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内网上还有一个比较有名的事件是关于动车上一个女孩不让座的事情。 事情是一个老太太只买了半程的座票,到某站后就要变成站票了,原来的座位被新上车的一个女孩坐了。这女孩买的是坐票。 问题出在这个老太太的女儿要求那女孩让座给老人,那女孩拒绝。 后来其他乘客让座位给了老太太,老太太的女儿就指责这个女孩。女孩上网说:我坐自己的座位有错么? 网上也是一时讨论争论纷纷。 从法律角度讲,这个女孩并没有错。 法律讲的是权力和义务。 女孩买票了,就拥有这个座位的使用权,法律也没有规定女孩有给老弱病残让座的义务、且女孩的座位也非公交上的免费老弱病残专座座位。 在我们生活中除了法律还有道德是不?尊老敬老是中国古代(农耕文明)的儒家美德。 维护道德,最重要的自觉和自省,而非“道德警察”。 如果那老太太的女儿对那女孩恶语相加指责,这其实是侵犯了那女孩的个人权力。(那个让座的男子其实是白送了几十元坐票和站票的差价给那个老人。) 就像我们坐飞机,空姐问“您是否愿意换个座位给那个抱小孩的妇女”,如果您不愿意,空姐不能没完没了地要求你半个小时换座位。否则这也是侵犯别人了。换座位是善意,善意可以给予也可以不给予。而指责别人其实种攻击行为。 以前国内有老人在公交车上殴打不给让座的人,还有躺在公交车前面让大家都走不了。这都是一种“以高尚的名义侵犯其他人的权力”。 再往大里说,以高尚的名义侵犯其他人的权力是一种中国的国家习惯。 前三十年为了国家的建设,让老百姓去偏远的地方去搞建设夫妻长期分居见不到孩子,然后,后三十年改革开放让工人下岗。国营厂长自己年薪三百万却在公司里对工人和技术人员要求艰苦奋斗吃苦耐劳讲奉献不计个人得失(鄙人亲身经历)。我们小时候受教育是草原英雄三姐妹为国家财产牺牲自己的一切,到头来赵家人一个个富可敌国子女移民海外。 儒家精神也讲究一个“敬”。 尊重别人才能被别人尊重。 以高尚的名义、为了个人的私利而侵犯其他人的权力,可耻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