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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哲學如何解決笛卡爾的“心靈-身體”問題 範例哲學提出了兩個世界的思想,宏觀世界和微觀世界。前者的本質是運動決定物質,後者,物質決定運動。我發覺用範例的這個結論看待許多哲學的基本問題,如物質與精神,雞與蛋,陰陽等,都可給出明確的答覆。我在重聽巴克萊(Berkeley)大學John Searl教授談心靈哲學時提到的“笛卡爾問題”,既二元論的問題,在至今哲學帶來的困難時,感到用範例的兩個世界思想也可以給予清晰的說明。 Searl是這樣從笛卡爾的角度來提問題的:我有一個心靈,我有一個身體。我知道他們是完全不同的兩種物質。那麼,這兩部分是如何由因果邏輯連接的?比如,我想舉起我的手,我就做到了。但我想舉起其他人的手,我卻作不到。如何在哲學上(不是科學上)解釋,一種物質向另一種物質的過渡,既,心靈的變化導致物質的變化呢? 範例哲學認為心靈屬於思在的範圍。心靈的三部分之一,思維,的變化屬於微觀世界的變化。微觀世界的本質,根據範例思想,是運動決定物質。也就是說,由於思維的運動,思維的產品(運動使思想或意願產生),作為思維的現象出現(具體到科學,醫學,也許是神經的刺激等)。造成了宏觀世界的肌肉運動,所以胳膊舉起來了。從我的意願或思維,想要舉起我的手,到我的手的舉起,一個整個系列的由微觀世界向宏觀世界行動過程的完成了。這個過程開始於微觀世界的運動產生物質,終止於宏觀世界的物質產生運動,既,肌肉收縮導致手的舉起。 俗語說,一個傻瓜犯的錯誤,十個天才也難以補救。我說,一個哲學結論,一萬個科學家也難以證明其真偽。哲學家是傻瓜無疑 - 唯一的安慰是,愚者千慮必有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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