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朋友转来份帖子,说的是“英文是剽窃中文的产物环球讲座”上介绍的重大学术成就。该讲座由爱我中文网、世界文明起源研究会等单位共同发起支持。与会者有世界老子同道会会长、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原秘书长、中国国学院大学常务副校长、博导李德深教授;历史文化学者、中国国学院创院院长、世界华人慈善基金会执行会长、世界老子同道会秘书长、中国镇长论坛组委会执行主任李洪教授;新加坡环球中文中心主席、破译中文密码《黄帝字典》作者、爱我中文网创办人文生老师;《俄汉同源字典》编撰人庄肃广先生;中国教育研究院院长、世界文明起源研究促进会副会长苏文通教授;世界文明起源研究促进会秘书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特聘专家、教育部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课题组、专家翟桂鋆教授;明学创始人高振国先生等一众“大咖”。 会上宣布了“英文是剽窃中文的产物”的惊人发现。据称: “经过我们的研究发现,英文系统全部是仿照中文而人为制造的,英文的26个字母就是最早的偏旁部首,其仿造原则就是‘断章取意加取音’。……为什么说是‘断章取意加取音’呢?比如说 go,大家都知道go是前往的意思,但几千年来谁也不知道为什么go就代表前往的意思,这个问题无解,可以说,意从何来?这个问题自英文诞生以来在全球英文国家里都是没有解释的。而我们的研究结果就不仅揭示了意从何来的密码,还揭示了音从何来的密码。 比如:go的发音就叫取音于狗的中文发音,狗的特点是,脖子上虽然拴着绳子,但狗永远在前面欢快的拉着你跑,这个场景就是前往、前去的意思,于是英文的go就从中文取意前往前去这个意思。 这算剽窃的一个证据,如果这种证据很少,那就只能代表是偶然,并不能说明什么,但是我们寻找证据的研究工作截止目前已发现5000个英文单词,全部如此,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这就是‘断章取意加取音’,从某种意义上说,剽窃中文这个帽子扣在英文头上,一点也不冤枉它。” 这其实是三年前的旧闻了。刚才又想起此事来,乃是因为重温了中国卫生经济学会总顾问、原卫生部部长高强的谆谆教导: “人类与病毒是什么关系?笔者认为是‘有你无我、你死我活’的关系。人类生存繁衍的历史,从一定意义上讲,也是一部与病毒拼死相争的历史,不是人类消灭病毒,就是人类被病毒吞噬,从来没有人类‘与病毒长期共存’。旧的病毒消灭了,新的病毒还可能出现,但人类的目标始终是消灭病毒,而不是‘与病毒共存’。卧榻之侧,岂容病魔鼾睡?” 温故之余,不由得摇头苦笑,有分教: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撮鸟。 看过《水浒》的同志都知道,“撮鸟”是梁山好汉们使用得最频繁的骂人话。“撮”是“傻”、“蠢”的意思,而“鸟”就是“屌”,相当于现代汉语里的“傻逼”。国内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傻逼专家、学者、大咖?套前苏联国歌来说便是: 我们没有见过别的国家,可以见到这么多的傻逼。 看官或许要觉得我说的太过分。但事实确实如此,试问有哪个别的国家的卫生部长会说出像高前部长那么蠢的话来?不但毫无医学常识,就连文盲该有的常识都欠奉。
什么叫作“人类的目标始终是消灭病毒,而不是‘与病毒共存’”?请问病毒是哪年发现的?1898年。灭菌消毒法是哪年发明的?1862年。在此之前,人类怎么去树立消灭病毒这个伟大目标? 那位要说了:高部长说的也不错啊。的确,在巴斯德之前,人们根本不知道感染性疾病是病原微生物引起的。西医做外科手术连手都不洗,连口罩和手套都不戴,遑论将手套、手术服、器械、敷料、床单等等加以高温消毒。但人体的免疫系统不是一直在跟病原微生物拼死相争吗?
可他说的是“人类与病毒拼死相争”,不是“人体与病毒拼死相争”。前者是有意识的主动消灭,后者则是无意识的被动触发的机体防御反应。哪怕是今天,人类也只可能通过建立群体免疫反应去阻断病毒传播,不可能靠什么“人民战争”去消灭病毒,如同原始人围殴剑齿虎一般。 问题在于,高部长反对的恰是靠建立群体免疫去战胜病毒,鼓吹的是“只要我们在‘外防输入’方面‘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坚决‘御病毒于国门之外’,就一定能够将病毒消灭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大约在他心目中,北京猿人也是用这一套手段去与病毒“拼死相争”的。
当然,高强是人大经济系毕业的,当卫生部长属于外行领导内行。不过说出这种蠢话来仍然不可原谅。哪怕是十足纯金的文盲,在展开“人类生存繁衍的历史”的宏大叙事之前,总该想到北京猿人吧?莫非那些人就已经知道了病毒的存在,精通“全员静默管理”?(为照顾高部长的文化程度,这里免去了“北京猿人”并非现代中国人的祖先,全人类的祖先都是非洲来的科普教育。) 这其实也算不了什么,北京大学副校长梁柱同志更搞笑。此公声称,中国青年喜欢性生活是西方文化的阴谋,是美国图谋颠覆中共的手段!天哪,苍天若不造美国,国人个个是天阉!梁校长是怎么生出来的?
与这些匪夷所思的胡说八道比起来,何新同志搞的还真算得上“学术研究”了。在其光辉巨著《希腊伪史考》中,他向世界宣布,整个希腊文明都是西方在后世虚构的,其实根本不存在。 既然没有过希腊文明,自然也就没有由亚历山大大帝推行到欧亚非三洲各地的希腊化文明,遑论其嫡系传人罗马文明。所以,我在《希腊文明寻根之旅》中介绍的雅典博物馆内珍藏的大理石雕像统统是伪造的。可但是,但可是,下面这个地方我可是亲自去过的啊! 此地名叫佩特拉,位于约旦境内。自公元前6世纪(一说前4世纪)至公元106年,它是古阿拉伯人建立的纳巴泰王国的首都。公元106年,它被罗马帝国征服。公元663年,一场大地震摧毁了它的供水系统,此地变成荒漠,被世人废弃遗忘。直到1812年才又被瑞士探险家约翰·布克哈特重新发现。图中这个石壁上雕凿出来的宫殿其实是个陵墓,建于公元一世纪,但死者不详。它高约40米,宽约30米,为希腊化时代的风格,圆柱为柯林斯柱式。在第二层柱子之间,亚马逊姑娘(希腊神话中的女儿国战士)翩翩起舞,房顶立着四只带走死者灵魂的雄鹰。 如果说我在雅典博物馆里看到的古希腊雕像统统是伪造的,那么这个希腊化的石雕宫殿也是伪造的了。这工程量未免也太大了吧?为什么没被当时的媒体揭发出来?伪造它的目的是什么?那儿根本不卖门票,是免费参观啊! 更不用说亚历山大远征从希腊带到中亚乃至印度的希腊化艺术作品了。古犍陀罗国(位于今日阿富汗东部与巴基斯坦西北部)留下了无比璀璨的“犍陀罗艺术”。国际学界公认,它是希腊化艺术与佛教文化联姻生出来的宁馨儿:
热爱“伪古希腊艺术”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些菩萨都长着标准的“希腊鼻”。特点是鼻凹不明显,鼻根直接从前额上延伸下来,戴安娜王妃就是酱紫滴: 就连伪古希腊神话中的大力神赫拉克勒斯(Heracles,在伪古罗马神话中改名赫丘利,Hercules)都摇身一变,成了佛祖身旁的护法神: 伪希腊神话的正版是酱紫滴: 盗版与正版毕竟不能比。 总之,佛教雕塑艺术来自于亚历山大带到南亚的希腊化艺术。此乃国际学界公认的事实,以致“希腊式佛教”(Greco-Buddhism)成了一门学科。如果希腊化艺术是伪造的,那参与伪造的地域也就太广大了,到底是谁组织的?莫不又是何新心目中的万能的世界阴谋组织共济会? 亚历山大帝国(公元前336年~前323年) 您说,上面提到的这些“学者”不是傻逼,还能有谁是傻逼?他们的脑膜是钙化了的,其厚度大约仅次于脸皮。 那么,为什么这些傻逼要竞相出来出乖露丑,败坏中国人的智力形象?这是他们为“重建文化自信”作出的艰辛努力。在这些傻逼看来,重建民族文化自信的正道,要么是冒充全人类的祖宗(杜钢建教授声称,全人类起源于“大湘西”)以及英语及其字母的发明者(发言人元定那傻逼连英语字母是从拉丁文中“剽窃”来的都不知道),要么是彻底否认除了华夏文明之外还有其他文明存在。因为希腊文明特别辉煌,所以非要把它踏入烂泥不可。 傻逼们不知道,英国人从来也没否认他们的语言是“剽窃”来的,可惜失主不是中国。 本人愚钝,终生苦学英语这“剽窃来的中文”,至今仍然一知半解,连人家的中学生都不如,因此时时在油管上收看英语教学节目。那天看LetThemTalk TV频道,主讲的老师推荐一本参考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语言学教授约翰·麦克沃尔特写的《我们那壮美的杂种腔:英语不为人知的历史》(John McWhorter:Our Magnificent Bastard Tongue: The Untold History of English) 这“杂种腔”(bastard tongue)绝对是忠实的直译。Bastard这个词和中文里的杂种含义基本相同,既有“私生子”的意思,又是“纯种”的反义词。与中文一样,它也是骂人话。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竟然宣称英美人民讲的是杂种腔,这要在国内,那还得了?! 此书亚马逊上有卖,但我没去买,只是听油管那位老师讲了一下。他说,英格兰人最早讲的是凯尔特语,后来英格兰被伪造的古罗马人征服,但英文中的拉丁文成分并不是罗马人带来的,而是后来才由教士们和学者们加进去的。罗马帝国灭亡后,从西北欧来的盎格鲁-撒克逊蛮子征服了英格兰,给它带来了德系语言(Germanic languages),土著语言凯尔特语退居二线,只为苏格兰与威尔士人使用。 从公元793年到1066年,北欧海盗维京人(The Vikings)多次入侵不列颠,在该岛多地定居。他们带来的北欧语言又与盎格鲁-撒克逊语言混合起来。1066年,英吉利海峡对岸的诺曼底公爵征服者威廉率军渡海征服英格兰,自任英格兰国王。征服者又带来了法语,进一步改变了土著语。 所以,一部英国的古代史,就是反复被异族征服的血泪史。百夷杂处使得英语成了不折不扣的杂种腔。它是由土产的凯尔特语,盎格鲁-撒克逊人带来的古代德系语,维京海盗带来的北欧语以及征服者威廉带来的法语混合而成的。 根据英文维基百科全书,英语词汇有29%来自于法语,29%来自于拉丁语,26%来自于德系语言,6%来自于希腊语,4%来自于人名和地名,其余来路不明(上图)。 但油管上那位老师却力主英语有41%的词汇来自于法语。他说,关键是要确定用于统计的英语词汇量。他给出的比例是从3万个词汇统计出来的,因为这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掌握的单词。如果以8万个词汇为分母,算出来的比例自然又不同。天可怜见,我掌握的词汇充其量也就五六千吧,不配评价此类争论,只是觉得维基百科可能把科技词汇全都统计进去了,因此拉丁语来源的词汇占比才会那么高。 倒是他说的一个内容我觉得很有意思。他说,英语与其他西语的区别,就是语法特别简单。无论是拉丁文,是德语,俄语还是法语,都讲究“性数格”,所有的名词都分为阴性、阳性与中性,动词和形容词也如此。在讲话时,名词动词形容词必须使用同一性别。 例如在俄语中,“伟大的世界”是великий мир,“伟大的国家”是великая страна,“伟大的事业”却是великое дело,同一个形容词“伟大的”,词干都是велик,词尾却分别为ий,ая 与ое。这是因为后面跟的名词的性别不同,“世界”是男的,“国家”是女的,而“事业”则是中性,配上的服饰当然就不能一样。我当年在中学学俄语,最怕的就是这繁琐的语法,常常不管性数格乱说一气。
但英语却只讲究数和格,没有性。绝大多数英语的名词没有性别。当然,少数名词诸如King(国王),Queen(王后或女王),Prince(亲王),Princess(公主或王妃),Duke(公爵),Duchess(女公爵或公爵夫人),Waiter(男招待员), Waitress(女招待员)等等确有性别,但其涉及到的形容词和动词却没有性别变化。唯一例外只是单数第三人称用的谓语动词末尾要加个s。 因此,当我30岁时开始学英语时,觉得与俄语比起来,英语真是太好学了。后来才知道厉害。我这辈子投入最多、收获最小的学科就是这该死的“剽窃来的中文”。我在英语上花的功夫,超过了学习其他学科的总和,可到死也只是个半吊子。 英语的这个特点,恰与现代白左发动的文化革命暗合。他们就是不准区分性别的极端分子。《哈利·波特》的作者只不过讲了句“性别是生物学决定的事实”,立即就身败名裂。由此可见,英语很可能是由现代白左穿越回古代去创立的。 这当然是插科打诨。那位老师的解释是,英语之所以有这个特点,是因为古代英国是四夷杂处之地,彼此靠口头交流学外语。大老粗学口语,当然只会不管名词的性别,使用动词和形容词的原型乱讲一气。这样就磨合出了一种讲烂了的语言。它在语法上十分粗陋,但无论是土著还是外来的蛮子们都能懂。 说实在的,听着那老师讲课,我不由得肃然起敬:什么是真正的文化自信?这就是!对一个内心强大的民族来说,事实就是事实:多次亡国是事实,亡国奴和征服者们混出一种杂种腔也是事实,用不着遮遮掩掩。只有内心虚怯、弱不禁风者,才会不要脸到去冒充全人类的祖先,声称“华夏之外无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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