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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2 14:2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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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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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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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2-03 14:5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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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位兄弟,謝謝你們。 我想引用你們的觀點,加以論說可否? 西岸:你重視法律與道德、道德與文化、文化與環境的相互作用,我有興趣,喜歡。 百步穿:你強調的偶像的典範作用,特別是對青少年的影響,不過分。 方舟子的打假特點與環境相關。希望進一步探討。 謝謝Kit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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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百步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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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2-03 08:4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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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西岸嚴重有意見!
"韓是否只fraud並非是會影響中國社會的什麼東東,他這種人可以是明星,但我不認為具有role model的作用,就如過去荷里活的明星一樣。"
西岸只說對了一部分! "韓是否只fraud並非是會影響中國社會的什麼東東",這個沒錯! 就是他爹再給他寫1000篇1000部,再掙N個億的稿費版稅,都沒問題. 還豐富中國的文化呢.
但是"不認為具有role model的作用",就嚴重嚴重地錯了! 你認為不認為,作用不如路金波大. 事實上,韓是千萬個半吊子青少年和部分半吊子成年的偶象! 最關鍵的是, 這個偶象還不是象"荷里活的明星一樣",只是賣賣色相秀秀美臀的問題, 而是叛逆的role model! 若是簡單的叛逆,也無妨,因為青少年都會有叛逆的階段.但HH的叛逆,不但是從讀書,上學, 把老師當妓女,而是讓政府"蛋痛"! 而且是為讓政府蛋痛而讓政府蛋痛!
方舟子, 即便是個神經病, 打到這個ROLE MODEL身上也太對了. 方舟子即便是個廢物, 也是物盡其用!
本人仍堅信,這是一個有方舟子的時代. 這一時代會因有方舟子而精彩.
揭穿HH, 比戳破FL, 唐駿,肖傳國,更有社會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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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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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02-02 20:2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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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可能的影響是在兩個方面。 第一就是有可能減少“追星”現象,這個現象屬於社會缺乏自信,整體趨同的性質,因此過去荷里活可以用製造明星的方式來斂錢,如今美國還有什麼人追星?或有明星崇拜情結?很少了。這是社會成熟的表現。 不論韓寒是否是個fraud,他的成名顯然是通過傳統的製造明星的方式形成的。
第二就是對方舟子這類所謂的打假行為的重新評價。方如今的行為已經超出了普通公民義務的範疇,而是因為利用了中國社會常見的“三人成虎”,“人言可畏”的現象而形成了法律體系之外的一套以道德為絕對權威的社會裁判體系。這個體系下是有犧牲品的,並不都是被打假的對象,而是正常的法律體系的形成和權威性。 至於方利用這個事實上的“公眾體系”來實現個人意願就是更大的潛在的對社會的危險,比如他說即使官司輸了也不道歉。在libel官司里,被告如果輸了,法庭的判決一般會包括公開道歉的內容,屬於消除不良影響的性質。法庭的判決是根據證據,而不是根據是否就是事實。但法庭的判決必須遵從是必要的,這是法制基本的概念。 而方顯然是不具備這些基本的概念的,因此這是對社會非常危險的思維,因為等於設立了一個壞的榜樣。 即便不從法律的角度看這個事件,從社會建立契約文化的角度看,一個事情的處理一般應該局限在相應的環境。而社會打假這個行為是超出了這個範疇,使得各個具體的權威體系實際上被社會的mob劫持,不再具備權威性。 在一個社會發展的過程中,虛假這種現象是必然存在的,但對這種現象的控制和打壓也應該局限在相關的環境和體系,即被直接傷害的環境和體系。人從來都是從錯誤中學習的,尤其是自己的錯誤。一個法制或完善的衡量體系從來都是從失誤里逐漸完善的,而不能是由別人來定義。 這就是方舟子這種所謂的打假的誤區所在,不過就是迎合了中國社會大眾的群氓政治的需求,客觀上是形成法律虛無化的結果(這種現象你在美國社會是見不到的,在契約文化下,不合乎道德的未必違法,因此是可以存在的,但可能激起人們制定新的法律來制約)。 這件事弄得越大,方舟子的“權威性”就越有影響,因此這大概是他不放手這個事件的原因。 韓是否只fraud並非是會影響中國社會的什麼東東,他這種人可以是明星,但我不認為具有role model的作用,就如過去荷里活的明星一樣。比較起來,我認為方的行為的危害大於韓是fraud。 希望中國社會因此而成熟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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