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理性的整理
理性的本质是因果关系。
按照休莫的观点,因果关系并不存在与客观世界中,这也是所谓“Is-Ought”问题的来源。康德认为,人的内省产生的范畴(12个),给由现象界来的经验带来结构,所以是因果关系的来源。但康德没有说为什么人会产生范畴的原因,因为人除了“感性-知性-理性”外,其他都在上帝那里了,如“自在之物”一样。黑格尔继承了康德和休莫关于因果关系的讨论,同时受到费希特和谢林的影响,认为“绝对观念/精神”来自于“自我”的能动性,自然界是其“外化”而已。也就是说,因果关系来自主观的世界,所以黑氏被称为“主观唯心主义”者。
从“范例哲学”的角度看,黑格尔发展了康德的思想,但也只是说对了一半。因为,“世界”的本质,这里说的世界只是“相对和绝对”两个部分,就相对部分而言,世界是“二元论”的(笛卡尔的天才发现)。从本质上说,它们都有自己的“因果关系”,在物质方面,比如“四/三种力”,和最近发现的“引力波”(我猜测不久就会发现引力波的速度,其值恐怕要大的不可思议,或许会给“量子缠绕”代来新的解释)。如果理性的实质是因果,那么因果的本质是什么呢?也就是说,人类为什么能够解决问题,或克服困难,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个“解决”的根本依据是什么?
我认为,因果关系的本质是逻辑,或者说数学方法。具体地说,就是数学上简单的“排列组合”方法。是的,这听起来似乎简单的不可思议,可是“两极相通”就是这个道理(也是中国古老智慧吧),最简单的事与最复杂的事有某种神秘的联系。举例来说,问题的集合可以看成目标。当我们穷尽了其所以组合排列的选项后,仍然没有找到解决方法,我们只有继续将问题的集合向外围扩展,引入到一个新的,包含更大容量分子的集合中重新寻找,并依此类推。无论是数学问题,如寻找一个密码,或一个科学问题或一个社会问题,都可以抽象为数学的问题。因为所有相对世界的“物质问题”都是因此而有解的 - 它们都是有限的,可以在有限的步骤之内解决,这是数学解的基础。数学上的无限序列问题,所谓“Cantor's problem”并不存在于时空中。
应该说,理性的范围应该大于因果,而因果的范围又应该大于数学,但核心的问题或本质是不变的。范例哲学中从有限,既相对,推导出无限,绝对,的概念,就已经超出了数学的范围,也超出了因果关系的范围。但绝对的“存在”超出了理性的范围吗?发现绝对的方法是靠悟性,范例所谓“纯粹悟性”,但发现以后是否绝对与相对的关系属于理性的范围呢?我的回答是否定的。这倒不是因为这个关系不附和理性或有违理性,而是:绝对不是相对,而理性属于某物,属于存在,属于相对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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