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遭遇過銀行存款被盜。這發生在周末,當用銀行卡取錢時,取不出來,猜測是銀行的計算機出了毛病,周末值班人員無力解決,如果星期一能取出錢來,就不會有問題。到星期一仍然提不出錢來,我頓生疑心,檢查發現存款多了兩千,這裡不會有免費午餐,立即給銀行打電話,銀行分支經理聽明白後,要求我快到銀行來,她檢查後發現,我的銀行卡被人複製了(我的卡仍在我手中),這是高科技犯罪,一個周末瘋狂購買,把我的錢花光了。她安慰我不要擔心,銀行會賠償全部損失,按程序辦理即可。
我依然不放心,就從側面問她:“你說銀行會賠償全部損失,如過這種事情多了,銀行會不會破產?” 她說:“銀行買了保險,也沒有損失,我們只有麻煩,也會從麻煩中吸取教訓。” 我的心此時此刻才真正安定下來。她要我回憶一下這種事是怎麼發生的,能否提供些有用的線索。上周只有一件事令我懷疑,在IGA 超級市場取錢時,有位胖太太正好在我前面,全身黑衣,黑布裹頭,幾乎趴在自動提款機上,我當時的心情是奇怪與厭惡混合,並未多想。她認為問題可能出在這裡,裹頭布里可以藏微型攝像機,如果站得離我近一點,就可以攝下銀行卡的號碼和我輸入的密碼,之後則能快速複製我的銀行卡。她告訴我三年前,銀行卡犯罪猖獗,被警察打下去了,現在又死灰復燃。她的建議是:首先對銀行卡設限額,每天取款和買東西均限制在兩百元;其次在小店和人多的大商場,最好付現金或使用信用卡,避免使用銀行卡,以免這種事再發生。
然後她拿出一份長長的購物單,要我辨認哪些是我的,我也沒心思細看,瀏覽一遍後,就說都不是。未想到她認認真真看了一刻鐘,找出了一張支票付款單問我:“也許這個付款單是你的?” “是的!不得不佩服你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那是付給我小孩學校活動的帳單。” 我看後回答。她拿出一份表格,要我填好後找律師簽署,看後我明白,文件的意思是:我與罪犯沒有任何關係;我沒有幫助罪犯偷我的銀行卡;我沒有從中受益等等。最後她關閉了我的帳號,又開了個新的給我,借給我五千元錢先用着,到所有手續完畢後,就可以把錢還給我了。她幫我介紹一個律師,並告訴我,四十元律師費可以報銷。
按照銀行分支經理給的地址,找到律師事務所,屋內無人,也許是生意太少,律師心煩,出去溜達溜達,辦公桌後高掛着律師的畢業證書,是渥太華大學法律系去年的畢業生。幾分鐘後,律師來到,是個印度人,辦完事後,他要收四十五元,我也從銀行分支經理哪裡學了一點說:“你的朋友告訴我是四十元。” 他立即答應,並且請我今後幫忙介紹朋友做他的客戶。他說:“他在印度就是律師,可是在加拿大就是考不上律師執照,只好再上大學,把學過的東西,再學一篇,上學花了幾萬元貸款,去年才領到執照開業,生意清淡,銀行分支經理是他的房東,在幫他忙,她說多少就多少。”
事情叫我整整忙了一星期,有驚無險,感謝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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