主化後,台灣再無任何可能達成這個目標,因為根本就沒有這個需求,所有台灣人,除了極少的外省人(想着回歸故鄉的。本省人外省人這種劃分,看來地域歧視台灣也很流行啊),誰都沒這個想法,也沒這個動力。只要大陸一直是中共政權這類專制社會,台灣就不會有任何意願與大陸統一 (不管是武統還是和平統一,這裡的武統包含中共武統台灣和台灣光復大陸兩個情況)。後文我就不再提這個幾十年前就被扔進故紙堆的口號了。 台灣早期的獨立運動,是在蔣公政府時候的,這個獨立,實質上是以獨立為手段,爭取民主自由,最後如願達成終極目標,向中華民國要求獨立這個手段就自然而然的消散了。硬要套也只能往殖民地上套,但中華民國都被中共打的只剩一個台灣島了,蔣公政府即使自認宗主國,也沒有任何可能同意台灣獨立,台灣要真按殖民地獨立了,他這個中華民國往哪擱,何況即使中華民國同意了,對面中共不同意,按法理還不是一樣作不了數。 大家都知道,中共是個極權專制政權,而這個政權現在又占據了中國大陸,其實對於土地歸屬這類國策來說,專制政府其實還比較好打交道,只要掌權的少數幾個人同意,說割地就割地,中共建國以來割讓了那麼多土地,乾淨利落的很。 但倒霉在中共對台灣卻絲毫不讓步,從來都是堅持統一,絕對不允許台灣獨立,同時還在給民眾強制灌輸的教育信息中,把祖國統一、收復台灣這條也加了進去,還標明這是重點,必考!以至於現在中國絕大多數民眾對祖國統一、收復台灣已經形成了一種執念,說是刻進了DNA也不為過,反分裂法不說全民雙手雙腳贊成,說全民對此沒有什麼牴觸完全符合實際(此處全民不包含各類獨,台獨、港獨、疆獨、藏獨)。在這麼個現狀下,即使中國明天就全面切換民主,新任領導人也絕無可能說服國民允許台灣獨立,民意民意,愚民的意見也是民意呀。大部分民眾意見一致的時候,納粹都可以選上台,因為選納粹的民眾覺得納粹是偉大光榮正確的,更何況國家統一在中國民眾心裡,也是這麼個偉光正的事情。 分析了這麼多,那台灣就真的沒有辦法獨立了嗎?最終方法還是有的,那就是台灣保持現狀,抵禦住中共可能的武統及其他統一手段,不宣稱獨立,等待中國民主轉型成功後,再進行公投,是選擇與大陸合併還是獨立。大陸只要真的能完成民主轉變,台灣是否獨立對一個民主化的大陸來說,並不重要。這個前提下,對台灣而言,統一當然會比獨立好處更多,這個稍微有點頭腦的也能想明白,無論是雙方貿易、文化交流甚至通婚,統一比獨立都便利的多。至於中國怎麼民主轉型,這是另一個課題了,也是我畢生追求的事情,不過這種宏大願景,不是一個人或者少數人就能做到的,這裡就不展開了,會單獨提一點需要台灣配合的事情。
分析一個場景,假如台灣不管不顧,直接宣布獨立,接下來會發生什麼?無非是這三種走向: 1、中共直接進行武力統一; 2、中共不動武,但是也不承認台灣的獨立,繼續宣揚將來一定會統一台灣; 3、現在的中共中央公開承認台灣獨立,並與台灣簽訂協議,把台灣獨立流程走完。 第一種可能,因為我不能了解到雙方軍事布局的真正信息,無法給出預測。按粉紅想法,那就是上午出發,下午發身份證。按某些台獨想法,那就是中共軍隊被一波揍回去,台灣趁勢宣布獨立。還有什麼前期焦灼,後期美軍加入,中共敗退的,這些具體的軍事分析我雖然有了解的願望,但不知道哪些是可信的,加上軍事又是個對保密要求極高的事情,作為普通人實在無力介入。 但我個人是非常不想看到中共武統成功的,以我對中共政權及中國現狀的了解(專制社會,無創造力,欺上瞞下,全面腐敗),中共軍隊不可能有這個能力。即使武統成功,對大陸民眾來說,也只不過多了2300萬人跟自己一樣被奴役而已 (假設台灣直接投降,無一人傷亡,台灣損失最小),對中國毫無益處。且中共可以憑藉武統台灣這個“赫赫武功”,鞏固自己對中國的統治,中國民主化更是遙遙無期。 但我個人同樣不願意看到台灣擊退中共,如果是這樣雙方都必定會付出軍人的生命和鮮血。中共敗退,大陸的政治局面肯定會受影響,影響程度多大未知,如果真大到引發全面動亂,那對大陸民眾來說,絕對會是人間地獄。 第二種可能,台灣宣稱獨立,中共政權雖然不動武,卻堅決不予承認,根據法理,中共政權仍然可以繼續宣稱對台灣的主權,也就是擁有單方面發動武統台灣的理由,台灣是否單獨宣稱獨立無關緊要,跟現在的形勢並沒有什麼本質區別,且大陸武統台灣呼聲會比現在大很多。 而台灣宣稱獨立,中共雖然嘴上不承認,實際卻不動手。同樣有可能影響到中共政局,大陸同樣有動亂的可能。 第三種可能,台灣自己恐怕都不敢想這種好事吧。我來補個刀,現在的中共中央如果真的承認台灣獨立,就現在中國的民意基礎,中共內部高層出來個野心家以此為藉口,直接反對中央,自己另立中央,讓兩岸對台灣獨立的協議中止,這是非常有可能甚至是可以說是必然的。然後要麼野心家乾脆利落取代原中央,兩岸形勢不變(武統的呼聲還會更大),要麼中國(大陸)進入內戰,而中國進入內戰是對大陸民眾最壞的結果。 只要台灣宣布獨立,無論是這三種情況的哪一種,大陸都有可能發生動亂,台獨分子們或許很想看到大陸動亂,最好引發內戰,這樣你們獨立,大陸就沒力量限制你們了。 但對我來說,大陸動亂甚至陷入全面暴亂或者內戰是我絕對不願意看到的情景(我會竭盡全力,團結同道之人,阻止這種可能的發生),大陸亂起來,倒霉的是我們這些普通民眾,屍山血海那也是我們普通民眾的屍、普通民眾的血,而就當前大陸民眾的思想、素質、認知而言,只要亂,屍山血海那是必然的事情,而目前唯一能遏制大陸動亂的只有能維持內部穩定的中共。 台灣確實可以趁着大陸再一次內戰宣告獨立,拋棄中華民國的國號,建立台灣國,中國大陸在再一次統一之前無力干涉。但可以預料,等又一個野心家強人統一了大陸之後,同樣會以現在中共的邏輯,繼續在國際上宣稱對台灣的主權,而這個新政府的下限只會比現在的中共還要低。請記住,大陸是有核彈和遠程發射核彈能力的,一個下限更低的政權對台灣使用核彈的可能性,並不比現在的中共發動武統台灣(常規戰爭,現在的中共至少永遠不會對台灣使用核彈)的可能性低。台灣獨立躲得了一時,躲不了長久。 台獨分子喊着獨立,上面的三種可能請問你們想要哪一種?如果你們覺得台灣宣布獨立後,中共開戰,台灣能無損(損失微小)擊退中共,戰後能讓中共正式承認你們獨立,之後大陸內戰也好和平也好反正與你們無關了,大陸再次統一後找台灣麻煩也是以後的事情了,今朝有酒今朝醉嘛,管那麼遠幹嘛。如果是這樣,請馬上說服你們的總統宣布獨立(記得改國號,去掉中華字樣),都有這種把握了,還需要猶豫什麼呢? 大勢就分析到這裡了,我相信我說的足夠清晰了,想爭辯的,請先仔細想一下能不能跳出我分析的這個框架,各種情緒化的言論對台灣並沒有什麼益處。 對於我個人來說,台灣即使現在就獨立,我也無感,我愛的只有大陸,對台灣這種我只去過一次呆了短短幾天的地方,我不會有什麼深厚感情(題外話,台灣人壓根就不會烹飪,不是煮就是烤),我對台灣的感情只是歷史的遺留(蔣公是我們大陸的委員長、總統,帶領中國打贏了抗日戰爭),所以我個人還是偏向於統一。說實話,看台獨的極端言論,我也會產生,既然你那麼想獨立,那你就獨立唄,將來大陸民主轉型成功了,你們圖做生意方便之類的再想統一都得看我們是否樂意的念頭。但我代表不了現在的大陸。站在中國(大陸)的立場,台灣保持現狀、不要鬧獨立、不激怒中共和這群愚蠢的粉紅們,是對大陸最有利的,同時對台灣也是最有利的。 我有時候甚至會想,台灣何不公開聲明,只要大陸像台灣一樣民主轉型成功,台灣就同意和平統一,在此之前不討論這個話題,台灣也不會謀求獨立,繼續延續中華民國(誰特麼敢說中華民國不是中國?)。
談一下2758號決議 大會決議 二七五八(二十六).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 大會,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一九七六次全體會議 英文版: 2758(XXVI),Restoration of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United Nations. The General Assembly, Recalling the principles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nsidering that the restoration of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essential both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for the cause that the United Nations must serve under the Charter, Recognizing that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e the only lawful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tied Nations and that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one of the five 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Decides to restore all its rights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o recognize the representatives of its Government as the only legitimate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o expel forthwith the representatives of Chiang Kai-shek from the place which they unlawfully occupy at the United Nations and in all the organizations related to it. 1976th plenary meeting, 25 October 1971. 解讀: 中文版與英文版內容沒有歧義,很多人喜歡說這個決議沒有提到台灣,也沒有說台灣屬於中國,所以台灣可以獨立怎麼怎麼樣,這屬於過度解讀。如前文所談,台灣至今仍然是冠以中華民國國名的,如果說台灣不屬於中國,要麼是說中華民國不是中國,很明顯,這是錯誤和不符合歷史的;要麼就是說台灣要從或者說可以從中國(中華民國、中共政權皆可)獨立,這個操作需要遵守的邏輯上文已有敘述。 注意這句“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這個語義上,即使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成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對要描述的事實本質上並沒有什麼影響。全文沒有提到中華民國而是提到蔣介石的政府,硬要解讀的話,也只能說是特意給中華民國留了個口子。回到唯一合法代表這句話,最重要的點在於,XX政府是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並沒有說XX政府永遠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注意,沒有永遠這個詞(當然不會有永遠這個修飾詞,一個國家內部自己的事情,聯合國無權決定),也就是說不管是中共政權還是什麼政權,都是包含於中國這個大概念里的,聯合國的這個中國含義是包含中華民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是中國等於中華民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 是不是比較燒腦比較繞,國家不等於國家?不過能理解我上文分析一國內戰的邏輯的,應該可以理解我上面這段的解釋。 設想一下,要是中華民國光復大陸成功,聯合國是不是也可以再出個反2758號決議,就叫8572號決議好了(不知道這個編號是不是已經用掉了),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再替換回中華民國,是不是也合情合理合規? 中共政權通過1971年的外交操作,成功在聯合國擊退了國民政府,但這與中國內戰的最終結果沒有任何關係,內戰的結束只會是我上文所述三種可能中的一個。台灣是否可以獨立的邏輯也跟2758號決議無關(再次強調,是台灣從中國獨立,這個中國並不一定非得是中共政權,而是二戰之後中華民國或者其繼承者)。 兩岸為這2758號決議,不知道打了多少口水戰,只不過是在短短的文字中歪曲引申出對己方有利的無關聯想,為自己造勢罷了。
再補充一個舊金山對日和約的問題,被極端台獨分子拿來作文章的內容是第2條的第2點(第5點也算吧),說的是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南沙群島、西沙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此和約第1點對朝鮮是寫了明確承認朝鮮獨立,第3條對琉球群島則明確寫明託管給聯合國,且在提案生效前,美國對這些地方擁有一切權利。綜合當時中國形勢,和約不寫台灣獨立、也不寫託管給聯合國,原因僅僅是因為中國內戰實質上並未結束,怎麼寫都不合適。 日本這個和約僅僅是表明台灣等地不再屬於日本了,說明不了其他任何情況。即使按極端台獨分子們的無中生有的解讀,台灣也同琉球群島一樣託管給聯合國,在託管生效前由美國處理。而這麼多年,台灣從未被聯合國託管過,那就只能解釋為仍然由美國處理。美國會怎麼處理?看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兩份同盟國發布的公開宣言,明確寫明了要求日本自中國人所竊取的所有領土,比如滿洲、台灣及澎湖列島,歸還給中華民國(另有一個內容是朝鮮獨立)。美國和中華民國都是同盟國成員,那很明顯,同盟國遵守開羅宣言,將台灣等地還給了中華民國,歷史上也是這麼做的。兜了一圈,台灣還是屬於中華民國,只要台灣屬於中華民國,那台灣問題還是處於中國內戰範圍內。 當然,如果極端台獨分子們非得只認舊金山和約,不認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也不是完全不可行。你們只需要做到,說服美國,讓美國公開聲明以下內容:台灣地位以舊金山和約為準,地位未定,要確定台灣地位由美國確認,美國宣布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裡關於台灣的內容作廢,再將台灣託管給聯合國,然後你們走獨立流程。只要美國能宣布開羅、波茨坦台灣內容作廢就行,你們對自己的觀點如此有信心,那讓美國這樣聲明應該是很簡單的吧,趕緊去做吧,要是美國不同意,你們罵美國阻礙台灣獨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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