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理性的整理
理性的本質是因果關係。
按照休莫的觀點,因果關係並不存在與客觀世界中,這也是所謂“Is-Ought”問題的來源。康德認為,人的內省產生的範疇(12個),給由現象界來的經驗帶來結構,所以是因果關係的來源。但康德沒有說為什麼人會產生範疇的原因,因為人除了“感性-知性-理性”外,其他都在上帝那裡了,如“自在之物”一樣。黑格爾繼承了康德和休莫關於因果關係的討論,同時受到費希特和謝林的影響,認為“絕對觀念/精神”來自於“自我”的能動性,自然界是其“外化”而已。也就是說,因果關係來自主觀的世界,所以黑氏被稱為“主觀唯心主義”者。
從“範例哲學”的角度看,黑格爾發展了康德的思想,但也只是說對了一半。因為,“世界”的本質,這裡說的世界只是“相對和絕對”兩個部分,就相對部分而言,世界是“二元論”的(笛卡爾的天才發現)。從本質上說,它們都有自己的“因果關係”,在物質方面,比如“四/三種力”,和最近發現的“引力波”(我猜測不久就會發現引力波的速度,其值恐怕要大的不可思議,或許會給“量子纏繞”代來新的解釋)。如果理性的實質是因果,那麼因果的本質是什麼呢?也就是說,人類為什麼能夠解決問題,或克服困難,達到自己的目的,這個“解決”的根本依據是什麼?
我認為,因果關係的本質是邏輯,或者說數學方法。具體地說,就是數學上簡單的“排列組合”方法。是的,這聽起來似乎簡單的不可思議,可是“兩極相通”就是這個道理(也是中國古老智慧吧),最簡單的事與最複雜的事有某種神秘的聯繫。舉例來說,問題的集合可以看成目標。當我們窮盡了其所以組合排列的選項後,仍然沒有找到解決方法,我們只有繼續將問題的集合向外圍擴展,引入到一個新的,包含更大容量分子的集合中重新尋找,並依此類推。無論是數學問題,如尋找一個密碼,或一個科學問題或一個社會問題,都可以抽象為數學的問題。因為所有相對世界的“物質問題”都是因此而有解的 - 它們都是有限的,可以在有限的步驟之內解決,這是數學解的基礎。數學上的無限序列問題,所謂“Cantor's problem”並不存在於時空中。
應該說,理性的範圍應該大於因果,而因果的範圍又應該大於數學,但核心的問題或本質是不變的。範例哲學中從有限,既相對,推導出無限,絕對,的概念,就已經超出了數學的範圍,也超出了因果關係的範圍。但絕對的“存在”超出了理性的範圍嗎?發現絕對的方法是靠悟性,範例所謂“純粹悟性”,但發現以後是否絕對與相對的關係屬於理性的範圍呢?我的回答是否定的。這倒不是因為這個關係不附和理性或有違理性,而是:絕對不是相對,而理性屬於某物,屬於存在,屬於相對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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