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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欽佩恩格斯, 伏里德里希.恩格斯.(小學時候還有同學錯寫成恩格期)他的事跡不用多說, 單看那一從美髯就不讓關羽專美, 也沒有象馬克斯一樣使用102毛髮脫落劑搞個絕頂. 說到學問, 更是學富五車, 文采斐然. 如果在當今至少也是中科院院士一級的學術大佬. 但這些都不是我佩服的. 我最佩服的是他講義氣, 仗義疏財! 人在江湖上混, 最重要的是義氣當先. 恩格斯絕對比金庸古龍筆下的任何大俠都還仗義. 恩格斯喜歡的是自然科學和哲學, 最討厭做生意, 雖然家底頗殷, 但由於為了讓馬克斯集中精力研究撰寫資本論, 長期接濟馬克斯(被馬克思稱為偉大的友誼,估計現在很多的人和我一樣都在尋找這樣的偉大的友誼, 可惜了中國是沒有了, 不知道國外還有沒有?), 不得不散盡家資, 而且自己還去做自己最不願意做的生意賺錢寄給馬克思用, 還為馬克思捉刀代筆寫文章在報上發表, 冒馬克思的名為他賺錢. 一做就是幾十年. 毛主席曾教導我們, 一個人做一件壞事不難, 難的是一輩子做壞事. 恩格斯這樣做, 絕對比當年戰國四公子豢養大批門客更講義氣,更難得. 因為四公子自己不用勞動只管花家裡的錢, 最多就是養些客卿打打麻將, 賭賭球和玩玩電子遊戲, 出門有人跟着象個黑社會的老大, 就是有更多的門客也不會讓人佩服. 恩格斯不一樣, 自己辛勤工作, 寫文章, 搞學術還一輩子都"養"着馬克思,連馬克思練吸星大法散功時把大英圖書館的水泥地踩出兩個腳印磨損的鞋子都是他幫買的, 還絲毫沒有怨言, 真的令人佩服. 要是現在的人, 別說是朋友, 就是父母估計好多人都不會養的, 中國人不是有言"久病床前無孝子", 估計就是說這樣的事了. 另外還有就是他自己並不去炫耀, 在江湖上絕對沒有"及時雨"的綽號, 走到哪裡也沒有人來納頭便拜, 口稱哥哥. 他一派申士派頭, 文質彬彬, 和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可能英國的牛扒也算大塊的肉吧)的江湖草莽截然不同, 也不拜關公. 但他的確可以說是義薄雲天的好漢子了. 如果他活在當今我也想和他"剪拂","剪拂"(水滸傳用語), 建立一個偉大的友誼. 總之, 對他我是北洋軍閥-----吳佩孚(吾佩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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