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警方肅竊組人馬在抓到一名前科纍纍的竊盜通緝犯時,很驚訝的在他住家門前發現掛了一個告示牌。上寫著:“警告:小偷先生,請你不要再來偷,我們家已經空空了, 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了,拜託,拜託!”這可有意思。慣竊自己反倒給偷怕了。不過,他既是慣竊,說話就不太可靠了。怎麼會沒有值錢的東西在家裡?應該是說,他好不容易“進的貨”,請小偷手下留情,不要就這樣把它給“順出去”了。 母親生前倒真是見識過一個“真情流露”的告示。 這是我們一位老鄉。夫婦兩都是辛苦作工的民工。給小偷光顧了幾次, 逼不得已,在自家門口貼了這樣一幅告示:“朋友!我們都是辛苦打工賺的錢,請您高抬貴手...”潛台詞是:如果您真要下手,請你 換一家吧!母親看了告示笑得直不起腰來,老鄉覺得奇怪,“有什麼好笑?真是這樣呀!”稱小偷為“朋友”,實屬無奈!但若小偷真是因此換了別家小手的話,那他還勉強可以算是你一個“朋友”了。 其實被偷的人心裡真的很惱火。有被偷經驗的人就完全能夠體會。日本人統治台灣那會兒,聽說地方上治安超好,極少有偷竊發生。因為日本人對付竊賊的辦法很簡單,一被抓,二話不說,跺手。好傢伙!一個人最多也只能被抓到兩次,盜竊的事自然就少了。同樣的道理,如果綁票撕票的不判他個直接死刑,還在維護他這個那個權利,自然這類的事就會多起來。 聽說北京有一回逮到一位偷車大盜。只要他看上的車,沒有不到手的。他甚至能在短短的三十秒鐘之內搞定一部車。專業技術功夫有夠硬!這樣的身手如果用在正途上該有多好? 不過他還不算是天下第一偷。耶穌曾說過:“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約翰福音10:10)”。 原來這天下第一偷呀, 牠偷竊,殺害,毀壞的不單單是人肉體的財物和生命,牠要的可是人永遠的生命(靈魂)。這惡者魔鬼!今天多少人被牠詭詐欺騙的手段偷了又偷(脫離不了捆綁),那是真正無奈和可憐。但耶穌來要賜人永遠的生命。祂永活的靈一旦進入人心,儘管我們的身體會因為原來有罪而死,靈卻永遠能夠活著,說心底話,祂才是咱們真正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