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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的自由意志 2012-11-30 21:04:38

为什么自由意志会在讨论预定论的时候常常被提起?正方对预定和拣选的认识是神在创世以前拣选了张三李四,使他们有永生。正方认为“没有人会主动寻求神,除非神先把愿意寻求神的意念放在人心里”。 并且神只把这种意念放在了选民身上。他们认为人若是在是否要信神这事上运用了自己的自由意志,那神拯救的工作就需要人的配合,也就是说人在这事上是有功劳 的。另外,如果要是人的自由意志决定信不信,就等于说是人而不是神在决定谁可以得救,或者说是人在拣选神而不是神在拣选人。正方显然不赞成罪人悔改是使用 了自己的自由意志。他们相信罪人的意志已经不自由了,不可能选择归向神,因为人心“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

 

球迷认为在要不要信神这件事上,人需要用他的自由意志做一个决定或者选择。球迷认为,圣经启示的是神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他赋予了人一个高贵的品质----自 由意志。也就是说人可以自己决定自己要做什么,神不强迫人。比如在伊甸园里神给人诫命,人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但是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人的权利 和义务是统一的。正因为人具有高度的自主权,所以,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即使人堕落以后,神依然向罪人发出悔改的呼召,要他们以自由意志回应,信的人有 永生,不信的人没有永生。人的权利和义务依然是统一的。

 

一、 什么是人的自由意志(free will)

由于这个词汇在讨论中出现多重意思,在讨论以前有必要明确一下。维基百科定义:“自由意志是相信人类能选择自己行为的信念或哲学理论。相信人有自由意志,就是相信人有能力选择自己的行为。”我查了一下手头的字典 Merriam 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是这么定义的:

1. Voluntary choice of decision 做决定的自主选择权

2. Freedom of humans to make choices that is not determined by prior cause or by divine intervention  人做决定不受先天原因或神明的干预自由。

 

自由意志一词在许多的哲学家那里有很多不同的解释。许多关于自由意志的定义跟我们这里要讨论的内容不相干。我认为韦氏字典的定义更准确的指出了我们要讨论的自由意志的定义。也就是说不管他们别人说什么,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自由意志指的是一个人信主是他自己做的决定还是神让他不得不做出这个决定?我不太能同意维基百科的定义“相信人有自由意志,就是相信人有能力选择自己的行为”。我认为应该是“相信人有自由意志就是相信人有自由选 择自己的行为”。自由意志说的是人做决定的权利不受神明干预,而不是一种道德能力。举例:一个烟鬼在选择要不要吸烟的时候有没有使用他的自由意志?正方认为烟鬼没有自由意志选择不吸烟(他不能不犯罪),正方说这个烟鬼的选择是自由的,自主的,是他自己做的决定,但是他的意志不自由,他只能选择继续吸下去,他没 有能力选择戒烟。正方强调的是一种能力。说的是烟鬼被尼古丁捆绑,没有不吸烟的自由。我说他在要不要吸烟这事上是使用了他的自由意志是说他做的这个决定(吸还是不吸)是他的自己的决定,不是别人把烟塞他嘴里逼他吸的。我强调的是他做选择的自由。我认为我们必须明确这一点。不然我们的讨论就是鸡同鸭讲,各说自话。明确了这一点您就知道我们分歧分在哪儿了。

 

正方的定义:正方林慈信牧师这样定义自由意志。他认为:自由意志是无限的神创造了有限的人,给了这个有限的人一种的自由选择和责任──是一个有限的选择和责任,是在上帝面前的选择和责任。有限的,但是真的选择与责任。人要承担他选择的后果。神给人这种的选择和责任,是在一个特定的环境,就是伊甸园。他认为人只有在伊甸园里的时候才有真的选择与责任,因为那时人可以选择善也可以选择恶。这里说的是亚当有选择善的自由也有选择恶的自由,所以他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这里不是说亚当不知道善恶,神的命令他是知道的。不是他有没有能力辨别的问题,是他愿意听神的还是不愿意听神的。说到底是一个选择自由。是神赋予他的一个特质,一种权利。所以,到这里为止,林牧师说的自由意志是一种自由选择权,不是能力。虽然亚当此时有能力选择善(相对于堕落以后),但此时讨论他的自由意志是在说他有自由选择,重点在他的选择神没有强迫他。


林牧师认为堕落的人是没有真正的自由意志的(这个球迷不敢苟同),或者说堕落的人的自由意志是不自由的。堕落的人道德上是无的,以至于只能选择恶。林牧师这里的自由意志变成了一种能力,不再是一种选择的自由。也就是说林牧师认为虽然人有选择的自由,但是堕落的人不再拥有选择善的能力,只有选择恶的自由。人其实已经没有了伊甸园里那样的自由意志----自由选择和责任。我替他举个例子来帮助理解:一个人本来有自由选择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当他瞎眼以后,他依然有选择不同颜色的自由,可是他的选择不自由。他没办法选择穿他喜欢的比如白色的衣服,因为他已经失去了辨别颜色的能力。所以,瞎子实际上已经失去了真正的选择自由,虽然他可以说我想穿白色的。识别颜色上的无能可以类比道德上的无能。加尔文认为一个人既已用他的自由意志犯罪,为罪恶所征服,他就丧失了自由意志[1]正方认为自由意志被丧失了!如果说犯罪的人失去了他的自由意志的话,那么他继续作恶是由什么驱使的呢?正方说人犯罪是他的自由意志驱使他如此。正方认为人的自由意志不可能敦促他去行神眼中为美善的事。人做事还是凭着己意而行,只不过人的意念满了罪恶。所以,我们可是得出结论:始祖犯罪后人丧失的不是做决定的自主权,是道德的沦丧,是人不再以神为神,是人不再需要神来告诉他何为善恶,人自己就知道善恶(创3:5-6)。至于人做的任何决定都是他自己的决定,神并不干涉。即使是罪人,他的自由意志----做决定的自主权还是在的。正方这里没有异议吧?


正方的说法几乎无懈可击。正方唯一需要说服球迷的是“当有人告诉瞎子说这是白色的衣服,你要不要穿?穿白色的衣服可以不致灭亡,这瞎子是不是还有那个真的选择与责任”这里再次回到选择的自由,而不是选择的能力。


所以,当我们说人用他的自由意志选择信还是不信说的是一种选择的自由Freedom of humans to make choices,不是一种能力。正方说人的道德无能使得人不可能寻求神,除非神来找人。人不能凭他的自由意志选择神,因为他已经全然败坏了,包括他的自由意志(下一章《全然败坏》会讨论这个问题)。我同意人不能寻找神,这个有圣经根据。因为人离开神之后就过着自我为中心的生活,若不是神来寻找人,人不可能知道十字架的救恩。不是神差施洗约翰呼喊“看哪,神的羔羊!”没有人知道耶稣的死有代赎性。但是,正方没有证明当神来寻找人的时候,人没有能力以他的自由意志来回应。 举例,刚才说的那个瞎子原来不知道穿白衣服可以有永生。但是现在神差他的仆人来对瞎子说:“穿上白衣你就可以免死,不然你就必死无疑。来,这是白衣,你要不要穿上?”他的视力(能力)不是现在做决定的决定性因素,因为有人主动告诉他说这是白衣。现在决定性因素是他信不信这人说的。罪人要不要信耶稣跟这个瞎子的处境是一样的。这个时候人要使用他选择的自由来做一个选择。圣经里有经文支持瞎子不能在别人告诉他这是白衣,穿上白衣可以有永生时选择白衣吗?圣经里有经文支持罪人面对神的呼召时不能选择接受吗?尼尼微的人面对毁灭的警告时有没有在生存还是毁灭之间做选择的自由呢?这个时候不是能力的问题,因为神差先知把事情讲明了。这个自由被剥夺了吗或者说失去了吗?如果没有了这个选择自由,神派约拿去干什么去了?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申30:19)要是人失去了选择的自由,神为什么还要苦口婆心的劝他们?

 

二、自由意志、真自由及自由意志不自由

正方同YIN既然圣经说人心坏到极有人人的意志是“自由”的?

我说人用他的自由意志做决定,我没有说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人的意志是自由的”,这里的自由和自由意志里的自由是不同的意思。自由意志的自由其实是自主的意思,定是人自己做的。而有人人的意志是“自由”的里的自由和稣说的那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的自由是一个意思这个“自由”是自在,不受罪捆的意思。是行在真理里的一种境界。YIN认为人的意志不自由是人的意志受罪的捆的意思。人的自由意志不自由由此推出人其根本就有自由意志有偷概念之嫌。两处的自由说的不是同一个东西。自由意志是神予人的一人背离神落以后,他的道德能是圣上明确指出的。这个问题的。落的人因为远离神属灵的看自然也就属灵的追求。所以,正方罪人是不可能主动寻求神的的。圣经里也确实说“求神的,…311-12”。但是来寻人的时候,向人示他自己的候,人是可以回的。比如施洗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129”根据人的罪性,人是不可能有这样属灵的。但是神差他的仆人道理讲给人听,人知道。人就像那个瞎子一样知道何为神的心意,他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做一个决定信是不信。

 

 “自由意志是中性的。只是亚当误用了他的自由意志”是很流行的法。我认为亚当没有误用他的自由意志。他的使用没错,他正确的使用了自己的选择权,他并没有误用他的自由意志,只是他的选择果不好。就如我们选总统使用了自己的选择权选择布什总统,而布什做的很不令人意,我他“用”了他的自由意志或者他的选择权。他正确的使用了他的选择权,在两个选项。不是有的。他也不是本来想选这个结果眼睛一模糊却选了那个。选民没有误用他的选择权。就如一个堕落的人做任他都是在正常使用他的自由意志。但是在背离神的情下,他的选择会注定是喜自我中心的,而不是以神中心的,也就是我们说的罪。

 

球迷说人在得救的事上使用了自己的自由意志是说关于在信和不信这件事上,或者在是不是遵守神的诫命上人所做的决自上帝或者撒旦迫,完全出于人自己。我同意上面英文字典的自由意志的定义。说白了就是人做决定是他自己做的,不是被圣灵充满不由自主也不是被撒旦施以魔法心智迷糊不能自已。虽然人的思想会受极大地圣灵或者撒旦的影响,但是做决定还是人运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做的决定。因此,人要对他的选择负完全的任。所以,我对林牧师说人没有选择善的能力却还要自己的选择负责感到难以理解。一个红绿色盲的人闯红灯您说该怎么罚他?所以,人只有拥有真的选择才能对他的选择负责。说人有自由意志就是说人不是个木偶,任神(或者撒旦)摆布。不是神不能,而是从圣经看神让人拥有这样的自由,人可以顺服他,也可以背离他。不论是在伊甸园还是堕落以后人都是以自己的自由意志回应神的呼召。游戏规则也是一的:服神蒙喜;悖逆神被戒。整本旧约以色列的史都可以看到神与人这样的互

 

三、伊甸园里人的自由意志

圣经第一次记载人的自主的选择权利是在创世记二章。神对亚当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216)。但是这个“随意吃”的自由正如林牧师和唐牧师说的那样是有限制的----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217)。 选择如何做,顺服神还是背离神,亚当夏娃使用了自己的自由意志。这不是推理,这是圣经里面的记载。根据圣经记载,人使用了他们的自由意志做了一个决定,即使这个决定不是上帝喜悦的,是上帝明令禁止的。他要是想吃神也没有阻拦。只不过他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所以他的选择是没有受外界强迫的。也就是说神没有因为人的选择不当,或者“误用”了自己的自由(意志)而出面干涉。撒旦虽然迷惑夏娃,但它也没有举起夏娃的手让她摘那果子。夏娃知道不知道神不吃那禁果的命令?知道。她知道不知道吃了禁果的后果?知道。但是她看那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创3:6)。注意,夏娃有这自我中心(罪)的想法的时还没吃那果子呢!夏娃是手随动权衡利弊以后做出的选择所以,偷吃禁果是始祖自己的选择,因为人有选择顺服和不顺服的自由,而不是选择顺服和不顺服的能力。正因为人享有高度的自主选择权,所以他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在这一点上,球迷和正方没有分歧。我们的分歧在人堕落以后的自由意志。

 

为什么神要给人自由意志?如果不给,人岂不是不会犯罪吗?唐崇荣牧师对此有精彩的论述。请参见唐崇荣《神的预定与人的自由---第二章 - 人的自由》


唐牧师认为人的自由跟至高的价值是不能分开的。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人是个有神的灵的活人(创27)。自由意志是神赋予人的一个尊贵的品性。我说这个是先铺垫一下,请您注意这个自由意志照正方的理论以后会被收回了或者说丧失了。

 

四、堕落以后人的自由意志

正方史鲍尔在引用了爱德华兹选择律后总结到意志总是按当时最强烈的倾向而做决定,这表示每个选择是自由的(free),同时每个选择又是被决定的(determined。所谓“被决定”并不是有某些外来的力量影响意志,而是指本人的内在动机或欲望所决定。我同意他的看法。人在做决定的候是在衡利弊后做出的,是根据自己的喜好和看重定的。但是史鲍尔的重点不在论自由意志的自由是自主的意思,他是为后面铺垫。他在后面论述了人的道德能力,认为一个堕落的人,失去了原有的对神的欲望,失去了选择基督的能力。他的逻辑是人的选择是基于欲望,而罪人的欲望就是犯罪。所以,罪人的选择只能是犯罪,罪人是不会寻求神的。所以,人不会寻找神,只能是神来找人,并且让“选民”活过来,他就能选择神了。

 

我对这里推理有疑堕落的人,失去了原有的对神的欲望有圣经的依据(罗311-12), 但是当神来寻找人的时候,人能不能用他的自由意志作出回应?当生死被陈明在人面前,罪人能不能选择生?如果不能,圣经的根据是什么?如果您给出的圣经根据 是以弗所书二章,我们都是属灵的死人,所以不能回应,我会在第三章《全然败坏》回应你这个说法。我看见的圣经是这么说的。

11:26 看哪,我今日将祝福与咒诅的话都陈明在你们面前。11:27 你们若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就必蒙福。11:28 你们若不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偏离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道,去事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就必受祸。(申1126-28

神对堕落的人发出以上的呼召。人能不能选择“听从”?人只能选择“受祸”吗?从这段话看出,人可以选择“听从”也可以选择“不听从”,人有这个选择的自由。如果人此时已经没有了选择的能力,那神也不会要他们选择。因为他们的选择是真的选择,所以,他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他们选择的后果可能是“蒙福”也可能是 “受祸”。请各位看官回去看看上下文,我看不出罪人为什么就没有能力选择“蒙福”。

 

史鲍尔认为罪人必须先有一个欲望来选择基督, 他认为堕落的人不会有这样的欲望,接受基督的愿望需要从神那里来或者说由神加给人,或者接受这个愿望的愿望是神强加给人的。我想请教史鲍尔先生您信主的时候你做的信这个决定是使用了你的自由意志了吗?因为根据您的理论作为罪人你根本没有要信的欲望,所以只能是神的恩典临到你。因为照着您所说的,你的欲望就是背离神。神不知为什么把需要神的欲望加给你(我就奇怪了,神把这欲望直接加给撒旦多好,天下早就太平了),然后你就有这个欲望了。你要不要信?那个少年官也想有永生,可是最后他还是忧忧愁愁的离开了耶稣。所以,你现在光有欲望不行,你还要做个决定。史鲍尔的说面临的困难是如果在他信的过程中他的自由意志根本不存在,或者说在人要不要信这事上神不再把自由意志给人了,这样做事的方式似乎跟伊甸园里的神是不一致的。神起初是喜欢把自由意志给人的。正如唐牧师证明的那样神爱世人,赋予了他的作品---人一个高贵的品质。为什么后来不愿意了呢?是纠正自己的错误吗?所以,说人被神弄活以后但是却没有自由意志的这条路是走不通的。如果神并没有把那个自由意志(真的选择与责任)收回,比如神先使得史鲍尔活过来,让史鲍尔使用自己的自由意志来选择归向神。那又面临一个问题:这个自由意志是可以选择顺服和悖逆的还是只能选择顺服?如果是跟伊甸园的自由意志一样,可以顺服也可以悖逆神,那选民,也就是被神弄活的那些人并不会都信;这跟正方的观点是有冲突的,因为既然是神拣选的就一定拯救到底。如果史鲍尔别无选择只能选择顺服,那就不是选择了,这自由意志就不是真正的自由意志(真的选择),跟伊甸园的自由意志还是不一样。说明神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吸取了教训。决定不再给人自由意志,免得失控。林牧师可能会说不是神不再给人自由意志---选择的自由,而是人犯罪以后人选择善的能力丢失了。就好像人瞎眼就不能辨别颜色一样。现在问题是人不识好歹,但是神把“福”与“祸”“生”与“死”陈明在世人面前,人有选择的自由吗?就像有人告诉瞎子白衣可以救命一样,瞎子可以做一个选择吗?如果人有这个选择的自由,那么人就有自由意志。从申1126-28看,神给人这样的选择。神呼天唤地地呼吁以色列人悔改,劝他们拣选生命(申3015-19)。神要人自己用自由意志做一个决定,顺服还是悖逆。

 

球迷认为自由意志是神赋予人的一个重要的品性,是人所以为人,所以高贵的原因。爱德华兹选择律说意志总是按当时最强烈的倾向而做决定,所以人堕落以后,本来是各人偏行己路,没有寻求神的(罗311),因为当时烈的向(最大限度的足自我)来决定他事的。所以,世上满了罪当神来寻找人时,向人宣讲悔改的信息,人也应该是按当时最强烈的倾向而做决定。比如约拿向尼尼微人呼喊“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倾覆了。(拿34)” 人可以不信,冒冒险。人也可以选择相信,然后悔改,免得灭亡。注意,人的选择没有任何功劳或高尚的情操可言。人仅仅是做了一下权衡,觉得此时选择相信和悔改是最合算和保险的。我实在看不出为什么罪人就不能做这样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选择。而圣经上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也有选择不信的,然后就大祸临头。比如当 天使向罗得宣布毁城的信息后,罗得的女儿选择相信,他女婿们却的是(创1914)。最后的结果是信的人得拯救,不信的人被毁灭。这就是神向世人启示的真理。本来照着天使所说的,罗得的女婿们是有希望免于灾难的。二人对罗,你有什么人无论是女婿是儿女,和城中一切你的人,你都要们从这地方出去。1912)。但是他们当时的自由意志使得他们做了一个决定,不信天使(或者罗得)说的。所以,球迷认为圣经启示的是堕落的人依然在用他的自由意志做决定,人可以选择相信,也可以选择不信。罪人的选择是他自己的自主的定。得的老婆神的够认真半途而废变成了。所以我们看到堕落的人的自由意志跟当时在伊甸园里时完全一样,是真的选择并因此负有责任。当神的悔改的呼召临到时有人选择顺服,有人选择不顺服。各人按着信心回应并收获报应。顺便说一句,如果罗得的女婿起初也是预定得救的,那他们最后毁灭显然是不对的。如果他们起初不是预定得救的,那天使要罗得带上所有属于他的人无论是女婿是儿女就不好解释了

 

四、重生以后人的自由意志

几乎所有的正方同学都会给我们列一个表,据说是奥古斯丁的发明

堕落前的人

堕落后的人

已重生的人

已得荣耀的人

能犯罪

能犯罪

能犯罪

 

能不犯罪

 

能不犯罪

能不犯罪

 

不能不犯罪

 

 

 

 

 

不能犯罪

 

这里的“能”应该是可能性。伊甸园里人为什么能犯罪、能不犯罪(有犯罪的可能,也有不犯罪的可能)?因为他们有选择的自由,也就是说神赋予他们一个属性---自由意志;他们有选择善的自由,也有选择恶的自由。注意这个自由后来又被诠释成了一种能力。根据这个表格堕落后的人有犯罪的可能性,没有不犯罪的可能性(能力),因为世人都犯了罪;

 

已重生得救的人有犯罪的可能性,也有不犯罪的可能性;我有点困惑的是堕落后的人和已重生得救的人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别。为什么重生得救的人就可以不犯罪?为什么重生得救前就不能不犯罪?已重生的人能说谎,也能不说谎,这个好理解落后得救前的人能说谎,不能不说谎,老是在说谎,是这样吗?这是一个荒唐的推论,我想这不是古斯丁的意思。他的意思应该落的人即使不犯这个罪,也要犯那罪,因为世人都犯了罪嘛。而言之,人不能靠守全律法达神的要求意思。重生得救的奥古斯丁是不是就到了上帝的要求了,可以什么罪都不犯了呢?如果奥古斯丁重生得救后依然犯过这个罪或者那个罪,那跟他重生得救前有什么区别呢?如果这也不是奥古斯丁的意思,那他这个表格想要告诉我们什么呢?

 

还是举例说明吧。比如重生了的奥古斯丁吧,面对色情惑,可能会软弱,也可能靠着圣灵的帮助抵御住惑。两种可能都有。是不是您在还有重生得救的时候一遇到这方面的试探就毫无例外的犯罪呢(不能不犯罪)?还是重生前老是犯罪,重生后也常常软弱呢?您重生得救以前是不是也有抵御了诱惑得胜的时候?那么您在重生得救以前和以后,你做决定的方式有什么不一样吗?重生得救的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难道不也是按当时最强烈的倾向而做决定的吗?您有没有在那里纠结,反复权衡利弊。如果你得胜了,你是按当时最强烈的倾向而做决定的。因为做一个讨神喜悦的人,不愿意背叛妻子的欲望或者顺服神的欲望在当时占了上风;如果您不幸跌倒了,您也应该是按当时最强烈的倾向而做决定。千万别跟我说真正重生得救的人不会让圣灵担忧的,如果奥古斯丁犯了奸淫的罪就说明他的得救有问题,他应该没有真正重生。大卫的例子在那里摆着呢啊。嗨!您不会说大卫当时没有重生吧?

 

说个简单点儿的。比如,您在开车时要不要超速时你是如何决定的?限速,警察,罚款,车祸,事急,不一定被抓住这些词汇是不是在脑海里闪现过?你是不是在权衡了以后当时烈的向而做定?信主前后,或者重生前后(如果你记得哪一天重生的话),你在要不要超速的事上是不是有根本的不同?什么?这个不是属灵的事物?有任何一个正方同学在引用奥古斯丁这个表格的时候指出你的结论只限于属灵的事物吗?

 

球迷认为信主以后人的自由意志依然是一样的。人依然有选择善和选择恶,选择顺服神或选择背离神的自由可能。人依然有那个和在伊甸园里一样的自由意志。神并没有收回,人也并未丢失。神若是收回就等于神在改正自己的错误或者对救恩的大能不自信。人失去的是道德的判断能力,不是选择的自由。

 

我只所以不说重生得救后的人的自由意志如何如何是因为这个“重生得救”很难界定。关于重生这个话题请看后面第六章《重生得救》。正方显然不会同意球迷上面的结论。林慈信牧师说“罪人是没有能力信耶稣的。”他强调的是一个能力,不是一种选择的自由。他的根据是人全然败坏了。关于堕落的人到底能不能信耶稣请看第四章全然败坏。

 

 

[1] 奥古斯丁:The EnchiridionChapter 30 (教义手册,第30章),引自The Nicene and Post Nicene Fathers (First Series), Volume 3, p. 476, The AGES Digital LibraryVersion 2.0,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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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3 21:13:28
抱歉,前面的信息未经剪辑,你可以delete掉,下面是我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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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让我以保罗为例说明人的四种状态。
首先,只有亚当夏娃经历过人的第一种状态,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将保罗的第三状态与他们作比较,也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将保罗的第三种状态与人的第四中状态作比较。让我先比较保罗的第二和第三种状态。
保罗向罗马信徒介绍自己时,他所用的词是“特派传神的福音”。这领我们回到保罗最初的光景。保罗在往大马色路上遇见基督之前,是一个法利赛人,这个名词的意思是“分开”或“分别出来”。这是保罗如今描述他对福音的委身时所用的词。在遇见基督之前,保罗被分别出来,专门实践法利赛人的遗传。事实上他也曾认为自己是卓尔不羣的。 法利赛人若看见迎面看见来一个不堪的罪人,或可鄙的税吏,他们情愿横越马路,绕道而行。他们谨守饮食规则和洁净的义。法利赛人禁忌不作的事实在多得惊人。由於他极端热中於法利赛人对义的观念,因此他极力迫害早代的敎会,认为他们违反了这些观念(徒22:4-5;腓3:6)。但保罗遇见基督以後,他裏面有了惊天动地的转变。从前他与各种事物分别,结果变得自以为义、狭窄、冷酷、极端。後来他被分别出来传福音。这种由神所产生的转变,从未在保罗身上停止过。他在传福音过程中所表现出对逼迫的忍耐与他先前逼迫基督徒形成巨大的反差。他完全脱离了消极的律法主义,进入积极的基督徒信仰。我相信保罗在他新的呼召裏,有许多事情是他不再作的。当然他不会再放纵情慾,为肉体作安排。他不会再説谎、欺骗、偷窃,或犯姦淫。但这并不意味着保罗没有征战,保罗在罗马书7:18-25 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著我里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这段经文实际上保罗属灵巅峰时刻的写照,是他对罪极端敏感的状态下写的,保罗说他是“罪人中的罪魁”时用的时态是“现在时”,这表明八福中“哀痛的人有福了”,对自己的罪忧伤痛悔,这也是大卫的写照。真信徒就是这样在圣灵恩典地帮助下过得胜的生活,真切地感受到自己里面没有良善,但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就能取死的身体。这也表明保罗比亚当夏娃的第一状态下还有好的一面,亚当夏娃当时仍然是属地的人,对试探毫无挣扎。但保罗是在基督里新造的人,基督在他里面使他得胜,也让他知道自己肉体里面没有良善而感恩。更重要的是第三状态毕竟还是第三状态,是成圣的阶段,还没有得荣耀。而你总喜欢将第三和第四种状态混淆,非要基督徒在地上完全没有犯罪才叫真信,这是不合圣经的。所以谈自由意志一定不能脱离人的四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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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ccerfun 留言时间:2012-12-03 21:00:18
先停到这里吧。等我慢慢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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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3 20:28:35
如果圣经里没有记载的,是不是今天生活中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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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映救恩的原则上的事情,如果圣经里没有记载的,今天生活中就肯定不会发生。不用跟我说:圣经中没有说电脑犯罪,今天生活中就没有电脑犯罪了吗?救恩的原则若在圣经成书的几千年历史中上帝都不作任何启示,怎么可能?这样的书怎么可能被称为脚前的灯,路上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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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ccerfun 留言时间:2012-12-03 20:11:40
【圣灵给人这个能力来战胜试探,因为真信徒乃义的奴仆,而没有真信以前乃罪的奴仆,】
圣灵给了大卫能力了吗?大卫是真信还是假信?
他胜过了美色的诱惑了吗?
你用大卫的例子来谈谈四种状态也可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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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ccerfun 留言时间:2012-12-03 17:40:44
【圣经从来没有给出过信了以后又不信的例子,你找出一个给我看看。】
如果圣经里没有记载的,是不是今天生活中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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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ccerfun 留言时间:2012-12-03 17:38:57
可以呀。您就用保罗做例子来解释人的四种状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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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3 14:21:42
你不是说有两种选择吗?如果只能做其中一个,怎么能算两个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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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先前已经多次回答了这个问题,只不过你不愿意接受我的观点而已。
比如信主后面对试探,甚至保罗都面临极大的试探,人之所以挣扎,就说明他在那里作选择。但真信的人是受圣灵掌管的,圣灵给人这个能力来战胜试探,因为真信徒乃义的奴仆,而没有真信以前乃罪的奴仆,即便知道吵架不好,还是不得不吵,靠自己的血气无法控制不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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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3 14:15:07
圣经从来没有给出过信了以后又不信的例子,你找出一个给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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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3 14:13:53
与耶稣一同钉十字架的那个悔改的强盗是否算好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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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ccerfun 留言时间:2012-12-03 14:13:22
【对信主前后两种状态的人都有两种选择:行善和作恶,当然不会只有一个choice,但信主前的只能选择背离神,而信主后只会转向神(尽管还会有很多征战)。】
你不是说有两种选择吗?如果只能做其中一个,怎么能算两个选择呢?
那些信了以后又不信了怎么解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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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3 14:12:46
保罗信主前后的例子算不算好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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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3 14:11:58
什么样的例子在你眼里是好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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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3 14:11:12
没信主的人的确可以不吵架,但他会认为那是他自己修养好,荣耀是归给自己的;他会藉著自己在这点上比基督徒甚至还好来拒绝神,继续悖逆神;但信主的人会以神的荣耀为中心焦点而活着,这就是巨大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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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3 14:07:22
对信主前后两种状态的人都有两种选择:行善和作恶,当然不会只有一个choice,但信主前的只能选择背离神,而信主后只会转向神(尽管还会有很多征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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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ccerfun 留言时间:2012-12-03 13:59:51
什么是真选择?
你只有一个选项能叫选择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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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ccerfun 留言时间:2012-12-03 13:58:05
信主后跟老板吵架少了。人家不信主的人跟老板都不吵架。
你的意思是信主后可以犯罪,可以不犯罪。人家不信的也不跟老板吵架。
或者有个人以前老跟老板吵架,岁数大了,就没那么大的火气了,就不吵了。人家也没带查经班啥的。这个例子不说明问题。因为奥古斯丁原来的说法是没信主的人,能吵架,不能不吵架。天天吵架。再换一个好点儿的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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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3 13:19:53
【“您在决定要不要超速驾驶这件事上所做的决定在信主前后有区别吗?”这种类比会使得讨论非常紊乱(而你很喜欢这种类比),因为他们没有可比性。】
如果您认为我的例子不好,请您举例说明信主前你是不能不犯罪,信主后你就可以不犯罪了
======
我信主前跟老板几乎每周吵一次,甚至吵几次,信主后有次轮到我带查经,刚好是查以弗所书6:5-7“你们作僕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僕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我在预备这几节经文的时候才真正明白什么是罪,罪就是射不中靶心,达不到神所要求的那个神的义。于是我引用这节经文书面向我老板道歉,也神认罪悔改,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跟老板吵过半次。我知道那时起才是我真正重生得救的时刻,我知道以前羞辱了神,不顺服地上的权柄。我不认为我的火爆脾气能靠我自己的修行顿时就从此不再跟老板吵一次,很显然是神的道(经文本身藉著圣灵跟我说话,光照我,责备我)本身具有这种大能将人重生,给人寻求神的义的能力,荣耀是归给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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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3 12:40:43
【但被圣灵重生的人是没有自由选择不信基督的,】
请再读本文。如果你宿命地只能选择基督,这个选择不是真的选择。
神以前给人选择自由,但是现在不让人自由选择,说明神不愿意再给了。是他知错改错吗?注意,自由意志不是道德能力,是选择自由。
======
这不是宿命论。宿命论不涉及神的介入——圣灵将人重生。而被圣灵重生的人被神恢复了与神交通的能力——有灵的活人,这种选择是真选择。“神以前给人选择的自由”仅限于伊甸园那短暂的时间,所以自由意志这个字使用起来要分为小心。但现在重生得救的人实际上比伊甸园的亚当夏娃更优越,因为他们没有选择不信的自由了,只能沿着成圣的道路回天家——多美好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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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3 12:33:48
“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帖后2:11-12)。】
是他们先心硬还是神先使他们心硬/生发错误的心?
是他们拒绝真理在先还是神先使他们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
=========
要回答这个问题,还是得回到人的四种状态,我的意思是神不是给一个无罪的人一个生发错误的心,而是一个本身就不会对真理有正确反映的人——死人。我个人的理解是这节经文是在告诉我们那样爱绞汁的人——故意拒绝真理的人之所以有这种表现乃是神“任凭”他们这样,让他们表现为这种样式。又比如尼布甲尼撒,他是神用来审判神子民的工具,神就给他一颗凶悍侵略的心,让他决意要毁掉耶路撒冷,但神却在他的恶事上无份,神在审判完自己家中的人后再审判外邦人——祂曾使用来刑罚以色列人的工具。并非神使他们作恶,那样的话,神就在他们的恶事上有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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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ccerfun 留言时间:2012-12-03 07:52:28
【“您在决定要不要超速驾驶这件事上所做的决定在信主前后有区别吗?”这种类比会使得讨论非常紊乱(而你很喜欢这种类比),因为他们没有可比性。】
如果您认为我的例子不好,请您举例说明信主前你是不能不犯罪,信主后你就可以不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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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ccerfun 留言时间:2012-12-03 07:46:22
【但被圣灵重生的人是没有自由选择不信基督的,】
请再读本文。如果你宿命地只能选择基督,这个选择不是真的选择。
神以前给人选择自由,但是现在不让人自由选择,说明神不愿意再给了。是他知错改错吗?注意,自由意志不是道德能力,是选择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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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ccerfun 留言时间:2012-12-03 07:43:00
【旧约圣经记述过,神曾差派一个谎言之灵,进入亚哈王手下的先知之口,而新约圣经也提到一个与此相似的例子:帖撒罗尼迦後书说到,对于那些拒绝爱慕真理的人,“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帖后2:11-12)。】
是他们先心硬还是神先使他们心硬/生发错误的心?
是他们拒绝真理在先还是神先使他们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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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3 07:26:32
“您在决定要不要超速驾驶这件事上所做的决定在信主前后有区别吗?”这种类比会使得讨论非常紊乱(而你很喜欢这种类比),因为他们没有可比性。前者是具体的technical的细节而已,一个能在technical的细节上作出正确选择的,若没有被圣灵重生在信仰上就只能作出错误选择,但这个选择是真的选择,完全按照他心意的选择,而正因为他在technical的细节上能作出正确,说明他的智力是健全的,这就使得他的选择在审判台前accoun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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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3 07:20:46
“罪人说愿意信主是神让他信的还是他自己信的。他做决定是不是自主的,还是身不由己?”
无论是罪的奴仆还是义的奴仆,“奴仆”这个字意味着“没有自由”,当上帝赐给人信心以后,这人实际上没有选择不信的自由了(我不是说他不会偶然被罪恶过犯所胜,正如大卫犯罪,挪亚犯罪一样),但被圣灵重生的人是没有自由选择不信基督的,没有被圣灵重生的,是没有自由选择信基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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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ccerfun 留言时间:2012-12-03 06:44:11
【信主前和信主后两种状态的区分是绝对有扎实的圣经依据的】
您在决定要不要超速驾驶这件事上所做的决定在信主前后有区别吗?
注意我们说的是做决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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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ccerfun 留言时间:2012-12-03 06:34:16
关于四种状态我就前三种逐一分析了,并非故意视而不见。我哪里说的不对请指出。我那里问了许多问题,您可以逐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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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ccerfun 留言时间:2012-12-03 06:31:29
球迷花了大量笔墨谈自由意志的定义就是为了使问题简单化。
自由意志有很多说法,但我们关心的实际上就是罪人说愿意信主是神让他信的还是他自己信的。他做决定是不是自主的,还是身不由己?请再看到底自由意志是一种能力还是一种自由那一段。
关于“死人”不能选择善我会在《人的全然败坏》那一章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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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2 21:26:39
管于预定与人犯罪之间的关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整个历史上最邪恶的一件事——基督的被钉十字架,但这件事是神所命定的——这不仅包括它会发生,而且神也命定了其中所有与之相关联的个人行为。耶路撒冷教会认清这一点,因为他们祷告说:“希律和本去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耶稣,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7-28)
所有参与钉基督十字架之人的行动,都是神所“预定”的,可是很清楚地,使徒们没有将任何的罪责归到神身上,因为所有的行动是出於罪人自己的抉择。彼得在五旬节的讲道里,也清楚地表明这点:“祂(耶稣)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藉著这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子架上杀了。”(徒2:23)彼得在这一句话里,把神的计划与先见,和“无法之人”要为其行为所承担的道德罪责联系在一起。神没有胁迫他们去做违反他们意志的事,反之,是神透过他们出於意志的抉择,促成了祂的计划。虽然如此,他们仍要为自己的抉择负责任。
旧约圣经记述过,神曾差派一个谎言之灵,进入亚哈王手下的先知之口,而新约圣经也提到一个与此相似的例子:帖撒罗尼迦後书说到,对于那些拒绝爱慕真理的人,“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帖后2:11-12)。彼得也曾告诉他的读者们说,那些反对又迫害他们的人,那些拒绝基督为弥赛亚的人,“他们绊跌都因不顺从道理(和合本小字);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彼前2:8)
犯罪的人绝对不是木偶的,绝对是有清晰的自己意志的选择的,正如本拉登有着极强的意志要杀美国人一样,如果我们自己的亲人被杀,我们就会真切的感受到凶杀的意志是多么地清晰和强烈,他们理所当然要为他们的罪负责,他们需要blame的不是某后的亚当,而是起初的亚当。他们对末后亚当的拒绝是有着清晰强烈的意志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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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2 21:01:45
球迷说人在得救的事上使用了自己的自由意志是说关于在信和不信这件事上,或者在是不是遵守神的诫命上人所做的决定没有来自上帝或者撒旦强迫,完全出于人自己。我同意上面英文字典的关于自由意志的定义。说白了就是人做决定是他自己做的,不是被圣灵充满不由自主也不是被撒旦施以魔法心智迷糊不能自已。虽然人的思想会受极大地圣灵或者撒旦的影响,但是做决定还是人运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做的决定。因此,人要对他的选择负完全的责任。所以,我对林牧师说人没有选择善的能力却还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感到难以理解。一个红绿色盲的人闯红灯您说该怎么罚他?所以,人只有拥有真的选择才能对他的选择负责。说人有自由意志就是说人不是个木偶,任神(或者撒旦)摆布。不是神不能,而是从圣经看神让人拥有这样的自由,人可以顺服他,也可以背离他。不论是在伊甸园还是堕落以后人都是以自己的自由意志回应神的呼召。游戏的规则也是一样的:顺服神蒙喜悦;悖逆神被惩戒。整本旧约以色列的历史都可以看到神与人这样的互动。
=======
你这就大错特错了,信主前和信主后两种状态的区分是绝对有扎实的圣经依据的(见我在我自己那篇自由意志博文最后给你的回复),是义的奴仆和罪的奴仆的区分,是在神的国里和在撒旦的国里的分别。神的国,其定义乃是神掌权的领域,一个人在神的国里,其意思是这个人被神掌权了,顺服神了。而不信主的乃是顺服撒旦的。讨论神学的时候引用外邦编纂的字典作为基础势必会推演出许多的纹理,尤其是自由意志这个圣经中本身没有的字眼,一经外邦人定义后,在这种定义上的推演,势必离圣经越来越远。如果坚持说人没有信主却仍有选择善的自由意志,就无法讨论下去了。你对林牧师说人没有选择善的能力却还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感到难以理解,原因是你对亚当乃是罪人的头没有理解,亚当的后裔理所当然要对他们自己的罪负责。色盲病人根本就不应该开车,而但人被拯救过来就理所当然要感恩。伊甸园犯罪前、堕落后和得救后这三种状态绝不可以混为一谈,因为神为此付出极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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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士 留言时间:2012-12-02 20:46:26
但是,正方没有证明当神来寻找人的时候,人没有能力以他的自由意志来回应。 举例,刚才说的那个瞎子原来不知道穿白衣服可以有永生。但是现在神差他的仆人来对瞎子说:“穿上白衣你就可以免死,不然你就必死无疑。来,这是白衣,你要 不要穿上?”他的视力(能力)不是现在做决定的决定性因素,因为有人主动告诉他说这是白衣。现在决定性因素是他信不信这人说的。罪人要不要信耶稣跟这个瞎 子的处境是一样的。这个时候人要使用他选择的自由来做一个选择。圣经里有经文支持瞎子不能在别人告诉他这是白衣,穿上白衣可以有永生时选择 白衣吗?圣经里有经文支持罪人面对神的呼召时不能选择接受吗?尼尼微的人面对毁灭的警告时有没有在生存还是毁灭之间做选择的自由呢?这个时候不是能力的问 题,因为神差先知把事情讲明了。这个自由被剥夺了吗或者说失去了吗?如果没有了这个选择自由,神派约拿去干什么去了?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申30:19)要是人失去了选择的自由,神为什么还要苦口婆心的劝他们?
=====
我发现你对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缺乏认识: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
很多人忽视这个问题,先知传讲悔改的信息被人视为对牛弹琴,但人们忘记了“悔改的信息”——道,其本身就是上帝(约1:1,道就是神),先知乃是神拯救人类的器皿,瓦器里的宝贝乃是十字架的信息——道——神的第二位格——我们基督徒高举的对象,福音本是神的大能意思是上帝藉著祂的话来拯救人,先知以西结对那些骸骨说话,就让骸骨复活了。这是基督教的核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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