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東民眾反對污水排海口的建設,政府不允。兩天前啟東民眾衝擊政府大院,搗毀辦公室,掀翻砸毀政府車輛。啟東市市長前去對話說服,但被扒光了衣服在警察的保護下落荒而逃。這一事件使我想起2006 年,當台灣100萬紅衫軍包圍陳水扁政府時,總指揮施明德堅持不能衝進去,不可以流血。他認為不能用目的來美化手段。原本的正義之軍,如果越軌,將成為千 古罪人。他說:“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而能不發,需要更大的勇氣和智慧。”同樣是群體事件為什麼在台灣是受控的,而在啟東是失控的? 我以為在台灣,整個事件是由黨派組織領導的,領導人(如施明德) 要付責任,所以掌控事件不致成為暴亂。而在啟東,是一個民眾自發的抗議最後轉變為暴亂,無人為它負責,洪水衝到哪是哪。為什麼沒有一個散步組織者?因為有 的話早被政府抓起來了,雖然法律規定有遊行示威的權利但政府是不允許的。所以在政府無法無天下,暴亂是必然的,造反有理! 由於中共政權是以槍桿子奪取的,所以知道敵人越分散就越容易打敗,所以建政後雖然憲法賦予公民有結社的權利,但實際上都是嚴禁的,有令人心驚膽戰的“反革命集團”的奪命大帽伺候。其不知,建政後中共處理的絕大部分是“人民內部矛盾”而非“敵我矛盾”了。“人民內部矛盾”的解決最好方式是組織對組織。我移民海外後看到許多罷工事件,都是資方與工會代表談判,如果談不攏就可能加入政府代表,三方談判。你想想要是沒有工會代表,直接與罷工工人對話,不可能有結果,不爆發群體暴亂才怪!我在報道中讀到一句話:“啟東市主要領導在現場尋求與市民的對話,但是,抗議市民情緒激烈,對話尚難以實現。”對話?只有一對一的才能對話,政府領導對散步領導才能對話。對情緒激烈的民眾,如何對話。政府自食其果! 在一個健全的社會裡,有各種利益取向,這些取向沒有一個是完全錯的,也沒有一個是完全對的。有相同取向的人們組織起來成立一個政黨,在不使用暴力的前提下主張各自的取向,完美和諧!為什麼要把社會團體砸得粉粉碎,叫優雅公民成為烏合之眾的暴徒? 多黨制是和諧社會的必然基礎,一黨制是社會走向暴力衝突的姥姥。 避免文革一再爆發的鑰匙就是多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