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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评侨办主任反对恢复出国人民中国籍的错误言论 2014-02-28 13:21:33

《试评侨办主任反对恢复出国人民中国籍的错误言论》

 

历任侨办主任包括许又声和现任,为剥夺出国人民的中国出生国籍,为反对恢复出国的中国大陆人民的出生国籍,制造了种种理由。但没有一个理由成立。
最关键的是,他回避了1978年呼吁恢复出生地国籍的最基本的理由,从中华文明来说,出生地国籍与生具来,是父母和祖国给的,是上天赐予的,天道人心,不容剥夺。从联合国和国际法共识来说,人人必须有国籍(消灭无国籍);不得剥夺任何人的国籍。双重国籍是一个现象。(见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默认双重国籍只是“不得剥夺任何人的国籍”的间接后果。 换句话说,《世界人权宣言》中的“不得剥夺任何人的国籍”,是尊重每个人的出生地国籍,是问题的本质和核心,而默认双重国籍只是由此产生的一个现象。

我们先来分析他的第一个理由。

许又声反对恢复出国人民中国出生国籍的第一个理由是:“第一,实行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立法原则是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一个原则”。

许又声的“这个理由”犯了三个错误。

许又声的第一个错误是,他不仅无视事实,而且编造了事实。

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并不存在“实行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立法原则”。如果说有什么立法原则的话,那就是,不剥夺任何的出生国籍。世界上多数国家是不剥夺任何的出生国籍,默认双重国籍。慎重起见,本人耗时几个月对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双重国籍作了统计和分析。据截止2012年6月底的不完全统计,世界上有多数以上的国家和地区默认双重国籍。西方大国有英国法国美国,东方大国有俄罗斯印度。都是不剥夺任何的出生国籍默认双重国籍。

更重要的是,从上述统计数据的解读中,可以看到三个基本事实和两个基本趋向。

三个基本事实是,不剥夺出生国籍默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中,包括了除中国大陆之外的联合国安理会所有常任理事国;包括了除日本德国之外的世界所有先进工业化国家;包括了世界古文明起源地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几乎所有现代文明国家。

两个基本趋向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或者联合国建立以来,不剥夺出生国籍默认双重国籍的国家数量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二是,除1955年前后的中国大陆和东南亚国家,几乎没有国家从“默认双重国籍” 状态转变为到“不允许双重国籍”状态。

因此,不剥夺出生国籍默认双重国籍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1996年中国大陆《国籍法解释》,已经从1980年的《国籍法》基础上,得出了默认双重国籍的解释。可惜的是,人大常委会只批准在香港实行。从法理上来说,1996年中国大陆《国籍法解释》是《国籍法》的一部分。1980年的《国籍法》和1996年中国大陆《国籍法解释》构成完整的《国籍法》。默认双重国籍的完整的《国籍法》在大陆适用是合乎法理的。所以我说,不剥夺中国大陆人民的出生国籍默认双重国籍对我们来说不是要不可及,而是近在咫尺!本段参考了王用汲多维上的博客(http://blog.dwnews.com/wangyongjihttp://blog.dwnews.com/wangyongji[/url]),我完全赞同王用汲的分析。王用汲的分析是10多年来,海外大陆华人呼吁恢复出国人民的中国籍的最重大发现之一。

这说明许又声在无视事实。
 
许又声的第二个错误是,他编造了所谓的“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立法原则”。
 
许又声说中国政府是按照“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立法原则”去制定“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立法原则”,实际是把中国政府和立法机构放到一个滑稽或不合逻辑的境地。
 
 实际而真实的情况是,中国政府是按照当时1955年是的国情和“和平共处”的四项基本原则,制定当时的“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而在1980年改革开放的初期,把这个政策写入《国籍法》。
 
网上有一篇文章专门讲这一问题。这篇文章是《不承认双重国籍不是基本原则而是一项过时的政策》。
连接是:http://www.hioz.net/ibbs/archiver/tid-939519.htmlhttp://www.hioz.net/ibbs/archiver/tid-939519.html
或百度文库:http://wenku.baidu.com/view/2279720b79563c1ec5da71c1.htmlhttp://wenku.baidu.com/view/2279720b79563c1ec5da71c1.html
 
在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是一个政策,而不是“一个的立法原则”,更不是一个“基本原则”。
 
这说明许又声在欺骗。
 
 许又声第三个错误是国际上(国际公约和条约)根本不存在所谓“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立法原则”。
 
 本人仔细阅读了1930年以来的涉及双重国籍的各个国际公约。历史上,对国籍问题有各种观点,包括了“单一国籍”观点和“世界公民”观点。但这两个极端的观点从来没有被任何国际条约或公约作为正式条款。任何国际条约或公约作为正式条款都是以正视双重国籍这一事实为出发点,探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事实上,中国政府和加拿大等国签订的双边条约中,也承认或接受国际的共识。
 
 这说明许又声对国际法的无知。
 
  上述这些,中国的老百姓和领导不知道;出国的老百姓也不知道。但,国务院法制办的研究人员和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委员会的研究人员,不可能不知道。他们拿一点可伶的工资,为什么去说呢?
 
 海外呼吁恢复出国人民中国籍的声浪越来越高,已经危及到了中国大陆出国人民和其祖国的关系。例如,过去,北美的大陆华人每年中秋和国庆一起过,我也去过几次。但是从前年开始,人们不在乐意举办中秋和国庆晚会,有的话,大家也不去。因为,你剥夺了我们的出生地国籍,是对我们的不尊重,是对我们的文化传统的不敬,是对我们人格的侮辱。有些人只管什么“享受”。但只要有一点思想,人们不可能无动于衷。主办中秋和国庆的人都是有思想的人。元旦春节侨办的人已经不敢面对在加国和美国的大陆华人。
 
现在,在国内,有一个奇怪现象: 被拉去参加侨眷会议的,大多不是“华侨”而是“华人”;而被列为“华侨”的都有身份证和户口,他们自己认为不是“华侨”:凭什么我是“华侨”,凭什么注销我的身份证和户口?1955年以来东南亚还有几个华侨?所以,侨办可能虚报“华侨”人数,实际上是在吃“空饷”。
 
 由于出国人员越来越多,“华侨”人数却越来越少,侨办对2003年出国的没有被注销身份证和户口的政策极为不满 。侨办认为,这些人如果有身份证和户口,他们就不是华侨。这样,侨办“管辖”的人少了;人少了,经费就少了,无法存在下去。所以必须注销他们的身份证和户口。并且永远不批准他们回国定居(见新的《出入境管理法》(2013年7月1日生效)。这样才能保持很大的华侨人数。另一方面,东南亚早就华侨聊聊无几。1955年华人选边站,有几十万华人选中国护照,印尼65年杀了10多万(?)。55年是20岁,现在是80多岁;55年是30岁,现在是90多岁。大多自然死亡。1955年以后,在东南亚出生的华人子弟不可能进中国国籍。以后的就没有此类华侨了。1978年改革开放,到美国和西方。所以,东南亚可以说华侨没有几个。
 
 所以,估计侨办一直是在谎报华侨人数,实际上是在吃“空饷”!这也可能是侨办剥夺出国人民的中国籍,剥夺持绿卡者的回国定居的实际理由之一。但这个理由是错的。
 
侨办应该改变思路。从侨办本身的生存和发展来看,在国内,只有恢复了出生地国籍,恢复持绿卡者的回国定居权利,与这一人群和他们在中国大陆的亲人有关的事务,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侨办的工作。侨办过去为大陆出国华人做的好事,人们永远不会忘记;但侨办现在拼命反对恢复出生地国籍,人们无论如何不会原谅他们。
 
 在国外,只有恢复了出生地国籍,与这一人群的侨办的关系也不会像现在那样陷在僵局。而且,殃及中国[国家利益]本身。现在台湾人在美国可以过双十国庆,这几年中国大陆人不再过国庆。道理很简单,你剥夺我的出生地国籍,不尊重我的人格和感情,我不反对你已经是最客气了?
 
 海外呼吁恢复出国人民中国籍的声浪越来越高,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不剥夺人民的出生国籍默认双重国籍,中国的执政党的决策者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问题。只要一质询国务院法制办的研究人员和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委员会的研究人员,他们肯定会告诉事实真相。

(原作者:高翰文;修改: 博客qianjinle)

 

浏览(1199) (1) 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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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高翰文 留言时间:2014-02-28 13:29:27
完全赞同博客qianjinle对本文的修改。

我们的研究已经很清楚的指出了,世界上,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除非很特殊的情况,一般不会“承认”其公民的外国国籍。美国是这样;俄罗斯是这样。

因此“承认双重国籍”的提法是很粗糙的。 我们海外中国大陆人民要的是,中国政府按自己的国籍法办事,不剥夺出国人民的中国出生国籍,不承认其外国国籍,其外国护照只作为旅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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