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hare的博客
  In Reason We Trust
网络日志正文
关于“存在之无”的讨论 2019-02-26 10:18:12

该文的作者是一位脑外科医生解剖过头颅千人以上

目前退休在德国开始对哲学研究并参加了北京的世界哲学大会。下面是他的文章和我们的对话。


==========================

存 在 之 无

心 言

我认为:一切只可能被提出却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被回答的问题,其本身,该问题
本身的合理性便应该受到质疑。

最近重读了一本书,德国哲学大师马丁·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在其中遇到
的,似乎就是这样一种问题。

尽管海德格尔在其导论中说,这本书不是为了追问存在者而是为了追问存在本身
所写,但我却觉得,整本书中应该没有也不可能合情合理地追问或言说到存在本身,
因为他想要追问和言说的那个存在,就其本身而言,其实完全不可思议。

在我看来,无论是谁,在作这样一个追问之前,首先都应该自问一句:我自己是
否为所追问的这个存在的一部分?我的身体,我的心灵,我的一切感知、记忆、思
考、意志和言说,包括“存在”这个字或词,是否都是这个存在的一部分?思想与存
在是否,如巴门尼德所说,同而为一?整个宇宙,无论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无论
有生命还是无生命,无论是人还是物,是否都与这个存在同而为一?如果是(一元
论),则我们无法合乎逻辑地知道、思考、言说或改变存在;如果不是(二元论或多
元论),我们亦同样无法合乎逻辑地知道、思考、言说或改变存在。

记得道德经三十三章中有这样一段话:“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
胜者强”。在作这一追问之前,我们似乎还应该再问一句:存在本身是否能自知,又
是否能自胜呢?对于一个肯定性的答案,德国另一位哲学大师黑格尔似乎很有信心,
但我,思前想后,所得到的答案却依然是否定性的。

其实当年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所悟到的也无非就是这个存在,然而他却说:“吾
法妙难传。”他还对须菩提强调说:“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
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

金刚经中还有这样一段话:“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柯萨,应如是降伏其心!
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
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
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
萨。’”这段话,虽然说得罗罗嗦嗦,但意思却很明确,无非是引导大家超越实体、
个体、整体和主体之虚无缥缈,从而进入真实不虚的存在之中去。

显而易见,至少在我看来,一切说“存在”不言而喻、不证自明者,其实都毫无
道理,其实都不讲道理。“存在”,作为一个“最普遍”的形而上学概念,其语义所
表达的不过是一种意志而不是智慧,不过是一种宗教而不是哲学。

仔细想想应该可以理解:无论是“知道”还是“言说”,里面总是有一个知道者
与被知道者,言说者与被言说者的不同。如果知道者与被知道者完全相同,如果言说
者与被言说者完全相同,知道与言说又何以可能呢?说的更清楚些:人,如果是存
在,与其它任何存在相同的存在,那么怎么可能知道和言说存在呢?其实形而上学在
认知和言说上的困境并非源自维特根斯坦所说“我们对语言的滥用”。形而上学的困
境,在最根本上,来自存在自身的同一。我们可以在思维和语言中把存在的种种部分
分为表示行为的谓语和表示行为的发出或承受者的主语或宾语,而存在本身并无此区
别。先人为地制造可以脱离谓语的主语或可以脱离主语的谓语,然后再孤立地追问其
中之一的最普遍语义,最终自然难有什么结果。在存在中,不仅没有主语与谓语的区
别,没有实体与属性的区别,没有主体与实体的区别,没有精神与物质的区别,甚至

可以说,没有任何区别,而一切可以区分出来的实体或“存在者”都绝非存在,都绝
对没有在、有或存在。

诚如海德格尔所说,“存在”这个概念既是一个由人提出的问题又应该是一个给
予人的答案,应该是一个对人生来说有意义的问题和答案,因而,通过既是存在者,
对存在的发问者也同样是回答者的人来追问存在,似乎是一件最为合情合理的事情。
然而,在我看来,这种说法固然巧妙,但也只能说说而已,对形而上学的追问其实并
无任何助益,因为存在与其自身同一,因为存在本身并没有“存在者”之间的那些区
别,并没有人与非人的区别,并没有精神与物质的区别,同样没有思者与被思者之间
的任何区别。存在,无论是对有生命的还是对无生命的,无论是对人还是对其它生
物,应该都是一样的,因而是不可思议的。

由此可见,海德格尔在其书中并没有说到存在本身,他说的不过是存在的某一部
分,或存在的某个环节,都不过是人的获得性变化,例如:所谓“此在的在世”,所
基于的依然是人与世界的二分。所谓的“操心”,所基于的依然是现在的我与将来的
我之二分。所谓的“沉沦”,所基于的依然是我与人之二分。还有所谓的“对死亡之
畏惧”,所基于的则无非是生与死之二分。其实存在本身并没有人与物,人与人,前
与后,生与死的区别。即便这些区别都有,但也绝不是存在本身的区别。存在本身无
区别。说存在本身有区别,不过是思想上的不通和逻辑上的矛盾。

显而易见,既然存在不可说,我们何以能说“存在者”呢?又何以能说“人”或
“世界”呢?难道作为存在者的人可以知道、理解、言说和改变作为存在者的人吗?
难道任何自我可以知道、理解、言说和改变其自我吗?

存在不生不灭,人对存在之领悟何以会导致“被抛”的情绪呢?我们何以能对存
在“操心”?又何以会心存对“虚无”之畏惧呢?如果人可能对自己的“存在”操
心,那么其所操心的那个东西有可能是存在本身吗?如果存在本身不可能被人“操
心”,那么为人所操心的不就是些虚妄吗?先让人操心些虚妄,再让人对一切都终究
失望,这一番折腾如果有意义,那么,那意义又在哪里呢?

从另外一个角度说,人从什么时候才学会操心呢?又有多少人最终懂得操心呢?
人从什么时候学会对虚无的畏惧呢?又有多少人会对虚无畏惧呢?显而易见,无论是
操心还是畏惧,都是获得性的,都是后天获得的,都不是“此在”一存在或一出生就
已经具有的,既然如此,我们何以能用“操心”和“畏惧”来诠释此在的存在呢?

总而言之,因为人有生死存亡,所以,说“人非存在”,就如同说“一切个体、
整体、实体、本体、客体、主体,皆非存在本身”一样,说的只是“存在本身,作为
存在的存在,是不可分的”。


浏览(2560) (2) 评论(1)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hare 留言时间:2019-02-26 10:35:35

暂此

回复 | 0
我的名片
hare
注册日期: 2012-01-13
访问总量: 2,102,466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为什么只可以复制生命而无法制造
· 论“无”和范畴重析
· 哲学的开端应该是“虚无”
· 《范例II》目录
· 中国文化思想方面的二个缺陷
· 我被美国的官僚主义报复老实了
· 历史上一流的哲学家为什么没有神
友好链接
· 天蓉:天蓉的博客
· Rabbit:Stinger 的博客
· bunny2:bunny2的博客
· microsoftbug:microsoftbug的博
· InstanceTV:InstanceTV的博客
· 中国现代哲学家学会:中国现代哲
· Madhatter:English_only的博客
分类目录
【公告】
· 川小子承认输了,“但你等着,我
· 他们能算中国人吗?
· 对待文化和语言就应像对待手机
· 关于“范例哲学”的声明
· 支持发展哲学建个人音乐网页
· 《论范例》第一版出版日期:2013
· 【论范例】建议网名改真名通知
· 【】范例电视台本周末讲座预告【
· 关于“范例电视台”的几点说明
· 关于讲座提问的几个事项
【政治】
· 中国文化思想方面的二个缺陷
· 习近平“全面放开外资准入政策”救
· 大陆民众心态和状况的“三个阶段”
· 中国大陆的政治前途:学朝鲜还是
· 为什么在中国,西方的“极端思维”
· 学朝鲜还是学美国 – 中国正被逻
· 习近平会不会杀许家印?
· 中国的经济失落会导致共产党垮台
· 中国的一切问题的根源-中国文化
· 现代中国公民诉求(一号)
【知识分子】
· 欲望与语言教学
· 《常数》的哲学意义
· 什么是“西盲”?
· “中国思维“的十大特点
· 关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笔记
· RAN方法循环示意图(Edited)
· 中国人能不能创造世界一流的成就
· 人的错误观念是如何形成的
· 从秦刚大使的英语口语看英语教学
· “记录历史我们不做谁做”- 胡杰
【生活】
· 我被美国的官僚主义报复老实了
· 历史上一流的哲学家为什么没有神
· 风暴开始了,赶快告诉大陆家人
· 漂亮!
· “2222”- 谁比我更可爱?
· “洋丢人”- 骗骗老外而已
· 谈谈“抽象”与“应用”的关系
· "Proud Boys"翻译为"自信小伙子"
· I cannot remember my mother by
· 俄军又损一将!
【Test】
· 中国的读书人- 政治盲人
· 学外语前个人的语言天赋量化测定
· U r invited to give your BEST
· 2020年美国大选最大的贼-川普本
· 周末思绪
· 海外华人里谁的英语最牛(3)
【绝学】
· 为什么只可以复制生命而无法制造
· 论“无”和范畴重析
· 哲学的开端应该是“虚无”
· 《范例II》目录
· 关于物质的问题(补充)
· 关于物质的问题
· 哲学的属性
· 对“绝对”五条公理的解释(6)
· 现象学与范例的相对范畴
· 三者的本质:时间空间和数字
存档目录
2023-12-20 - 2023-12-24
2023-11-08 - 2023-11-29
2023-10-01 - 2023-10-20
2023-09-03 - 2023-09-19
2023-03-21 - 2023-03-21
2023-01-07 - 2023-01-22
2022-12-04 - 2022-12-04
2022-11-27 - 2022-11-28
2022-09-11 - 2022-09-11
2022-08-07 - 2022-08-07
2022-07-11 - 2022-07-25
2022-06-01 - 2022-06-07
2022-05-05 - 2022-05-29
2022-04-01 - 2022-04-26
2022-03-02 - 2022-03-30
2022-02-12 - 2022-02-28
2022-01-02 - 2022-01-22
2021-12-01 - 2021-12-30
2021-11-03 - 2021-11-27
2021-10-01 - 2021-10-23
2021-09-11 - 2021-09-30
2021-08-05 - 2021-08-22
2021-07-04 - 2021-07-31
2021-05-09 - 2021-05-17
2021-04-18 - 2021-04-18
2021-02-01 - 2021-02-13
2021-01-04 - 2021-01-22
2020-12-17 - 2020-12-17
2020-11-09 - 2020-11-29
2020-10-23 - 2020-10-24
2020-03-21 - 2020-03-21
2020-01-19 - 2020-01-25
2019-08-04 - 2019-08-21
2019-07-04 - 2019-07-05
2019-06-28 - 2019-06-28
2019-05-14 - 2019-05-27
2019-04-06 - 2019-04-26
2019-03-03 - 2019-03-29
2019-02-02 - 2019-02-26
2019-01-01 - 2019-01-31
2018-12-02 - 2018-12-31
2018-11-02 - 2018-11-29
2018-10-01 - 2018-10-26
2018-09-02 - 2018-09-27
2018-08-01 - 2018-08-31
2018-07-01 - 2018-07-31
2018-06-02 - 2018-06-29
2018-05-01 - 2018-05-27
2018-04-05 - 2018-04-25
2018-03-01 - 2018-03-30
2018-02-06 - 2018-02-25
2018-01-06 - 2018-01-31
2017-12-01 - 2017-12-31
2017-11-04 - 2017-11-26
2017-10-27 - 2017-10-27
2017-08-25 - 2017-08-31
2017-07-11 - 2017-07-15
2017-04-02 - 2017-04-25
2017-01-18 - 2017-01-18
2016-11-15 - 2016-11-15
2016-04-04 - 2016-04-11
2016-03-01 - 2016-03-31
2016-02-14 - 2016-02-29
2016-01-08 - 2016-01-24
2015-10-08 - 2015-10-08
2015-09-03 - 2015-09-25
2015-08-03 - 2015-08-29
2015-07-27 - 2015-07-31
2015-06-12 - 2015-06-12
2015-05-16 - 2015-05-16
2015-04-25 - 2015-04-25
2015-03-03 - 2015-03-07
2015-02-14 - 2015-02-22
2015-01-03 - 2015-01-25
2014-12-08 - 2014-12-08
2014-11-12 - 2014-11-27
2014-10-01 - 2014-10-30
2014-09-04 - 2014-09-29
2014-08-04 - 2014-08-14
2014-07-13 - 2014-07-24
2014-06-15 - 2014-06-29
2014-05-04 - 2014-05-25
2014-04-21 - 2014-04-26
2014-03-01 - 2014-03-16
2014-02-02 - 2014-02-26
2014-01-01 - 2014-01-26
2013-12-01 - 2013-12-26
2013-11-27 - 2013-11-30
2013-10-12 - 2013-10-17
2013-09-03 - 2013-09-15
2013-08-07 - 2013-08-31
2013-07-13 - 2013-07-23
2013-06-05 - 2013-06-19
2013-05-06 - 2013-05-31
2013-04-02 - 2013-04-30
2013-03-14 - 2013-03-28
2013-02-02 - 2013-02-27
2013-01-04 - 2013-01-30
2012-12-03 - 2012-12-31
2012-11-01 - 2012-11-30
2012-10-01 - 2012-10-31
2012-09-01 - 2012-09-29
2012-08-01 - 2012-08-27
2012-07-01 - 2012-07-30
2012-06-02 - 2012-06-28
2012-05-03 - 2012-05-30
2012-04-04 - 2012-04-26
2012-03-01 - 2012-03-09
2012-02-02 - 2012-02-29
2012-01-12 - 2012-01-31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