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敗靠制度是對的, 為什麼駁斥反腐敗靠制度, 原因是中國腐敗蔓延, 反腐敗制度不健全, 或者根本沒有. 制度是要權力制約, 國家靠制度運行, 離開誰地球都轉, 每個人都是個人物, 誰拿誰都沒有辦法, 任何人都不覺得自己很有權力, 看看本人經歷的一件小事就知道什麼是制度了. 有一次總經理對我說, 請你把我的車加加油, 我幫他加油自然是公司出錢. 我冷冷的回答, 我比你干的活多, 沒空幫你加油! 他告訴當班經理: 給他安個重活! 當班經理說: 制度不允許! 為什麼? 有工會的地方, 是資本家列出任務, 工會決定誰做什麼, 如果有人干我的活, 我就什麼都不做, 下班對干我的活人說聲謝謝, 就足夠了. 顯然在中國我也不敢頂撞領導, 在西方我敢, 原因是他不按制度走, 比我死的還快, 果然不久, 這個總經理就被開除了. 制度建設是非常困難的, 沒有幾十年的時間勵精圖治, 中國不可能有完善的制度, 目前反腐敗很困難, 幾乎難以進行下去, 中國腐敗中能發展, 反腐敗進行不下去, 是國家人民的悲哀. 正是我離開中國的原因, 看看犯罪分子怎麼想的, 以下是引文: 毫無疑問,自殺的官員大都存在貪污受賄的問題,一般都是在王歧山主導下的紀委巡視組找他交代犯罪事實時,利用回家反省的緩衝機會而斷然自殺的,而選擇的死亡方式大都為自縊,地點也在家裡,這樣比較簡便,但留給親友的卻是無盡的傷痛。最令他們欣慰的是,過去所獲得的財產全部保住了,因為還沒進入司法程序,人一死,犯罪就中止了,追究的案子也攔腰斬斷,家人應是經濟上的受益者,如果真是貪官,聚斂錢財的目的也就達到了。試想,哪個官員貪污受賄不是為了家人呢,他們自己有公款吃喝和其它待遇,通常是不花錢的,但這一點,並不能成為人們漠視生命和鼓勵或蔑視自殺的理由,與其抓捕更多的貪官,逼得他們前赴後繼地自殺,不如加強制度建設,叫他們沒有貪腐的條件,而超前地挽救他們的生命。 可以看出當官的是什麼人, 臨死還保住了財產給自己家人, 親友卻是無盡的傷痛。什麼是國家, 什麼是人民, 已經忘的九霄雲外了, 財產是那裡來的? 親友知道他(她)在貪污腐敗, 為了錢什麼壞事都敢干, 這種人多死幾個沒有什麼可惜的, 這種人生觀只能導致國家的毀滅, 看完這一段引文, 知道如果日本人統治中國, 那個官員肯定是漢奸, 老婆自願給日本人當慰安婦, 如果這種人多了, 中國只有亡國滅種. 我只能為王歧山叫好, 對這種罪犯, 不值得同情, 死一個少一個, 我同情的是改革開放中沒有受益的下層人民, 和被如狼似虎的官員, 強迫拆遷, 強怔土地的受害者, 如果貪官污吏那天把王歧山給暗殺了, 人民看不到一點希望, 會起來反抗, 或許會發生法國大革命事件, 把貪官污吏和他們的同情份子痛痛快快的全部殺掉! 理智上我希望中國和平變革, 那是中國的希望和未來, 警告那些為貪官污吏及其家屬想得如此周到的人, 多為下層中國人民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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