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存在”-于科学的关系和在哲学中的地位 昨天我写了“谈谈必应(being)”一文。网友反映不一,有的人认为有价值,有的人 认为是垃圾。网上如同世界,万物都有。有价值的东西和垃圾所以都需要。有,比 没有强,不论什么。前者与后者的区别在于,有价值的东西,得不到欣赏,会变为 垃圾。而认为是垃圾者,说不出理由,自己则被证明是垃圾 - 仅此而已。我个人认 为,那篇的内容在哲学上很重要,必须进一步说明。 我在那篇中提出“三个存在”的概念(Notion),既,“在,存在与定在”。这三个 存在,隐藏在范例哲学,既绝学,之中,它们是绝学的基础,也是传统哲学的基础。 因为绝学是专门研究“第一哲学”的问题,既是研究“绝对与无限”的问题,所以 三个存在的思想,更是绝学/范例哲学的核心。下面,我需要从几个方面简要地论述 三个存在与其他方面的关系。它们是: 1 在,的本质 2 存在,的本质 3 定在,的本质 4 存在与定在的关系 5 在,于存在和定在的关系 6 科学的目标 7 哲学/绝学的目标 1 在,的本质 在,我只能说它“不是什么”,而不能说他“是什么”,因为它是“什么都不是”, 因而也不是“是”。类似中国禅宗的概念,在,可以意会,不可言传。因为一旦说 出,必须用语言,必须作一个陈述句子,这就违反了在的意义。一般来说,定义必 须是“类加种差”。在,是最大的类,或最大的“集合”因为在,是范例原型,是 上帝的住所,也就是上帝本身(如果你认为上帝不需要住所)。是一切其他存在之根 本,是它的子集,存在,的基础。在,不但没有任何“规定性”,也没有“潜在” 的规定性。在,是一纯粹的“在”。都不能说在是“一”。因为“一”,掩藏着 “二”的存在,隐喻在,还有“对立物”,这就完全错了。在,是真正的绝对,真 正的无限,是存在的母体和其上限的,也是最高,最后,的集合。这些就是在的本 质的简要说明。 2 存在,的本质 存在,是在,下面的唯一集合。存在的本质是“拿形(nothing)”。拿形,是无一物 的状态,因而是“虚无”,是一个潜在,隐藏,蕴含,既,不显示。空虚,不意味 没有任何事物,而是没有被发现,没有被证明,因而没有显露出来。换句话说,存 在,不是一个“绝对的虚无”,而是一个“相对的虚无”,因而是一个“具体的虚 无”。正是这样的具体虚无,体现为范例哲学中的“高级范例”,思维,身上。比 如,当婴儿刚出生时,他或她的思维就是这样一个存在,既,有限的存在。存在什 么呢?“什么”也不存在,无一物存在。这里的否定,是否定“任何单一的存在”, 这个潜台词就是,存在意味着蕴含下一阶段的”定在“,成为显现,但是“有规定 的显现”,既,是可数的数量。所以存在,在现阶段,是“有规定的无规定”,是 “具体的无物”,是“无一物”。科学的探照灯瞄准的目标,就是存在。科学就是 要在存在的虚无中发现规律,以数学的形式显现出来。所以每一个规律的发现都是 具体的,在有限的应用范围以内。人生的“虚无感”,既,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 皆是起源与存在。“存在先于本质”,这句存在主义的口号,其实是说,“存在先 于定在” - 这无疑是正确的。 3 定在,的本质 定在,是“霎模型(something)”的所在地。它是存在的下属集合,因而定在也是 “个别规定性”的集合。定在与存在的区别是,存在是对“具体”的否定,因而是 “拿形”。也就是说,存在不是因为是否定个体的规定性,就没有规定性了。恰恰 相反,定在是在存在中的“无中生有”。存在的规定性,是世界可见的万事万物的 基础。规定的显现,必然带有“形式与内容”,两个部分。没有不它们具有形式的 内容,也没有不具内容的形式:二者缺一不可。 注意,定在是霎模型,而不是黑格尔所说的“becoming”。这是因为定在是具有规 定性的结果,而不是规定性的过程。在存在中的一切过程,只有到了产生结果,并 且显现出来,成为定在集合中的部分,才有实际的意义,才变成现实性。否则,规 定性只是潜在的,思辩的,仅存在主观意识中。这种脱离经验,脱离真实,完全寄 托于主观意识中的“霎模型”,就是欧洲以胡赛尔创立的现象学,的来源。它是 “纯意识”,“纯主观”,的内容物。现象学看不到其定在在本体论的意义,反而 认为自己可以既脱离经验,又脱离背景,变成完全思维意识的对象和产物,是现象 学的主观愿望。所以现象学从出世以后,就不断遭到修改,最后被“向外”导向存 在主义,也是理所当然的。 4 存在与定在的关系 存在,蕴含了定在。存在是母集合,定在是子集合。存在的个别否定,导致了定在 的具体肯定。一切在定在中的规定,都是偶然的。而一切在存在中的规定的否定, 都是必然的。存在集合的必然,只有通过定在集合中的偶然性,来开路显现。存在 与定在的这种关系,结合为整体,就是范例。范例的规定性,在存在中已经有否定。 所以范例只有时空作为根本的范畴。其他一切范畴都可变化,既扩展或消失。 范例,分为普通范例和高级范例。只有人才是高级范例。而高级范例的规定性,只 是思维的存在。思维被规定在具体的物质中,一方面,思维享有自己本质的无限与 绝对功能。这种功能,如同“在的大海“中的一滴水,被分配到定在的个人肉体中。思 维的这种功能,既推动定在世界的前行变化,又被牢固的限制在有限的时空的定在 中。范例的双重性质,使人最终认识到自己与普通范例的区别,而完成自己作为高 级范例的使命。 思维的绝对与无限的本质,使其功能的发挥不局限于定在的规定性中。事实上,思 维作为“在的一滴水”,与“在”是完全相通的。这就是为什么思维总可以突破任 何定在的界限,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任何规定性在定在的领域中,都不是思维的 对手,都必将被思维所攻破。思维与“在”的本质相同,是人类社会的文明,在定 在的范围,作为高级范例,向前推进不断创造新的历史的根本基础。 5 在,于存在和定在的关系 存在与定在,之与在,是集合的上限于下限的的关系。在,作为“纯粹的存在”, 是潜在的无限,是无具体规定性的否定。这个绝对的存在,无所不包的存在,就是 在的本质。而我们在“在”里,不能具体指出任何一个存在的根据,是因为任何具 体的存在,是在定在的范围。在,提供给存在的是潜在的“一切可能性”,是“一 切的必然性”。但在存在中,这种来自在的绝对的必然性,遭到“逐一的否定”。 存在的这种对具体规定性的否定,是定在范围内产生的有条件的现实性基础。它们 本质上都是来自在的母体。 没有在的广泛一般性,存在的具体规定性的否定,就失去了基础。举例来说,如果 父母不提出给孩子买圣诞礼物,孩子就无从作出自己的选择要那种圣诞礼物。孩子 的选择,就是否定具体的一些礼物,而具体地肯定一些其他的礼物。父母的心愿和 孩子的选择,就类似在于存在和定在的关系。如果父母不首先提出可以为孩子买礼 物,孩子本身不具备获得礼物的可能性,从而也谈不上对礼物的取舍。也就是说, 存在 与定在则失去了根据。但在本身,如前所述,是具有“一切潜在的可能性”。所以 还不是简单与礼物可以作为类比。 6 科学的目标 科学,是人类文明最终的物质结果。它能改变定在对人和社会作为范例存在的物质 环境。因此,人类认识到科学的功能是思维自身功能的外延。科学虽然能够造成变 化,但一切变化都在定在的范围之内,既不能逃脱规定性。从这个角度看,外界的 变化永远不可能完全等同与思维的本质,既,绝对与无限的性质。也就是说,科学 永远是有限的,永远不可能满足人类思维中的无限要求。但每一个具体的要求和努 力,又都是可以实现的。在定在范围内,各个规定性的不断克服,和永远不能完结 的从思维虚无中产生的愿望所提出的要求,就是人类文明前行中永远相伴随的一对 结果。 在另一方面,科学的前行不是轻而易举的。科学的前进必须反身经过逻辑的突破。 而逻辑又受语言的束缚。受语言模糊,词不达意,和旧的观念的限制。这就是为什 么英语国家哲学分析学派兴起的原因。而每一次在不同范围的突破,都是必须由思 维所指引,而非逻辑的简单过程。思维只有在自己无限的背景下重新挑选合适的规 定性,才能发现新的解决方法,才能导致科学前行。所以当代哲学上科学革命的理 论,其努力致力于观念的转变。没有这两方面的改进,现代科学不可能继续前行。 7 哲学/绝学的目标 哲学上的两大派别,与本体论有关的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和语言分析学派,都是试 图理解存在和定在的关系。但由于双方各自只是在自己单独的领域原地检查自己, 类似与盲人摸象,不可能放在更大的哲学背景下加以理解。指出这种局限和提出新 的哲学思想,就是范例哲学/绝学的任务。 范例哲学,不仅是过去二千五百年以来从古希腊哲学思想的继承,而且提出了新的 功能,“2+1”。也就是说,仅仅看到柏拉图的“形式”,与亚里士多德的“经验”, 是不够的。如同仅仅看到“存在”和语言形式的局限一样。关键的问题是需要将其 两方面联系起来,发觉它们各自分开时,与对方所保持的功能。好比我们固然可以 将男人与女人分开后单独研究。他们各自一定有自己独特的性质。但他们各自与对 方的关系,这种关系能够产生后代,却不是在分开的情况下所能被认识的。作为一 个整体,范例哲学提出了范例的思想,就是给分开的双方提供一个整体的研究思路。 真理是有生命的。真理一旦被说出,它就会无径而走成长壮大。错误总是真理的先 导。但如果没有探索,则连错误都不存在,更谈不上真理的发现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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