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內網上還有一個比較有名的事件是關於動車上一個女孩不讓座的事情。 事情是一個老太太只買了半程的座票,到某站後就要變成站票了,原來的座位被新上車的一個女孩坐了。這女孩買的是坐票。 問題出在這個老太太的女兒要求那女孩讓座給老人,那女孩拒絕。 後來其他乘客讓座位給了老太太,老太太的女兒就指責這個女孩。女孩上網說:我坐自己的座位有錯麼? 網上也是一時討論爭論紛紛。 從法律角度講,這個女孩並沒有錯。 法律講的是權力和義務。 女孩買票了,就擁有這個座位的使用權,法律也沒有規定女孩有給老弱病殘讓座的義務、且女孩的座位也非公交上的免費老弱病殘專座座位。 在我們生活中除了法律還有道德是不?尊老敬老是中國古代(農耕文明)的儒家美德。 維護道德,最重要的自覺和自省,而非“道德警察”。 如果那老太太的女兒對那女孩惡語相加指責,這其實是侵犯了那女孩的個人權力。(那個讓座的男子其實是白送了幾十元坐票和站票的差價給那個老人。) 就像我們坐飛機,空姐問“您是否願意換個座位給那個抱小孩的婦女”,如果您不願意,空姐不能沒完沒了地要求你半個小時換座位。否則這也是侵犯別人了。換座位是善意,善意可以給予也可以不給予。而指責別人其實種攻擊行為。 以前國內有老人在公交車上毆打不給讓座的人,還有躺在公交車前面讓大家都走不了。這都是一種“以高尚的名義侵犯其他人的權力”。 再往大里說,以高尚的名義侵犯其他人的權力是一種中國的國家習慣。 前三十年為了國家的建設,讓老百姓去偏遠的地方去搞建設夫妻長期分居見不到孩子,然後,後三十年改革開放讓工人下崗。國營廠長自己年薪三百萬卻在公司里對工人和技術人員要求艱苦奮鬥吃苦耐勞講奉獻不計個人得失(鄙人親身經歷)。我們小時候受教育是草原英雄三姐妹為國家財產犧牲自己的一切,到頭來趙家人一個個富可敵國子女移民海外。 儒家精神也講究一個“敬”。 尊重別人才能被別人尊重。 以高尚的名義、為了個人的私利而侵犯其他人的權力,可恥也。 |