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长”被押赴监狱的惨痛教训 ---- 解读彭明悲剧人生
曾因在北京创立“中国发展联合会”而在海外名噪一时的彭明,如今再度沦为阶下囚,等待起诉和判决。中国当局起诉他的罪名除了“颠覆政府”之外,可能还会加上“投毒”、“绑架”、“诈骗”、“制造和贩卖伪钞”等,最终极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彭明的履历远远比魏京生、王丹之流要“绚丽夺目”,除了在北京某大学任教过,他还担任过航天航空部所属“航天航空通用电气集团”的总经理、“北京城建集团”的董事长、“中国发展经济战略研究所”的所长等职。美国“福特基金会”曾对彭明的“治国方略”寄予厚望,资助其出版《第四座丰碑----二十一世纪中国发展战略》一书。
1998年“中国发展联合会”被北京当局列为“非法组织”予以取缔,不久“第一书记”彭明因嫖娼而被收容劳动教养一年。彭明获释不到一个月,便携家眷逃到泰国。一年之后,在“民运分子”的帮助之下,他以“政治难民”身份入境美国。然而仅仅不到两年时间,彭明便被“民运分子”们整得头破血流,只好挺而走险重返泰国,很快就落入法网,被押解回中国。
本文总结彭明悲剧人生的三条惨痛教训,供海外“民运分子”参考。
一、 政治投机 不得善终
彭明原本所持的政治立场是所谓“渐进式改革”,声称“中国发展联合会”是以“独立知识分子”为主体,“旨在推进中国的绿色发展进程和民主宪政建设的非政府的绿色政治组织”。美国“福特基金会”之所以对彭明报有浓厚的兴趣,正是因为他的政治切入点较为实际和富有新意。
然而,这些公开的表述并非出自彭明内心的理念和立场,纯属政治投机。当彭明觉得做一个“持不同政见者”可能更受西方倚重,可抬高自己的身价之时,他便毫不犹豫地背弃了“中国发展联合会”的既有方针,拉拢一些“民运分子”入会,给“中发联”组织镀上一层“中国反对派”色彩和光环。而他本人,也脱下“温和的改革倡议者”外衣,披上“民主斗士”的大袍,最后导致“中国发展联合会”遭当局取缔。
在出逃和滞留泰国期间,彭明酝酿更为大胆的政治投机,以便得到美国准许其入境的签证,并进而获取反华机构的资助,于是他匆匆制定了所谓“中国的民主派如何得天下”的“民主工程”计划,向外界宣称“要在三、五年内彻底结束中共政权,返回祖国执政,建立一个联邦中国”。经彭明这么一吹,“民运分子”趋之若鹜,视其为“大救星”。然而,从另一角度来看,这恰恰证实了中国政府当初取缔“中国发展联合会”并非“栽赃诬陷”,而是措施果断得力。所有尚在国内的“中发联”成员,都有可能会因彭明的妄动和政治转向而受株连。
鼓吹温和的改良和改革,在国外不会引起轰动,一般说来,反华机构只对那些对中国具有破坏性和对抗性的计划感兴趣。于是,彭明到了美国之后,又摇身一变,一夜间突然变成了号召暴力革命的勇士,扬言要暴动、绑架、杀人和投毒。经他这么一闹,美国官方傻了眼,不敢再介入其中,彭明也就失去了最有力的靠山。本来,吴弘达、魏京生、王丹、刘青、杨建利、胡平等“民运分子”都对彭明怀有戒心,深怕他来抢饭碗,这下子可好----他自己出局了。
一个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如此的立场多变,是不可能拥有大批支持者的。那些原本听信于他的人,会担心随时遭出卖。彭明每一次蜕变和转型,事先都从未跟组织内部的人进行商量,总是一意孤行。所以说,他根本就不具备搞政治的起码素质,美国“福特基金会”当初看上彭明真是瞎了眼。反观海外“民运分子”,如胡平、曹长青、阮铭、王丹、薛伟等,这些人本来都被台湾国民党政权所豢养,但陈水扁靠几十万张假票和枪击案而“赢了大选”之后,他们转瞬之间便卖主求荣,跑到民进党那里拍马抬轿了,一点政治道德也没有,谁能保证这些人将来不会为了个人名利上的各种好处,又背叛阿扁,转身回到“党的温暖怀抱”里呢?
二、 乌合之众 败事有余
常言道“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民运分子”虽说都反对共产专制统治,都受到过不同程度的政治迫害,但是,由于他们人格低下,品德卑劣,凡事都要争名夺利,所以始终无法团结起来,互相之间心怀芥蒂,甚至视若仇敌。心高气傲的彭明来到美国,由于对“民运分子”们的这些德行和复杂背景缺乏深刻的认识,所以一再被人利用和出卖,以至腹背受敌,走向穷途末路。
当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决定不支持彭明的“中国发展联合会”和“中国联邦发展委员会”之后,就只剩下台湾情治机构施以关照了。经过台湾的几个小特务(如王德耀、汪岷、薛伟等)牵线撮合,招来陈破空、潘国平、项小吉、高光峻、易改、杨勤恒、华夏子、周晓等一班“民运分子”,整天缠着他,挑拨离间,分化拉拢,使彭“委员长”不断陷于琐碎的人际纠葛之中。最后,这些三流货色看到彭明弄不到大笔经费来供养他们,于是纷纷翻脸,大骂“委员长”专权和贪污,还闹集体辞职。不到三个月,“中国联邦发展委员会”就散伙了。
“民运分子”大多有奶便是娘,他们最初都以为彭明是新的政治明星,是摇钱树,指望傍着他来为自己捞一些名和利,最好还能趁机弄到长期的“饭碗”。彭明碰上这伙人,只好自认倒霉。说到贪污,说到专权,说到没有操守,吴弘达、魏京生、刘青、王丹、胡平、谭竟嫦、薛伟、倪育贤等等,哪个不比彭明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伙人为何不跟他们去翻脸,而专跟我们的“委员长”过不去?说到底还是有钱和没钱、有靠山和没靠山的问题。
王希哲在“民运分子”中是出了名的“老鼠屎”,阎庆新女士一向反对彭明把这粒“老鼠屎”投入“中国联邦临时政府筹备委员会”的“一锅汤”里,可是“委员长”却碍于情面,执意要给王希哲一份每月一千五百美元的固定工资,一起吃大锅饭。锅炉工出身的王希哲本来没多少文化,彭明居然委任他当“常委会”负责“宣传法律”的主任。彭明要求所有的工作人员和“常委们”定期写“日志”、“周志”、“月终总结”,就引起王希哲不满。后来,当彭明与阎庆新闹翻分手时,王希哲看到阎庆新财力雄厚,居然背弃老朋友彭明,而跪倒在这个老妖婆的石榴裙下,并写文章揭露彭明,以讨好新主子。
彭明秘密派遣孙刚、蓝于鹏、高约翰等人到北京活动,王希哲竟在互联网上公开透露该计划的大致内容、主要参与者的真实姓名,以及他们近日飞赴北京等绝密信息,结果导致这些人在行动实施之前在北京全部被捕。面对的“委员长”责备,王希哲恼羞成怒,竟然写信给美国联邦调查局,告发彭明制造“政治骗局”,目的在于“以极低廉的成本”造成欺骗性的“国际轰动效应”,以便进一步向台湾当局和美国反华机构骗钱。
三、 背叛祖国 无视法律
为了取悦美、台反华势力,彭明反对中国大陆的言行变得越来越激进,甚至在美国炮制出一个未经任何人选举而产生的“中国联邦临时政府”,欲将其强加给人民,梦幻实行统治。他自任“委员长”,任命阎庆新、周晓、刘俊国、王希哲等几个社会渣滓当“常委”,如同儿戏。“委员长”居然还策划要到北京引爆气球撒传单,以宣告“临时政府”正式成立,还企图在北京的密云水库投毒,破坏华北电力网,最后,他竟亲自携带面值一百多万元伪造的人民币到缅甸进行贩卖,直至锒铛入狱。
“民运分子”在美国虽然享有“政治庇护”待遇,被美国的反华势力看作日后取代中共政权的“民主力量”,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因此而获得凌驾于美国法律之上的特殊权利,更不可能改变自己的种族和肤色。不管“民运分子”如何自吹自擂,美国人永远当他们是外国人,不容他们冒犯美国的利益。“支持”终究代替不了施舍和利用,“民运分子”必须敢于正视这样的现实。一旦丧失了人格和国格,就连最反华的美国人也会看不起你,并把你当作垃圾和小丑。然而自作聪明的彭明只顾政治投机,早已利令智昏。
私吞“中功”创始人张宏堡巨款的阎庆新女士,经电脑商人周晓献计点拨,将二百二十五万美元转入彭明的“中国联邦发展基金会”,以躲避张宏堡催债。彭明以为手中握有几百万美元的审批权,就可以象刘青、万润南、薛伟、吴弘达那样用钱收买“民运分子”,网络党羽,扩张自己的权力和影响,为所欲为了。殊不知真正掌控这些钱的阎庆新并不是容易对付的人,老妖婆的背后还有小丈夫刘峻国律师以及老奸巨滑的周晓意欲分赃。在阎庆新的执意反对下,彭明想用一百五十万美元购买夏威夷一幢大楼,以及用二十万美元印制假人民币的计划完全落空。为了防止彭明擅自提钱,阎庆新还要求美国法院冻结彭明、周晓、杨海平和“中国联邦发展基金会”在万通银行、美国银行、中国信托银行的资金账户。
“民运分子”最拿手的好戏就是内部争权夺利和尔虞我诈。除了王希哲向美国联邦调查局告密之外,陈破空、周晓等人也早就这么下毒手了,最后,阎庆新女士更是不断请求美国警察局和联邦调查局对彭明立案侦查,以“诈骗”、“合谋诈骗”、“诽谤”、“故意制造心理伤害”和“盗窃”等罪名将其绳之以法。美国政府部门鉴于“中国联邦临时政府”内部纠纷不断,以及日益怀疑彭明是一个具有政治冒险倾向的恐怖分子,开始对彭明提出警告,甚至勒令他不得在首都华盛顿地区会晤其他“常委”。
人们从彭明及其同伙的一系列违法犯罪的活动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民运分子”是如何离他们原先所主张的“民主”、“人权”、“法治”的政治理想越来越远,一步步走到了祖国和人民的对立面,最后被社会唾弃,遭公众舆论谴责的。正如共产党当局进行宣传攻势时所常说的一句话:“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这是一切反动派对待人民事业的逻辑,这是一条为历史和无数现实所证明的颠扑不破的真理。”“民运分子”应该认真想一想,为什么海外绝大多数华人都那么厌恶你们?难道是他们不要“民主”、“人权”和“法治”吗?
章家敦 200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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