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地說,俺應該是海三代,俺女兒是海二代。這是怎麼回事呢? 因為俺祖父從山東半島飄洋過海到了韓國(南韓)。俺在讀大學以後,就回歸了祖國(台灣)。女兒是在台灣出生的,俺1996年移民到加國來時帶了女兒出來。她應該算是海一代或海二代? 俺祖父應該是二零年代到的韓國,打拼幾年後,回去山東老家接俺祖母到韓國。然後在韓國生了老三(俺爹)、老四(四叔)、老五(五叔)及幺女(小姑)。俺爹是十七歲結的婚(實際上應該是滿十六歲,未滿十七歲)。 俺於一九五一年哇哇落地。是長子長孫,在中國的大伯、二伯還沒有子女。所以在那個年代俺可吃香了。其實說吃香好像也不是很正確,因為那時的生活不是很富餘。只能說一家八口人就俺一個娃。父母、四叔、五叔、小姑、爺爺、婆婆(山東人管祖母叫婆婆)們,有事沒事都愛來摸俺一下,捏俺一把,這捏多了俺幼小的心靈也挺受傷的,你說俺又不是皮球,哪裡抗得住他們折騰?俺唯一的法寶就是哇哇大哭!俺婆婆一聽到俺的哭聲,就趕緊循聲而至。少不得要埋怨一頓叔叔、小姑們,因為找不到正主,不知道是哪一位捏了一把跑了。後來就說俺“兇險”(山東土話表示一點小事就哇哇叫)! 俺是七歲上小學,俺上的是華僑小學(也就是華人出錢籌辦的學校,請當地的僑領當校長,請高中以上學歷的華人當老師)。華僑小學距離俺家要搭兩個多小時的汽車。 這長孫上學當然馬虎不得,不能每天這樣來回折騰,所以就請了個姑姑照顧俺(一位十六歲還在讀小學六年級的街坊),幫俺洗衣。一年後,這姑姑畢業了,俺就得自己照顧自己,在零下十幾度的冬天自己洗襪子,偶爾有個姐姐看着俺可憐,幫俺一把,當時的孩子們就說我們兩個好啦(姐弟戀)!後來就沒人敢幫俺了,常常是剛洗了兩把就結冰了! 俺三年級時,弟弟上學了,俺得照顧弟弟。四年級時妹妹也上學了,還得照顧大妹。弟弟是男生,晚上睡覺時可以放在身旁,但是大妹是女生,她必須住在女生宿舍。 有一天早上,大妹哭着告訴俺,大哥:“俺的耳朵被老師咬了!” 這一驚,非同小可,俺這個做大哥(當時才九歲)得趕快帶她去找老師。劉老師看了一下大妹的耳朵,只見左耳有一個小傷口,已經初步結痂,劉老師就給她擦了一些紅藥水,簡單處理了一下,因為咬得不是很嚴重,以後除了耳朵上留了個小疤以外,也就沒事了。 上初中時,因為只有首爾、釜山、大邱三個大都市有華僑中學。由於俺小姑嫁到釜山,所以俺理所當然就去釜山讀初中及高中。都是住校。 高中畢業後,父親反對俺繼續升學,認為長子應該做事,讓弟妹們讀書。俺被迫出去打工賺錢。 兩年後,弟弟沒有繼續升學,也出來打工賺錢。這時俺也存了一點錢,俺堅持要考大學。在高考前三個月,俺先到釜山小姑的家,然後到學校報名。(當時的試卷是從台灣送到韓國的駐華大使館,然後再轉送到學校的。) 俺小姑父笑俺:你停了兩年,還能考得上嗎? 陽光:破釜沉舟,必須考上。 俺小姑父:考得上才算數。 當時的錄取大學的比率是四分之一,還有四分之一是錄取到僑大先修班(先讀一年再憑成績分發到大學)。對俺來說,這三個月的時間應該說是人生的重大轉折! 俺知道這可不是兒戲!三個月的時間,俺的活動空間就是俺小姑家的樓上和樓下。除了吃飯到樓下,其它的時間都在樓上。用功讀書!俺記得當時大學聯考只考國文、英文、數學、歷史、地理五門課。對俺來說,國文應該沒問題,數學也還不錯,歷史、地理需要加強;英文比較頭疼!三個月的時間想加強英語談何容易?俺就決定放棄英語,專攻地理和歷史。 考前一天,有同學要請俺到舞廳去跳舞,說什麼不差這一天!俺經不住朋友的勸誘,晚上七點半到舞廳門口集合,把三個月的辛苦及孤獨的歲月,狠狠地發泄了一下!直到午夜12點舞廳必須收場,然後各自回家。回到俺小姑家已經接近凌晨一點,俺不好意思把他們從睡夢中吵醒,就翻牆回到家中。 第二天一早吃早點時,難免被小姑數落,俺只有沉默以對!然後到學校去考試,記得一共考了兩天。考完出來,國文老師問俺:考得如何? 陽光:除了英文,其它的應該沒問題。 國文老師:應該是錄取了。 俺回到家裡父親還是反對!俺堅持要讀書。 最後俺爹說:這樣吧!如果錄取了,你考上國立大學(學費便宜)才能去,私立或者僑大先修班都不能去。 陽光:沒問題!就按您說的辦。俺對自己有信心。 幾個月後(忘記了正確的時間),大學聯考(高考)放榜,俺以第一志願被台灣國立政治大學國際貿易系錄取。俺興高采烈地將這個消息告訴了俺爹,他並沒有為俺高興!反而再次勸俺放棄。還動員親戚勸說。 俺舅舅:讀書也能吃飯,不讀書也能吃飯。 陽光:俺說一句話,你可不要不高興喔! 俺舅舅:有理你就說。 陽光:要飯(乞丐)也吃飯,你為啥不去要飯? 俺舅舅:你這是歪理!氣的臉色發青。 在大學開學的前一周,俺用自己賺的錢買車票,到了首爾的同學家。然後打電話告訴俺爹:俺買好了機票,俺要走了,您不給俺錢也沒關係,俺會自己賺錢的。出發前兩天俺爹到首爾來辦貨,順便跟俺見了個面。無可奈何地塞了幾百美金給俺,俺頓時感動地熱淚盈眶!當時台幣和美金的兌換比率是40:1。在大學食堂里吃一頓飯要(自助餐)15塊台幣。 俺由前輩的介紹下,去買了很多魷魚和香菇,準備帶到台灣。前輩告訴俺可以換更多的錢,差不多可以賺一倍。但是一人只能帶兩皮箱,每箱40公斤。 俺乘坐的那一班飛機沒有熟人,就是俺一個人。到台灣後,由於是學生,海關特別通融,沒有上稅,直接放行。這該是海外第三代第一次回到祖國,因為俺父親也是在韓國出生的(海二代)。還記得當時是在台北松山機場,而不是現在的桃園機場。出了機場,感到一陣暖風撲面而來,俺才警覺到這是第一次到副熱帶地區(台灣北部是副熱帶,嘉義以南是熱帶。俺離開韓國之前,根本沒有到過其它地區)。拿着前輩給俺的地址,叫了一部計程車直奔台北迪化街南北雜貨批發店。將魷魚和香菇換成了新台幣。當時的感覺很好!也算是第一次跑單幫賺錢。天色已晚,俺就在附近找了個三星級旅社住下。第二天一早,在迪化街旅社附近的小吃店吃過豆漿和飯糰後,叫了部計程車直奔木柵 區的國立政治大學。俺到學校的守備室詢問俺的宿舍在哪裡?守備室的警衛很親切地告訴俺是在商學院207室。 大學二年級的暑假回到韓國後,俺就放棄了在韓國的居留權。因為每三年要簽證一次,每一次簽證除了應該繳的規費以外,還要再送紅包(美其名曰買煙錢)。所以俺乾脆放棄了,這樣以後不必再延期及送紅包。只需要回家時辦個韓國探親簽證就好,既省時又省錢。 大學期間,俺修了投資學(買賣證卷、基金等)的學分。並且由教授作保給俺開了一個證卷投資戶。畢業後俺留在了台灣發展,舉目無親。剛開始在貿易公司打工,也算是學習。那時一個月的收入才5千台幣(125美金)。實在太少,俺就先去考了個職業駕照,下班後去兼職開計程車。當時兼職開計程車的收入,超過在貿易公司上班的收入。 一年後,俺毅然決定先賺錢再說!於是就先辭掉了貿易公司的工作,全職開計程車。這樣混了兩年多,存了一些錢,自己又開起了委託行。這應該是貿易公司的縮少版,只是要自己出國買貨,那時除了到韓國辦貨外,還到日本東京買貨回來賣,有時也會到香港。這也正好適合了俺僑生身份的需要,因為當時在台灣住滿六個月必須服兵役。所以俺常常出去辦貨,正好可以免服兵役。滿35歲後就可以服國民兵役。 國民兵役只需服役三個月,在大學時俺已經服過役,可以抵消國民兵役。超過35歲後,俺才正式開始在台灣的事業。剛開始常在工商報紙投稿寫一些股評。寫了幾年,有一些固定的投資人跟隨。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俺和另外三個朋友合夥買下了一家證卷投顧公司,做起了老闆兼合伙人。生意紅火,着實賺了一點錢。 後來兩岸關繫緊張(1996年中國大陸還向台灣海峽發射了兩個飛彈)!很多人在醞釀着辦移民。 俺也想辦移民。心裡在想,俺不是政客,不能因為政客們失敗,就搞的俺跟着坐立難安。但也不知道該移民到哪裡?新加坡、日本、加拿大、美國、澳洲、貝利斯? 經過研究,俺首先排除了新加坡和日本。因為和台灣差不多,太擁擠,並且也不容易辦。後來又排除了澳洲。因為地廣人稀,距離最近的紐西蘭乘飛機都要2個多小時。並且兩國人口加起來還沒有加拿大多。最後剩下美國、加拿大和貝利斯。那時申請美國的人太多,並且要求比較嚴格。又排除了美國。最後剩下加拿大和貝利斯。 加拿大位於西半球北美洲的北半部。面積為9,976,139平方公里,是世界第二大國。 記得當時全國人口還不到2800萬。加拿大雖然地廣人稀,但是和美國相連,未來潛力無窮。 貝利斯,全國總面積為22,963平方公里,人口23萬。其同新加坡一樣被聯合國評為最適合人類居住的國家,是世界生態環境保護第七名的國家,風景秀麗、空氣清新、無污染。 貝國教育水平很高,教育普及達93%以上,是加勒比海地區教育水準最高的國家。 在貝里斯中學畢業後,可直接申請進入美國、加拿大、英國等國的大學學習。 本來想申請貝利斯。當時申請貝利斯比較容易,貝里斯歡迎外國投資者和有文化知識的有識之士在該國發展、歸化入籍,承認雙重國籍。 後來有一個朋友說他先去看看,他去回來後告訴俺,第一大城市貝里斯 。人口才2萬多,整個城市只有一條柏油馬路,非常落後。 於是俺決定移民到加拿大。選好以後,就開始申請移民。在各方麵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大約等了一年,移民簽證就批了下來。 1996.3.31日帶着家小移民到了溫哥華。先來報個到,在市中心的玫瑰花酒店住了一周,辦理好報到手續後,又回到了台灣,然後在8月下旬再正式移民加國。遺憾的是俺兒子當時在讀軍校,由於他喜歡軍校有紀律的生活,加上他的英文不好,他不想到加國。俺的父母及弟妹都在台北,可以就近照顧,俺就將辦好的護照及移民簽證交到他手裡。後來移民簽證過期了他也沒來到加國,在他滿22歲以前還有一次機會可以補辦移民,俺囑咐俺兒子把有關證件寄過來,俺幫他再辦一次,那時他已經是正式的軍人,最重要的是他當時有一個要好的女朋友,也不想出來,所以他再次放棄。 俺到加拿大時,已經44歲了。以前因為讀書、工作已經辛苦了40多年,想先休息幾年。所以當時,每天除了接送孩子上下學,就是遊山玩水,睡覺睡到自然醒。三年後才開始賺錢。 俺女兒,小雲剛到學校那幾個月,告訴俺,不喜歡這個學校,說他們講的話我都聽不懂!俺只能安慰她,慢慢就能聽懂了。一年後俺到學校參加家長會議,老師告訴俺:英語是聽懂了,但是 too much talk! 女兒書讀的不好!十五歲就和同學一起到餐館找工作。餐館的經理告訴她滿十六歲再來。滿十六歲那一天,女兒告訴俺她要利用周末打工賺錢,以後不需要俺給她零用錢。並且強調她的朋友都這樣做。 後來女兒高中畢業,她告訴俺,想先找個工作,先停幾年再讀書。俺想,第一她本來就不愛讀書,第二如果她想讀書時,隨時可以再讀。當時俺想起了俺舅舅曾經對俺說的話:念書也吃飯,不念書也吃飯。就答應女兒先休息幾年的想法(其實不答應也不行)。 怎麼越寫越多,先打住吧!以後有機會再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