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題目:《默認雙重國籍是兼顧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之結果》 (草稿) 不公開承認雙重國籍,只承認自己國家的國籍,是國家利益和國家權威的體現。美國如此,俄羅斯如此,世界上大都國家如此。 不剝奪出生國籍,是人民利益或基本權益的體現。中華文明歷來如此;世界文明和世界共識如此;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指出:不得任意剝奪一個人的國籍。美國如此,俄羅斯如此,世界上大都國家如此。 不公開承認雙重國籍(國家利益)和不剝奪出生國籍(人民利益)之間的一個折中或平衡就是默認雙重國籍。美國如此,俄羅斯如此,世界上大都國家如此。 不剝奪出生國籍的結果是雙重國籍現象的存在。 默認雙重國籍是兼顧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結果。 事實上,中國的1980年的《國籍法》中有不少默認雙重國籍的成分;1996年《國籍法解釋》已經以香港為例明白無誤地默認雙重國籍。 默認雙重國籍,對於中國大陸來說,法理上已經不是問題。 因此,把默認雙重國籍的法律條款應用於中國大陸全體人民,僅一步之遙。 僑辦的一切小動作,除了給出國人民增加些折磨和痛苦,同時給自己挖好墳墓之外,無可逆轉其大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