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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3 10: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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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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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萬維潘多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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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4-07-14 01:0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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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師與自己的學生發生關係在咱們這兒不是犯罪,但是不名譽的行為,會被校方辭退的,個人名譽會沾上污點。這兒的大學教師是終身制,但合同上明文規定,校方可以解除合同--假如有“Good reasons”,與學生有曖昧關係就是其中之一,從制度上就杜絕這種不正常現象,畢竟事業重要啊!像國內大學教師有向學生求愛,博導和學生睡覺,簡直是有辱師道尊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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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j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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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4-07-13 21:5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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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的正義之情可以理解,但是要說誘姦構成犯罪,好像還真沒有條文。女學生如果已經成年,而且如果不是有證據告導師強姦或詐騙、脅迫、敲詐等行為成立的話,恐怕還真不能給他定罪判刑,被他玩弄拋棄後氣得割腕自殺也不算一條罪名啊。當然,任何一所有名譽的大學都不可能再給他任教機會,他的前途算是被自己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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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賊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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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4-07-13 18:5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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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小學教師、中學教師當然不行。 但若對方成年人呢? 更廣義地說,有的人讀書讀到四五十歲,他們的配偶性伴如果身為教師犯罪麼? 性自由同樣是人類不可剝奪的權利。 莫非吳春明在垬治下的廈大任教就要被剝奪權利? 沒有法律規定教師和學生性交違法,只要沒有強迫並且對方已經成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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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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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4-07-13 10:4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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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nger: 我剛看到你的留言,對不起,我弄了幾下,在留言欄回不了你,所以,在這裡回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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